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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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0  分类: 加工合同 手机版

篇一:经济法作业(二)答案

经济法作业(二)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关于格式条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

A.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

B.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C.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

D.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裁定

2.甲与乙签订一份由丙向乙履行的合同,后丙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而造成违约。根据有关规定,该合同应当由(A )。

A.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B.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C.丙向乙承担违约责任D.甲和丙共同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3.甲公司以其所持有的乙上市公司依法可转让股票出质向银行贷款,并与银行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该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为(C )。

A.借款合同签订之日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权利凭证交付之日D、向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4.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方(C )。

A.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D.可解除合同

5.甲乙之间有一债权债务关系,乙欠甲1万元钱到期未还,甲多次催要,乙均以无钱为由拒绝偿还。现甲得知丙欠乙1万元钱,也已到期,要求乙向丙催要,乙对此毫无反应。甲可以行使(D )。

A.不安抗辩权 B.撤销权

C.要求乙转让债权 D.代位权

6.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双方约定甲于3月31日向乙交付某画家的某一幅作品,后乙得知甲已在3月20日将该幅作品卖给了丙,此时乙有权(A )。

A.解除合同 B.变更合同

C.行使后履行抗辩权D.行使撤销权

7.甲与乙订立合同后,乙以甲有欺诈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合同。下列有关被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D)。

A.自乙提出撤销请求时起无效

B.自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请求时起无效

C.自合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无效

D.自合同订立时无效

8.对下列经营者的哪一行为,消费者可以依法按其所支付价款的两倍要求经营者赔偿其损失(A )。

A.谎称某国内私营企业产品为“美国进口原装”

B.所出售产品包装上未注明出厂日期和保质期

C.不具备产品应当的具备的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

D.出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9.下列哪种情形不属于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合同的(B)。

A.小王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小赵因公负伤,现在医疗期间内

C.小李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后,被公司发现小李的学历是假的

D.小张因工作中的失误导致公司损失100万元

10.下列争议适用《劳动法》的是(C)。

A.王某雇佣下岗职工李某照顾自己患病的母亲,李某与王某就报酬发生争议

B.在校生陈某假期到某公司勤工俭学,陈某与该公司就加班工资发生争议

C.某有限公司职工汪某与该公司就加班工资发生争议

D.某机关单位党委书记与该机关单位就职务升迁问题发生争议

11.下列物品可以适用《产品质量法》的是(D )。

A.商品房 B.陈阿姨家自制的米酒

C.手枪D.从商场购回的电脑

12.某居民因热水器爆炸受到重伤。经查,此热水器为某厂处于研发阶段的样品中丢失的一件且存在严重缺陷。如果该居民要求赔偿,热水器厂可因何种理由抗辩(D)。

A.该居民应向其提供热水器的人索赔B.该居民如何得到热水器事实不清

C.该居民偷盗样品,应责任自负 D.该热水器尚未投入流通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要约中,不得撤销的有(ABD)。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 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

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尚未承诺的要约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且已为履约做了准备的要约

2.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臵。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C )。

A.乙优先于丙受偿B.丙优先于丁受偿

C.丁优先于乙受偿D.丙优先于乙受偿

3.关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下列说法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CD )。

A.无效合同与被撤销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B.确认合同无效或合同被撤销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C.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D.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或撤销由撤销权人向对方当事人作出通知即可

4.A市甲厂因购买B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料,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则下列正确的有(BD )。

A.A市为交货地 B.B市为交货地C.A市为付款地D.B市为付款地

5.当消费者购买商场或厂家的商品后,商场或厂家有义务(ABD )。

A.保证所提供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B.出具发票

C.送货上门D.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6.下列哪种情形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ABCD )。

A.孕妇B.因公负伤的职工

C.还有2年就退休的老职工D.患职业病的职工

7.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下列哪些工作(ABD )

A.矿山井下劳动B.有毒有害劳动

C.计算机软件设计劳动D.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三、判断题

1.招股说明书、招标公告、拍卖公告均属于要约。(×)

2.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

3.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

4.合同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须经债务人的同意,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

5.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四、综合题

1.2006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1)由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合同标的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15万元。(2)乙公司应在2007年3月1日前交付60%的货物,在2007年5月31日前交付其余的货物。(3)甲公司应在乙公司交付货物后10日内付清相应款项。(4)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

为确保甲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乙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经协商,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于2006年10月30日与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在保证合同中,双方约定丙公司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担保的范围。

2007年2月28日,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首批货物,甲公司按标的总额的60%予以结算。

2007年5月31日,乙公司按约定向甲公司交付其余的货物,甲公司虽然接受了该批货物,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2007年6月15日,乙公司分立为丁公司和戊公司,2008年1月5日,丁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和违约金,同时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经查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仅有乙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而无甲公司的签章。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在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中,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3)丁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和违约金?并说明理由。

(4)丁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张能否获得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字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立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担保范围的,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丁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和违约金。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发生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后的法人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4)丁公司无权主张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对于一般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如果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本案中,由于保证人丙公司与债权人乙公司未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依照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即2001年6月11日至12月10日),由于债权人丁公司未在该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甲公司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因此保证人丙公司的保证责任免除。

2.2008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及保证范围。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暂停发货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2)在买卖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当如何交付标的物?

