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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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合作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14  分类: 合作合同 手机版

篇一:供应商年度合同

供应商年度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携手合作。为使合作顺利进行、双方权益得到法律保障,特订立以下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交期管理

(一)乙方根据甲方所下采购单进行备料生产发货,使乙方之产品在保质、保量、保需的条件下到达甲方。如乙方的产品不能保质、保量、保需到达甲方,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其它的动作与要求。(具体做法由甲方来定)

(二)乙方在甲方开始下达正式订单前,为获得甲方认可,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所订货部件的样品(数量以甲方要求为准,直至合格为止),乙方应按照甲方认可为合格的样品进行生产。而甲方在每次下单前应提供给乙方所需产品的具体要求(主要是指光盘或样品及文字说明)。

(三)甲方提前≥十天下采购单给乙方(特殊情况如插单,会事先咨询乙方可完成交期),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送货日内把订单全部送齐(如不能及时送齐应事先通知甲方另作处理,否则视同默认交期)。反之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如延误甲方订单出货,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误工费、空运费等)。

二、品质管理

(一) 如乙方来料品质不能按原定要求,乙方无条件换货。

(二) 甲方在检验乙方来料存在着不良品时会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传真给乙方,乙方

需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回传已填原因分析之“不合格品报告单”。

(三) 当乙方出现重大或多次品质不良时,甲方有权利随时减少乙方的订单或终止跟乙方

的合作。乙方如不能确保来料为100%良品的情况下可自行打损耗且在送货单上注明多送数量,甲方会以此记录备用。甲方在乙方每次送料后由于品质不良造成订单数量不足每周达到7个品项的前提下有权利要求乙方来料适当的增加损耗(损耗部分不计金额)。

(四) 乙方来料产品被甲方认为是不合格品部分若由于生产急需由甲方进行筛选或降级使

用时,甲方所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三、 其它问题

(一) 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日至 年月日。

(二) 甲方每年对乙方进行一次年度评审(评审包括乙方交期、品质、服务等方面),根据

此评审来确定第二年的合作意向。

(三)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若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终止跟对方的合作,特殊情况要终止

合约时,需提前一个月正式书面通知对方。

(四) 争议处理: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甲方所在地方

法院仲裁。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篇二:2015年度项目合作协议

工程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拟和 就 工程签订施工合同,为保证该工程合同的全面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建筑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守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和风险共担的原则,为充分发挥激励机制,双方就在 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与施工过程中明确具体权责分配事宜,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甲、乙合作双方不组成新的经济实体,双方合作经营,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掌握工程项目的信息与资源,由甲方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工程项目的洽谈,由甲方负责承接工程项目,乙方负责进行独立施工。

2、工程项目的施工方式:

(1)、在乙方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甲方适时派遣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常驻施工现场,根据职责监督和协调乙方人员施工,乙方人员应配合甲方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2)、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负责,依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负责范围包括:前期准备、包工期、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竣工验收、包保修、包资金使用风险、包技术管理、包工程资料归档、包税金、包应缴甲方管理费及包本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盈亏,并履行甲方与工程发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应履行的责权条款。

第二条、合作方式

1、根据乙方提供的工程项目信息,在甲方与发包方的《建筑工程合同》签约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项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乙方按照《建筑工程合同》中的约定,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将收取的工程项目款支付给甲方。其中,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工程项目管理费为《建筑工程合同》约定总工程决算造价的 %(不含

税金);同时收取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于甲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于乙方,如工程项目在竣工后 年内未发生争议,则乙方将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无息退还于甲方。)。当工程项目的进度款第一次收款后,甲方按合同金额收取管理费用总额的50%,工程进度款按合同金额付至80%后,甲方按合同金额收取至管理费用总额的100%,工程项目结算款收取完毕后,甲方收取剩余工程决算总额100%的管理费用。

门窗项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2、本工程乙方选派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其工资待遇及其他费用由乙方安排,由乙方从工程费用中列支,因乙方选派人员的劳动报酬发生任何争议的,与甲方无关。

