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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20  分类: 申请书 手机版

篇一: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任郁恒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1年7月9日被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刑事拘留,2011年8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充市看守所,该案正在你院审理之中。 鉴于被告人任郁恒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系初次犯罪,犯罪后认罪、悔罪,态度端正,而且被告人任郁恒系在校学生,其所在学校和老师、同学均愿意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现对其变更强制措施,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且有利于对任郁恒进行挽救和矫正,为此,申请人特向你院申请对被告人任郁恒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此致

申请人(被告人任郁恒的辩护人):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篇二: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十四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申请人:河南栗风律师事务所 律师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 措施为。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犯 ,

被 采取 的强制措施。申请人作为 其辩护律师,认为其具有下列情形,对其进行羁押没有必要,依法应 当(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五条的 规定,特申请对变更强制措施为 。此致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申请书用于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

篇三:16.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方法:15913165902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采取取保候审。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因涉嫌一案,于年 月 日时始被刑事拘留(逮捕),鉴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特申请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此致

申请人(签名):

年月 日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广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州交易广场1207、1208房

承办人 管东平 律师电话:15913165902

(注:本申请书用于向公、检、法机关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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