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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贷款担保合同霸王条款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07  分类: 担保合同 手机版

篇一:汽车销售合同常见不合理格式条款点评

汽车销售合同常见不合理格式条款点评

一、卖方有权没收订金、订车款、预付款、预订金、定购金

典型条款:

1.定购单生效后由于定购人原因要求变更或取消定购,买方不予接受,定购金不予退还。

2.买方由于个人原因无法按期提车,卖方有权拒绝退还订金。

点评:

订金、订车款、预付款、预订金、定购金不同于定金,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约定没收或不予退还订金、订车款、预付款、预订金、定购金,没有法律依据。

二、买方违约卖方不退定金,卖方违约退还定金 点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退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效力及于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要受到惩罚。若卖方违约仅退还定金,实际上只是履行了返还定金的义务,并未受到惩罚。

三、逾期交车,买卖双方承担责任不对等

典型条款:

1.买方超过预定交车日期7天仍未提车,卖方有权将车辆销售给任意客户或调整售价。

2.买方在接到到货通知后必须在5日内提车,如不按时提车,视为放弃购车,卖方有权对车辆另行销售。

3.对于战争、天气、厂家原因等非卖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按时交车情况,卖方有权延期交车。

4.如果车辆号、颜色、配臵与订单要求不符或不能按时交车,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协商新的交车时间。

点评:

这类条款的特点是:买方逾期提车,承担极为不利的后果,且原因概不考虑;卖方逾期交车,有权延期交车,不承担不利后果或以各种理由免除责任。

四、减轻、免除卖方的质量担保责任

典型条款:

1.卖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的,可以免责。

2.未经卖方书面许可,买方不得将合同车辆以出租营运目的使用或转售。买方若有违反,由此引起的任何质量后果均由买方承担,包括免除甲方和(或)制造商的质量担保责任及其他质量责任。

3.卖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影响买方使用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且卖方隐瞒车辆真实情况的,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点评:

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是无过错责任。产品因质量问题频繁维修影响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也有权解除合同。上述条款以厂家原因、自己没有过错或不知情、买方出租营运或转售等为由免除销售商的质量担保责任,剥夺或有意回避买方退车、换车的权利,且对买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进行苛刻限制,完全与法律规定相悖,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五、标称车辆有关数据为近似值

典型条款:

合同车辆的质量、功率、油耗、最高时速及其他具体数据值被视为近似值。

点评:

一旦出现汽车具体数据与车辆有关资料记载数据不符的情况,近似值就成为卖方推卸责任的借口。

六、买卖双方违约责任不对等

典型条款:

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车辆,偿付车款总额30%的违约金。买方未及时付款,每逾1日偿付车款3‰的滞纳金。卖方不能交付合同规定的车辆,偿付车款总额3‰的违约金。

点评:

此类条款造成买方违约责任畸重,卖方违约责任畸轻,卖方甚至可以根据市场行情、价格变动故意选择违约。

七、设臵价格变动陷阱

典型条款:

合同签订之后如遇厂家上调整车或零部件价格,应按照厂家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点评:

此类条款对于价格的向上变化作出特别约定,让消费者承担厂家上调价格的风险,排除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依法变更、解除合同的权利。

八、违法设定合同生效时间

典型条款:

厂家排产后,合同即生效。

点评:

该条款人为改变了合同生效的时间点,违背《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卖方设臵该条款的目的是:如果厂家不排产,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根据该条款,合同还没有生效)。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已成立,由于厂家不排产等原因致使合同目的无法达到的,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九、强制贷款购车客户购买商业保险

典型条款:

买方贷款购车的,须按银行要求向卖方提供购买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和车辆损失险保单发票复印件及保单复印件。

点评:

对于贷款购车业务,销售商一般都与银行签订了不同形式的合作协议。该条款中所谓“按银行要求”,实际上就是指按照销售商与银行签订的贷款购车合作协议的要求。该条款硬性规定贷款购车消费者须提供全车盗抢险和车辆损失险材料,强制消费者购买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和车辆损失险,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购买商业保险的权利。

篇二:霸王条款经典案例

一是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责任。包括3种:经营者免除自己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侵权责任,免除自己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免除自己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快递行业不分缘由规定“易碎物品、损坏不赔”或者“易碎物品,最多赔付承运费的5倍的额度”等条款;有的婚纱摄影合同约定,“出现拍摄问题或者电脑故障只可重拍,不解约,不赔偿”等。

二是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包括2种:设定消费者应当承担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设定消费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如《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标准收取用户逾期付款违约金”,但有的供用水合同却规定“用水人逾期交费的,每日须按欠交金额5%支付供水方逾期付款违约金”,大大超过了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标准等。

三是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的权利。包括5种: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排除消费者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排除消费者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排除消费者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如一些会员卡上写明“本公司拥有此卡最终解释权”,某些店堂告示中写着“本店售出商品,一概不予退货”,有的俱乐部会员

卡规定“本俱乐部对在会所内遗失或盗窃的物品不负任何赔偿责任”等。

案例1

长沙某留学服务咨询机构与消费者订立合同,其中规定“因甲方提供材料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而导致申办不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已收费用不予退还”、“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自行提出终止留学申请,或甲方获得签证后,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成行,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乙方所收取款项不予退还”等。

点评:属于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

案例2

长沙某健身健美公司要求消费者入会签订协议,要求“消费者同意所交付款项可以不予退还(除非因俱乐部严重违约)”、“俱乐部对消费者在会所内遗失或盗窃的物品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点评:属于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并有免除自己的责任和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