3、本工程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及其他应缴纳的各种管理规费由乙方承担。

4、本工程人工费、材料费、各种试验费、履约保证金及甲方为该项目发生的一切费用列入工程费用。

5、本工程中甲方选派人员和乙方安排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6、本工程如需甲方提供有建造师证的建造师配合,则乙方需向甲方交纳5000元/月/人的费用;若乙方不慎将建造师证遗失需赔偿拾万元整/本;若乙方因工程原因导致建造师证废除或者被扣除十二分则需赔偿甲方伍拾万元/本。

7、如需甲方提供保函证明,乙方承担相关保函费和中介费。乙方应按担保额的 2 %向甲方交纳保函担保服务费和3%中介费,如果担保额不足100万,收取1万的保函担保服务费和3000元中介费。

第三条、费用收支流程

1、收入及支付要求

(1)所有开具外经证项目,建安发票、税票必须及时返回甲方。本工程的所有工程款项进入甲方专用账户。专用账户为本项目工程款收款账户和材料费、人工费、其他所用费用收取、支出的专款专用账户。

(2) 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回甲方成本合约部备案,材料款和劳务费

一律由甲方从专用账户代付给供货商和劳务公司账户,收款方提供发票的开票单位需与合同一致,材料款不得支付个人。发票方与收款方不一致时,必须提供正规的委托付款协议和函件。

(3) 申请工程款时,材料发票、机械费发票、劳务费发票等及完税证明(以下简称成本发票,成本发票中材料发票占工程决算金额的75%以上,人工费发票占决算金额的15%以上),武汉市内项目在7日内提供,异地项目在20日内提供如。不能全额提供,甲方将预扣工程款的20%作为该项目预缴的税金,提供成本税务发票后多退少补;

2、税金要求

(1) 项目需甲方开具增值税或建安税发票的,先将税金(工程决算金额的7%。其中人工费需单独开具税票部分需另行缴纳人工费总额的3.69%作为税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方可开具发票。

(2) 无法提供正规成本发票的款项,在扣除预扣税金部分工程款后,将款项汇入经审核的材料商账户,劳务部分将款项汇入经审核劳务公司账户(或另行协商),预扣税金汇入甲方自控账户。

(3) 以上各建安发票税率、企税、个税均遵照国家税务条款及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文件《鄂地税发(2014)64号》执行。(项目所得税比率也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文件《鄂地税发(2014)64号》中市(州)本地经营所得税管理可寻)

3、 外经证要求

(1) .项目如需开具外经证,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到税务局办理外经证,外经证时效最长时间为180天,期满10日内乙方必须凭项目所在地税务局已核定的外经证、发票和税票交回甲方核销,对未核销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具新的外经证。

(2) .已开具外经证项目,如当月开具发票的,乙方需在次月5号之前将发票、税票交给甲方,并在外经证期满10日内到甲方办理核销和续开手续。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权益及工作

1、根据甲方工程项目管理条例,甲方适时对乙方实施管理控制和监督检查。全面监督、管理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情况和该工程资金运行情况。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根据工程实际,乙方从甲方推荐人员中选派人员进行协助管理。对于工程合同金额在800万以下的项

年度合作合同

目,乙方从甲方人员中选派一名安全员协助管理,安全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6000元/月;对于工程合同金额在800万以上的项目,乙

方根据工程实际除选派1名安全员外,另选派1-2名项目总监协助管理,项目总监的工资待遇不低于8000元/月。以上选派人员的实际工资待遇根据工程实际和市场行情乙方与甲方协商决定,同时乙方承担派遣人员及食宿费、差旅费、社会保险费等合理及必要的支出。

3、项目总监权利和义务:

1)、项目总监姓名和职称(职务):

2)、甲方赋予项目总监的职权: 本合同赋予的职权;

3)、项目总监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A、 项目总监在甲方赋予的责任范围内工作,合同约定的职责外的工作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授权。

B、 项目总监根据甲方同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及甲方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代表甲方对该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工程材料、工程资料、工程资金管理(重点在工程生产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专项资金实施监督管理)和甲方品牌形象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及全过程控制管理。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保证对外不以甲方名义作出任何虚假、不实的陈述。如乙方在合作期间对外需要在甲方品牌形象等方面作出承诺的需报甲方与项目总监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超出甲方许可范围的承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与项目总监承担连带责任。

