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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如何生效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1  分类: 协议书 手机版

篇一: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大学生在签约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事项:大学生就业协议书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根据国家规定,在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必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署后生效。

大学生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派遣毕业生、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所以毕业生就业时一定要签署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署,协议各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毕业生要保证自己能正常毕业,按时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要按照合法的用人程序接收毕业生,妥善安置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学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派遣毕业生。

1、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确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企业或公司则必须具备合法经营,并有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同时有大学生录用自主权。对高校而言,则必须如实地向用人单位告之毕业生的相关情况。

2、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它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就是它只限定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录用协定,而不能进一步调整双方的劳动关系。因此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并不能代替。

3、签协议前,毕业生一定要全方位地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例如企业的发展趋势、企业招聘的岗位性质、企业的员工培养制度、待遇状况、福利项目等系列内容,不但要掌握资料,更要实地考察。并且还需要重点了解单位的人事状况,了解企业是否具有应届毕业生的接收权。

4、毕业生在签约时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纳入就业计划,协议书生效。有的毕业生为省事,要求学校先签署意见,但这样做使学校无法起到监督、公正的作用,最

可能受害的将是毕业生本人。

5、毕业生在签约时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填写协议书内容。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在协议书中注明。以往有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而后遭到违约处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同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三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其他约定”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口头承诺无效

6、毕业生在签约时也要考虑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协议具有双向约定的作用,如果有双方需要相互承诺的部分,一定要在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上加以说明。大学生就业协议上规定的违约金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严格区别,就业协议中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根据现行劳动法规中规定的上限是12个月的工资总和。毕业生对于双方协商确立的违约金应充分注意它的合理性,违约金一般不应超过5000元。同时可以与用人单位商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培训机会、违约条款、“四金”福利、薪酬(应注意了解单位提供的薪酬是否是扣除“四金”后的税后收入)这些条款宜在就业协议中标明,万一今后产生劳动纠纷,这些都是劳动争议的判定依据。

7、毕业生在签约时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保证金等,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决定条件。

8、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都不得单方面拖延签约周期。毕业生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最好能够及时咨询高校就业部门负责老师,征求相关的意见和指导。

9、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当事人须履行协议内容。学校就业办公室对就业协议书进行鉴证登记,并列入就业方案。

10、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定要签署劳动合同。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学生毕业前签订、毕业后生效的,也可能是毕业后签订、立即生效的。一般就业协议书也会在劳动合同生效时,而终止其效力。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11、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多项或复制后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行为是违规行为,不仅协议无效而且将受到追究乃至处分。

篇二:毕业生必须填写就业协议书吗

编 号:xxxxxxx(唯一编号,不能更改,调换)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样本)

用人单位(甲方):(公司完整名称,与后面盖章单位名称一样,如果是人

事章,不需要写出“人事部” 例如 章是“福州市大成公司人事部”这只要写“福州市大成公司”

毕业生(乙方):****(本人名字) 学校: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备注:(1)标红部分为必填项

(2)单位类别和单位行业,一定要填写清楚。 (3)用人单位意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就按一一对应的号码来办理。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中间内容可以填,也可以不填)

甲方(公章):与“用人单位意见”章要相同乙方(签名):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何填写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则上由各院系毕业生辅导员老师保管,学生签约前向辅导员老师申请领取,原则上丢失不予补办。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用黑色碳素笔或蓝黑色钢笔填写,不许涂改。“培养方式”一栏填写“国家计划”,“学制”一栏填写“四年”(高职毕业生填写“三年”),学历一栏填写“本科”(高职毕业生填写“高职”)。“专业”一栏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专业名称填写,直接填写专业。

3、辅导员老师务必对学生填写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党员,专业)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先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而后由院系审核盖章,最后由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加盖公章。

如用人单位必须要求校方先加盖公章,学生必须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和信息,并向辅导员老师上交申请书。校方先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如发生丢失情况,学校不予补办。申请(我要写??单位签,预计??签)

5、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与就业协议签订。

(1)、省内民营企业、市属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必须加盖用人单位所在市市级人事局公章。省内公有中小学接收毕业生,必须加盖市级教育局公章;民营学校,一般加盖市人事局公章。(大连.大连市人事局等)

(2)、省内中央直属、省属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银

行,公司等),如单位有独立人事权,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即可;如单位无独立人事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3)、北京市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若要求打印报到证,毕业生户籍、档案调入北京市,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提供中央直属单位或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上海、天津、深圳、广州(杭州、南京等)等城市,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若要求打印报到证,毕业生户籍、档案调入该市,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提供市人事局接收函。省外其它城市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签约办法一般与上述省内相关规定相同。

