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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专业基础知识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2  分类: 基础知识 手机版

篇一:2015年公安专业基础知识最全复习考点(打印版)

第一章宪法

本章重点提示:宪法这章很重要,但在招警考试中题目并不多,一般不会超过3分,以判断和选择占多数。

第一节 宪法概述

判断、选择题:

宪法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确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 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宪法是英国宪法。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的美国宪法。

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91年的法国宪法。

我国先后颁布过四部正式成文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的1982年宪法。

第二节 国家性质(国体)

判断、选择题:

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一般地说,在经济上处于统治或领导阶级的地位,掌握着国家的权力。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

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

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有:保障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抵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安全。

多选、简答、论述题:

人民民主专政的特征:

1、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2、 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与敌人专政的结合

第四节我国的经济制度

判断、选择题:

我国的经济形式主要有:全民所有制经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我国多种经济形式中居于主导地位。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特点:自愿组合、自负盈亏、民主管理

第二章刑 法

本章重点提示:《刑法》这一章非常重要,在考试中除了单选、多选和判断外,每年在简答和论述之间也必然会有一题,本章在考试中一般不低于10分。

第一节 刑法的概述

判断、选择题:

我国刑法的任务包括惩罚与保护两个方面。

刑法的基本原则:罪行法定原则、罪行相当原则﹙罪行相适应原则﹚、刑法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为明文不处罚。

广义的刑法包括刑法典、特别刑法和规定在非刑事法律中的附属刑法规范。

现行的是199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的效力范围包括: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我国刑法空间效力范围采取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并在一定范围内兼采普遍管辖原则的结合型刑事管辖原则。 拟制领土包括:船舶和航空器。

注意:刑法规定“一罪不二罚”

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多选、简答、论述题:

“从旧兼从轻”的原则的几种情况的实际运用:

1、当时的法律不认为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

2、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新刑法

第三节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公安学基础理论章节复习资料汇总

第一讲 绪论

公安学是一门研究我国公安现象的学科。其中,关于公安现象中基本关系与基本对策的理论概括,形成公安学基础理论,它是公安学的基础学科。

第一节 警察与警察学

一、警察的起源

(一) 警察起源观

1.警察自然起源观。有的警察学者认为,“人类自从有了群体生活,应有了警察作用”。还有的认为,“警察是人类与原始俱来的天性的道德行为”,“警察将永远伴随着人类”。这种理论把警察说成是一种自然现象,即超阶级、超国家的现象。认为警察与国家将永远存在。 这种观点抹煞了警察是私有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抹煞了警察的阶级本质。

我们认为:原始社会没有警察。这是因为:

第一,生产力低下,没有私有财产,不能产生警察。

在二三百万年前,地球上开始有了人。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原始社会是人类社会的第一阶段。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认识自然的水平低下,生产工具极为简陋,个人显然无法与自然、猛兽相抗衡,人们为了生存和繁衍,只有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共同生产和生活,所以,社会结构是以血缘亲族为基础的氏族公社。

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获取的生活资料非常少,只能维持本身生存的最低水平,没有任何剩余。“在没有阶级的社会中,每个人以社会成员的资格,同其他社会成员协力,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从事生产活动,以解决人类物资生活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产生私有制,也不可能产生阶级,因而也不可能产生作为阶级斗争工具的国家和警察。

第二,社会管理靠习惯,不需要强制力量。

原始社会虽然没有国家这个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机构,但存在着管理各种事务的社会组织——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它们是以人们的血缘关系组成的集团。在氏族中,人们的生活是有秩序的,这种秩序是人们在日常生活、生产、分配、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习俗和信仰,世代相传就形成了氏族社会的习惯规范。这些行为规范调整着人们的相互关系,维持着当时的社会秩序。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反映着全体氏族成员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它靠人们自觉遵守或社会舆论的力量及氏族首领的威信来维持,不需要警察这样的强制机关作后盾。 第三,氏族首领由选举产生,没有必要设立维护统治的警察。

在原始社会,人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而且首领由选举产生,他们也没有特权,不存在专门从事管理社会的特殊机构。所以,不存在争权夺位和反对统治关系的问题,也没有必要设置保护统治关系的警察。

第四,没有阶级,不需要警察等专政工具

在氏族社会中,大家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共同消费,就连首领也和大家一起平等地劳动和分配产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户是平等的,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没有阶级,也不可能有阶级统治的专政工具。

2.马克思主义的警察起源观。在原始社会既没有国家,也没有警察;人类社会进入奴隶社会之际,随着国家的产生,警察才成为必要;警察是和国家一样古老的;国家是不能没有警察的。这是科学的警察起源观。

从中国奴隶制的建立看警察的起源 中国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之一。中国的原始社会经历了原始人群、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等阶段。

