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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霉素说明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12  分类: 说明书 手机版

篇一:注射用青霉素钠说明书

注射用青霉素钠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注射用青霉素钠

英文名称:Benzylpenicillin Sodium for lnjection

汉语拼英:Zhusheyong Qingmeisuna

【成 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青霉素钠。

化学名称:(2S,5R,6R)-3,3-二甲基-6-(2-苯乙酰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加酸钠盐。

【性 状】

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适 应 症】

素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青霉素为以下感染的首选药物:

1. 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猩红热、丹毒、蜂窝织炎和产褥热等。

2. 肺炎链球菌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脑膜炎和菌血症等。

3. 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

4. 炭疽。

5. 破伤风、气性坏疽梭状芽孢杆菌感染。

6. 梅毒(包括先天性梅毒)。

7. 钩端螺旋体病。

8. 回归热。

9. 白喉。

10. 青霉素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素亦可用于治疗:

1.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 放线菌病。

3. 淋病。

4. 奋森咽峡炎。

5. 莱姆病。

6. 鼠咬热。

7. 李斯特菌感染。

8. 除脆弱拟杆菌以外的许多厌氧菌感染。

性心脏病或先天性患者进行口腔、牙科、胃肠道或泌尿生殖道手术和操作前,可用青霉素预防感染性心膜炎发生。

【用法用量】

素由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1. 成人:肌内注射,一日80万~200万单位,分3~4次给药;静脉滴注,一日200万~2000万单位,分2~4次给药。

2. 小儿:肌内注射,按体重2.5万单位/kg,每12小时给药1次;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5万~20万/kg,分2~4次给药。

3. 新生儿(足月产):每次按体重5万单位/kg,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出

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一周以上者每8小时次,严重感染每6小时1次。

4. 早产儿:每次按体重3万单位/kg,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2~4周者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

5. 肾功能减退者:轻、中度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常规剂量不需减量,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给药间隔或调整剂量。当内生肌

青霉素说明书

酐清除率为10~50ml/分时,给药间期自8小时延长至8~12小时或给药间期不变、剂量减少25%;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给药间期延长至12~18小时或每次剂量减至正常剂量的25%~50%而给药间期不变。

6. 肌内注射时,每50万单位青霉素钠溶解于1ml灭菌注射用水,超过50万单位则需加灭菌注射用水2ml,不应以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剂,静脉滴注时给药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50万单位,以免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不良反应】

1. 过敏反应:青霉素过敏反应较常见,包括荨麻疹、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

等和合血清病型反应;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 毒性反应:少见,但静脉滴注大剂量本品时,可因脑脊液药物浓度过高导致抽搐、肌肉阵挛、昏迷及严重精神症状等(青霉素脑病)。此种反应多见于婴儿、老年人和肾功能不全患者。

3. 赫氏反应和治疗矛盾:用青霉素治疗梅毒、端螺旋体病等疾病时可用病原体死亡致症状加剧,成为赫市反应;治疗矛盾也见于梅毒患者,系治疗后梅毒病灶消失过快,而组织修补相对较慢或病灶部位纤维组织收缩,妨碍器官功能所致。

4. 二重感染: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萄、革兰阴性杆菌或念珠菌等二重感染。

5. 应用大剂量青霉素钠可因摄入大量钠盐而导致心力衰竭。

【禁忌】

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试阳性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应用本品前需祥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皮试液为每1ml含500单位青霉素,皮内注射0.05~0.1ml,经20分钟后,观察皮试结果,呈阳性反应者禁用。必须使用者脱敏后应用,应随时作好过敏反应的急救准备。

2. 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3. 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不稳定,20单位/ml青霉素溶液百分之氏度放置24小时效价下降百分之56摄氏度,青霉烯酸含量增加200倍,因此应用本品须新鲜配制。

4. 大剂量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检测电解质。

5. 对诊断的干扰

(1) 应用青霉素期间,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能出现假阳性,而用葡萄糖酶

法则不受影响。

(2) 静脉滴注本品可出现血钠测定值增高。

(3) 本品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基转移酶升高。

【孕妇基哺乳期妇女用药】

生殖试验未发现本品引起胎儿损害。但尚未在孕妇进行严格对照试验以除外这类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 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磺胺类可干扰本品的活性,故本品不宜与这些药物合用。

