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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武汉交通事故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2-17  分类: 春节 手机版

篇一:武汉车祸原因分析

武汉车祸原因分析

摘要:车祸猛于虎,自第一辆汽车于1886年问世(1886年1月29日)以来,到现在已经是123年,全世界已有7000余万人丧生于滚滚车轮之下,远远超过战争中死亡的2680万人,同时伤残也多达1.9亿多人。在此对车祸原因进行分析。

关键词:安全行驶 超速 酒后驾驶 无证驾驶

本文介绍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九大因素。

一、超速行驶

超速行驶已成为交通事故的”头号杀手”。武汉市2009年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有57.7%就是因超速行驶而引发的。

以下为东西湖区107国道”2.10”事故介绍。2009年02月10日11时50分许,驾驶人郑宝华驾驶鄂al5c87号小型客车,沿107国道由武汉往孝感方向超速行驶至1207km+850m处时,将路中隔离墩撞入对向车道,并撞击高汉兵驾驶超速行驶的鄂k21738号大型客车左前方,致使高汉兵所驾车辆将该隔离墩向前推行过程中方向失控驶入对向车道,适遇刘孝喜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超速、 超载的鄂a92677号中型厢式货车由武汉往孝感方向行驶至此,鄂

k21738号车左前部与鄂a92677号车左前部相撞时,鄂a92677号车右侧前部撞击同向右前方聂永兵驾驶的鄂azm079号轻型专项作业车左侧中部,致使鄂azm079号车侧翻。随后,鄂a92677号车右前侧与同向右后侧卢宏星驾驶的鄂s80962号大型普通客车左前部刮擦。

篇二:武汉最危险路段驾车注意

中心城区14条路段请小心行人

37条危险路段中,14条位于中心城区。隐患主要是行人横穿、照明较弱。

1、江岸区后湖五路(后湖大道—兴业南路),全长1公里,去年发生4起交通事故,致4人受伤。全路段无路灯照明。

2、江岸区京汉大道(卢沟桥路—黄石路),全长2.7公里,去年发生14起交通事故,致2死、12伤。该路段中心花坛有13处开口,行人、非机动车横穿频繁。

3、江汉区发展大道(唐家墩—新华路),全长0.5公里,去年发生11起交通事故,致11人受伤。该路段夜间照明不强,车速快,翻越护栏的行人较多。

4、江汉区友谊路(京汉大道—解放大道),全长0.5公里,去年发生10起交通事故,致1死8伤。该路段人流量大,行人横穿频繁。

5、硚口区南泥湾大道,全长3.1公里,去年发生25起交通事故,致1死22伤。该路段路灯不全或照明不够,有车辆违停占用人行道。

6、硚口区长丰路,全长1.5公里,去年发生9起交通事故,致2死7伤。该路段人车混行,无信号灯和标线。

7、汉阳区襄河堤江北防汛闸口路段,全长0.5公里,去年发生3起交通事故,致3人受伤。该路段无安全防护设施,夜间照明较弱。

8、汉阳区琴台大道上行线庙东湾路段,全长3公里,去年发生1起交通事故,致3死3伤。该路段是个陡坡,周边外来人口众多。

9、武昌区武金堤(八坦路—江夏区),全长20公里,去年发生22起交通事故,致9死5伤。该路段道路窄、货车多。

10、武昌区新生路(临江大道—友谊大道),全长2公里,去年发生9起交通事故,致1死8伤。全线无照明设施,车流量较大,且行人过街设施仅有人行横道线,行人随意横穿现象突出。

11、武昌区团结大道(徐东大街—丽华园),全长6公里,去年发生7起交通事故,致1死6伤。该路段照明不足,无行人过街设施。

12、洪山区东湖南路,全长3.2公里,去年发生38起交通事故,致30人受伤。该路段路面窄、弯道多,人车混行突出,车速过快易坠湖。

13、洪山区南湖大道,全长1公里,重点是农科院路段。去年虽未发生死伤事故,但夜间照明差,擦碰事故频发。

14、洪山区珞狮路高架街道口下桥处—宏达巷路口,全长1公里,去年发生10起交通事故,致1死9伤。该路段车速快,有公交站。

城乡接合部9条路段莫“飞车”

城乡接合部9条路段成为危险路段,原因主要是车流量大、面路宽阔车速较快。

15、武汉化工新区临江大道(阳逻大桥下—联丰村),全长5.5公里,去年发生2起交通事故,致1死5伤。该路段路面宽阔,无标志标线,无路灯照明,车速快,道路两旁岔路多,大型货车多,施工无警示标志。

16、三环线孟家铺—长丰桥,全长3.9公里,去年发生23起交通事故,致7死19伤。该路段开口较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违法进入三环线较多。

17、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老武黄公路(316国道),全长26公里,去年发生4起交通事故,致5死3伤。该路段金鸡山涵洞有急转弯,全路段交通标牌、标线缺少。

18、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全长24公里,去年发生8起交通事故,致14死17伤。由于路好车少,一些车辆速度很快。

