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书
当前位置:首页 > 条据书信 > 建议书 > 列表页

税务稽查建议书范文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22  分类: 建议书 手机版

篇一:税务稽查建议书(对内)

税务稽查建议书(对内)

地税稽建[ ]号

税务稽查建议书(对外)

开地税稽建〔 〕 号

稽查建议反馈单

落实单位名称:

篇二:稽查建议书

税务稽查建议书 纳税人名称:

一式二份:建议单位、接收部门各一份

篇三:稽查建议书制度

篇一:稽查建议制度

稽查建议制度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国税征管工作质量,严厉打击各种偷骗税行为,更好地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江苏省国税系统税务稽查建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元月二十八日

江苏省国税系统稽查建议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发挥稽查局以查促管的作用,加强稽查局、征收(分)局、管理(分)局之间的信息联系、沟通,发挥国税系统的整体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省各级国税稽查局在税务稽查实施过程中,凡发现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的,以及在征收、管理和稽核评税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稽查建议。

第三条 稽查建议的内容。 稽查局在稽查中发现以下情况和问题的,应提出稽查建议:

1、纳税人未按规定新办税务登记,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的;

2、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定额未按规定核定,或营业额超过核定的20%,未及时申报调整定额的;

3、稽查中发现漏征漏管户的;

4、纳税人未分别核算免税项目与应税项目销售额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或年检过程中存在问题的;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领购、开具和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7、民政福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开发企业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在资格上存在问题的或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存在问题的;8、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的;

9、普通发票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

10、某一行业纳税人存在普遍的偷税现象或苗头的;

11、税收执法程序方面存在问题的;

12、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规程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

13、在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需要修改的;

14、其他方面有必要提出稽查建议的;

第四条 税务稽查建议的形式。稽查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二类:一类是涉及个别企业的,发现问题后由各级稽查局直接向管理(分)局、征收(分)局传递稽查信息情况;另一类是带有普遍性的或涉及较多企业的,由各级稽查局提出书面稽查建议,报经同级国税局领导审阅。

第五条稽查建议的要求。

1、稽查建议要根据稽查中发现问题的事实、情节和程度等,实事求是地提出相应的稽查建议。

2、稽查建议的内容要明确,用语不能模棱两可,所提建议应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并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第六条本制度自2002年1月1日起实行。篇二:制度稽查工作制度

制度稽查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公司的制度督查力度,促进经营管理水平和效能的提高,确保国家路线方针政策、集团总部工作部署和公司决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按照“领导负责、分级承办、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情况;

2、落实集团总部重要工作部署情况;

3、落实公司年度工作要点(各部门主要任务分解)情况;

4、落实公司重要工作、重要决策情况;

5、落实公司办公会议决定、公司领导召开的其他专门会议决定情况;

6、落实公司领导的重要批示、交办事项情况;

7、来信来访来电中需要督查的事项;

8、其它需督查的事项。

二、督查程序

1、拟办。在公司作出重大决(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税务稽查建议书范文)策、重要工作部署之后,或在接到集团总部党委、行政和公司领导的批示和交办事项之后,制度稽查小组及时提出拟办意见。拟办意见包括承办部门、工作任务和承办时限等。

2、立项。对重大和复杂事项,在提出初步拟办意见后,应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报公司领导审定后,开始立项督办。立项一般一事一项,重大决策或重要工作部署则以一个部署、一个决策为单位立项。公司年度工作要点(各部门主要任务分解)以公司文件为准,一般不单独立项。

3、交办。制度稽查小组根据公司领导的批示,以《督查事项通知单》(附件一)的形式把督查事项交承办部门办理,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4、催办。为了解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制度稽查小组应及时催办。各部门对公司年度工作要点(主要任务分解)要按计划进行,并填写《月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表》(附件二),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报制度稽查小组;承办部门对交办的督查事项要按要求办理,并填写《督查事项通知单》报制度稽查小组。各部门及承办部门如不能及时办结,应及时填写《情况说明表》(附件三)向制度稽查小组反馈。如各部门及承办部门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也不说明情况的,制度稽查小组取发《督查催办单》(附件四)的形式进行督办。

5、结项。承办部门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制度稽查小组要对承办部门的回复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交办要求的,退回承办部门补办或重办;对符合交办要求的,呈报公司领导阅知后,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三、督查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制度稽查小组,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组长,成员由公司办公室、保卫科、安全等部门组成。

2、明确责任。督查工作要按照“领导负责、分级承办、注重实效”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督查工作的管理方面,公司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督查事项的第一承办人,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工作要求,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对一般性的督查事项,由制度稽查小组督促承办部门按要求办结;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重要督查事项,由制度稽查小组开展专项督查。

3、及时通报。对各部门落实集团总部和公司决策、工作部署以及批示等办理情况,在督查后及时进行通报。对落实好的,予以表扬或总结推广;对落实中存在不足之处的,及时指出并督促改进;对落实差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不落实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厂纪厂规提出处理建议,报请公司进行处理。篇三:2012稽查建议

1、准确把握稽查职能,改变稽查考核机制

确立税务稽查职能定位,尽快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打击型税务稽查指导思想。一是由收入型稽查向执法型稽查转变。由考核收入型向考核单个案件质量型转化;二是由普查型稽查向重点打击型稽查转变。弱化稽查的收入职能,以科学选案、规范查案、严格执法、依法稽查

为工作导向,推动税务稽查执法水平的提高。三是切实抓好管理税务管理性检查与税务稽查的衔接,向专业职能型稽查转变,重点突出稽查的打击惩处功能,维护税法尊严。

4、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稽查工作方法,强化案件证据的规范性

建立一整套的稽查工作方法和思路,利用案例式的方法,对一种税务违法行为的查处,建立证据规范的体制,强化税务稽查人员的取证意识,使取得的证据能直接为处理结果服务。

5、建立信息传递机制,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税务稽查的信息化,就是要在稽查工作中贯彻“科技加管理”的方针,目的是实现稽查工作的科学、规范、高效。一是加快建立规范统一、功能完善信息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结合税收征管软件的建设抓紧开发统一的、具有良好兼容性和功能齐全的稽查软件,可以为稽查人员提供政策法规查询、稽查案例剖析、稽查技能培训等多方面的资讯服务。二是大力开发现有的计算机资源,建立国、地税合用税务稽查协查系统,使“四小票”的协查工作能上机操作,确保稽查质量;建立国、地税稽查处理信息网上传递制度,确保稽查结果。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