(3)铁路运输部门是否应当依据运输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乙公司可否要求铁路运输部门返还运费?并分别说明理由。

(4)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保证范围应当如何界定?

(5)丙银行可否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200万元的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

(1)乙公司暂停发货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在本题中,乙公司并没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因此,乙公司暂停发货没有法律依据。

(2)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在本题中,应当在乙公司所在地履行。

(3)①铁路运输部门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题中,因不可抗力造成货物灭失,铁路运输部门不承担违约责任。②乙公司可以要求铁路运输部门返还运费。根据规定,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4)①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规定,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②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③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责任。

(5)丙银行不能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主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时,应优先执行物的担保,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在本题中,丙银行应当优先执行主债务人甲公司的抵押,因此,丙银行不能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加工5万套服装、单价100元的合同,双方约定:(1)甲公司于2004年10月30日前向乙公司支付预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应在2004年12月1日前交付第一批服装2万套。(2)2004年12月10日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款项200万元,2005年1月15日前乙公司交付第二批服装3万套。(3)甲公司在接到第二批服装15日内将余款200万元交付给乙公司。(4)订立仲裁协议,一旦出现纠纷,即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004年10月25日,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预付款100万元,乙公司于2004年11月20日交付了第一批服装。2004年12月5日,乙公司突发大火,将厂房、布料和大部分设备烧毁。甲公司得知后,便停止向乙公司支付第二批款项200万元。经乙公司交涉,甲公司同意若乙公司在2005年1月5日前恢复生产能力,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筹措资金困难,乙公司于2005年1月20日才恢复生产,请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由于服装销售季节性很强,这时再生产服装已错过了销售高峰期,很难卖掉,于是于2005年2月1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同时表示可以结清乙公司已交付服装的款项。乙公司经多次与甲公司协商未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甲公司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前提交了仲裁协议,要求驳回乙公司的起诉。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在得知乙公司发生火灾时停止向乙公司支付第二批款项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于2005年1月20日恢复生产能力,而甲公司却提出解除合同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人民法院是否应驳回乙公司的起诉?并说明理由。

(4)本案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答:

(1)甲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在本案中,乙公司因突发火灾导致厂房、布料和大部分设备被烧毁,说明乙公司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能,因此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2)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案中,由于服装销售季节性很强,乙公司的迟延履行致使甲公司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因此甲公司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合同。

(3)应当确认甲公司主张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该合同自甲公司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公司时起解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在本案中,尚未履行的3万套服装不再履行,对已经履行的2万套服装,由甲公司支付尚欠乙公司的100万元货款。

篇二:司法考试2002-2010年合同法真题和答案解析(珍藏版)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合同法真题和答案解析(珍藏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2010年)

5.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5题)

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

【答案】B

【考点】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解析】选项A错误。本题当事人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是,所以不是欺诈行为。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题中乙以检举揭发甲贪污为由对甲进行威胁,应认定为存在胁迫行为,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选项C错误。甲虽然是不得已而将自己的房屋卖予乙,但是因为受到了乙的胁迫,而不存在处于危难处境的情况,因此,不属于乘人之危的情况。选项D错误。重大误解是基于重大错误认识而实施的意思表示。本题中甲不存在重大错误认识,不属于重大误解的情况。

11.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11题)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答案】C

【考点】合同签订地

【解析】《合同法解释二》第4条规定,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第5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题中,双方当事人并没有约定合同签订地,张某首先在乙地签字,李某后来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李某的摁手印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后签字的李某的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即丙地为合同签订地。

12.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丙经比较与乙签约,丁随即终

止与甲的谈判,甲因此遭受损失。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12题)

A.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丁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乙、丙、丁无须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C

【考点】缔约过失责任

【解析】《合同法》第42条第(一)项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该当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是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规定,根据该规定可知,只有合同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行为导致另一方的损失的,该方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乙和丙不是与甲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即属于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丁应当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3.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十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书款,乙两个月后交付图书。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五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两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图书,遭乙拒绝。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13题)

A.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B.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C.乙有权拒绝交付全部图书

D.乙有权拒绝交付与五万元书款价值相当的部分图书

【答案】D

【考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解析】《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买卖合同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即甲先付款后乙交货。后甲只交付了五万元,属于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后履行的一方乙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注意这里是“相应”的履行请求,甲已经履行了5万元的义务,乙应当交付其5万元的图书,且有权基于先履行抗辩权拒绝交付与五万元书款价值相当的剩余部分图书。

14.甲、乙约定: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三天交货,交货后十天内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十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14题)

A.甲可请求乙支付定金

B.乙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C.甲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

D.甲无权请求乙支付价款

【答案】B

【考点】定金

【解析】《担保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2009年)

6.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附义务的赠与合同。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而非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该赠与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标的物自交付时起转移。因此,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标的物藏书的所有权。因此,ABC项错误,D项说法正确。另外,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受赠人应当根据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受赠人不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义务或撤销赠与。

9.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内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乙同意。两年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属于种类之债