19、沌口开发区军山枫林桥,去年发生1起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该桥年久失修,路面较窄,护栏不牢。

20、岱黄公路府河桥,去年发生37起交通事故,致3死10伤。桥面无路灯。

21、东西湖区张柏公路银柏路路口,去年发生103起交通事故,致1死34伤。路口无信号灯,车流量大,车速快。

22、东西湖区泾河十字路口,去年发生97起交通事故,致2死24伤。该路段中央护栏开口过大,车辆违规调头现象严重,行车和转弯速度过快。

23、东西湖区107国道走马岭十三支沟路口,去年发生55起交通事故,致3死55伤。该处车流量大,行人随意横穿现象突出。

新城区14条道路注意视线不良

新城区新建不少道路,路面宽阔、车速快,但配套设施不完善,夜间照明往往不够,一些路段视线不良。

24、江夏区纸贺公路(殡仪管理所—徐和湾路口),全长1公里,去年发生39起交通事故,致1死30伤。该路段为下坡且有弯道,视线被行道树遮挡,车速较快,人流量较大。

25、江夏区青龙南路(林港桔园—孙家湾路口),全长2公里,去年发生43起交通事故,致45伤。该路段弯道急、无路灯。

26、江夏区星光大道(邢远长小区路口—豹山小区路口),全长5公里,去年发生21起交通事故,致1死19伤。该路段沿线居民较多,路况好车速较快。

27、蔡甸区104省道新天段,全长1公里,去年发生9起交通事故,致4人受伤。该路段与五贤路十字路口无红绿灯。

28、蔡甸区105省道蔡甸大转盘路段,全长1公里,去年发生12起交通事故,致1死5伤。该处未安装红绿灯,车速较快。

29、蔡甸区黄土公路短岭村段,去年发生8起交通事故,致3死6伤。该路段坡陡且岔路多,视距盲区较大,行人、自行车横穿严重。

30、黄陂区川龙大道铁路桥,去年发生4起交通事故,致1死5伤。该处路面破损严重。

31、黄陂区318国道滠水桥,去年发生6起交通事故,致1死7伤。该处有一缺口,行人、非机动车横穿现象严重。

32、新洲区阳枫公路,全长29.8公里,去年发生32起交通事故,致8死24伤。该路段无中央隔离带,两侧开口多,人车抢道严重,车速较快。

33、新洲区凤刘公路程添奇路段,全长1公里,去年发生6起交通事故,致2死5伤。该处系长坡、弯道,车速快且路口多。

34、新洲区汉施公路长河桥两端,全长2公里,去年发生8起交通事故,致3人受伤。桥面异形,两端路面比桥面宽,夜间车辆易撞上桥墩。

35、汉南区兴城大道月亮湾西路十字路口,去年发生6起交通事故,致6人受伤。非机动车横穿严重,过马路的学生多。

36、汉南区103省道中石油十字路口,去年发生8起交通事故,致8人受伤。该处无信号灯。

37、汉南区103省道蓝天宾馆十字路口,去年发生5起交通事故,致5人受伤。该处无信号灯。

37个危险路段年内完成整治

据介绍,今年内,武汉市交管局将在市政府整体部署下,协调各区政府及交通局、市建委等单位,完成以上37个危险路段的道路亮化工程或改进照明条件,同时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增补或改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红绿灯、人行天桥、中央隔离护栏、标志标线、减速板等。

武汉市交管局副局长许锦华说,为了压降交通事故,交管部门每年都会根据事故多发情况列出相关危险路段,并通过市政府、区政府专项拨款,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通过近几年的改造,武汉市中心城区危险路段的整治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之中;而新城区以及城乡接合部由于道路开阔、相关交通安全设施配备不足,危险路段改造主要是建设配套安全设施,任务仍比较重。

交管部门提醒——通行危险路段恳请多加小心

昨日上午,记者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看到,这条新建干道十分宽敞,车辆稀少。由于事故多发,路边不时可见到限速60公里/小时的禁令牌,但不少车辆速度达到80公里/小时-100公里/小时,有的甚至更高。

交管部门表示,公布以上危险路段,既是公布今年拟整改完善的重点路段,也是为了起到提醒、预防作用,希望各类交通参与者自觉学习并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了解危险路段的危险何在,多加小心。

机动车驾驶员,请知晓以上路段的安全缺陷,有针对性地依法谨慎驾驶,不得超速、冲撞、逆行和疲劳驾驶(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文 网:春节武汉交通事故)、酒后驾驶;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过马路时要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在无过街设施的路段,要按信号灯指示并仔细瞭望确认安全后再通过,切不可翻越护栏或随意横穿道路。

篇三:武汉交通事故自行处理办法

昨日,省保监局和武汉市交管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决定从8月1日起实施《武汉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2000元以内的物损小事故,当事人可以私了,不必非得等交警来处理。

