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砼加气块供货合同
砼加气块供货合同
甲 方: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锦绣枣园三期项目部
乙 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各方:
本合同中甲方向乙方订购的 混凝土加气块 产品均用于甲方承建的 锦绣枣园三期 项目。
二、工程名称:锦绣枣园三期
三、工程地点:新郑港区四港联动大道西侧
四、供货明细及合同总额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最终应据实结算。
本合同规定的产品单价与本条规定的货物总价系甲方根据本合同就单位产品和所有产品应向乙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订产品的制作、供应、运输(含保险费)、装卸车费、税金、货到工地负责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退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进场材料如需送专门检测机构检测时,费用由 (甲方)负责,送检材料样品由乙方负责;若检测不合格,初检和复检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质量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料,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质量标准:
1、产品外观:全部完整无损、无气泡、尺寸统一、全新;
2、产品技术和性能指标:所有供应材料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具备相应之
功能,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的产品规范及行业质量、技术标准。
六、供货
1、根据甲方项目的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应以书面(专人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乙方具体供货数量和日期;若涉及补货,甲方仍应以上述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生产。
2、甲方可要求乙方分批供货。
3、正常情况下(非标材料)甲方应给予乙方 3 天的备货期;
4、紧急情况下的供货要求:乙方应采取一切办法尽可能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
七、货物运输
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将货物运到甲方所指定的地点,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验收
1、乙方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通知甲方后,由甲方、乙方及监理三方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及外观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货物清单双方各持一份,乙方应随车备有材料相关资料,以备监理甲方验收并存档资料,也是乙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在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观感等问题,乙方要立即退场,如甲方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货物质量问题的,乙方仍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3、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4、乙方应提前12小时通知甲方到货时间。
5、验收即视为交付;甲方验收前,货物保管由乙方负责,货物丢失、毁损等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后,货物保管由甲方负责,货物丢失、毁损等风险由甲方承担。
7、交货地点:锦绣枣园三期工地
甲方收货人: 联系方式:
九、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采用全垫资供货;
2.付款节点: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大合同拨款节点进行支付材料款。
十、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地点供货,每延迟一日,乙方需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逾期交货达5日的,除按前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赔偿由于逾期供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送货的产品由于装卸、运输造成的产品破损,乙方应负责在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及时补足合格产品数量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观感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可以拒绝接收,也可以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要求乙方在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及时负责调换;同时还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十一、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和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负责施工过程中正常的材料检验;
2、产品质保期内除使用不当原因外,如发生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的产品,乙方负责免费更换;由于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在损失发生一个月内乙方向受损方赔偿全部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可视不可抗力发生的大小,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明文件给对方。
上述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动荡。
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三、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明确项目专项责任人并留下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供货,如乙方书面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当书面及时通知甲方,如未书面通知甲方的,对甲方而言,视为未变更,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通讯地址投递邮件或以其它方式通知后,即为已经履行完毕通知义务。如乙方未能收到,由乙方承担最终的法律风险。
十三、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合同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持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份,乙方持 份。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篇二:加气砖混凝土砌块购销合同书
加气砖混凝土砌块购销合同书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计量单位、数量、金额
注:如规格特殊需方必须做好“月度进度计划”于进货前一周内提前传真或书面通知供方,供方接到定单后按定单规格安排生产,如需方需要变更规格提前电话通知供方。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按GB/T11968-2006标准要求。如供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需方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更换,供方应及时更换并支付违约金10000元给需方,如造成需方经济损失,则应赔偿需方所有经济损失。
三、交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送到工地。每次提货前由需方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供方所需的规格、数量和时间。发货电话:0776-5645508,13097965002。
供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保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保证需方能正常施工,保证完全按照需方通知要求运货到指定地点,如供方不及时供货或供货质量达不到标准导致需方工地停工,需方有权单方立即终止本合同和另行选择供货商供货,供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0元给需方,如造成需方经济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需方的经济损失。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本合同的运费及装卸费由供方负担,并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
