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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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封面字体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2-18  分类: 公证书 手机版

篇一:公证书的格式

范本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写明标题、编号,即“×××公证书”,“(××××) ×公证字第×号”。

继承、收养、亲属关系公证书还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等身份事项。

(二)正文。又称证词,应根据当事人申请证明的事项,写明公证机关确认的法律行为

或法律事实。

(三)尾部。写明制作文书机关的全称,并由公证员签名盖章,注明文书签发的年月日,

并加盖公章。

公证书范本

(一)××合同公证书(××)字第××号

兹证明××××(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

××(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年××月××

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合同》。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字第××号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

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

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 无遗嘱。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

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 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

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三)出生公证书

(××字)第××号

根据××省××市(县)××户籍管理机关××年×月×日档案记载(或××单位公务

人员档案记载或知情人××提供的材料),兹证明×××,男(或女)于××年×月×日在×

×省××市出生。×××的父亲是×××,×××的母亲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字第××号

×××于××××年××月××日被收养。养父是×××,养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年××月××日

(五)专业职务公证书(××)字第××号

根据(授予职务的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或根据档案记载),兹证明×××(男或

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由××医院(或××大学、

××研究员等)聘为××科主任医师(或教授、研究员、工程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六)国籍公证书

(××)字第××号

根据××省××市户籍管理机关发给×××的号码为××××××的居民身份证(或×

×省××市户籍管理机关档案记载),兹证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

现户籍地在××省××市××路××号,具有中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七)遗嘱公证书

(××)字第××号

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 ×××(地

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

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是合

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八)婚姻状况公证书

1.结婚公证书

(××)字第××号

根据××省××市(县)××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颁发的编号为×××号的结

婚证书,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

年×月×日在×××(地点)登记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2.未婚公证书

(××)字第××号

兹证明×××(男或者女,×年×月×日出生),现在××××(住址),至今未曾登记

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字第××号

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

月×日在×××(地点)登记结婚,于×年×月×日在×××(原婚姻登记机关名称,或者

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其夫妻关系自该日终止(登记离婚之日或者判决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4.夫妻关系公证书

(××)字第××号

根据×××(调查材料、当地人证等),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

×(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点)按照当地我国民族传统风俗

习惯结婚,是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篇二:公证书范本大全附件

定式公证书格式 目 录

一、民事法律行为类

第一式 委托

第二式 声明

第三式 赠与

第四式 受赠

第五式 遗嘱

第六式 保证

第七式 公司章程

第八式 认领亲子

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类第九式 出生

第十式 生存

第十一式 死亡

第十二式 身份

国籍

监护

户籍注销

第十三式 曾用名

第十四式 住所地(居住地)第十五式 学历 第十六式 学位

第十七式 经历

自然人经历

法人经历

第十八式 职务(职称)第十九式 资格

法人资格

职业资格

第二十式 无(有)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

有犯罪记录

第二十一式 婚姻状况未婚

离婚或者丧偶(未再婚)已婚(初婚)

已婚(再婚)

第二十二式 亲属关系亲属关系

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

第二十三式 收养关系收养关系

事实收养

第二十四式 扶养事实第二十五式 财产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存款

不动产物权

第二十六式 收入状况第二十七式 纳税状况第二十八式 票据拒绝第二十九式 选票

第三十式 指纹

第三十一式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第三十二式 查无档案记载

三、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类第三十三式 证书(执照)第三十四式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 第三十五式 文本相符

一、民事法律行为类 第一式 委托公证书格式[注1] 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注2])公证事项: 委托

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注3],在本公证员的面前,

在前面的委托书[注4]上签名[注5],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申请人)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注6]的规

定。[注7]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或签名章)××××年×月×日 注: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委托行为。证明委托合同适用合同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证明

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2.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可以根据公证的内容增加出生

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 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应当注明出生日期;申请人为外国人的,还应当写明国籍和护照

号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名称、登记注册地址,另起一行注明法定

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由代理人代办的公证事项,应当在申请人

基本情况后另起一行注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

加注。

3.在本公证机构以外的地点办证的,办证地点据实表述。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

注。

4.引用文书的全名。

5.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

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委托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

××(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委托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委托书上的签名

(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

6.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

7.根据需要,可以另起一行注明公证书用途,如“本公证书用于办理继承×××在台湾

的遗产手续”。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篇三:公证书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 性别: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附: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特此证明。投标人: (全称)(盖章) 年月注:须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正。