办法规定,从8月1日起,在武汉市境内(暂不包括东西湖等六个远城区)发生的因机动车之间碰撞未造成人员伤亡,各方车辆财产损失均在2000元以内,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自行协商处理。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物损交通事故时,首先应当立即撤离现场,有条件的可先对现场拍照。然后立即向各自车辆承保公司报案,如实填写记录有交通事故事实及的《武汉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当事各方共同签名后各持一份,并相互确认联系方式。随后,各方当事人应同时在24小时内就近将事故车辆驶至同一“理赔中心”(武汉三镇各设有一个),对交通事故进行确认,并办理定损、理赔手续。

据悉,从8月1日开始,司机上路时应当携带《协议书》(可在保险公司和交管部门免费领取)。若发生小事故后,双方对事故责任等谈不拢,可以报警等交警来处理,但交警将会依法对当事人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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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种情况不能私了

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载运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逃逸的;机动车持外省市保险公司签发的交强险保险凭证的。

2、“理赔中心”在哪里

武汉设有3个“理赔中心”,分别为武汉宝丰进口汽车修配厂(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01号,电话:027-83644845);湖北中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特8号,电话:13986010371);湖北三环海通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经济开发区三环工业园,电话:027-68840829)。

3、当事人对车损评估有争议怎么办

当事人对车辆损失的评估有争议的,应当在车辆未修理之前向物价部门申请车损评估。

4、《协议书》到哪里领?

《协议书》可以在保险公司服务窗口、保险代理机构、“理赔服务点”免费领取,也可

在武汉市交管网及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网下载,并随车携带。如机动车驾驶人发生物损交通事故身边未携带《协议书》的,双方可在拍摄现场照片并互换有效证件后,共同到理赔服务点填写《协议书》。

5、当事一方事后不管咋办

当事人达成自行协商处理协议后,一方不到理赔服务点办理理赔的,由理赔服务点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6、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咋办

当事人自认为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内而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或评估机构核定,实际损失超过2000元的,由理赔服务点驻点民警根据当事人填写的《协议书》、事故现场相片以及相应的调查情况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再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进行理赔。

7、在19时至次日8时时间段内发生的物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在19时至次日8时时间段内发生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画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并立即向车辆承保公司报案,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1、报案登记

承保公司电话受理人员在接到事故报案时,对于符合武汉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简称“理赔服务中心”)受理的事故车辆,及时告知客户到就近的“理赔服务点”处理。

2、前台接待

“理赔服务点”设立前台接待员(由合作企业配置前台接待人员),负责接待前来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前台接待员应查验各方的《武汉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简称《协议书》)、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的保险标识或商业保险的保险卡、身份证。

3、查勘定损

(1)查勘定损员在查勘定损时,应注意查验各方受损车辆有无投保交强险,并将核查意见在定损单或相关资料中注明。

(2)同一事故的所有车辆应同时到“理赔服务点”进行查勘定损。

(3)一方全责的事故,所有受损车辆由全责方的承保公司查勘定损。

(4)各方均有责任的事故,损失在2000元(含2000元)以内的,按照“交强险互碰自赔处理办法”,由各自承保公司查勘定损;损失超过2000元的,原则上由主责方的承保公司查勘定损,并指导客户找驻点民警换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交强险和商业险不在同一保险公司承保的事故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原则上以交强险公司查勘定损为准;超过2000元的,原则上以商业险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为准。

4、事故认定及调解

经核定损失超过2000元的,可向“理赔服务点”内的驻点交警提出申请,凭《协议书》及现场相片等资料,经交警调查核实后换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按保险公司现行的理赔程序处理。

5、车辆维修

事故车辆的维修由车主自行选择维修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要求客户到指定机构进行维修。

6、索赔

办理索赔,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及商业险保单复印件;

(2)被保险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赔偿收据》(一式三联,若交强险、商业险分属两家公司的,须提交两份签字或盖章的赔款收据)及委托他人收取赔款的委托书;

(3)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另:B照以上提供体检回执,营业性车辆提供营运证、出租车提供服务证);

(4)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5)《协议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6)保险公司出具的损失确认单;

(7)维修发票;

(8)损失相片。

13个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点: 湖北日报理赔点 武昌黄鹂路76号

高尔夫理赔点 江岸兴业路金凰路8号江岸区兴业路金凰路8号(武汉高尔夫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内) 联系电话:65695108

宝丰理赔点 硚口宝丰路101号(武汉宝丰进口汽车修配厂内)

联系电话:83644845

三环理赔点 汉阳龙阳大道90号

汉阳区龙阳大道90号(湖北三环金通汽车有限公司内)

联系电话:68840829

红光理赔点 武昌中南三路38号

武昌区中南三路38号(武汉红光汽车维修服务部内)

联系电话:87276733

南众理赔点 洪山雄楚大街杨家湾588号洪山区雄楚大道杨家湾588号(武汉南众汽车修理服务站内) 联系电话:87777800

优诚理赔点 江汉常青路民航新村特8号

兆丰标龙理赔点 武昌徐东二路2号

龙城理赔点 青山冶金大道63号

西郊理赔点 东西湖海口工业园新桥三路

解放公园路服务点 江岸解放大道解放公园路路口

东一路服务点 武昌洪山路东一路路口

金山大道服务点 东西湖金山大道机场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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