B.属于选择之债

C.属于连带之债

D.属于劳务之债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债的分类。根据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债可划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种类之债。在前者,债发生时,其标的物即已特定化;在后者,债成立时其标的物尚未特定化,甚至尚不存在,当事人仅就其种类、数量、质量、规格或型号等达成协议。本题中,甲乙约定的时候标的物已经确定,即甲的一套住房或一辆宝马车,不是第三人的也不是销售商的,所以该债属于特定之债,而非种类之债。因此,A项错误。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只有一种,债务人只能按照该种标的履行、债权人也只能请求债务人按该种标的履行的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有数种,债务人可从中选择其一履行或债权人可选择其一请求债务人履行的债。本题中,存在两个标的物可供选项,即一个是住房,另外一个是宝马车,属于选择之债,而非简单之债。因此,B项正确。对于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一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状态,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本题中只有一个债务人和一个债权,不存在多数一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属于连带还是按份的问题。因此,C项错误。根据债务人所负给付义务的不同内容,债可分为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凡债的标的为给付财物的,为财物之债;债的标的为提供劳务的,为劳务之债。本题中债的标的物为给付财物,属于财物之债,而非劳务之债。因此,D项错误。

1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本题中,甲乙签订的是加工承揽合同,该合

同是双务合同,甲负有先履行义务,乙负有后履行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后履行义务人乙明确表示因濒临破产无力履行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甲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向乙主张违约责任。因此,A项错误,C项正确。甲交付900件已经完成了合同的绝大部分履行义务,乙不能拒绝支付任何货款,乙有义务在甲履行义务的范围内支付相应货款。因此,B项错误。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而非顺序履行抗辩权。因此,D项错误。

11.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B.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C.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D.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据此可知,赠与人并非在任何时候都享有任意解除权,而是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解除,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则无权任意解除赠与。另外,对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即便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也无权任意解除赠与。因此,A项说法太绝对,不选。《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据此可知,在承揽合同中,享有任意解除权的是定作人,而非承揽人。因此,B项错误。《合同法》第37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据此可知,在没有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合同中,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因此,C项正确。《合同法》没有关于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的规定,因此,D项错误。

(2008年)

3.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能要求甲支付

B.只能要求乙支付

C.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

D.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C

【解析】《合同法》第403条第2款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由此本题C选项正确。

4.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

B.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

C.丙无权请求乙偿还3万元借款

D.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

【答案】A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基于借款合同所取得的借款,到期后应承担返还借款的义务。不能适用《合同法》第143条的规定,因为甲有过失,没有发生严格意义上的风险。因此,A项正确,BD项错误;因为甲乙是个人合伙,因此,甲乙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因此C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5.神牛公司在H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S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S省B中学的校舍重建。事后,神牛公司仅支付50万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H省电视台、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B(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C.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D.B中学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所以对于神牛公司尚未支付的50万,受赠人有权利请求其支付。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本题中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是S省红十字会和神牛公司,所以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的50万元,答案C是正确的。

6.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答案】 C

【解析】本题公布的答案是C,但是本校认为该题的答案为B. 首先,本题属于附条件的合同,虽然甲有主观阻止条件成就的故意,但是,甲还没有实施行为的时候,他的不知情的儿子把喜鹊打跑了,因此,促使条件没有成就,因此,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了,但是因为条件没有成就而未生效。另外,《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根据此规定可知,无论从生效条件未生效或是从违反法律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形式的规定而无效来看,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没有生效,因此B项是正确选项。

7.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篇三:《合同法》案例分析题题库

【合同法】案例小抄版 34.某商场(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服装厂(以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

一、目录(共44题,后有页码) 下简称乙方)于4月初----------------7 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

1.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1 35.某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科研所(以下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简称乙方)--------------------------7 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1 36.王朝化工技术开发公司向某农药厂转让一的买卖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3.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种高效氯氰菊酯制备技术秘密-----------7 的合同,故为无效合同。

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1 37.某汽车制造厂于1998年3月10日经由铁路(2)由于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自始、绝对、

4.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某农某站托运10辆汽车--------------------7 确定、永久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法院应驳回甲场发出一份传真-----------------------1 38.某个体户赵某在前景仓库寄存彩电一批100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

5.某制衣厂(以下简称甲方)为生产高档毛衣台-----------------------------------7 损害了国家利益,法院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向某机械厂(以下简称乙方)订购一套机织设39.A橡胶集团公司委托B进出口公司从美国C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产。

备-----------------------------------2 公司进口一套橡胶拉延机生产线---------7

6.某水果批发商(简称甲方)曾向南方某县水40.甲棉纺厂与乙贸易公司依法签订一份棉花 3.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果供应点(简称乙方)购买过荔枝。-----2 买卖合同-----------------------------8 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三个月后,

7.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41.2000年1月1,某甲向某乙借款6万--8 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2 42.2000年4月13日,平安机械厂与光明钢铁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

8.某粮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引进一套生产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8 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甲企业表示食用色拉油的设备,-------------------2 43.某村民甲与乙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

9.某矿泉水厂(以下简称甲方)为便于联系业定,甲卖给乙4头牛--------------------8 法院起诉。

务,扩大销路,聘请某机关-------------2 44.王某承租赵某私房两间。租期届满前,王试分析:

10.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向赵提出愿以5万元购买该房------------8 (1)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

11.甲公司与乙袜厂于某年4月6日签订了一 效力?