2. 丙磺舒、阿司匹林、蚓哚美辛、保泰松和磺胺药减少青霉素的肾小管分泌而延长本品的血清半衰期。青霉素可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

3. 本品与金属,特别是铜、锌、汞呈配伍禁忌。

4. 青霉素静脉输液中加入林可霉素、四环素、万古霉素、琥乙红霉素、两性霉素B、去甲肾上腺素、苯妥英钠、丙氯拉嗪、异丙嗪、维生素B族、维生素C族等后将出现混浊。

5. 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同瓶滴注可导致两者抗菌活性降低,因此不能置同一容器内给药。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的主要表现是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予对症、支持治疗。血液透析可清楚青霉素。

【药物毒理】

青霉素对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肺炎链球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对肠球菌有中等度抗菌作用,淋病奈瑟菌、白喉棒状杆菌。牛型放线菌、念珠状链杆菌

李斯特菌、钩端螺旋体和梅毒螺旋体对本品敏感。本品队流感嗜血血杆菌和百日咳鲍特氏菌亦具有一定抗菌活性,其他革兰阴性需氧或兼性厌氧菌对本品敏感性差。本品队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链球菌厌氧菌以及产黑色素拟杆菌等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对脆弱拟杆菌抗菌作用差。

青霉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

肌内注射后,0.5小时达到血药峰浓度,肌内注射100万单位的峰浓度为20000单位/L。新生儿按体重肌注青霉素2.5万单位/kg,经0.5~1小时后平均血药浓度约为22mg/L,12小时后即将至9.6~19.2mg/L。成人每2小时静脉注射本品200万单位或每3小时注射300万单位,平均血药浓度约为19.2mg/L。于5分钟内静脉注射500万单位(3g)青霉素,给药后5分钟和10分钟的平均血药浓度为400mg/L和273mg/L,4小时仅有3.0mg/L。

本品广泛分布于组织、体液中。胸、腹腔和关节腔液中浓度约为血清浓度的50%。本品不易透入眼、骨组织、无血供区域和脓腔中,易透入有炎症的组织。青霉素可通过胎盘,除在妊辰头3个月羊水中青霉素浓度较低外,一般在胎儿和羊水中皆可获得有效治疗浓度。本品难以透过血-脑脊液屏障,在无炎症脑脊液中的浓度仅为血药浓度的1%~3%。在有炎症的脑脊液中浓度可达同期血药浓度的5%~30%。乳汁中可含有少量青霉素,其浓度为血药浓度的5%~20%。

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为45%~65%。血消除半衰期约为30钟,肾功能减退者可

延长至2.5~10小时,老年人和新生儿也可延长。

本品约19%在肝内代谢。肾功能正常情况下,约75%的给药量于6小时内自肾脏排出。青霉素主要通过肾小管分泌排泄,在健康成年人经肾小球滤过排泄者仅占10%左右;但在新生儿,青霉素则主要经肾小球滤过排泄。亦有少量青霉素经胆道排泄,肌内注射600mg青霉素后2~4小时胆汁中浓度达到峰值,为10~20mg/L。由于青霉素在被肠道细菌所产青霉素酶破坏,粪便中不含或仅含少量青霉素。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而腹膜透析则不能。

【贮 藏】

密闭,在凉暗干燥处(避光并不超过百分之20摄氏度)保存。

【有 效 期】

24 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0.12g(20万单位)国药准字H31020928

0.24g(40万单位)国药准字H31020929

0.48g(80万单位)国药准字H31020930

0.6g(100万单位)国药准字H31020578

0.96g(160万单位)国药准字H31020579

2.4g(400万单位) 国药准字H20043100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江路92号

邮政编码:201203

电话号码:021-58552452

传真号码:021-58558449

编 号:F248-7(1010)

篇二:青霉素说明书

注射用青霉素钠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注射用青霉素钠英文名称:benzylpenicillin sodium for lnjection 汉语拼英:zhusheyong qingmeisuna

【成 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青霉素钠。化学名称:(2s,5r,6r)-3,3-二甲基-6-(2-苯乙酰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

