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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7  分类: 责任书 手机版

篇一: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

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

1.为了加强斗湖堤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为市民创造清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县创卫办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与社区签订本责任书。

2.凡在本机关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等(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适用本责任书。

3.我单位门前“三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落实,由县创卫办、斗湖堤镇人民政府及社区负责指导、监督。

4.我单位门前“三包”的范围是机关院内沿街、沿路人行道以及该人行道段内的地面和建筑立面。门前“三包”的内容为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标准是: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地面清洁及绿化带,树 垃级杂物的清理,卫生责任内地面安全大于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无污水、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物立面,厨窗等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二)包绿化: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树木、花坛、草坪和绿化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做到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内无杂物,无践踏损坏。

(三)包秩序:制止在门前卫生责任区内晾晒衣物,乱摆摊点,堆放杂物,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保证人行道畅通,无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现象。

5.本机关门前“三包”工作直接责任人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内的“三包”管理工作,接受社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考核。

6.社区及县创卫办应加强对门前“三包”工作的管理,定期检查或随时抽查、督促门前“三包”工作责任的落实。

7.社区对门前“三包”工作 管理考核,其结果由县创卫办按县政府有关规定施行。单位(盖章): 社区:

20XX年7月 日

“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扎实配合城市管理,美化人居环境,积极参与做好省级卫生县城的巩固提高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沿街两侧的“门前三包”范围:宽度为从各自门前墙基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二)市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自市场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三)机关单位、住宅小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机关单位、小区周边围墙至人行道路沿石(或者小区围墙外3米以内)。

(四)施工场地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整个施工现场围栏至人行道路沿石。

二、责任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责任门店(单位)内设置有垃圾收集设施,并自觉将垃圾倒入环卫作业保洁车内或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做到门店(单位)内垃圾不外扫、不乱堆、不乱扔;污水不乱泼、不乱倒;餐饮行业油烟排放不超过环保规定标准。同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乱倒垃圾、乱扔废物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

(二)包绿化美化:责任人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及绿化美化设施,并制止他人破坏绿化美化及其它市政设施行为。

(三)包市容秩序:责任门店要严格做到归店经营(以门坎或卷闸门为准), 不得占道加工、经营、作业、堆物,不得乱牵乱挂、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不违章停放车辆,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牛皮癣”,同时,劝阻他人在门前摆摊设点、违章停车等影响市容秩序行为。

三、责任要求

(一)责任门店(单位)应自觉接受管理、监督、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或举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XX319)。

(二)对不承担“门前三包”义务的责任门店连续两次抽查为不合格的,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不维护正常秩序的,每次罚款50元;对损毁绿化树木的,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按规定倾倒、抛洒、堆放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每次处100元罚款。

责任单位(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篇二:门前三包责任书

唐山市丰润区“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

为完善我区城区日常管理,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特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门前三包”范围

1、由单位门口、四周墙体至道路路牙(没有路牙的至土路肩),左右至邻墙,清扫积雪时扩展到道路中心线。主次道路两侧没有单位地段的清扫保洁和积雪清理由区住建局环卫处负责。

2、城市公共设施,由市政、公安交警、电信、邮政、供电、供水、铁路、有线电视等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和产权所有,分别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所属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

3、开设早、夜市的地段,批准单位要加强管理;由经营业主负责清扫保洁;所属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检查、考评。

4、城市道路两侧出租的门面店铺“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由产权单位(个人)负责。产权单位(个人)应与承租者协商将“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纳入租赁合同。

二、“门前三包”标准 1、包卫生。单位门前、人行便道和院墙周围的地面、花栏、花坛、绿篱、绿地全天清扫保洁,做到无垃圾、无废

弃物、无积水积雪,门面和墙体整洁美观,门前、窗外不堆放、悬挂有碍城容的物料、物品,保持墙壁、电杆、树干和公用设施的整洁美观,无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现象。橱窗、牌匾造型美观,用字规范,护栏(围墙)要注意维修、冲洗、粉刷、油饰,保持完好无损。按规划负责地面硬化建设和管理,保持平整完好。垃圾实行袋装,提倡使用可降解的垃圾袋。垃圾箱密闭卫生,定期清洗消毒。

2、包绿化。按规划种植花草树木,建筑园林小品,并加强管理。树木花草定期修剪成型,绿地、花池(坛)、树坑内无杂草、无枯枝败叶、无废弃物,定期浇水,保植保活,保生长良好。花池(坛)、花护栏整齐美观。禁止攀折和损坏树木花草,禁止践踏绿地和损坏花池(坛)、花护栏及刻划树干行为,严禁违章占用绿地。