份丝袜供应合同。---------------------3 二、题目、答案: (2)为什么?

12.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2000年1.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答题要点:

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3 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1)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

13.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力。

型电话机,每台单价90元。------------3 某用1万5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2)依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

14.某村配电室(供电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该村粮食加工专业户杨某---------------3 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合

1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木材合同,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同在《合同法》上属于不要式合同,不采取书面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3 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形式对买卖合同效力没有影响。依据《合同法》

16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时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3 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起生效。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17.199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瓶。 生效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理应按照《合同法》合同---------------------------------4 试分析: 合同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则,履行自己的合同义18.1999年10月11日,(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务。

向某公司借款20万元------------------4 (2)法院应如何处理? 4.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某农

19.某市胜利电镀厂(以下简称甲方)从1996答题要点: 场发出一份传真:“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不知年起为某市汽车油箱厂-----------------4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贵方能否供应。如有充足货源,我公司欲购十个

20.某中学与某服装厂在1999年11月签订了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冷冻火车皮。望能及时回电与我公司联系协商相一份服装加工合同---------------------4 关事宜。”农场因西瓜丰收,正愁没有销路,接21.2000年3月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到传真后,喜出望外,立即组织十个车皮货物给订一份布料买卖合同--------------------4 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果品公司发去,并随即回电:“十个车皮的货已

22.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58发出,请注意查收。”在果品公司发出传真后,每台2800元,共计14万元--------------4 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依上述农场回电前,外地西瓜大量涌入,价格骤然下跌。

23.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理由,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接到农场回电后,果品公司立即复电:“因市场合同----------------------------------------------------5 (2)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发生变化,贵方发来的货,我公司不能接收,望

24.某市朝阳玻璃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该花瓶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能通知承运方立即停发。”但因货物已经起运,市天然气供应公司----------------------------------5 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农场不能改卖他人。为此,果品公司拒收,农场

25.某村委会与村民张某签订了荒山植树承包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指责果品公司违约,并向法院起诉

合同-----------------------------------5 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试分析:

26.1999年11月,某市钢材厂与某铁道工程局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1)本案的纠纷是因谁的原因导致? 签订买卖铁轨合同-----------------------5 (2)为什么?

27.曹某和陈某两人是好朋友。一日,曹某到陈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3)此案应如何处理?

某家作客------------------------------5 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答题要点:

28.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人北京一学校上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1)此案的纠纷是因农场的原因而导致。 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5 (2)此案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是农场没有理解

29.周某与郑某是老邻居,周某单位分了新房子甲公司同意。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准备搬家------------------------------6 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15条。果品公司给农场的传真是询问农场是否

30.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了一份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试分析: 有货源,虽然该公司在给农场的传真中提出了具借款合同------------------------------6 (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体数量和品种,但同时希望农场回电通报情况。

31.李某与刘某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6 (2)应如何处理? 因此,果品公司的传真具有要约邀请的特点。农

32.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机械厂签订了答题要点: 场没有按果品公司的传真要求通报情况,在直接融资租赁合同-------------------------6 (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向果品公司发货后,才向果品公司回电的行为,33.2001年5月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因没有要约而不具有承诺的性质,相反倒具有要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6 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约的性质。在此情况下如果果品公司接收这批

货,这一行为就具有承诺性质,

而乙合同自然没有成立。12月30日前必须交货。到了诺,合同不成立。 5吨荔枝的问题,30日,乙方未收到甲方的色拉油,便去电

(32001年1月1日必须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否则即解除合同。甲方答复到时保证送货。

3日,甲方才将乙方需要的色拉油送到乙

5甲方认为乙方违约,向法院起诉,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元。

备。双方本应按照约定签订书面合同,6000

:::星 门,并安装调试至顺利生产,炊事员有限,

并进行了安装调试。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

程中,机器出现故障。进行了两次调试,但故障仍未排除,1个月生效。其法律依据是合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46条。合同约定的甲方交货期限是1998定合同不成立,并退货。 月30日,甲方未按时交货,构成迟延履行。 试分析: 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甲方

(1

律依据?流,电大就业指导等。5Q 乙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2)为什么? (3)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 朱某未通过单位有关

(1)甲方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与甲方签订了一份购销

(2书面合同, 朱某又拿着合同到机关下属单位要义务,而甲方也接受了。 不久,某机关(简称乙方)

第36)什么是合同的标的? 指令机关下属单位拒绝收货。为

(3)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 甲方以乙方不履行合同试。如果多次调试均不成功,要求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并问题,

方可以请求换货;

产品,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同不成立。

)①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

6协商解决,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他若以乙方名义甲方又向乙方传真购买荔枝10必须由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授予甲方担心乙方不继续供货,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 合同法第48条。向乙方寄去一封挂号信,私下代表乙5吨荔枝外,该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对同确认书。在挂号信寄出后的第二天,但是,乙方事后又不予追认。因此,朱某对乙方不发10甲方要求乙方履行合同的要求不能不久,因供求关系变化,荔枝跌价,订购的荔枝价格也要下调5%