案例3

邵阳某自来水公司与用户订立合同时约定“逾期缴款的,自来水公司有权按用户欠缴水费额千分之五每日的比例收取违约金”。

点评:属于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违法行为。 案例4

岳阳某快递公司与客户签协议“若因快递公司的原因造成交寄物损毁、灭失的,本合同将免除本次运费。若寄件人未选择保价,按不超过运费五倍标准赔偿”。

点评:属于经营者在服务合同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因违约依法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的行为。

案例5

某银行常德某支行在《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规定:“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点评:属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违法行为。 案例6

常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和消费者签订协议时规定:“因乙方(消费者)原因不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本认购书,将商品房另行出售,乙方所付订金不予退还”、“合同约定面积与实测面积不符时,按合同约定单间据实结算房款,多退少补”。

点评:属于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并有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

案例7

益阳市南县某汽车销售公司与买方签订协议规定:“如遇国家(地区)政策变动,供应商价格配置变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交车引致乙方(买方)损失,甲方(卖方)不予负责”。

点评:属于经营者在服务合同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的行为。

案例8

怀化某房地产公司与消费者签订协议规定“买受人应在交房前一个月提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商品房买卖契税、转让手续费、权属调查费、水电立户费”,并要求买受人必须向出卖人缴纳4000元水电立户开通费,否则不给开通水电。

点评:属于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对提供的商品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违法行为。

案例9

未保价快递丢失,赔不超过五倍运费

“霸王”形式:免除自己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事件:2012年1月至2012年5月间,岳阳某快递公司与客户签订了8000余份《快递单》,《快递单》的备案印制的《快递服务协议》第五条规定,“若因本公司的原因造成交寄物损毁、灭失的,本合同将免除本次运费。若寄件人未选择保价,按不超过运费五倍的标准赔偿。”岳阳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罚款。

点评:湖南省工商局法规处处长李(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汽车贷款担保合同霸王条款)首红说,这属于经营者在服务合同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的行为。赔付应按照法律的规定,至少应按货物本身的价值来赔偿。

案例10

会员卡“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

“霸王”形式: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事件:今年8月,唐某在张家界人民广场某健身大楼开办健身器材销售和健身服务,并提供会员卡,健身俱乐部在给消费者办理的会员卡上统一印刷“俱乐部拥有对此卡的最终解释权”。点评:长沙市天心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唐美华说,这些条款属于经营者在合同格式条款中作出的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并有免除自己的责任和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而“最终解释权”属于经营者,这个规定也是属于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权利的违法行为。此案例事后由张家界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罚款。

案例11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游客自行承担”

“霸王”形式: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

事件:株洲某国际旅行社在与消费者熊某、杨某签订的《国内团队旅游合同》中规定,“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旅行

篇三:贷款购车的猫腻

贷款购车的猫腻你知道多少

生活水平提高,有辆车的话会让生活质量更高一些,并且现在对于很多人来说,买车就跟买房一样,根本不需要全款,申请车贷,只需要支付三成首付,就能把爱车开回家,这种方式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只是你一定不知道,贷款买车也是有很多讲究的,一起来看看,贷款购车的猫腻你知道多少

贷款购车的途径

银行车贷

按理来说,银行是应该比较安全的,而事实上真是这样吗,也不尽然吧,就拿现在银行最为流行的车贷分期付款来说, 手续费就是一个坑,申请的时候可能你会被期限内无利息所打动,但你没细算下,分期付款的手续费,有些其实高过了车贷实际的利息,当然如果你敢逾期还款,那银行收你的违约金也是毫不手软的。

汽车金融公司车贷

银行车贷虽然安全,费用低,但要求也极高,对于一些达不到申请条件的申请者来说,汽车金融公司所推出的车贷产品就成了他们的选择,只是你一定不会想到,在申请时,会有这样那样的绑定销售,对于汽车金融公司所推销的零利率,零首付,这里面就更坑了,能申请到零利率,零首付的,一般都是些指定车型,而且你再没有办法享受到价格优惠,另外手续费其实也是免不了的。

另外车贷申请方式还有一种新兴的,网络P2P金融,不过说穿了,现在市场上的P2P,相当于民间借贷了,只不过名字好听一些。借贷的金额比银行传统车贷低一些,办理的成功率相当之高,几乎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也能够办理。至于利息,当然是出奇的高了。

贷款买车,不错,是能缓解你一时的经济压力,但贷款期间你所支付的费用这些,最好你在申请贷款的时候能对自己有个清楚的评估,说到底,究竟要不要贷款买车,贷款买车好不好,还是要根据你的经济承受能力来决定的。

贷款购车:小心贷款合同暗藏玄机

很多汽车金融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的车贷合同中,都会借消费者不看“合同细节”的心理,列出许多对消费者不利的“霸王条款”。在此提醒准车主们,在贷款购车时,一定要选择有实力、讲信誉的汽车经销商或车贷机构。

因为有品牌的经销商或车贷机构具有专业的团队、成熟的业务流程,透明的消费、诚信的服务经营理念,而小的公司成立时间不长,无抗风险能力,谋求暴利欺骗消费者,甚至千方百计借机收取其他费用。

同时,购车前详细查看签订的合同,了解合同的整体内容,尤其是利息、月供金额、偿还期限等关键信息。发现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要坚持改正。另外,一定要留存合同,防止

单方修改合同。并且要注意理顺自己与各方的法律关系,正确界定自己与各方的权利义务,避免法律陷阱。切记,车贷最好亲自办,千万不能随意签署空白合同。

最后,要谨慎对待将款项打入他人账户的还贷形式,防止经济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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