庚烷-2-加酸钠盐。

【性 状】

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适 应 症】

素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青霉素为以

下感染的首选药物:

1. 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猩红热、丹毒、蜂窝织炎和产褥热等。

2. 肺炎链球菌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脑膜炎和菌血症等。

3. 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

4. 炭疽。

5. 破伤风、气性坏疽梭状芽孢杆菌感染。

6. 梅毒(包括先天性梅毒)。

7. 钩端螺旋体病。

8. 回归热。

9. 白喉。

10. 青霉素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素亦可用于治疗:

1.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 放线菌病。

3. 淋病。

4. 奋森咽峡炎。

5. 莱姆病。

6. 鼠咬热。

7. 李斯特菌感染。

8. 除脆弱拟杆菌以外的许多厌氧菌感染。性心脏病或先天性患者进行口腔、牙科、胃肠道或泌尿生殖道手术和操作前,可用青霉

素预防感染性心膜炎发生。

【用法用量】

素由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1. 成人:肌内注射,一日80万~200万单位,分3~4次给药;静脉滴注,一日200万~

2000万单位,分2~4次给药。

2. 小儿:肌内注射,按体重2.5万单位/kg,每12小时给药1次;静脉滴注,每日按体

重5万~20万/kg,分2~4次给药。

3. 新生儿(足月产):每次按体重5万单位/kg,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出 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一周以上者每8小时次,严重感染每6小时1次。

4. 早产儿:每次按体重3万单位/kg,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2~4周者每8小时1

次;以后每6小时1次。

5. 肾功能减退者:轻、中度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常规剂量不需减量,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

延长给药间隔或调整剂量。当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时,给药间期自8小时延长至8~

12小时或给药间期不变、剂量减少25%;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给药间期延长至

12~18小时或每次剂量减至正常剂量的25%~50%而给药间期不变。

6. 肌内注射时,每50万单位青霉素钠溶解于1ml灭菌注射用水,超过50万单位则需加

灭菌注射用水2ml,不应以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剂,静脉滴注时给药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50万

单位,以免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不良反应】

1. 过敏反应:青霉素过敏反应较常见,包括荨麻疹、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

等和合血清病型反应;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通畅、

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 毒性反应:少见,但静脉滴注大剂量本品时,可因脑脊液药物浓度过高导致抽搐、肌

肉阵挛、昏迷及严重精神症状等(青霉素脑病)。此种反应多见于婴儿、老年人和肾功能不全

患者。

3. 赫氏反应和治疗矛盾:用青霉素治疗梅毒、端螺旋体病等疾病时可用病原体死亡致症

状加剧,成为赫市反应;治疗矛盾也见于梅毒患者,系治疗后梅毒病灶消失过快,而组织修

补相对较慢或病灶部位纤维组织收缩,妨碍器官功能所致。

4. 二重感染: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萄、革兰阴性杆菌或念珠菌等二重感染。

5. 应用大剂量青霉素钠可因摄入大量钠盐而导致心力衰竭。

【禁忌】

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试阳性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应用本品前需祥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皮试液为每1ml含500

单位青霉素,皮内注射0.05~0.1ml,经20分钟后,观察皮试结果,呈阳性反应者禁用。必

须使用者脱敏后应用,应随时作好过敏反应的急救准备。

2. 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哮喘、湿疹、枯草热、

荨麻疹等过敏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3. 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不稳定,20单位/ml青霉素溶液百分之氏度放置24小时效价下

降百分之56摄氏度,青霉烯酸含量增加200倍,因此应用本品须新鲜配制。

4. 大剂量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检测电解质。

5. 对诊断的干扰

(1) 应用青霉素期间,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能出现假阳性,而用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

(2) 静脉滴注本品可出现血钠测定值增高。

(3) 本品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基转移酶升高。

【孕妇基哺乳期妇女用药】 生殖试验未发现本品引起胎儿损害。但尚未在孕妇进行严格对照试验以除外这类药物对

胎儿的不良影响,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

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 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磺胺类可干扰本品的活性,故本品不宜与这些药物合用。