方没理睬甲方的要求,CD机,价格定为2598元。认为自己按合同履行义务,2598元写为598付价款。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CD机物美价 1196元购买了两台CD就按照合同法4000元,传真,故判决10 由于赵某用信用CD机货试分析: 4000元或退回CD

(1)法院的处理正确吗? 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1196元。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

(2)为什么? 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答题要点: 平常时如何供应蔬菜的,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

(1)法院的处理正确。 4000元或CD机。

(2)因为前10国

前乙方已经承诺供货, 到达受要约人(乙方)在还未开工时,

方),20

甲乙双方买卖10

吨荔枝按原合同价格执行。后5

(2)《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3)乙公司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权?说明理由。(2)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答题要点: 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供用电合同是执行国家定价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第58条规定:合同被撤销(1)甲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的合同。本案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电费,属于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系自逾期付款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执基于上述理由,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本愿订立,无违法内容,又有书面借据,是合法有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效的。甲公司系债务人,负有按期清偿本息的义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的价格计价。施的商品买卖行为。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务;乙公司为债权人,享有按期收回本金、收取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造成,而是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利息的权利。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不能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如约履行清偿义务,构成违约。 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2)乙公司可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甲公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因此,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司的放弃债权行为。photo 法院判决乙方按新的电费价格交纳电费是正确

(3)法院可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裁决债权人对于自己享有的债权,完全可以根据的,有法律依据的。

赵某将CD机返还给商店,由柜台组长对由此造自己的意志,决定行使或者放弃。但是,当该债

成赵某的损失承担责任。 权人另外又系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人时,如果他放1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木材合同, 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j11.甲公司与乙袜厂于某年4月6日签订了一他的债权人享有依法救济的权利。本案中,甲公卖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份丝袜供应合同。合同规定:乙袜厂向甲公司供司放弃对某单位享有的债权,表面上是处分自己付款后3日内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验应丝袜2万双,总价款人民币4万元,同年4的权益,但实际上却损害了乙公司的债权,依照收后即结清余款。乙公司收到甲公司40%预付月20日交货,货到付款,合同有效期至同年4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撤款后的2日即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后月30日止,双方若有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月9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经验收发现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及时通日,乙袜厂送来2万双丝袜。甲公司以交货已过 (3)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 知乙公司并拒绝支付余款。试分析: 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享(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

甲公司同意接受2万双丝袜。次日,甲公司销售(2)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 人员将丝袜售出5000双,其余入库存放。6月危及债权人的权利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3)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底乙袜厂电话催付货款,甲公司原签约人称,丝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实现自必须具备什么条件?photoi

袜已卖出5000双,其余存在库中。同年10月8己的债权。乙公司可以直接向某单位行使代位答题要点:

日,乙袜厂派人来收取货款,甲公司认为此批货权。 (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

系暂时代为保管,除已代售的5000双丝袜货款:::星魂 (2)《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如数支付外,其余丝袜应由乙袜厂取回。但乙袜13.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又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厂要求给付全部货款。国内电视大学 型电话机,每台单价90元。如果贵单位需要,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试分析:*\(H6p/] i 请与我厂联系。”乙单位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

(1)甲公司起初拒收货物是否有法律依据? 厂订购W型电话机500台,每台单价85元。”2求。”乙公司虽然将木材如期运至甲公司,但其

(2)乙袜厂要求甲公司给付全部货款是否有个月后,乙单位收到甲厂发来的500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其履行债务理?,z+H"m3?$G/S$@ 但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不符合合同约定,根据第67条的规定,甲公司

(3)乙袜厂在履约过程中应承担什么违约责乙单位违约为由起诉于法院。 有权拒绝支付余款。

任? 试分析: (3)甲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电电

(4)甲公司在履行合同中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1)乙单位是否违约?!y&u(E0d,E!|*}:H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任? (2)为什么?: ①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国内答题要点: 答题要点: ②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国

(1)乙袜厂逾期交货,又未在发货前与甲公司(1)乙单位不违约。 ③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协商,应认定乙袜厂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2)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单位对甲厂的回函不符合约定。

定,甲公司起初拒收货物是有法律依据的。 是一个附条件的新要约,因其对甲厂的要约作出

(2)后甲公司同意接受乙袜厂迟延交付的货物了实质性变更,这一行为并不是承诺,而是一个16.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并将部分货物出售,因此乙袜厂要求甲公司给付新要约。《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总价款500万元。全部货款有理。国内电视大学学 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甲公司预支价款200万元。在甲公司即将支付预

(3)乙袜厂逾期交货,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乙单位的付款前,得知乙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交付钢材,甲公司偿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回函对甲厂电话机的报价提出异议,属于实质性并有确切证据证明。于是,甲公司拒绝支付预付

(4)甲公司逾期付款,因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变更,故为新要约。因此,该合同没有成立,乙款,除非乙公司能提供一定的担保,乙公司拒绝款的规定向乙袜厂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单位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电 提供担保。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试分析:

12.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2000年14.某村配电室(供电方,以下简称甲方)与(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

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双方谈妥,该村粮食加工专业户杨某(用电方,以下简称(2)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 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乙方)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3)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为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标准和合同的约定,保证了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息一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 供电的安全性和连续性。但乙方没按时交纳电 答题要点:

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9费,甲方诉至法院,要求乙方交纳电费。在诉讼(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

月12日无法偿还欠乙公司的借款。某日,乙公期间,电费上涨,法院遂判决乙方按新的电费价(2)《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司向甲公司催促还款无果,但得到一信息,某单格交纳电费,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位曾向甲公司借款20万元,现已到还款期,某 试分析: 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1)法院的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于是,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以某单位(2)请根据供用电合同的概念及性质论证法院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判决的依据。photoiF 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本案中甲公司作为无法清偿债务。试分析:国 答题要点: 先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于缔约后财产状

(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1)法院的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况明显恶化,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可能危及其债

(2)乙公司是否可针对甲公司的行为行使撤销第63条的规定。 权实现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保护权益不受损权?为什么?

害。因此在发生纠纷时,法院应支持甲公司的主而没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即其所主张的权利得学。15天后才通知属于不及时通知,故某中学张。 不到法律保障。因此,某公司要求某化工厂还款不应为此承担责任。

(3)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 的请求有可能因诉讼时效已过而得不到实现。 (2)服装厂未能及时通知中学提取提存物,应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m9E&为自己的迟延通知负责。至于服装厂没有及时通①须是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19.某市胜利电镀厂(以下简称甲方)从1996知的理由属于服装厂主观认为,而不是客观上无互为对价给付。 年起为某市汽车油箱厂(以下简称乙方)加工电法通知,不能成为其没有及时通知的法律上的理②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镀零配件。至1999年,双方业务往来加工额已由。服装厂的行为中有迟延通知之过。

序,且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的履行期届至。 达9万余元,同时乙方欠甲方的加工制作费(3)某中学应当先行支付该校服保管费,然后③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47000余元迟迟未给付。2000年5月,乙方更名向某服装厂追索该保管费。

之后,出现丧失或有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为市汽车制造厂。甲方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

力。 时,该厂以“原厂撤销,厂长更换,汽车油箱厂21.2000年3月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④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未能为对待给付或为的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2000年8订一份布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有纺织厂于债务的履行提供适当的担保。 月,甲方诉至该市某区人民法院。电试分析:2000年4月15日前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服P (1)我国《合同法》装厂县支付价款8万元,并于5月20日将货款17.199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请回答其主要内容。 一次性全部支付,2000年4月15日,服装厂通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于2000年1月15日向(2)根据法律规定,某市汽车制造厂是否应承知纺织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纺织厂回函甲公司提供一批价款为50万元电脑配件,1999担偿还乙方债务的义务?为什么? 言:因设备老化,按时交货有一定困难,请求暂年12月1日甲公司因销售原因,需要乙公司提(3)此案应如何处理? 缓履行,服装厂因要抢在夏季到来之前上市销售前提供电脑配件,甲公司要求提前履行的请求被答题要点::::星 该批真丝服装,没有同意纺织厂迟延履行的要乙公司拒绝,甲公司为了不影响销售,只好从外(1)我国于1999年3月15日颁布了《中华人求。2000年4月25日,因纺织厂没有履行合同,地进货,随后将对乙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了丙公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的第76条对此做了明服装厂致函纺织厂,要求纺织厂最迟5月10日司,但未通知乙公司。丙公司与2000年1月15确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前履行合同。2000年5月20日,纺织厂仍未履日去乙公司提货时遭拒绝。 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行合同,服装厂只好从别的渠道用每米90元的试分析: 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价格购买了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总价款9万

(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提货有无法律依据?为(2)元,同时通知纺织厂解除合同,返还8万元货款什么? 因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乙方于2000年及利息,并要求纺织厂赔偿误工损失及购买布料

(2)甲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如5月更名为市汽车制造厂,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多支付的1万元价款。2000年8月10日,纺织何处理。电大答案 应由汽车制造厂来享有和承担,汽车制造厂以厂要求履行合同,称服装厂解除合同没有征得纺答题要点: “原厂撤销,厂长更换,汽车油箱厂的债务与本织厂同意,因而合同没有解除,纺织厂应当接受

(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的提货有法律依据。 货物。在遭到拒绝后遂起诉至法院。 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也是违法的。- 试分析:

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3)汽车制造厂应当将乙方的47000余元欠款(1)服装厂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务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甲公司将债权转让偿还给甲方。并满足甲方的其他诉讼要求。 (2)法院能否支持纺织厂的主张?

