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当前位置:首页 > 条据书信 > 协议书 > 列表页

分级诊疗协议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2-11  分类: 协议书 手机版

篇一:渭源县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服分级诊疗务协议疗

渭源县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分级诊疗服务协议

甲方:渭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局

乙方:渭源县人民医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卫基层发?2014?502号)和《渭源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渭政办发?2015?00号)精神,甲方确定乙方为渭源县分级诊疗工作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条 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分级诊疗的原则,充分发挥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服务职能,促进县级医疗机构专科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第三条 建立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固定、有序、紧密有效的多点执业新机制,鼓励上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下级医疗机构执业,鼓励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联动转诊制度,鼓励患者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第四条 为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同时,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着力构建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分级诊疗的就医新格局,保障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条 为有效开展分级诊疗工作,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章 甲乙双方职责

第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渭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保障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以下简称参合人员)的基本权益,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定运行。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各项政策规定,不断提高新农合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合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八条 甲方应履行的职责:

(一)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拨付应由新农合基金支付的医药费用。

(二)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新农合分级诊疗的政策规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三)甲方负责对乙方经办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进行涉及新农合政策、业务知识、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操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新农合各项政策措施的行为。

第九条 乙方应履行的职责:

(一)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新农合政策及本协议规定,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新农合分级诊疗内部管理措施。

(二)乙方应成立新农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与合管办配合,做好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

(三)甲方如需查看参合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积极配合。

(四)乙方应保证新农合工作人员在岗位,并为参合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住院病人提供住院证明、补偿凭据、出院明细清单和费用查询服务。

(五)乙方选择好软件公司,完成HIS与省级平台接入工作,承担包括数据准确性和安全性在内的相关责任。做好系统授权、身份认证等信息的保管保密工作,严禁出现因相关信息泄露而造成篡改、伪造数据和系统攻击等情况的发生。

第十条 乙方应在单位显著位臵设臵“新农合政策宣传栏”、“新农合工作意见箱”、政策咨询点、工作流程示意图等,将新农合分级诊疗政策、服务内容、药品价格、诊疗项目、服务承诺、补偿情况等进行公示。

第三章 病种及补偿标准

第十一条 根据《渭源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甲方确定乙方100病种为分级诊疗病种,病种及补偿标准见《渭源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附件。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与来就诊的符合分级诊疗病种诊断的新农合患者签订《渭源县新农合分级诊疗患者知情同意书》,符合分级诊疗病种诊断的患者原则上只能在参合地相应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得越级诊疗。执意要求转诊并经过医疗机构审批同意转诊的分级诊疗病种患者,新农合资金2015年按照该病种在转出医疗机构定额标准的50%报销,2016年按照20%的比例报销,2017年不予报销。

第四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十三条 乙方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临床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2015版)》,《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5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简化就医结算流程,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降低参合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第十四条 乙方要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2014)》(甘卫医政发?2014?471号)、《关于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等医师多点执业有关规定的通知》(甘卫医政发?2014?47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甘卫医政发?2014?486号),做好上级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实时指导,对三类医师多点执业产生的相关费用纳入总额预付支付方式改革,并对相关利益方进行合理补偿,充分调动上下级医疗机构实施多点执业制度的积极性,落实好多点执业制度,综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使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能够享受到上级医疗机构同等水平的医疗服务,实现“医生流动服务,病人本地就医”的目标。 第十五条 乙方要通过设立板报和发放传单、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分级诊疗制度的宣传;要在显著位臵设臵宣传栏,对上级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医师服务时间、地点、专业等情况进行公示,对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和越级诊疗新农合补偿政策进行宣传;对于符合分级诊疗的病种,首诊医生要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引导患者到相应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保分级诊疗工作顺利实施。

第十六条 乙方要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加强分级诊疗病种的审核管理,不得将分级诊疗病种范围外的病种串换为分级诊疗病种,更不得将分级诊疗病种范围内的病种串换为范围外病种;严禁串换主要诊断与其他诊断的位次,凡主要诊断符合分级诊疗病种的住院患者必须纳入分级诊疗病种管理,签订《渭源县新农合分级诊疗患者知情同意书》,并明确告知患者该病种的治疗方案、结算标准和结算办法等,使患者充分享有知情权。

第十七条 乙方在参合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做到人、证相符,72小时之内(节假日除外)将该患者基本信息录入新农合管理系统并履行住院审批手续,发现患者所持新农合“一卡通”与本人身份不符时应拒绝新农合信息录入,并及时告知甲方。

第十八条 乙方应严格按照出入院标准收住院病人,不得推诿拒收病人、不得挑选病人、不得分解住院人次,避免同一疾病短期内(l5天)重复住院(精神病人除外)。乙方若无故推诿或拒收符合分级诊疗的参合患者住院,有关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按照《医疗技术管理办法》和《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开展工作,确系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因患者病情严重不能救治,需要向上一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病种,必须向上一级医疗机构转诊。乙方未及时转诊转院的,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做好参合人员的服务工作,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新农合患者医药费用即时结报制度(含意外伤害患者)。参合人员投诉乙方医疗服务行为时,乙方应认真查实,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二十一条 乙方要做好新农合省级平台与HIS系统的对接,利用好“一卡通”的补偿监测功能,按照《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甘卫基层发?2014?498号)相关要求,乙方应在每月15日后将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实时上传的住院患者信息及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病历资料一并报送甲方审核,原则上每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

篇二:构建医疗联合体协议书

医疗联合体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实施“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双方在人才、技术、管理等医疗资源的纵向流动,实现双方功能互补,从而进一步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构建医疗联合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 双向转诊