(4)、应聘意见:

同意,签字

(6)、保研的,不能毕业的不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四份协议书:用人单位一份、本人一份、交毕业办两份、复印一份交学生办公室。

篇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须知

一、每位毕业生有且仅有一套(三份)就业协议书,对应一个代码,不能借用和复印。

二、填写之前请先仔细阅读协议书签约须知与签订协议书注意事项,如不认真阅读,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三、填写时必须使用蓝或黑色水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铅笔、红色笔书写。字迹要求清楚、工整,不得涂改,不可有空缺项。

四、协议书填写要求:

1、“协议书封面”:用人单位名称一定要认真填写工整,并且一律填写名称的全称。

2、“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

【政治面貌】如实填写“群众”、“团员”、“预备党员”、“党员”

【健康状况】可以填写“良好”、“健康”

【毕业时间】统一填写2011年6月

【家庭住址】填写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即可,按省、市、县、乡(镇)、村格式详细填写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范营行政村5队

【身份证号】填写时保证无误41272819880830383x

【应聘意见】统一填写“我同意到贵单位就业”,并签名范建彬及签署日期。

3、“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

由用人单位逐项填写完整,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部门人事专用公章。

(1)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 (是指有存放档案的职能,能够晋资、晋职,如大中型企业等国有单位 ),只须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2)无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是指无存放档案的职能,如股份制、民营、三资企业等非国有单位),须到当地(市)人事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除“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外,还须“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加盖“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3)如果单位为毕业生办理的是人事代理手续,要了解清楚有关人事代理的各项内容,以防日后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4、“学校意见”栏:

【学校联系人】填写所在班级班主任名字

【联系电话】统一填写就业处电话

【邮政编码】451191

【院(系、所)意见】统一填写“同 意”并加盖所在系(部)公章。

5、“备注”一栏:

用人单位若无要求,毕业生可以在此项中不填写。如有需要可简单填写相关内容,如与用人单位有其他协议外协定,务必填写于备注栏。主要内容可以包括:签约年限;违约条件与违约责任;违约金;社会保险;是否准予参加专升本等。

五、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书只有一份,在签约时一定慎重考虑,一旦用人单位在上面签字,要更改或换发协议,必须有用人单位同意更改或放弃该协议的书面证明,否则不能更改和换发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旦三方签字生效,就不能更改,否则,涉及违约事宜,只能按违约程序办理。

2、毕业生只能使用有自己编号的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所持学院下发的就业协议书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3、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包括未找到就业单位、专升本同学的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要适时退还给学院就业处,并办理相关手续。因遗失致使自己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同学,其责任自负。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书:

1 法律依据 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

2 内容与目的 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3 时效 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4 签发部门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

劳动合同:

1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2 目的 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3 内容、时效 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4 与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开始。

5 签发部门 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因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通过各级人事调配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来落实的。毕业生持学校发放的《毕业生报到证》和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属县、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并凭其开具《行政介绍信》到具体的用人单位报到,此时的毕业生具有干部调动性。否则,毕业生就不具备干部调动性,对今后的技术职称评定、晋升、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年限造成一定的影响。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注明,附后补充,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是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人事代理是指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为三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称为三资企业。) 、民营企业等无主管单位以及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求委托人事代理的其他企事业单位;自费出国和以辞职等方式流动后尚未落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或有关人事方面的代理服务工作。

1、毕业生就业程序

a、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发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将材料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每人一份。

b、毕业生收集需求信息,阅读《毕业生就业指导报》及相关书刊。

c、毕业生自我推荐、面试(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

d、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院各留一份。 e、五月底开始进入毕业鉴定及派遣阶段。

①各院系组织毕业生座谈、毕业纪念活动、毕业教育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安排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等。

②各院系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档案袋》、《档案转寄通知单》和《毕业生登记表》。 ③毕业生做毕业鉴定。

④各院上报就业建议方案

⑤按人事厅的日程安排,学生处到人事厅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f、6月中下旬毕业生参加学校毕业典礼,到各学院领取《报到证》。

1、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 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2、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

3、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补办。 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招生就业工作处调查并研究之后酌情处理。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时,招生就业工作处方予受理:(1)、经核查,协议书确实属于遗失者;(2)、招生就业工作处收到毕业生的申请书两个星期以上3)、毕业生须交纳相当于违约金数额的费用(4)、必须登报声明协议书遗失。

4.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毕业生可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是否需要审批。

5. 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报到证》直接开到接收单位的依据)

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就业的毕业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不需加盖)。

6. 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7. 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8. 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9.