给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因而对乙公司不发 (3)纺织厂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生效力。 20.某中学与某服装厂在1999年11月签订了答案要点:

(2)依《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甲公司与丙一份服装加工合同。合同规定:由服装厂为某(1)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公司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丙公司的履行要求被中学加工校服500套,平均每套支付加工费3094条规定,当事人迟延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拒绝,应当由甲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责任。 元,共计15000元;某中学负责提供布料、服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纺织 型号和规格;某中学在接到服装厂取货通知后2厂迟延主要债务,在服装厂催告后,在合同履行18.1999年10月11日,天内付款,服装厂接到货款后3天内将校服送达期限内仍未履行。因此纺织厂有权解除合同。 向某公司借款20万元,约定于2000年10月11某中学。服装厂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了服装加工(2)法院不能支持纺织厂的主张,这涉及到法日偿还,若迟延还款,某化工厂承担违约金。2000任务并收到货款,依约在第3天将校服送达某中定解除权应当如何履行的问题。依照《合同法》年10月11日某公司要求某化工厂偿还借款,某学,可由于该校领导班子正处于调整之中,无人第96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化工厂因产品销售不好,一时无力清偿20万元负责接收该批校服。连续一周仍无人出面接受校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本案中,借款,于是某化工厂向某公司请求暂缓一段时间服。因此服装厂只好将该校服提存。服装厂在解除合同同时通知了纺织厂,纺织厂对偿还,某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此后双方未再发生服装厂认为既然某中学领导班子未定,待领导班此没有提出异议,依照法律规定,合同自解除的联系。2002年10月30日某公司找到某化工厂子确定后再通知某中学来领校服。15天后服装通知到达纺织厂时就已经生效,不需要纺织厂同要求偿还借款并付清迟延还款违约金。某化工厂厂才通知某中学领取提存物,某中学在领取提存意。因此纺织厂的主张,法院不能支持。

以还款时效已过,拒绝还款,物时被要求交付15天的保管费用,(3)纺织厂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依据法律有关试分析: 认为服装厂未能及时通知学校去取校服,导致校规定,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当事人解

(1)某化工厂拒绝还款的理由是什么。 服提存15天,应由服装厂支付提存费用。 除合同后如果有其他损失的,仍可以要求赔偿损

(2)某公司要求某化工厂还款的请求能否得到试分析: 失。

实现?电视大学资料学习,电n (1)某中学拒绝支付提存费用的理由有法律依

答题要点: 据吗?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说明。 22.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

(1)某化工厂拒绝还款的理由是某化工厂要求(2)服装厂的行为中有无不当之处? 每台2800元,共计14万元。双方约定4月份货暂缓偿还借款,某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推定为合(3)此案如何处理? 到后先付4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10同没有发生变更。按照《合同法》第129条的规答题要点: 万元货款。后乙冰箱厂想从甲商场开设销售专定,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和申请仲裁的期(1)某中学拒绝支付提存费用的理由有法律依柜,打开销路。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据。 租赁期为一年,自同年4月起至次年4月止,月135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根据《合同法》第102条的规定“标的物提租金2万元,共计24万元。由乙冰箱厂3个月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上述合同因未变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付一次,分4次付清。7月份乙冰箱厂通知甲商更,诉讼时效仍按照原合同计算,其诉讼时效的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场,称用应受甲商场的10万元冰箱货款中的6最后期限是2002年10月11日。因此,某化工本案中,债务人提存的原因是债权人的领导班子万元抵消其4月至7月的租金。

厂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而拒绝还款。 处于调整之中,暂无人负责工作造成校服无法送试分析:

(2)依我国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届满后,权(1)用所学的合同法的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分因此,服装厂在提存标的物后应及时通知某中析乙冰箱厂的做法是否合法?

(2)为什么? 用气2000立方,甲方不同意。乙方在未提前通(1)法院是否全部支持钢材厂的诉讼请求? 答题要点: 知的情况下,单方突然停止向甲方供气。致使甲(2)为什么?

(1)乙冰箱厂的做法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方生产设备受损,造成损失约4万元,甲方派人答题要点:

关规定。该按涉及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中债务前去乙方交涉,要求其保证供气,并双倍返还其(1)法院部分支持钢材厂诉讼请求。

相互抵消的法律规定。抵消,是指两个以上的债已交付的定金。乙方不同意。甲方遂向某市人民①法院支持钢材厂要求铁道工程局清偿全部货的关系的当事人就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各法院起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其款的诉讼请求。

自以其对他方享有的债权冲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已交付的定金,赔偿其他损失。 ②法院支持钢材厂要求铁道工程局赔偿延期付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的(1)该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 款银行利息及逾期付款滞纳金,但仅从2001年意思表示。 (2)甲方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并说明理6月自铁道工程局清偿货款之日止的延期付款

(2)我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由。 银行利息及逾期付款滞纳金。

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3)本案如何处理? (2)法院部分支持钢材厂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答题要点: 是:根据《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1)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合同,双方铁道工程局可以随时向钢材厂履行支付货款的对方时生效。本案中,甲商场与乙冰箱厂互负债意思表示真实,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义务,或者按钢材厂随时提出的付款要求履行支务,互享债权,彼此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2)甲方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其依据是《合付货款的义务。在本案中,钢材厂是2001年6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冰箱厂可同法》第115条。在甲方支付定金,合同有效成月起诉时提出结清货款并支付延期付款的银行以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互相抵消的立的前提下,乙方擅自减少供气,当甲方不同意利息及逾期付款滞纳金的请求,以前未曾提出规定,通知甲商场对6万元债务予以抵消。 时,又在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停止供气,造成甲过,所以,铁道工程局为清偿全部货款的行为不 方的设备损失,这是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构成违约。仅从钢材厂提起诉讼次日为履行付款