在父系氏族公社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私有制,出现了贫富分化,原始社会逐渐解体。中国的尧舜禹时期,也正是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时期。传说尧舜禹都较富有。富有的氏族首领成为氏族贵族,他们把战俘和贫穷的氏族成员变成奴隶。这样,两个对立的阶级就形成了。当这两个对立的阶级的矛盾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时,必须产生国家这个强大的强制工具。

大约在公元前21世纪,中国建立了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作为国家的标志,夏朝不仅建立了军队,出现了司法职能,也出现了行使警察职能的官吏——司徒、士、司马等。

司徒:《尚书·舜典》载:“舜令弃日: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司徒具有治安警察的作用。

士:《尚书·舜典》载,舜令皋陶作士,让他对付“蛮夷猾夏”和“寇贼奸宄”。说明具有刑事警察的职能。夏初,还出现了监狱,由士看管,士还具有狱警的职能。

(二) 警察产生的历史条件。

在古代,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警察机关,但那时已有分别由若干部门施行的国家警察行为。所以,讲警察的起源,实质上是讲警察行为的起源。

篇二:2016公安基础知识要点

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一、警察的起源、发展和本质

【起源】

含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

起源:警察是一个历史得范畴,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

条件:→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

┖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

┖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

┖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

【发展】

萌芽时期:伴生有监禁行为,审判行为的萌芽

古代警察:职能由军队、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官吏分别掌管

特点:→军警部分,警政合一

┖法律极不严格,神权、皇帝和长官的意志起决定作用

┖私刑、私狱普遍存在

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建立近代警察制度较早的国家是法国和英国

1790·法国{人权宣言}·市政警察

1801·拿破仑·巴黎警察总局

公安专业基础知识

中世纪·英国·治安法官制度

1829·英国罗伯特皮尔·首都伦敦警察厅

1898·陈宝箴··中国历史上的专职警察机构·帝国主义入

侵时期 1905·清政府··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

1912·南京临时政府·将巡捕和巡警改为警察

1927·蒋介石·把警察机关改名公安局

1946·设立内政部警察总署,把警察机关改名警察局

【本质】

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行政力量

本质特点:→鲜明的阶级性

┖ ┖

基本职能:→政治镇压职能·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强烈的阶级性·前提·首要地位 ┖社会管理职能·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

二、我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公安机关】

1927·上海···中国设立的的保卫组织·于1935年结束 1931·江西瑞金·的公安保卫机关

1938·延安市警察队·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警察队伍·抗日时期·

抗日时期·晋察冀边区公安总局、晋绥公安局、冀鲁豫边区政府公安总局

1939·中国中央·社会部·在党的高级组织内部·抗日时期

1949年7【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公安机关】

1949年11月1日·公安部·10月9日任命为部长,杨奇清为副部长

1950 改造大量战争罪犯·把日本战犯、国民党战犯、伪满战犯、伪蒙疆战犯改造过来

公安机关的性质

一、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阶级属性;性质是指公安机关与其他国家机 关相区别的根本属性

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表明:

┖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公安机关在国家政权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是最主要的支柱。指出: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公安机关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

二、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一、公安机关职能的含义

指公安机关对国家和社会所起的效能和作用。性质是职能的根据,职能反映性质

二、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专政职能:实质·公安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对上述专政对象实行的政治统治

┖对象:敌对势力、敌对分子、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手段:打击、制裁、改造、监督

民主职能:实质·保障人民享有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和保障人民的利益

关系:对立统一

三、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两者联系】 专政职能是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 民主职能是专政职能的社会基础

【区别】

对象不同 方法不同

对谁民主,对谁专政是关系到公安机关性质和工作成败的首要问题

公安机关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毛泽东·1944·{为人民服务}

1945·{论联合政府}·将宗旨写入党章

邓小平·人民满意不··高兴不··赞成不··检验一切工作的标准

江泽民·2000·三个代表

一、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

【衡量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

满意不··赞成不··答应不··

公安工作最大的政治优势:人民群众的支持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

公安机关的任务

一、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与任务、职责的关系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决定了公安机关的任务

公安机关的性质、,决定了公安机关的

公安机关职责是公安机关基本任务的具体化,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确定的

二、任务分类——多形式,多层次的系统

从时间上,有目前任务和长远任务

从范围分,有局部任务和全局任务

从层次分,有基本任务和具体任务

新阶段的总任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三、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

【维护安全】首要任务

[含义]

保卫我国和不受侵犯,保卫我国的和整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按照国家规定的职权划分,维护国家安全

[内容]防范→发现和制止→打击和惩治

【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内容]→积极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坚决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预防、妥善处置,依法化解 ,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依法进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保护公民的安全和人身自由】

[人身安全]生命、健康安全

[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

【保护公共

【预防、制止和惩治活动】尤其是的严重犯罪活动

篇三: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公安专业基础重点)

七、人民警察法

一、人民警察法的概述:

?人民警察法的概念:指规定警察任务、职权、义务、纪律、组织管理、警务保障、法律责任和执法监督的法律。

?人民警察法的立法目的:

1.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为了加强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警察的素质;

3.为保障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人民警察法的适用范围: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的条件即录用:

?人民警察的条件:1.年满18岁;2.拥护宪法;3.身体健康;4.高中以上文化;

5.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⑹自愿从事警察工作。 ?人民警察的录用:按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三、人民警察的职权与任务:

?人民警察职权的概念与特征:人民警察职权的概念: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人民警察的职权与责任,是人民警察总任的具体化、规范化、法律化。

1.人民警察职权的特征:

⑴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最基本的职责。 ⑵警察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⑶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警卫特定目标,是警察的重要职责。 ?人民警察的基本任务:1.维护国家安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4.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

5.保护公共财产。

四、人民警察的机构设臵和职务序列: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机构设臵:

1.中央公安机关(国务院公安部);

2.地方公安机关(省、市、县三级);

3.专业公安机关(铁路、港行、民航、林业、海关)。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务序列:警官、警员、专业技术员、铺助人员。

五、人民警察的警务保障:

?法律保障:指警察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 ①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②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保证警令畅通。

③依法执行职务,不受非法干涉,有权拒绝执行超越其职权范围的指令。

?社会保障:指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警察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所给予的支持和协助。 ①公民、组织有义务支持和协助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②拒绝或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要承担法律责任。

③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受法律保护。

?物质保障:指警察在执行警务活动中,国家保证对警察物质方面的保障。包括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装备保障、科技成果运用保障。

?生活保障:指工资、福利、抚恤和优待保障。

六、人民警察的法律责任:

?人民警察法律责任的概念:指警察机关及警察在执法活动中,违法法律法规构成侵权,或警察在执法行为时,由于违法而其行为最终构成犯罪时,依法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人民警察法律责任的种类:

1.行政责任:对警察给予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2.刑事责任: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予以行政处分。

3.降低或取消警衔:对于受行政处分的警察,按照规定可以降低或取消警衔。

4.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对违反纪律的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5.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

害的,应依法予以赔偿。其他:

①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停留, 必要时可实行交通管制。

②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立即予以拘留。

③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④人民警察的因公致残等同于现役军人的因公致残。

第二部分 警察专业知识

一、我国的政法机关

一、我国政法机关概述:

?我国政法机关的构成:

党委政法员会、国家审判机关(法院)、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其领导的监狱、劳动教养机关、律师组织、公证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组成。

?各政法机关的性质和基本任务:

1.人民法院:

⑴法院的性质: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⑵法院的基本任务:审判各种诉讼案件,惩治犯罪,保障人权,解决民事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制度和利益,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审判活动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法院审判的案件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2.人民检察院:

⑴检察院的性质: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⑵检察院的基本任务:

①追诉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分子,保卫国家安全和维护国家统一制度,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

②追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犯罪分子,保护社会主义制度下各种合法的财产关系,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

③追诉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活动,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④通过检察活动,进行法律宣传。

3.公安机关:

⑴公安机关的性质: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在国家政权中,军队和警察是最主要的支柱。周恩来曾说:“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⑵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①维护国家安全; 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③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④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

⑤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4.监狱:

⑴监狱的性质:是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实施惩罚与改造的国家刑法执行机关。

⑵监狱的基本任务:对罪犯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

5.劳动教养机关:

⑴劳动教养机关的性质:是国家为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劳动教养法律、法规,收容、管理和教育挽救劳动教养人员、完成劳动教养工作任务而依法设臵的国

家行政执法机关。

⑵劳动教养机关的基本任务:

①依法准确使用劳动教养。

②依法准确、及时地收容劳动教养人员。

③对劳动教养人员依法实行严格、文明、科学管理。

④认真做好对劳动教养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

⑤积极开展劳动习艺和矫治。

国家安全机关: 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它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反间谍工作和其他有关国家安全工作。开展隐蔽战线斗争,保卫、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加强人民民主专政, 维护政治稳定,保障国家安全。

?我国执法机关的组织管理:

从纵向看:我国政法机关的组织分为两级:中央政府机关和地方政法机关,地方政法机关又分为省、市、县三级。

1.从横向看:我国政法机关组织系统包括党委政法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除法院、检察院外,其他机关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

?各政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和机构设臵:

1.人民法院:上下级法院是监督关系。

2.人民检察院:上下级检察院是领导关系。

3.公安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从人大,从上级。

4.监狱:

①监狱的设臵主要包括两种: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

②监狱实行两级管理,国务院司法部主管全国监狱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监狱管理工作。

③监狱的设臵、撤销、迁移,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批准。

5.(戒毒)劳动教养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分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大中城市三级。按照所属关系分为:政府部门的劳动教养领导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劳动教养管理机关,按特殊带来单位对待的劳动教养执行机关。 命名:××省(市、自治区)××(地名)劳动教养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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