2. 丙磺舒、阿司匹林、蚓哚美辛、保泰松和磺胺药减少青霉素的肾小管分泌而延长本品

的血清半衰期。青霉素可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

3. 本品与金属,特别是铜、锌、汞呈配伍禁忌。

4. 青霉素静脉输液中加入林可霉素、四环素、万古霉素、琥乙红霉素、两性霉素b、去

甲肾上腺素、苯妥英钠、丙氯拉嗪、异丙嗪、维生素b族、维生素c族等后将出现混浊。

5. 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同瓶滴注可导致两者抗菌活性降低,因此不能置同一容器内

给药。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的主要表现是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予对症、支持治疗。血液

透析可清楚青霉素。

【药物毒理】

青霉素对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肺炎链球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具有良好抗菌

作用。对肠球菌有中等度抗菌作用,淋病奈瑟菌、白喉棒状杆菌。牛型放线菌、念珠状链杆

李斯特菌、钩端螺旋体和梅毒螺旋体对本品敏感。本品队流感嗜血血杆菌和百日咳鲍特

氏菌亦具有一定抗菌活性,其他革兰阴性需氧或兼性厌氧菌对本品敏感性差。本品队梭状芽

孢杆菌属、消化链球菌厌氧菌以及产黑色素拟杆菌等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对脆弱拟杆菌抗菌

作用差。

青霉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

肌内注射后,0.5小时达到血药峰浓度,肌内注射100万单位的峰浓度为20000单位/l。

新生儿按体重肌注青霉素2.5万单位/kg,经0.5~1小时后平均血药浓度约为22mg/l,12

小时后即将至9.6~19.2mg/l。成人每2小时静脉注射本品200万单位或每3小时注射300

万单位,平均血药浓度约为19.2mg/l。于5分钟内静脉注射500万单位(3g)青霉素,给药

后5分钟和10分钟的平均血药浓度为400mg/l和273mg/l,4小时仅有3.0mg/l。本品广泛分布于组织、体液中。胸、腹腔和关节腔液中浓度约为血清浓度的50%。本品

不易透入眼、骨组织、无血供区域和脓腔中,易透入有炎症的组织。青霉素可通过胎盘,除

在妊辰头3个月羊水中青霉素浓度较低外,一般在胎儿和羊水中皆可获得有效治疗浓度。本

品难以透过血-脑脊液屏障,在无炎症脑脊液中的浓度仅为血药浓度的1%~3%。在有炎症的

脑脊液中浓度可达同期血药浓度的5%~30%。乳汁中可含有少量青霉素,其浓度为血药浓度

的5%~20%。

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为45%~65%。血消除半衰期约为30钟,肾功能减退者可延长至2.5~10小时,老年人和新生儿也可延长。 本品约19%在肝内代谢。肾功能正常情况下,约75%的给药量于6小时内自肾脏排出。青

霉素主要通过肾小管分泌排泄,在健康成年人经肾小球滤过排泄者仅占10%左右;但在新生

儿,青霉素则主要经肾小球滤过排泄。亦有少量青霉素经胆道排泄,肌内注射600mg青霉素

后2~4小时胆汁中浓度达到峰值,为10~20mg/l。由于青霉素在被肠道细菌所产青霉素酶

破坏,粪便中不含或仅含少量青霉素。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而腹膜透析则不能。

【贮 藏】

密闭,在凉暗干燥处(避光并不超过百分之20摄氏度)保存。

【有 效 期】

24 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0.12g(20万单位)国药准字h31020928 0.24g(40万单位)国药准字h31020929 0.48g(80万单位)国药准字h31020930 0.6g(100万单位)国药准字h31020578 0.96g(160万单位)国药准字h31020579

2.4g(400万单位) 国药准字h20043100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江路92号 邮政编码:201203

电话号码:021-58552452传真号码:021-58558449

编 号:f248-7(1010)篇二:注射用青霉素钠使用说明书核准日期:2007年4月29日修改日期:2008年10月6日修改日期:2009年6月26日注射用青霉素钠使用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注射用青霉素钠英文名称:benzylpenicillin sodium for injection 汉语拼音:zhusheyong qingmeisuna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青霉素钠化学名称:(2s,5r,6r)-3,3-二甲基-6-(2-苯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