C、 项目总监代表甲方对该工程实施全面负责管理,拥有对该工程施工人员调配建议权、资金合理使用审批权、工程材料、质量、安全、进度控制监管权、项目部章使用及财务管理监督权等权限。

4)、协助、配合乙方作好同工程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协调乙方同甲方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配合乙方按甲方与工程发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6)、参与本工程图纸会审工作。

7)、协助乙方按甲方有关规定及标准组建该工程项目部。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违法分包、转包,乙方自行原因造成甲方信誉损失(诉讼、上访、重大事故),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工退场,资金链断裂无后续资金投入,发生质量事故需要进行重大整改和返工等不能根据施工合同完成工程施工或可能给甲方造成重大利益损失的,甲方有权不通知乙方另行派员组建项目部,乙方施工人员办理完交接手续后自行退场或解散并不得阻碍甲方新委派的项目部的正常工作。

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安排的已施工完毕的合格工程,甲方按工程量80%结算乙方费用,已施工未完工部分的工程量根据施工质量和新项目部后期投入情况,甲方按工程量的30%-50%结算乙方费用。施工不合格的整改部分,甲方不与乙方结算工程量。乙方应确保已完工项目工程的质量,对乙方完成的项目工程部分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的,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新项目部投入整改施工、未完工部分衔接施工、未施工部分后续施工及工程竣工后质保维修施工的资金和费用在甲方与乙方结算资金和利润时,按甲方投入费用的150%扣除。同时新项目部组建后,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费用支出,在甲方与乙方结算资金和利润时扣除。甲方在新项目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收取业主方结算款后方可办理甲方与乙方资金和利润的结算。

二、乙方的责任、权益及工作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地方行政法规规定,依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根据现有施工规范要求,落实经费全面履行施工责任及工作。

2、达到甲方项目部组建标准,负责组建该工程项目部;负责落实已经审批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

3、保证该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半成品、成品符合施工合同、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保证该工程质量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4、负责办理该工程开工、施工、报建工程竣工及交验手续,做好施工期间的施工日记、施工安全记录及其它施工记录。及时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工程结束时应准备好竣工图纸、竣工报告、竣工验收书、工程结算书及其他竣工资料以便检查、验收、移交,必要时甲方可协助配合乙方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

5、按照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法规、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教育,落实安全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总包及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如在施工工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a) 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确保过程保质、保量、按时竣工。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b) 本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不得拖欠施工工人及管理人员工资款、工程材料款,如有违反并造成不良影响甲方将追究其责任并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

篇三:年度合作协议

长期购销协议

甲方编号:XM-SIOOP-XY2012-

甲方:厦门鑫远志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乙方编号:

乙方: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不定期订购产品,产品单价在订货前确定,价格含税包运费;乙方凭甲方《采购订单》传真件出货。

二、 产品质量要求:应当符合中国信息产业部标准

三、交货方式: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交货:

(1) 由甲方自行到乙方仓库提货;

(2) 由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产品质量或延迟交货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交货时间为《采购订单》确认后,厦门有库存的第二天交货,如无则双方协商,尽量保证甲方工期。

(3)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托运,由货运公司托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以此方式交货时,在乙方将货物交付给货运公司的那一刻起,即视为已向甲方履行交货义务,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

四、验收方式、标准:甲方在收取货物后应当及时验收。验收产品质量的方法及标准遵照国家规定。

五、包装要求:按出厂规定。

六、印字:

七、付款方式:电汇付款,月结,即到货第二个月结清上个月的款项(以乙方实际发货量和到货时间为准),需开发票,发票种类视甲方需求而定,每月发票到甲方后才能结账。因甲方原因延迟付款所造成的损失甲方负全部责任。

八、特别约定事项:

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价格不得高于提供给其它任何同行业的价格(同一铜价区间,厦门区域内),一经查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关赔偿责任。

2、 若甲方每年(以月 日为限)向乙方实际购货额达到 万元人民币,乙方给予% 返点作为奖励;实际购货额达到 万元人民币,乙方给予 %返点作为奖励,若高于 万元人民币,双方另议。返点返还形式:以产品返还,即可抵消下年订购的产品货款。

3、 双方一致确认:在签订、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对于以传真方式传送之文件,双方均认可其效力。

九、其余未尽事宜和争议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双方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备注: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厦门鑫远志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70号301室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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