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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销售不达标加班劳动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7  分类: 劳动合同 手机版

篇一:销售人员劳动合同

销售人员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民族: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

1.依照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制定本年度销售预测及指标分解、销售计划,制定渠道。 对营销思想进行定位,确保完成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

2.销售队伍的建设与培养,定期组织员工举行例会,分享会,学习相关专业知识。

3.按规定处理客户订单(报价单,合同,任务单,出运单等),支持业务员确保重点客 户订单操作顺畅及所有订单处理无差错。

4.依照公司财务政策,合同条款和出口信保相关规定,负责监督并支持业务员及时催收 货款,确保货款安全及时回收。

5.依据市场信息,参与及协助国内外市场的潜在及现有重点客户谈判,开发及后续订单 操作,确保重点客户成功率和签约客户满意率。

6.按照公司领导要求,完成交代的其他任务。

7.注意业务员工作状态,落实公司制度,对业务员要起到监督作用,防止业务员泄露公 司机密及飞单行为。(如因监管不力,制度落实不完善导致飞单或资源泄露,要负重要

责任)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

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 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双方同意按订______工时制度执行:

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不定时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因销售系列员工岗位的特点,乙方自愿在节假日等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资料整理等工作,未经甲方确认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______元。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基本工资______元,提成额按照合同额的______%。提成款的发放方式:合同签订后,确定收到客户定金后三日内付提成额的______%,收到客户第二期应收款后三日内付提成额的______%,余款,等客户结清余款三日内付清。

(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调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基本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续订意向的,应当在本合同届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的个人交接工作,归还其占有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资产,向甲方完全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与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办理离职手续及其他未了结事项。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保险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八、经济补偿、赔偿与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对于符合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出的费用;

2、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双方若另有培训协议约定的,

按照培训协议办理。

3、对甲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乙方应当赔偿的费用。

(三)乙方尚未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与乙方订立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安全准则、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十二、经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可由乙方指定的委托代理人代为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前,双方确认:

各方均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并对合同及附件内容完全理解,承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甲方(盖章):

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合同订立日期: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篇二:销售人员劳动合同

NO: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单位名称) 石家庄瑟科塞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王艳伟 职务: 经理

单位住所:石家庄红旗大街572号丰河苑东区

乙方:(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家庭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 固定 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 ;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 。因工作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劳动保护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条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

1.乙方的劳动报酬,按服务单位的考勤及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服务单位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

3.在本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地点、岗位、内容、时间等由服务单位根据签约时乙方的个人实际情况及工作岗位的要求确定,如乙方的个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患病、工伤或患职业病、怀孕及哺乳等情况,甲方根据服务单位的建议,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安排乙方待岗,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安排,乙方的薪酬及其他待遇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第五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劳动合同解除及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或服务单位规章制度的,或有以下严重违纪行为的:

(1)违反甲方或服务单位的劳动纪律受到一次书面警告后,再犯可受书面警告错误的;

(2)因行为不当而被行政拘留或触犯刑律免予刑事处分的;

(3)工作中有暴力、恐吓、侮辱、诽谤、扰乱工作秩序以及性骚扰行为的;

(4)在与甲方维系劳动关系期间累计旷工3天/年(含3天)以上,或因旷工受到书面警告又犯同样错误的;

(5)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

(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文 网:针对销售不达标加班劳动合同)(6)向甲方或服务单位隐瞒其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尚有其他未了

结事宜,按原单位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不能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在服务单位工作的;

(7)兼职或直营任何业务并对甲方或服务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

(8)违反与甲方或服务单位签订的培训、保密等协议的;

(9)无法定理由拒绝执行服务单位指派的工作的;

(10)提供虚假休假证明的;

(11)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服务单位造成500元人民币以上经济损失或者给甲方或服务单位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4.非因法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原因,主动提出不能为服务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

