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报告 > 离职报告 > 列表页

离职规章制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14  分类: 离职报告 手机版

篇一:离职管理制度

离职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明确离职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及相关权限,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按照本制度办理。 三、离职类别与定义:

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有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按照公司制度,员工符合辞退条件的,公司提前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予以辞退的行为。

3、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指双方均可提出,经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并签署解除协议。 4、 自动离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资:

1) 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者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个工作日,经劝诫无效者。 2) 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3) 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四、离职办理程序

1、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程序

1)公司提出协商解除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与员工面谈,明确告知其部门意向,行政人事部可提供必要的支持。

2)员工提出协商解除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与员工面谈,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其离职的根本原因。

3)最后由行政人事部与员工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员工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并办理离职手续。 2、辞职程序

1)辞职申请的提出:员工申请辞职,须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已转正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须提前三日通知行政人事部门。

2)辞职申请的审批权限: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直接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部门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行政人事部门最终审核。

3)员工辞职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辞职申请由行政人事部保存。 3、辞退程序

符合辞退条件的员工,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公司分管领导同意,行政人事部审核同意,总经理最后确认同意,方可做辞退处理。相关程序按公司提出协商解除程序办理。 五、离职手续

确定员工离职后,行政人事部与部门负责人协商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由离职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交接事项,并安排其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单》,并按照顺序依次办理。

1、 工作交接

1)、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业务合同(协议)、保管或保存的各类实物或电子版的工作资料、文件、工具、办公用品等交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并要求交接人和部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2)、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将经受的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事项移交至指定的人员。 3)、以上各项交接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备案后方可认定交接完成。 2、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1)、相关部门办事人员需要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审核。

2)、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办事人员需认真负责地检查与审查离职员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宜。

3)、离职员工必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4)、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交接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公司不结算任何薪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离职结算

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2、结算项目:

1)非工作性质的个人借款在办理离职前一次还清。

2)物品损失赔偿金: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文件或资料遗失时,视文件或资料的重要性确定应有移交人承担的经济补偿额度。

3)工资:离职员工在其完成工作交接和办妥离职手续后,公司将统一于次月工资结算日或奖金结算日支付。未完成工作交接和办妥离职手续者,公司有权冻结其薪资和奖励,直到办妥各项手续为止。

3、如员工应退回公司的款项大于公司应支付给员工的款项,则应在全部收回后才给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七、其他事项

对外劳动人事手续:1)根据离职员工的需求,行政人事部可出具离职证明。2)根据离职员工是否立即就业的情况,行政人事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或办理失业手续。 八、本制度从2014年4月开始执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 《员工离职申请表》

《员工离职交接单》

离职申请表

员工离职交接单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全体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日常工作和生产任务的连续性,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制度办理。若有特殊,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三条 相关人员职责

1.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离职管理工作。

2. 离职人员所在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完成工作、事务的交接手续。

3. 财务部负责员工款项的核算与支付。

第二章 离职定义

第四条 合同离职

员工终止履行受聘合同或协议而离职。 第五条 员工辞职

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有两种情形。 1. 公司同意,且视为辞职员工违约。

2. 公司同意,但视为员工部分履行合同(视实际情况由双方商定)。 第六条 自动离职

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有两种形式: 1. 不辞而别。

2. 申请辞去工作,但公司未同意而离职。 第七条 公司辞退、解聘

1. 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者,公司予以辞退。 2.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提前30天发布预先辞退通知。

3. 违反公司、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情节较轻者,予以解聘。 第八条 公司开除

违反公司、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第三章 办理离职手续

第九条 离职申请

1.离职员工,不论是何种方式都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并按照离职表相关要求逐级审批。

2.员工离职的书面申报,应提前一个月报送。 第十条 员工离职应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工作移交,至离职员工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质资料等移交至指定的交接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离职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交接表见附表。

第十一条 结算

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方可对离职员工进行相关结算。

2.结算部门。离职员工的工作、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共同进行。

3.结算项目。

(1)违约金。因开除、解聘、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产生的违约金,由行政部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包括劳动合同期未满违约金和保密、竞业协议违约金。

(2)赔偿金。违约性离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共同进行核算,包括物品损失赔偿金、培训损失赔偿金。

①物品损失赔偿金 公司为方便办公所配置的物品,不能完好归还,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损失。

②培训赔偿金 按《培训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工资

①合同期满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无违约责任。

②公司辞退的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③因公司经营状况等特殊原因的资遣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外,公司另外加付一个月基本工资。

④项目损失补偿金 项目开发人员违约性离职,其负责的开发任务未能完成和移交,应赔付公司项目损失补偿金。

第十二条 关系转移 1.转移条件

①交接工作全部完成(以交接单签字确认)。 ②违约金、赔偿金等结算完成(以签字为确认)。

2.转移内容 ①档案关系。 ②社保关系。

3.公司内部所建立的个人档案资料不再归还本人,由人力资源部分类存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员工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异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提请当地经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 本制度从发布日起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

离职交接表

注:本单一式两份,离职员工与人力资源部各执一份。本表保存期限:2年

篇三: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制度,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同时保证公司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特订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谷神星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离职管理

3.1辞职

(1)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应于1个月前向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2)员工领导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填写《离职申请单(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范 文 网:离职规章制度)》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4)辞职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离职申请单》同意确认签字后,方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提前三天填写。

3.2辞退、除名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部门经理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3)辞退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4)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

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3.3离职面谈

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3)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

(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4.移交、监交

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行政人事部发给《离职通知书》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单》1式3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1份,1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4.3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4.4监交

(1)主管以上员工由经理或者部门经理监交,如遇特殊,可由经理指派专人监交。

(2)主管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薪资

5.1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否则是为放弃薪

资。

5.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5.3主管以下员工,一周之后到人事行政部门确认完成,由财务部予以发放工资。

5.4经理级以上员工及研究人员,行政人事部将结算的薪资仍做在当月的薪资表中,财务部于次月15日予以发放。

6.管理

6.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6.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6.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7.附则

7.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7.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1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8.本制度解释权归于xxxxxx行政人事部。

9.本办法自2014年X月X日起开始试行。

公司

20xx年x月x日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