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10. 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1、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2、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3、毕业生到-------上登报声明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4、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二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的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录用之后,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二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消灭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三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三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三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

7、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以初定职称吗?

12、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以考研吗?

可以。在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人才中心可以为其出具考研证明;录取阶段,凭录取学校的调档函或

录取通知书,办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及档案转递手续。

篇三:就业协议书发放说明

就业协议书发放说明(详见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

一、就业协议书的领取与使用

1、根据河北省的有关要求,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由学校统一印刷、统一编号,一般在10月份下发至各学院,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就业协议书。

2、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一人一套,一式四份。协议书编号具有唯一性,不得擅自更换、借用、复印、复制就业协议书的,将视为无效。由于转借使用协议书,造成他人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约定责任的,转让者承担连带责任。

3、未签约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损坏无法使用的,请到学校就业网下载《补发、更换就业协议书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好相关内容并由学院审核后,携带《申请表》及损坏的协议书到学校就业科办理更换手续,损坏件无法提供的,按协议书遗失处理。

4、未签约毕业生的协议书遗失确需补发的,到学校就业网下载《(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就业协议书如何生效)补发、更换就业协议书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好后交本学院审核。经学院审核通过后,为毕业生开具补办证明。毕业生携补办证明到唐山劳动日报挂失,并携带报样及《补发、更换就业协议书申请表》到就业科办理补发手续。

5、已签约毕业生协议书损坏、遗失,需要更换或补发的,手续参照以上条款并需附带用人单位盖章的知情证明。补发的协议书将带有原就业单位名称。

二、什么是“就业协议书”,它的作用有哪些?如何填写?

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用以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到校毕业生就业中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也是毕业生办理到用人单位报到,接转档案、户籍和党团组织关系的依据,对签约三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各方均须严格履行就业协议内容:毕业生在自己正常毕业后,应按时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应按照合法的程序接收毕业生,并妥善安置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就业协议具体内容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完接收录用手续后,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应尽快签订劳动合同书,以确立劳资关系。就业协议书每人一式四份,由学校统一编码,不得转借他人,毕业生须填写封面与毕业生情况及应聘意见等内容,不得有空项,考取研究生的同学要将协议书如数返还。

填写协议书注意事项:

1、字迹:必须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要求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2、毕业生姓名:填写毕业生本人姓名,要与资格审查的姓名一致。

3、生源:对于从未参加工作的学生来说生源地就是高考的来源省份,对于参加过工作的毕业生,生源一般指入学前户口转入省份。

4、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一定要填写准确,以协议或接收函的公章为准。对于有上级单位盖章的,要确定具体是由哪个单位来接收,以免造成毕业生不能顺利落户。

三、签订就业协议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毕业生本人填写基本情况;

(2)毕业生所在学院加盖公章,并登记备案;

(3)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4)毕业生所在学院初审,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要求毕业生补正;符合手续和规定的,统一交到学校就业科;

(5)学校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复核,符合手续和规定的列入学校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条款中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就业政策和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声誉及权益或显失公平的,不予办理,要求毕业生改正或重新择业。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就业协议书。原则上毕业生一律凭就业协议进行派遣。

3、毕业生应本着“了解自己、了解企业、正确定位、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选择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4、协议书经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署意见之后,协议书即已视为生效。

5、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的,毕业生应与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到学校办理有关的手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其他事项须以书面的形式。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以口头协议形式的约定学校一律不予承认。

6、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凡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认定与之最先签订的协议书有效,其它按违约处理。

7、接收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栏签章要求

(1)毕业生与中央直属、省属单位签约的由中央直属单位省级分公司或省属单位盖章;与民营、集体、外资等单位签约的则需要经过单位所在地市级人社局审批、盖章才能派遣。

(2)与河北省内中直、省直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除盖章外还需提供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的《中直单位、省直单位及其他单位非师范类毕业生接收函》,事业单位还须出具《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增员计划卡》。

(3)非北京生源到北京中直各部委就业的毕业生,须由所签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由国家人社部核发的接收函。到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青岛市、广东省、深圳市、广州市、大连市、珠海市、厦门市、南京市、杭州市等地就业的毕业生,须出具相应市人社局毕分办签发的接收函。到其它省市就业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加盖市级以上毕业生主管部门公章。

8、定向培养的毕业生,须按定向合同到定向单位就业,不能在定向范围外签订就业协议。

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说明

1、毕业生一人一套,一式3份。

2、请按照内容要求如实填写,加盖学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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