[3.2.0]庚烷-2-甲酸钠盐。

【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适应症】青霉素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

其中青霉素为以下感染的首选药物: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猩红热、丹

毒、蜂窝织炎和产褥热等。2.肺炎链球菌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脑膜炎和菌血症等。3.不

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4.炭疽。5.破伤风、气性坏疽等梭状芽孢杆菌感染。6.梅毒(包

括先天性梅毒)。7.钩端螺旋体病。8.回归热。9.白喉。10.青霉素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

合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青霉素亦可用于治疗: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2.放线

菌病。3.淋病。4.奋森咽峡炎。5.莱姆病。6.鼠咬热。7.李斯特菌感染。 8.除脆弱拟

杆菌以外的许多厌氧菌感染。风湿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口腔、牙科、胃肠道或

泌尿生殖道手术和操作前,可用青霉素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发生。

【规格】(1)0.48g(80万单位)(2)0.6g(100万单位)(3)0.96g(160万单位)(4)

2.4g(400万单位)

【用法用量】青霉素由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1.成人:肌内注射,一日80万~200

万单位,分3~4次给药;静脉滴注:一日200万~2000万单位,分2~4次给药。 2.小儿:

肌内注射,按体重2.5万单位/kg,每12小时给药1次;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5万~20万

/kg,分2~4次给药。3.新生儿(足月产):每次按体重5万单位/kg,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

给药;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一周以上者每8小时1次,严重感染每6小时1次。4.早

产儿:每次按体重3万单位/kg,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2~4周者每8小时1次;以后

每6小时1次。5.肾功能减退者:轻、中度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常规剂量不需减量,严重肾功

能损害者应延长给药间隔或调整剂量。当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时,给药间期自8

小时延长至8~12小时或给药间期不变、剂量减少25%;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给

药间期延长至12~18小时或每次剂量减至正常剂量的25%~50%而给药间期不变。6.肌内注

射时,每50万单位青霉素钠溶解于1ml灭菌注射用水,超过50万单位则需加灭菌注射用水

2ml,不应以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剂;静脉滴注时给药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50万单位,以免发

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不良反应】1.过敏反应:青霉素过敏反应较常见,包括荨麻疹等各类皮疹、白细胞减

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等和血清病型反应;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

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2.毒性反应:少见,但

静脉滴注大剂量本品或鞘内给药时,可因脑脊液药物浓度过高导致抽搐、肌肉阵挛、昏迷及

严重精神症状等(青霉素脑病)。此种反应多见于婴儿、老年人和肾功能不全患者。3.赫氏

反应和治疗矛盾:用青霉素治疗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疾病时可由于病原体死亡致症状加剧,称为赫氏反应;治疗矛盾也见于梅毒患者,系治疗后梅毒病灶消失过快,而组织修补相

对较慢或病灶部位纤维组织收缩,妨碍器官功能所致。4.二重感染: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菌、

革兰阴性杆菌或念珠菌等二重感染。5.应用大剂量青霉素钠可因摄入大量钠盐而导致心力衰

竭。

【禁忌】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皮试液为每

1ml含500单位青霉素,皮内注射0.05~0.1ml,经20分钟后,观察皮试结果,呈阳性反应

者禁用。必须使用者脱敏后应用,应随时作好过敏反应的急救准备。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

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

应慎用本品。3.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不稳定,20单位/ml青霉素溶液30℃放置24小时效价

下降56%,青霉烯酸含量增加200倍,因此应用本品须新鲜配制。4.大剂量使用本品时应定

期检测电解质;5.对诊断的干扰:(1)应用青霉素期间,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能出现假

阳性,而用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2)静脉滴注本品可出现血钠测定值增高。(3)本品可使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生殖试验未发现本品引起胎儿损害。但尚未在孕妇进行

严格对照试验以除外这类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

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1.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磺胺类可干扰本品的活性,故本品不

宜与这些药物合用。2.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和磺胺药减少青霉素的肾小管

分泌而延长本品的血清半衰期。青霉素可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3.本品与重金属,特别是

铜、锌、汞呈配伍禁忌。4.青霉素静脉输液中加入林可霉素、四环素、万古霉素、琥乙红霉

素、两性霉素b、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苯妥英钠、盐酸羟嗪、丙氯拉嗪、异丙嗪、维生

