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建筑工程施工承包意向书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形式:
4、项目总建筑面积:
二、工程承包范围:
按照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中交房标准,总承包施工图纸所含土建、安装等全部内容(打桩、挖槽、护坡、电梯、消防、幕墙、人防除外)。
三、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1、工程承包价格:一次包死价格每平米1350元(不含税金),图纸变更的以实际定额价格计算。
四、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以甲方出具进场通知书为准)
2、竣工日期;自清槽清桩头开始至工程验收完交工日止,(室外配套及附属工程除外)工期以甲乙双方及监理确认现场签订日为准,总有效工期 如遇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具体协商。
3、施工期间,如遇到下列情形可顺延工期,但须有顺延工程的说明经双方代表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不可抗拒力:
(2)、改变结构类型:
(3)、施工期间,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每周累计
8小时可顺延一天: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工人按每天180元计算,机械费等租赁等费用按实际发
生的费用承担。
(5)、甲方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形。
(6)、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乙方每日交纳万分之一的罚款作为给甲方的补偿。
五、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
质量等级:合格
做到与工程质量相匹配的施工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材料要求:
(1)、乙方负责工程所有的施工材料及设备的购买,乙方所购的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有关行业技术标准,甲方负责监督。
(2)、乙方未购的材料设备均需通知监理人员进行进场报检和鉴定取样工作,并且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工程上。
(3)、乙方负责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整理 全部技术资料,并用于关系竣工验收,将竣工资料整理成册,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份数送达交甲方。
六、工程款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结算依据:工程结算以发包方审核签字后的竣工图纸,图纸会审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工程洽谈、施工现场签证单及甲方认可的施工文件等原件为计算依据,按照河北省《2012年建筑预算定额标准》结算,材料按照进场时间段实价实调。
2、工程付款方式:
(1)、乙方垫资到本工程主体结构封顶付已完工程量的60%。
(2)、所承建工程内外初装修完毕后,15日内付到已完总工程量的85%(含已付款)。
(4)、整体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双方组织结算,三十日内结算完毕,付到总价款的95%,留5%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一年,期满后十日内结清。
(5)、精装部分另行协商,同等条件乙方优先。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
(2)、负责确认水准点、坐标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负责向乙方提供正式施工图纸六套(一套电子版图纸),组织设计单位和乙方、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4)、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有权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
(6)、有权根据工程管理的实际工作情况,提出调整乙方项目部的管理人员构成和相关管理要求。
(7)、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8)、负责协调解决各部门及社会面各种关系,保障乙方顺利施工。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场地和分配高度,严格服从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中的职权和各项管理要求,并在工程管理中对甲方负责。
(2)、注意搞好施工现场周边关系,负责施工现场的临时道路、临水、临电的现场布置工作和施工中的各项安保工作。
(3)、开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有效的施工组织设计。
(4)、负责整理图纸会审的资料。
(5)、乙方现场施工代理人,必须由乙方开具法人委托书,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6)、施工现场组成保证施工需要的项目部,同时负责其它施工相关事宜,建立本工程需要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
(7)、积极配合甲方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按照要求提供资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最晚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妥善做好进场材料的保管和存储,避免发生损失和丢失。
(8)、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做好环境保护和场地扬尘治理工作,严防发生各类伤亡事故,如有发生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9)、做好本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已完工程未交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甲方各项管理规定。
八、履约及违约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因不可抗拒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进场,工期相应顺延。
3、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逾期两个月,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并承担乙方因停工期间所有的经济损失。
4、工程质量达不到建设部颁发的规范合格验收标准,发包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承包方进行处罚,限期修复;延误工期不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九、工程验收
竣工日期: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报告十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报告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十、争议与解决办法
(1)、在履行工程中争议由保定建设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向均可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本工程甲乙双方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建设工程承包意向书E
建设工程承包意向书
甲方:
乙方: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意向: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范围:
4、承包内容:基础与主体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按照图纸所
包含的土建工程及变更内容。不包含电梯、通风、消防、弱电安装等工程。(按毛坯房交工,具体标准详见正式建设工程合同)。
5、合同工期:总工期为天(日历天),乙方开始基础褥垫层施工之日起计算。
由甲方负责完成的(开槽和桩基础时间除外)。开工日期 2011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日,如甲方未按时开工,工期相应顺延.