5.提供假信息和材料,或隐瞒重大疾病史,或隐瞒不适合到服务单位工作的背景及其他重要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因战争、地震、火灾、重大疾病流行等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因上述情况解除本劳动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或经济补偿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甲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或服务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因乙方怀孕、生产、哺乳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甲方安排适当工作,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直至以上情形消失为止。

(四)服务单位因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整顿或企业改制、分立、合并、解散或其他法定事由等原因将乙方退回的,本劳动合同终止。

(五)因服务单位生产经营发生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等原因需将乙方退回的,本劳动合同终止。

第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责任,为乙方提供就业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负责乙方的计生管理工作。

2.甲方应按法律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有关事宜。

3.甲方负责和服务单位联系与乙方工作有关的事宜,并为乙方工作调动和求职提供方便。

4.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基本情况,保证其所提供有关证件等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如乙方从事的是特种工作岗位的,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5.乙方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原单位允许其自谋职业的证明。

6.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缴纳社会保险等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转移单、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医疗卡、学历证书和健康证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滞纳金全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认真遵守甲方及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获取服务单位的满意。

8.乙方欲解除本劳动合同,应提前30 天书面告知甲方,或以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

9.乙方应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即时将婚育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10.乙方应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前的个人行为负全责;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服务单位受到其它第三方索赔的,乙方应对此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向其它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1.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单位的设备、设施、工具损坏及其他财产损失,乙方应赔偿服务单位损失,甲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遇工伤时,应在十二小时内通知甲方及服务单位,甲方按法律规定予以办理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乙方违反生产操作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甲方有权根据损失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3.乙方应承担保守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秘密的义务,维护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

14.如乙方结束或终止服务单位的工作,应在当天与甲方办理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者,也应在当天与甲方取得联系;因未及时办理手续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5.因甲方撤回或被服务单位退回,乙方应在撤回或退回的次日到甲方报到:

(1)乙方不能准时报到的,视为旷工;

(2)甲方指定乙方到其他服务单位报到,乙方拒绝的,自甲方指派乙方到服务单位报到之日起视为旷工;

(3)乙方应在接到退回通知后超过3日未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乙

方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6.乙方因事或因病休假的,应提交书面请假单,并经甲方或服务单位书面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17.甲方或服务单位向乙方提供专业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服务期跨越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到服务期结束时终止。

18.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提供的统一VI形象进行所负责区域的形象布置工作。

19.乙方不得在其承包的厅店经营非甲方认可的任何业务,不得销售非甲方允许范围内产品,乙方不得将有价实物、票证挪做他用,不得违背业务流程办理业务。

20.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终端销售区域的形象管理工作。派驻人员须统一穿着甲方指定的工装,如有损坏工装费用由乙方从甲方支付的酬金中支出。

2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严格执行终端销售及相关业务办理的规范流程。

22.乙方须对甲方配置的演示机负责,须遵循甲方的《演示机管理办法》,如损坏或丢失,乙方须按照该产品提货价赔偿。

23.乙方须对甲方配置的促销品负责,须遵循甲方的《促销品管理办法》,如损坏或丢失,乙方须按照该产品购买价赔偿。

24.乙方须对甲方铺货的终端产品负责,须遵循甲方的《不良划分标准及赔偿标准》,乙方须按照该标准赔偿。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各执一份。

第十条 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签字)

(盖章) 年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篇三:针对《劳动合同法》谈劳动者加班费问题

针对《劳动合同法》谈劳动者加班费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建议:

在确定职工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以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和计薪小时数174小时进行折算。

1、 对休息日加班的,做好记录且根据生产任务具体情况及安排补休;

2、 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事先合理确定劳动定额标准;

3、 对符合法律、法规的岗位、工种尽可能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主要针对员工如管理人员、销售人员、保安人员等,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对一般员工根据情况申请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4、 如有加班的,在每月工资单中列明加班费部分的金额,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无异议;

5、 实行加班审批制度。在规定制定或《员工手册》中约定,未经批准加班无效,以免员工擅自加班,而且离职时恶意主张加班费。

6、 通过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或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在集体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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