五、验收标准方法:按GB/T11968-2006标准合格品的技术要求,需方需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注:如需方要做产品检验,必须由供方提供标准的试压块去检验,检验合格,则费用由需方负责;如检验不合格,则费用由供方负责。
六、验收计算方法:以货到需方工地,双方清点验收的实际数量为准。
若货物送到工地出现质量问题,需方验收货物时当场退回有质量问题的货物,质量合格货物需方则按实际数量签收,退回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方自己负责。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付款,需方先支付
预收货款(预收货款为总货款的20%)后,供方二日内发货。八、付款方式:若需方以现金方式支付货款,支付给本公司委托人韦雄;若以转账方式支付货款收款人名必须是“ ”,转入公账记户,否则视同未付款。同时供方应开具含税发票给需方,否则需方有权不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九、价格约定:合同价格为期间性价格,供方应保证供给需方的供应价格不得超过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如市价变动过大,供方会适当调整合同价格。价格变动前供方会提前五天通知需方。调整的价格经需方同意后,供方才可以发货。
十、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诉请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本合同签订地为——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供方执1 份,需方2份。
十二、其他约定:需方指定先生/女士为加气砖签收员,签收员联系电话: 。
供方:需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电 话:电 话:
全称:
开户行:
账 户:
签订时间:年月 日
篇三:加气砖供货合同
加气砖供货合同
甲 方:
乙 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甲、
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各方:
本合同中甲方向乙方订购的 加气砖 产品均用于甲方承建的 元通
纺织城项目。 二、工程名称:中国中部(元通)纺织服装品牌中心建设项目 三、工程地点:郑上路西四环
本合同规定的产品单价与本条规定的货物总价系甲方根据本合
同就单位产品和所有产品应向乙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订产品的
制作、供应、运输(含保险费)、装卸车费、税金、货到工地负责堆
放至甲方指定地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退
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进场材料如需送专门检测机构检测时,
费用由 (甲方)负责,送检材料样品由乙方负责;若检测不合格,初
检和复检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质量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料,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质量标准:
1、产品外观:全部完整无损、无气泡、尺寸统一、全新;
2、产品技术和性能指标:所有供应材料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
具备相应之功能,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的产品规范及行业质量、技术
标准。
六、供货
1、根据甲方项目的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应以书面(专人电话、电子
邮件等)形式通知乙方具体供货数量和日期;若涉及补货,甲方仍应
以上述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生产。
2、甲方可要求乙方分批供货。
3、正常情况下甲方应给予乙方 1 天的备货期;
4、紧急情况下的供货要求:乙方应采取一切办法尽可能按甲方要求
及时供货。
5、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出现产品数量不符时,即时电话告知乙方代理
人到场核对。如确为乙方供货数量不符时,由乙方负责补货或按实际
数量签收。
七、货物运输
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将货物运到甲方所指定的地点,运输及装卸
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验收
1、乙方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通知甲方后,由甲方、乙方及监
理三方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及外观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在货物清单上共
同签字,货物清单双方各持一份,乙方应随车备有材料相关资料,以
备监理甲方验收并存档资料,也是乙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在验收
过程中出现质量观感等问题,乙方要立即退场,如甲方在正常使用过
程中,出现货物质量问题的,乙方仍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
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3、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等相关单证和资料,
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4、乙方应提前12小时通知甲方到货时间。
5、验收即视为交付;甲方验收前,货物保管由乙方负责,货物丢失、毁损等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后,货物保管由甲方负责,货物丢
失、毁损等风险由甲方承担。
九、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
2.付款节点: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大合同拨款节点进行支付材料款。
十、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地点供货,每延迟一日,乙方需按
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逾期交货达5日的,
除按前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赔
偿由于逾期供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送货的产品由于装卸、运输造成的产品破损,乙方应负责在
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及时补足合格产品数量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观感不符合合同规定标
准的,甲方可以拒绝接收,也可以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要求乙方在
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及时负责调换;同时还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甲方
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十一、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和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负
责施工过程中正常的材料检验;
2、产品质保期内除使用不当原因外,如发生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的
产品,乙方负责免费更换;由于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在
损失发生一个月内乙方向受损方赔偿全部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可视
不可抗力发生的大小,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
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并在不可
抗力发生后14天内,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的证
明文件给对方。
上述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罢工等社
会动荡。
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三、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明确项目专项责任人并留下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
以便通知乙方进行供货,如乙方书面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当书面及时通知甲方,如未书面通知甲方的,对甲方而言,视为未
变更,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通讯地址投递邮件或以其它方式通知后,即为已经履行完毕通知义务。如乙方未能收到,由乙方承担最终的法
律风险。
十三、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合同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
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