3、包秩序。禁止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摆摊点、乱设牌匾、乱挂乱晒。严禁随意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经规划部门批准设置的机动或非机车停车场、自行车存放处要设置护栏或划线停放。各大商场、超市、医院、汽车站等窗口单位要明确专人,规范设置各类车辆的停放泊位。维护好各种公共设施,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

三、“门内达标”标准

1、院内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制度落实,全天保洁,做到无烟头、无纸屑、无卫生死角。配备足量封闭式垃圾箱、

果皮箱,垃圾日产日清。绿化各项指标达到规定标准,绿化档次高,管理到位。物品、车辆(含自行车)摆放有序。烟尘、污水排放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2、室内卫生整齐清洁,地面无痰迹,四壁无蛛网,门窗无灰尘,会议厅(室)等场所设有禁烟标志。

3、认真开展除“四害”(鼠、蝇、蚊、蟑螂)活动,定期进行环境治理与药物消杀,“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以内。

4、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设置卫生宣传橱窗或专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主动开展控制吸烟和戒烟活动。

5、单位内部厕所必须是水冲式卫生厕所,有专人管理保洁,做到无异味、无尿碱、无蝇蛆、无乱刻乱画。照明、洗手、防蝇等设施齐全。 6、宾馆、旅店、理发美容店、公共浴池、歌舞厅、汽车站、饮食、副食制销单位、医院、集贸市场等单位除达到1-5条标准外,还要达到行业卫生标准要求。

四、惩治办法

如“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落实不到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执法部门分别给予下列一种或几种处罚。

1、警告并限期改进;

2、没收违法物品或工具;

3、罚款;

4、责令停产、停业改进。 罚款2000元以上或责令停产、停业改进的,由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罚。专业卫生监督员受其执法部门委托,可以代行部分处罚职权。罚款100元以下由两名专业卫生监督员共同执行;罚款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由两名以上专业卫生监督员共同执行,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丰润区教育局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篇三:门前三包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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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

1.为了加强斗湖堤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为市民创造清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县创卫办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与社区签订本责任书。

2.凡在本机关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等(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适用本责任书。

3.我单位门前“三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落实,由县创卫办、斗湖堤镇人民政府及社区负责指导、监督。

4.我单位门前“三包”的范围是机关院内沿街、沿路人行道以及该人行道段内的地面和建筑立面。门前“三包”的内容为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标准是: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地面清洁及绿化带,树 垃级杂物的清理,卫生责任内地面安全大于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无污水、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物立面,厨窗等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二)包绿化: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树木、花坛、草坪和绿化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做到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内无杂物,无践踏损坏。

(三)包秩序:制止在门前卫生责任区内晾晒衣物,乱摆摊点,堆放杂物,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保证人行道畅通,无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现象。

5.本机关门前“三包”工作直接责任人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内的“三包”管理工作,接受社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考核。

6.社区及县创卫办应加强对门前“三包”工作的管理,定期检查或随时抽查、督促门前“三包”工作责任的落实。

7.社区对门前“三包”工作 管理考核,其结果由县创卫办按县政府有关规定施行。

单位(盖章): 社区:

2009年7月 日

门店、居民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斗湖堤城区环境管理和市容市貌管理,创建整洁优美的城市和清洁卫生环境,特 本责任书:

1.包卫生:负责清扫门前地面的垃圾,保持经常性整洁;清除痰迹、污物、污水、粪便、牛皮癣广告和制止损坏环卫设施的行为。临街 、居民户应按规定将垃圾清运到指定的垃圾点。

2.包绿化: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养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树木, 践踏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搞。

3.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市容市貌,制止乱堆乱放、摆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及其它违法行为,将街店铺不 门设 ,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托牌、匾。

以上内容 居民、门店经营户认真执行。

责任人(签名): 社区居委会:

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场门店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美化市场卫生环境,创造良好的经营购物氛围,促进市场繁荣,根据县创卫办的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1.市场经营户有责任做好各自铺面的清洁卫生工作,垃圾实行袋装化,放入垃圾箱内由环卫人员定时收集。

2.经营户有义务保持门前的清洁,不乱扔垃圾、乱泼脏水,严禁焚烧垃圾,积极配合环卫人员的保洁工作。

3.保持 的整洁、不乱涂乱抹、不随意张贴广告、宣传画、各类告示和悬挂灯箱招牌。

4.经营户门前的货物应摆放整齐、不超过规定区域、高度不超过150cm。

5.保持门前道路的畅通,严禁停放机动车辆, 车上下 ,,不得堵塞道路。

6.爱护门前安装摆放的公共设施,不得随意使用或改变其原有位置,不得造成公共财产损失。

7.对经营户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卫生或秩序混乱,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与社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执行下列规定:

1.明确一名领导分管“门前三包”工作;

2.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制度;

3.配备相应的执勤人员;

4.接受“门前三包”责任制 单位和社区的监督、核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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