素b族、维生素c族等后将出现浑浊。5.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同瓶滴注可导致两者抗菌

活性降低,因此不能置同一容器内给药。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的主要表现是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予对症、支

篇三:注射用青霉素钠使用说明书

核准日期:2007年4月29日

修改日期:2008年10月6日

修改日期:2009年6月26日

注射用青霉素钠使用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注射用青霉素钠

英文名称:Benzylpenicillin Sodium for Injection

汉语拼音:Zhusheyong Qingmeisuna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青霉素钠

化学名称:(2S,5R,6R)-3,3-二甲基-6-(2-苯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钠盐。

【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适应症】青霉素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其中青霉素为以下感染的首选药物: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猩红热、丹毒、蜂窝织炎和产褥热等。2.肺炎链球菌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脑膜炎和菌血症等。3.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4.炭疽。5.破伤风、气性坏疽等梭状芽孢杆菌感染。6.梅毒(包括先天性梅毒)。7.钩端螺旋体病。8.回归热。9.白喉。10.青霉素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青霉素亦可用于治疗: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2.放线菌病。3.淋病。4.奋森咽峡炎。5.莱姆病。6.鼠咬热。7.李斯特菌感染。 8.除脆弱拟杆菌以外的许多厌氧菌感染。风湿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口腔、牙科、胃肠道或泌尿生殖道手术和操作前,可用青霉素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发生。

【规格】(1)0.48g(80万单位)(2)0.6g(100万单位)(3)0.96g(160万单位)(4)2.4g(400万单位)

【用法用量】青霉素由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1.成人:肌内注射,一日80万~200万单位,分3~4次给药;静脉滴注:一日200万~2000万单位,分2~4次给药。 2.小儿:肌内注射,按体重2.5万单位/kg,每12小时给药1次;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5万~20万/kg,分2~4次给药。3.新生儿(足月产):每次按体重5万单位/kg,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一周以上者每8小时1次,严重感染每6小时1次。4.早产儿:每次按体重3万单位/kg,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2~4周者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5.肾功能减退者:轻、中度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常规剂量不需减量,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给药间隔或调整剂量。当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时,给药间期自8小时延长至8~12小时或给药间期不变、剂量减少25%;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给药间期延长至12~18小时或每次剂量减至正常剂量的25%~50%而给药间期不变。6.肌内注射时,每50万单位青霉素钠溶解于1ml灭菌注射用水,超过50万单位则需加灭菌注射用水2ml,不应以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剂;静脉滴注时给药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50万单位,以免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不良反应】1.过敏反应:青霉素过敏反应较常见,包括荨麻疹等各类皮疹、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等和血清病型反应;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2.毒性反应:少见,但静脉滴注大剂量本品或鞘内给药时,可因脑脊液药物浓度过高导致抽搐、肌肉阵挛、昏迷及严重精神症状等(青霉素脑病)。此种反应多见于婴儿、老年人和肾功能不全患者。3.赫氏反应和治疗矛盾:用青霉素治疗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疾病时可由于病原体死亡致症状加剧,

称为赫氏反应;治疗矛盾也见于梅毒患者,系治疗后梅毒病灶消失过快,而组织修补相对较慢或病灶部位纤维组织收缩,妨碍器官功能所致。4.二重感染: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或念珠菌等二重感染。5.应用大剂量青霉素钠可因摄入大量钠盐而导致心力衰竭。

