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参考文本
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注1] 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则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 [注2] 选择采用国际标准,必须填写采标号及采用程度; [注3] 选择采用快速程序,必须填写快速程序代码。
篇二: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范本)
[注3] 如采用国际标准,先选择组织名称,再填采标号及一致性程度标识,多个采标号之间用半角逗
号“,”分隔;
[注4] 技术委员会和技术归口单位必须填写其一,若填写技术委员会则必须填写全国TC/SC号;
[注5] 主管部门按照模板帮助文件中的主管部门名称填写;
[注6] 项目成本预算主要包括总额、资金来源情况和成本构成。
篇三:3.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3
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填写说明: 1.非必填项说明
1)采用国际标准为“无”时,“采用程度”、“采标号”、“采标名称”无需填写; 2)“上报单位”和“技术归口单位”无需填写 3)不采用快速程序,“快速程序代码”无需填写;
4)无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质检行业公益科研专项)支撑时,“科研项目编号及名称”无需填写;
5)不涉及专利时,“专利号及名称”
无需填写;6)不由行地标转化时,“行地标标准号及名称”无需填写。 2.其它项均为必填。
3.ICS代号可从委网站公布的“ICS分类号”文件中获得,下载地址为:
http:///bsdt/xz/201011/P02013040850104821425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