1.甲方、乙方执行双向转诊程序,乙方需将急危重症的患者转往甲方,甲方需将进入恢复期的乙方转诊患者转回乙方。

2.甲方开通转诊绿色通道,设专人负责。乙方转诊住院患者直接入住病房,转诊就诊、检查患者以预约形式优先就诊。

3.甲方接乙方通知安排相关临床科室做好接诊准备,将接诊科室名称、院内位置、注意事项等电话反馈乙方。

4.甲方接诊科室人员优先安排以上转入患者,进行检查或办理住院,并保存双向转诊单(转出联)。

5.患者转回由主管医师开据双向转诊单(回转联)报甲方责任科室

办理转回手续,责任科室通知乙方做好接诊准备,并将回转信息转给乙方。

6.甲方接诊科室继续跟踪回转乙方患者的后续治疗,与乙方人员充分沟通,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

(二) 技术指导

1.甲方将筛选符合基层医院开展的适宜技术,帮助乙方开展诊疗项目,指导乙方实施并推广相关适宜技术。

2.甲方帮助乙方完善医疗管理、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乙方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3.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对其相关专业进行对口帮扶,定期派驻专家到乙方开展坐诊、查房、讲课等,帮助乙方确定并开展特色专业,对专业的发展进行指导。

4.甲方将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进行筛选,邀请乙方共同参与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

(三)人才培养

1.甲方为乙方人员提供免费进修、培训机会。

2.甲方举办短期培训班、学术交流等,对乙方人员进行免费轮训,提升其业务技术水平。

(四)资源共享

1.甲方有偿承担乙方不能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

4.甲方可向乙方有偿提供供应室消毒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 双向转诊

1.甲方、乙方执行双向转诊程序,乙方需将急危重症的患者转往甲方,甲方开通转诊绿色通道;甲方需将进入恢复期的乙方转诊患者转回乙方。

2.乙方通过甲方双向转诊负责人,将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基本信息上传至甲方,并填写双向转诊单(上转联)。

3.乙方应妥善安排患者转诊甲方,并提前与甲方相关负责人联系。病情危重者由甲方派出救护车接诊,其他患者可酌情护送转诊。双向转诊单(上转联)由患者携带直接前往甲方接诊科室就诊或办理住院。

4.乙方根据甲方回转患者信息,做好回转患者的接诊准备。

5.乙方主动与甲方患者转出科室加强联系,保障患者治疗的连贯性和延续性。

(二)技术支持

1.乙方在甲方指导下开展新技术、新业务,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诊疗标准执行。

2.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确定业务发展方向,积极配合甲方的技术帮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硬件条件。

3.乙方积极参与甲方新技术、新项目工作,或协作开展科研工作。

(三)人才培训

1.乙方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和学术交流等,并对参加人员的学习效果进行测评。

2.乙方将年度进修计划,包括人数、进修专业等相关内容于每年

1月份报给甲方,方便甲方进行统一安排。

3.乙方可对甲方的业务培训提出需求和建议。

(四)资源共享

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开展检查、检验项目,对因条件所限无法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需转至甲方处开展。

三、组织管理

1.甲方、乙方为独立法人单位,甲方对乙方履行指导帮扶义务。

2.甲方将组织医联体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合体内部联席会议,主要解决医联体内业务发展、工作机制、对外宣传、协议履行等问题。乙方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积极参加联合体例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联合体的健康发展。

四、其他事项

1、甲方只对乙方负有分级诊疗及业务辅导责任,如乙方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医疗技术及责任纠纷、事故,概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本协议自20

分级诊疗协议书

16年1月 日起至2018年1 月 日止。

3、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签署协议。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区卫生主管部门各存1份。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

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联络部门:电话:

乙方联络部门: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篇三:分级诊疗

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内容

(一)“健康状况早了解”--个人健康评估及规划。

首先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根据居民个人健康信息,每年年初对其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1份目标明确、操作性强的个性化的健康规划。使居民不仅知道自己的健康状况,同时知道如何自我干预。并在年底服务完成后,进行效果评估,并调整下一年服务规划。

(二)“健康信息早知道”--健康“点对点”管理服务。根据签约家庭健康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健教资料,及时将健教材料发放到签约家庭,每年不少于1份,并做好知识解读。 及时将健康大课堂和健康教育讲座等健康活动信息和季节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告知签约家庭,每年不少于1份。

(三)“分类服务我主动”--根据居民不同健康状况和需求,以慢性病患者为首要服务对象,提供主动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每年不少于4次。

(四)“贴心服务我上门”--对空巢、行动不便并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上门服务内容可包括:查体、康复、护理、中医适宜技术。 [键入文字]

- 1 -

(五)“慢病用药可优惠”—对于医疗保险社区目录新增用于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的药品,取消个人先行负担的10%费用。

以上服务为基本服务项目。

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流程

(一)宣传。各社区卫生服务团队通过多种渠道与辖区家庭取得联系,宣传和解释家庭医生式服务,充分告知并引导居民签订协议。

(二)签约。按照自愿原则,与愿意接受服务的居民签订《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并存放于家庭健康档案中,共同履行协议条款。居民可根据自身健康需求,在医生建议下,选择具体所需的服务项目。原则上为一年一签。

(三)服务。按照协议约定,各团队落实各项服务承诺,并将各类服务详细内容记入健康档案、工作表格,以备考评。

(四)评价。各团队为居民提供服务后,应及时掌握居民评价,根据居民反映,对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进行不断改进及提高。

(五)总结。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及时填报《家庭医生式服务月报表》(附件2),并定期收集、上报工作动态。

[键入文字]

- 2 -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