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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劳动合同书范本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10  分类: 劳动合同 手机版

篇一:成都市劳动合同的范本

成都市劳动合同的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性 别: 住 所: 年 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

成都市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印

签 约 须 知

1、

2、 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

3、

0000.00”式样或大写金额。合同

中空格处双方如无约定内容须画“

/

4、

合同。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

5、

6、

7、

8、

解除

9、

10、 甲方双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另行签订专项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劳动合同填“有固定/无固定”中一项。 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完成

年 月

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

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

第三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度填“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中一项。

特殊原因需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定时工时制。 第五条

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工作又

300的报酬。

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工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

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查。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

日前

元。 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日前支付乙方的工资按 执执行。 第八条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足

第十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

行政法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4、

5、 动合同的

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或者变更劳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1

行安排的工作的

2

3

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

第二十条

1

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其他情形。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1、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

5、

6同的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三条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篇二:成都市标准劳动合同范本

编号: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性 别:

住 所:年 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家庭住址:

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监

成都市社会保险培训和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印

签 约 须 知

1、 签约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充分

了解《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 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

3、 本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准确。合同中凡需双方切商的,经协

商一致后明确填写在空格内;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要求的不同,按规定程序报经劳动行政

部门批准后.,双方可以选择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本合同一经签订,

不得涂改。对劳动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4、 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提供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

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

劳动合同。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当如实说明。

5、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

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

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

同期限内。

6、 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 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

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8、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出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9、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甲方发生合

并、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10、甲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劳动者签订违背其意愿的劳动合同。除约定服务期和

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应由劳动者持有的

合同文本,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11、甲乙双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

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另行签订专项协议。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

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

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接受甲方安排

(工种)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度(填“标准工时/综合计算

工时/不定时”中一项)。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

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

(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成都劳动合同书范本)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

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除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

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甲方应按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

间工资。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员工,每日连续工作

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四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单位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

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3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

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

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

劳动保护。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

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

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1、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元。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第十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

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

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甲方应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适当调整乙方工资标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I50%的工

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

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可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

资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

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

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 4

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不继续在甲方工作,在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时,应归还工作期间占用单位的财物和信息资料。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l、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

篇三:2014年成都市标准劳动合同范本

编号: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性 别:

住 所:年 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家庭住址:

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监

签 约 须 知

1、 签约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充分了解《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 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

3、 本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准确。合同中凡需双方切商的,经协商一致后明确填写在空格内;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要求的不同,按规定程序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双方可以选择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对劳动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4、 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提供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当如实说明。

5、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6、 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 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 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8、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出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9、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10、甲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劳动者签订违背其意愿的劳动合同。除约定服务期和 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应由劳动者持有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11、甲乙双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 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另行签订专项协议。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

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

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接受甲方安排

岗位(工种)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度(填“标准工时/综合计算

工时/不定时”中一项)。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

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

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

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除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

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甲方应按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

间工资。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员工,每日连续工作

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四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单位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

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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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

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

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

劳动保护。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

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

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元,

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元。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第十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

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

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甲方应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适当调整乙方工资标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I50%的工

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

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

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

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

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

4

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不继续在甲方工作,在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时,应归还工作期间占用单位的财物和信息资料。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l、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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