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样本
劳动合同
甲方:重庆市******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以 身份(职务)参加甲方经营的
活动(活动委托方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2、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不低于 个小时。
3、工作地点:根据市场需要由公司统一就近安排 。。
二、薪资标准及支付
1、薪资标准:基本工资+日勤考核+产品提成。
2、薪资发放时间:每月15日至20日,通过中国银行卡发放。
三、考勤
1、在合同期内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单方面违约。如乙方有紧急事情需要请假或不
能按时参加甲方的工作安排,可请假或找人代班(a:提前2天通过文字形式报市场督导、
区域业代抄送部门经理;b:乙方可直接找人代班并负责代班人员的培训工作如不能完成培
训,提前报促销活动方案负责人负责培训)
四、甲方义务
1、负责业务培训及提供培训资料;
2、负责提供活动产品及活动所需工具。
五、乙方义务
1、按时按质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
2、严格遵守培训手册并按有关的工作要求进行工作。
3、遵守商场的规章制度,礼貌待客、不脱岗、不迟到、不早退、不偷盗、不聊天,不
得产生罚款
4、必须绝对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及调配。
5、 离职后5日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
应予赔偿。
六、违约责任
1、如发现乙方不按上述要求工作,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工资(擅自离职的,扣发双倍离
职时间工资),并要求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如因乙方违反所在商场规定,并导致商场、乙方须全额承担该罚款。
3、如乙方遗失或挪用等非法处置促销物品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活动结束后,乙方交还甲方所有的物品和工具。否则,甲方有权以工资抵扣。工资
不足以抵扣的,由乙方另行赔偿。
七、 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
2、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甲、乙两方均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
八、 争议解决
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九、 其他
1,乙方同意自动放弃社会保睑,并承担在工作时间和上下班时间发生的各种意外事故。
2,本合同甲方无签约代表和公章或缺一属无效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2、其他劳动关系存续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文件,两者内容冲突的,以签订时间
在后的文件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篇二:公司能否和个人签订业务委托合同
公司能否和个人签订业务委托合同?如签订,是否存在被认定为涉嫌规避劳动法的风险?特别是日后劳动部门或者该个人是否会主张相关合同虽名为业务委托合同,实际公司和个人间的业务委托关系应认定为劳动关系,公司应承担使用者的责任,为该个人上保险以及合同终止时应支付经济补偿?如有此类风险,是否有补救措施?能否在业务委托合同中事先规定相应条款来提前规避风险?
公司能否和个人签订业务委托合同?
专家: LN Expert 2013-12-10 17:27:55
对于无劳动合同情形下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中规定,单位和个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个人、个人受单位管理并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个人提供的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则劳动关系成立。在具体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一般考虑因素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证或服务证等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登记表或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鉴于此,在中国法下,如果公司与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的个人(通常指非全日制在校学生身份、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个人)签订业务委托合同,是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与个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尤其是在该业务委托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个人受公司管理、受公司规章制度的约束、正常出勤、从事公司安排的属于公司业务组成部分的劳动并获得报酬等情形的,则公司被认定为与该个人存在劳动关系的可能性更大。该等情形下,公司将须承担作为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并在法定情形下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由于我们不了解目前问题中所指的“业务委托合同”的具体类型,因此无法判断公司与个人签订此等“业务委托合同”而导致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大小。当然,对于如果公司因商业需要而决定与个人签订此等“业务委托合同”,公司可以考虑以下措施降低风险:首先,公司和个人可以在业务委托合同中澄清双方无意建立劳动关系,日后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公司在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对该个人的约束和管理,如尽量避免该个人在公司场所内提供服务、不向其发放门禁卡、名片等公司提供的证件、不要求其与公司员工一样按时出勤、不对其适用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将其计入公司花名册或工资支付表等。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措施虽能降低因业务委托合同的签订而导致公司和个人之间被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该风险。此外,个人是否具备中国法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业务委托合同的具体内容、用人单位的营业范围等,均会对上述风险产生影响。
篇三:公司委托个人代签合同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委托人: , , 族,身份证号:现住 。
现委托受委托人在我公司与 签订产品买卖和合同、订单等商业文书过程中,作为我公司的代理人。
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为提出主张、变更、确认合同条款,代为谈判,代收相关文书资料。如合同或订单约定以盖章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代理人的签字效力不等同于加盖公章。 代理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如期间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向合同相对方送达解除或变更委托人通知书的,本委托书自新文书到达相对人之日起失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