23.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方双倍返还定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义务,应承担这一时间后的违约责任。即铁道工合同,双方约定有供销社在1个月内向甲油料厂(3)法院判决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受的定金10程局在清偿全部货款后并赔偿从钢材厂提起诉供应黄豆30吨,每吨单价1000元。在合同履行万元,继续履行向甲方供应天然气的义务。并赔讼次日起至清偿全部货款之日止的延期付款银期间,乙公司找到供销社表示愿意以每吨1500偿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4行利息及逾期付款滞纳金。

元的单价购买20吨黄豆,供销社见其出价高,

就将20吨本来准备运输给甲油料厂的黄豆卖给25.某村委会与村民张某签订了荒山植树承包27.曹某和陈某两人是好朋友。一日,曹某到陈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应10合同。合同规定,村委会负责给张某提供果树苗某家作客,曹某见陈某家里有一幅画很是喜欢,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按照合同约定供应剩余的2000株和运输用车,张某每年向村委会上交承陈某见状对曹某说我先挂几天就送给你,曹某表20吨黄豆,供销社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包费1千元,3年后荒山上的果树木所得归张某示不信,陈某当即立据为凭,后因曹某与陈某两供货,并要求解除合同。甲油料厂不同意,坚持所有。合同签订后,张某如数上交了当年的承包人因事发生争执导致关系恶化,陈某一直也就没要求供销社履行合同。 费1千元,但村委会只提供了500株树苗,而且有将画给曹某,曹某很生气,拿着陈某所立凭据试分析: 未提供运输用车,张某为了能赶在当年植树季节找陈某索要画不成,遂曹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

(1)甲油料厂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将树苗全部种下,只好自己购买高价树苗和租用某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甲油料厂其他车辆,比原计划多支付2千元。张某要求村试分析:

如果要求供销社履行合同有无法律依据? 委会赔偿因其不严格履行合同而给自己造成的(1)陈某与曹某所订立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

(3)供销社能否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经济损失,并继续提供运输用车。村委会拒绝赔同?

而不履行合同? 偿。张某诉至法院。 (2)法院会支持曹某的主张吗?为什么? 答题要点: 试分析: 答题要点:

(1)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是有法律依(1)张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 (1)陈某与曹某所订立合同是赠与合同。 据的。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由供销社供应甲油料厂(2)此案应如何处理? (2)法院会支持曹某的主张。因为首先,我国黄豆30吨,现黄豆只能供应10吨,所以油料厂答题要点: 《合同法》上规定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只有权要求继续供货。 (1)《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要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关系即可以成立,符合合

(2)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继续供应黄豆,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同生效条件,即从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其次,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油料厂有权要求供销社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尽管《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继续供货。《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违约责任。”根据这条法律规定,张某的诉讼请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本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求有法律依据。村委会应当按合同的约定如数提案中,直至曹某起诉,陈某也没有行使任意撤销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供2000株树苗和运输用车,未提供即属违约,权,赠与合同仍有法律约束力,所以陈某应对曹

(3)订立合同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履行合同获取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某承担违约责任。

预定的利益,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2)本案应作如下处理:村委会赔偿张某因违

务,对方就无法实现权利。如果违约方有履行合约而多支付的2千元,并继续为张某提供运输用28.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人北京一学校上同的能力,对方(受损害方)认为实现合同对自车。 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己是必要的,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违 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儿子的生活,约方不得以承担了对方的损失为由拒绝履行合26.1999年11月,某市钢材厂与某铁道工程局钱某在感到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同,受损害方在此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签订买卖铁轨合同,约定由某钢材厂每季度卖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

裁机构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所以供销社不给铁道工程局铁轨50吨,铁道工程局收到货后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能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向钢材厂支付货款。自1999年12月至2000年问题:

合同。 6月,钢材厂累计卖给铁道工程局铁轨200吨,(1)如果手提电脑在答应送给孙某但尚未履行 总价款1000万元,铁道工程局先后支付货款500前由于双方关系变坏,钱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

24.某市朝阳玻璃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万元,尚欠货款500万元。期间钢材厂多次向铁为什么?

市天然气供应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常道工程局催收余款,但未曾提出由铁道工程局清(2)如果已经将手提电脑交付给孙某,钱某是年供气合同。合同规定,乙方每天向甲方供应生偿全部货款及延期付款利息的请求。铁道工程局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产用气4000立方,如减少或停供须提前五天通每次收到货后即支付部分货款,钢材厂每次催收(3)如果孙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钱某的儿子,知甲方做好准备。甲方按月结清天然气款。双方钱某在交付手提电脑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约定,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5万元。 2001年6月,钢材厂起诉法院,请求判决铁道什么?

合同签订后不久,随着用气单位增多,天然气供工程局清偿拖欠的全部货款及延期付款的银行答题要点:

应日趋紧张,有些用气单位向乙方许诺可以购买利息及逾期付款滞纳金。

高价气。乙方为追求单位的经济效益,要求减少试分析: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