【禁忌】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皮试液为每1ml含500单位青霉素,皮内注射0.05~0.1ml,经20分钟后,观察皮试结果,呈阳性反应者禁用。必须使用者脱敏后应用,应随时作好过敏反应的急救准备。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3.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不稳定,20单位/ml青霉素溶液30℃放置24小时效价下降56%,青霉烯酸含量增加200倍,因此应用本品须新鲜配制。4.大剂量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检测电解质;5.对诊断的干扰:(1)应用青霉素期间,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能出现假阳性,而用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2)静脉滴注本品可出现血钠测定值增高。(3)本品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生殖试验未发现本品引起胎儿损害。但尚未在孕妇进行严格对照试验以除外这类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1.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磺胺类可干扰本品的活性,故本品不宜与这些药物合用。2.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和磺胺药减少青霉素的肾小管分泌而延长本品的血清半衰期。青霉素可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3.本品与重金属,特别是铜、锌、汞呈配伍禁忌。4.青霉素静脉输液中加入林可霉素、四环素、万古霉素、琥乙红霉素、两性霉素B、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苯妥英钠、盐酸羟嗪、丙氯拉嗪、异丙嗪、维生素B族、维生素C族等后将出现浑浊。5.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同瓶滴注可导致两者抗菌活性降低,因此不能置同一容器内给药。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的主要表现是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予对症、支持治疗。血液透析可清除青霉素。

【药理毒理】 青霉素对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对肠球菌有中等度抗菌作用,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白喉棒状杆菌、炭疽芽孢杆菌、牛型放线菌、念珠状链杆菌、李斯特菌、钩端螺旋体和梅毒螺旋体对本品敏感。本品对流感嗜血杆菌和百日咳鲍特氏菌亦具一定抗菌活性,其他革兰阴性需氧或兼性厌氧菌对本品敏感性差。本品对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链球菌厌氧菌以及产黑色素拟杆菌等具良好抗菌作用,对脆弱拟杆菌的抗菌作用差。青霉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 肌内注射后,0.5小时达到血药峰浓度(Cmax),肌内注射100万单位(600mg)的峰浓度为20000单位/L(12mg/L)。新生儿按体重肌注青霉素2.5万单位/kg(15mg/kg),经0.5~1小时后,平均血药浓度约为22mg/L,12小时后即降至9.6~19.2 mg/L。成人每2小时静脉注射本品200万单位或每3小时注射300万单位,平均血药浓度约为19.2mg/L。于5分钟内静脉注射500万单位(3g)青霉素,给药后5分钟和10分钟的平均血药浓度为400mg/L和273mg/L,1小时即降至45mg/L,4小时仅有3.0mg/L。本品广泛分布于组织、体液中。胸、腹腔和关节腔液中浓度约为血清浓度的50%。本品不易透入眼、骨组织、无血供区域和脓腔中,易透入有炎症的组织。青霉素可通过胎盘,除在妊娠头3个月羊水中青霉素浓度较低外,一般在胎儿和羊水中皆可获得有效治疗浓度。本品难以透过血-脑脊液屏障,在无

炎症脑脊液中的浓度仅为血药浓度的1%~3%。在有炎症的脑脊液中浓度可达同期血药浓度的5%~30%。乳汁中可含有少量青霉素,其浓度为血药浓度的5%~20%。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为45%~65%。血消除半衰期(t1/2β)约为30分钟,肾功能减退者可延长至2.5~10小时,老年人和新生儿也可延长。新生儿的t1/2β与体重、日龄有关,体重低于2公斤者,7日和8~14日龄新生儿的t1/2β分别为4.9和2.6小时;体重高于2公斤者,7日和8~14日龄的t1/2β则分别为2.6小时和2.1小时。本品约19%在肝内代谢。肾功能正常情况下,约75%的给药量于6小时内自肾脏排出。青霉素主要通过肾小管分泌排泄,在健康成年人经肾小球滤过排泄者仅占10%左右;但在新生儿,青霉素则主要经肾小球滤过排泄。亦有少量青霉素经胆道排泄,肌内注射600mg青霉素后2~4小时胆汁中浓度达到峰值,为10~20mg/L。由于青霉素在被肠道细菌所产青霉素酶破坏,粪便中不含或仅含少量青霉素。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而腹膜透析则不能。

【贮藏】密闭,在避光并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包装】抗生素玻璃瓶,药用卤化丁基橡胶塞,每盒50瓶或每盒30瓶。

【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05年版增补本

【批准文号】(1)0.48g(80万单位)国药准字H13020657

(2)0.6g(100万单位)国药准字H13020654

(3)0.96g(160万单位)国药准字H13020655

(4)2.4g(400万单位)国药准字H13020656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

销售电话:0311-85372713

用户服务:0311-85992457

传真号码:0311-85372717

邮政编码:05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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