6、质量等级:合格标准;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1、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
2、工程计价依据:按照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一类取费,执行省、市发布的人工及机械费调整文件,需要甲方认质认价的材料包括:钢材、水泥(商砼)、外窗、电线电缆、防火门、防盗门、外墙保温材料及涂料等(认价方法协议约定、具体材料由双方按图纸约定)。
3、工程造价:按第二条第3款计算的工程价款总价下浮12%(但认质认价的材料款不下浮)。
第三条:工程付款办法
施工协议中具体约定。
第四条:质量保修期及保修金支付方式
1、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50年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装修工程、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
2、保修金支付方式
(1)、一年期的保修工程期满7天后退还保修金。
(2)、保修金退还后并不免除乙方的保修责任。
第五条:材料采购与供应
1、乙方根据协议约定,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
供产品合格证明,在到货24小时内通知甲方验收,对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主要建设材料须经甲乙双方认可。如因材料认质、认厂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工期顺延。
2、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第六条:设计变更
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并经甲方认定。
第七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汉语。
2、运用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管理与结算的经济技术法规,合同签约时和履
行期内国家指令执行的法律、法规及省、市建委(基建主管部门)统一
颁发的有关国家现行的建安工程验评标准及验收规范、规程。若合同期
内国家颁发新规定时,由双方协商确定适用的标准、规范。
3、适用标准规范,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
第八条: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正式协议签署后提供图纸套数6套
第九条: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授权范围:
1、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办理设计变更
及施工洽商的签证,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以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2、监理总工程师的授权范围: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权力,负责本工程质量监理,
原材料质量认证,但无权解除合同。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
任应负的责任。
第十条:乙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1、送交乙方的各项通知和要求。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依据合同约定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2、如乙方代表人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
1、办理属于甲方负责项目所需的有关手续,确保乙方正常中标及施工。
2、协调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交付使用。
3、委托质监部门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办理有关验收备案手续。
4、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前的各种手续,因手续不齐全,造成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停工、检测,由甲方承担其费用。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
1、按图纸、规范和合同约定工期进行规范施工及文明安全施工。
2、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好时间:开工后两周内。
3、甲方批准的时间:接到方案或计划7日内。
4、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以防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暂停施工
监理工程师在确有必要时,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复工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顺延;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四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5、甲方分包工程造成的工程延误。
第十五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对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及监理,经甲方与监理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对中间验收分为:基础验收和主体验收。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收到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全部修改费用。
第十七条: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对乙方进行竣工结算,甲乙双方提前对帐,竣工后十日内乙方将决算书交甲方。甲方接到报告后一个月内批复,批复后,按合同约定付款。
第十八条: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
第二九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或预算书;
10、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竣工验收后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一(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建设工程承包意向书)条:奖罚
为确保工程按期竣工验收,特指定本条款,按照本合同条款,乙方必须按期保质保量竣工并通过验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每延期一天罚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一。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款拖欠每延期一天罚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合同份数:
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在签订正式合同时补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
篇三:建设工程施工承包意向书
土方承包合同书
建设方:青海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
承包方:卢立胜 (乙方)
经建设方与施工承包方协商,承包方意向承建建设方拟开发的乐都惠沣新城一期工程项目。现就初步达成以下意向协议:
一、项目规模及承包标段
1、第一期拟建建筑场地挖土面积约1万平方米,造价100万元(人民)。
二、对承包企业的相关要求
1、施工企业资质: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税务证、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法定证件齐全,外省企业必须在青海备案注册登记。承包企业必须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2、企业委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有安全考核B级证,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配备满足相关规定。
3、企业近三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未与建设单位发生过因工程产生的相关诉讼纠纷,未拖欠过劳务人员工资等纠纷,市场信誉良好。
4、企业近三年来完成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业绩,项目部相关技术人员具有高层施工经验,并且有相关业绩。
三、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建设单位缴纳履约金100万元(人民币),待完成基础分部工程并验收通过后一次性退还,本履约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
四、带资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由于本工程为开发项目,工程承包方与建设方为一共同利益体,故要求承包方带资承建,具体约定:
1、工程带资标准为多层单位工程垫资到框架封顶,小高层及高层垫资到框架层数的一半;付款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具体约定。
2、以后完成工程量每月按工程进度在施工承包合同里具体约定。
3、质量保修金按国家规定扣留和退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五、工程材料
施工企业所采购的材料、设备严禁使用非标材料。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杜绝小钢厂及杂牌钢筋用于该工程,本项目所用钢筋均为建设单位指定产品(待定)。对装饰材料必须先提供样品,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批量采购使用。
六、工程造价
1、工程造价按单位工程编制,按照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颁布的施工同期的材料及人工季度指导价及有关工程造价文件结合2004年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相关定额编制。
2、取费按照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取费三类标准计取。
3、单位工程每平方米造价最终依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建设方、承包方三方编制的每平方米单价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计算,甲乙
双方在计算后的基础上商定(具体计算办法在施工承包合同里约定)。
七、经甲乙双方结算,甲方应付乙方100万元(人民币),付清后体协议自动无效。
八、签订本协议七日内必须交清履约金,否则此协议自行失效作废。(此协议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建设方:青海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
承包方: 卢立胜 (乙方)
日期: 二0一四年 元月 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