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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定金协议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7  分类: 协议书 手机版

篇一:房屋买卖定金协议

定金收付书

为了保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

方名下物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名下的位于北京市 区(县) 小

区楼 单元 房屋(地下室 平米,储藏(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房屋定金协议书)间

平米),屋内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房屋单价元/平方米, 总房款为 元(小写)元(大

写)元。

二、正式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前: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 天

(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元,

(大写) 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与甲方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时,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当日支付 %房款,剩余款将于办

理产证过户之日一次性支付。

2:按揭贷款: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当日支付 %房款,余下部分通过银

行贷款支付甲方

3:分期付款:

五、 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

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房屋产权证或相关证明

2、附属设施清单

六、甲方承诺:

1、 具备房屋买卖条件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 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房屋买卖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八、其他: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全额返还定金。

1、 甲方依本协议第五条向乙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有瑕疵,导致双方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2、 甲方存在其他违法、违约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九、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7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 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所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售人)

地址: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_ 年_月 日

身份证号码:

篇二:二手房买卖定金协议书

二手房买卖定金协议书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二手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转让的二手房位于____,(以下简称该二手房)。甲方已取得该二手房的二手房所有权证(编号: ),该二手房建筑面积为:____,产权人:________,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

第二条 该二手房产权现状为___,甲方对该二手房享有完全处分权。该二手房若存在租约,甲方须于二手房交付乙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乙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该二手房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元)。

第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元人民币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该二手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该二手房转让预订期为_____天,甲方应当在预订期内与乙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于_____年___月___日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前,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1、一次性支付,乙方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将上述房款支付到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2、按揭支付,乙方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将购房首期款项支付到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与甲方(或者第三方机构)共同办理房屋按揭手续,并在房屋交付使用前将银行所发放贷款支付到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给乙方。

1、甲方房屋产权信息虚假,或者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2、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

第九条 在本合同的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给乙方;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在《房屋买卖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乙方领取。甲方逾期不予协助办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产权办理申请提出之日止按每日_____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该二手房所附着的户口,甲方承诺在收到二手房转让总价之日起___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按每日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二手房交易产生税费共有: (1) 营业税 (2) 城市建设维护税 (3) 教育费附加 (4) 印花税 (5) 个人所得税 (6) 土地增值税 (7) 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 土地使用费 (9) 契税 (10) 产权登记费 (11) 公证费 (12) 其他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外剩余房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乙方逾期付款的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乙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每日_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该二手房总价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在乙方已付清全部房款的情况下,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期限将二手房交付给乙方的,自约定交付日期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甲方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按每日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篇三:房屋买卖定金协议书

买卖定金协议书

甲方(出售人):

乙方(购买人):

经各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出售房屋给乙方而收取购房定金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情况概述

1、交易房屋座落于北京市,建筑面积: ,房产证号: ,产权人: 。

2、甲方保证所出售的房屋松属无瑕疵、无债务纠纷,符合上市交易条件。

第二条 房屋交易

1、交易房屋的性质为以下第(1)商品房;(2)已购公有住房主(包括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5)其他房屋

2、乙方经现场勘验甲方上述房屋后,对甲方出售的该套房产的权属状况、设备、装修等情况进行了解,确认以人民币(大写)元整的总价款购买该房屋,此价款口包含/口不包含依国家规定应当由甲方承担的税费。

3、甲乙双方同意,本次房屋买卖涉及的税费由方承担。

4、乙方的房款支付方式为以下第(1)全款;(2)商业贷款;拟贷款比例为;

(3)公积金贷款:拟贷款比例为 ;组合贷款:具体约定为 。

第三条 定金金额及支付

1元整,甲方收取定金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附后)。

2、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违约,则甲方已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 签署买卖合同的约定

1、甲乙双主于签署本协议后个工作日内签署《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买卖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2、甲乙双方同意,由丙方为本次交易提供居间服务,且应在签署《买卖合同》时由口甲方/口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间代理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私自或者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署房屋买卖合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乙方支付本条约定的全部居间代理费。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就乙方的购房资格事宜,各方同意:(1)乙方保证并承诺最迟在签署买卖合同之前,向丙方提交购房资质审核所需的所有文件或材料;乙方保证其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乙方提供

虚假资料或乙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其未能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就乙方已支付的款项,甲方

有权不予退还。(2)丙方协助乙方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如乙方未能通过购房资格审核,各方免责

且本协议自动终止,同时,甲方应在资格审核结果出具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向乙方退还其已支付

的定金,但本条(1)中约定的情形除外。

2、因本定金收付所引起的或与此相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方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出售人(签章): 购买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证件名称及编号:证件名称及编号: 联系地址及邮编:联系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附:定金收付收据(由甲方,及出售人)在收到购房定金时签署)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