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餐厅合作协议
《鸿兴火锅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李志辉,男,身份证号为 ,住深圳市福田区皇御苑8栋501室。
乙方:林振兴,男,身份证号为c278697,住深圳市福田区皇御苑10栋1005室。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火锅餐厅,同时经营中西餐等项目。
第二条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时起至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方式,共同经营管理火锅餐厅。
具体合伙关系是以甲方投资230万元,乙方以技术管理作为投资,双方平等享有经营盈利。在此期间,如果在前三年时间里甲方收回了自己所投入的资金230万元及按月息7厘利息收回了现金投资,则双方此后的的合作方式以甲方所投入的230万元现金所转化的资产作为投资,乙方继续以技术管理作为投资,维持双方的合伙关系不变。
对甲方的出资,偿还形式采取首先偿付当月利息部分,然后以总投资额减所还利息部分后再计算新的利息及本金部分。
甲方的出资,包含于实体店铺的所有物件和经营餐厅所需的投入。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合伙关系终止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① 甲方为负责人。
餐厅由甲方指派财务人员,负责财务工作。乙方负责确定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
② 对外以餐厅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③若在餐厅实际经营三个月时间后,乙方的管理经营并没有使餐厅有盈利,则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伙关系,自行对餐厅进行管理经营。
④甲方有权以餐厅经营性收益扣取餐厅盈利性收入,以便及时回收自己所投入的资金及利息。⑤
2乙方的权利义务:
①负责策划餐厅之定位,设计餐厅品牌、logo;
②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③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
④乙方负责制作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等。 ⑤与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6000元/月的工资;若在前三个
月的经营后,餐厅仍然没有盈利或者亏损时,乙方应该退回所领薪水,以作为对餐厅亏损的补缺。
⑥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
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⑦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⑧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⑨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⑩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若在餐厅实际经营三个月时间后,乙方的管理经营并没有使餐厅有盈利,则愿意由甲方有权决定解除与乙方的合伙关系,乙方自行退出,并不对餐厅有任何的权利主张,并由甲方自行对餐厅进行管理经营。
第五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
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甲乙双方应对合伙债务平等分担亏损。若对于甲方所投资的额度及利息没有得到偿付时,乙方对该未偿付的部分负有偿还一半额度的责任。
第六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八条保密条款 :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第十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
____月____日 年
篇二:合伙开饭店的合同书
合伙开饭店的合同书
合伙人:许长江、许巧娥
许长江,男,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许巧娥,女,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同担、重大事宜共同商议的原则经营快餐饭店。双方就合伙经营饭店达成如下伙同:
第一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许长江、许巧娥各出资人民币壹拾肆万元(140000.00元)。共计出资贰拾捌万元(280000.00元)人民币作为经营总资金。
合伙期间两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两年,自2014年9月8日起,至2016年9月7日止。
第三条:经营方式
1、饭店日常经营及管理由许长江负责,许巧娥不参与经营,每月付给许长江经营管理费肆仟元(4000.00元)人民币。
2、饭店员工的聘用及费用由许长江和许巧娥协商确定。许长江定期(1个月)将饭店经营情况向许巧娥通报。饭店重大事项双方合伙共同决定。
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双方出资金额为依据,按5:5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5:5 比例承担。
第五条: 退伙,出资的转让
1、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3
个月告知另一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2、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许长江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负责饭店日常的经营、管理;②聘用饭店务工人员。
2.许巧娥的权利:①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②听取许长江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双方对资产进行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按5:5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5:5比例承担。
第八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九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双方签字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合伙人:____________2014年9月8日
篇三:酒店合伙经营协议范本
XXX酒店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组织名称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 至 止。
第四条 合伙组织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帐户
1.合伙人XXX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X 元,占xx% 股份比例。 合伙人XXX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X 元,占 xx% 股份比例。 合伙人XXX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X 元,占 xx% 股份比例。
2.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XXXX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3.在经营过程中,如耍追加投资,合伙人必须按所占股份比例在规定时间内追加资金。否则视为放弃本合伙中占股份的所有权,所购物品均计入投资固定资产项目,且根据使用年限进行折旧。
4.设立存取款帐户,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公务帐户。
第五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
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
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各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 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要提前XX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
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三)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
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
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 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
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X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
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
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
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 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自至止。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
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
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
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
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
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
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