(二)委托授权书

致:江西省交通运输厅隘岭至瑞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本授权书申明: (投标人单位全称、职务、姓名) 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 (投

标人单位全称) 的 (职务、姓名) 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江西省隘岭至瑞

金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

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申 请 人: (全称)(盖章) 授 权 人: (姓名)(签字) 被授权人: (姓名)(签字)

篇二:公证书文本制作的若干规定

篇一:公证文书质量标准(草稿)及说明

公证

文书质量标准(草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制定标准的目的及法律依据] 为提高公证文书质量,促进公证文书质量检查工作的规

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其他有关的法

律、法规、司法行政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标准的适

用范围] 本标准可作为公证文书质量检查和评定的依据。

第三条[公证文书

的定义及范围] 公证文书是指公证机构在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

程序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中,收集、制作、

形成的文字、声像、电子数据等公证卷宗材料的总称。具体包括:

(一)公证书原本、

正本、译文;

(二)申请表、受

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及回执、告知书、询问笔录、工作记录、委托核实函、发送回执、收

费凭证;

(三)有关办证证

明材料;

(四)不予办理公

证决定书、复查决定书、维持或者撤销决定书、撤销公告、终止公证决定书。

第二章 公证文书的审查标准

第四条[公证文书审查的范围] 公证文书的审查,包括对公证事项的审查和对证明材料的审查。

第五条[对公证事

项的审查标准] 公证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相关规定,对

公证事项的审查,应当达到如下标准:

(一)经审查,能

够确定当事人的人数、身份、主体资格及相应权利;

(二)经审查,能

够确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三)经审查,能

够确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已达到办理公证所需的真实与充分程度;

(四)对有法律意

义的文书的公证,能够确定待证文书的内容完备、含义清晰、签名及印鉴真实、齐全;

(五)对有法律意

义的事实的公证,能够确定待证事实与客观情况相符;

(六)对民事法律

行为的公证,能够确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待证的民事法

律行为合法、不违背社会公德。

第六条[对证明材

料的审查标准] 公证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相关规定,同

时依据专业知识和执业技能、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采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

准,对证明材料的审查,应当达到如下标准:

(一)经审查,能

够认定证明材料的法律上的真实性;

(二)经审查,能

够认定证明材料的合法性;

(三)经审查,能

够认定证明材料与待证事项之间的关联性。

第七条[核实程序

的启动标准] 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员应当依照

《公证程序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核实:

(一)按照有关办

证规则必须核实的;

(二)当事人提交

的若干材料之间不能互相印证的;

(三)第三人或者

利害关系人对其有异议的。

第八条[证明材料

的直接采信标准] 下列证明材料公证员可以直接采信:

(一)众所周知的

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

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

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够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

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

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以为有效公

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

(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条[证明材料

的基本采信标准] 下列证明材料经公证员

判断无疑义后可以采信:

(一)党政军机关、

事业单位、大中型国有企业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户籍管理机

关、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有法定资质

的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可以通过政

府部门网站查询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证明材料

的辅助采信标准] 下列证明材料,公证员须辅助其他证明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后方可采信:

(一)居民委员会

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村民委员会

及其他村集体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不属于第九

条所列的法人或者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 公证书的

制作标准

第十一条[公证书格式的原则要求] 公证书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或者批准的体例、规格、证词

格式(包括定式和要素式)制作。

规定采取要素式制

作的公证书,应当按照要素式格式制作。有关办证规则对公证书的格式有特殊要求的,从其

规定。

第十二条[公证书

的内容] 公证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公证书编号;

(二)当事人及其

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三)公证证词;

(四)承办公证员

的签名(签名章)、公证机构印章;

(五)出具日期。

公证证词证明的文

书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公证书

使用文字的要求] 制作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

求,可以同时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两种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发往香港、澳门、

台湾地区使用的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

发往国外使用的公

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根据需要和当事人的要求,公证书可以附外文译文。

第十四条[公证书

使用纸张的要求] 公证书的封面、内页应当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张,纸张质量应符合装订、

使用要求。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事项应按照规定使用公证专用纸。

第十五条[公证书

使用字体的要求] 公证书封面的“公证书”为宋体小初,加黑,居中,字间距3cm。封面公

证机构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xxx公证处”为宋体二号字,加黑,居中。距上下页边6.5 cm。

公证书证词标题使用宋体二号字,居中,字间距2 cm。公证书编号、正文、落款为仿宋gb

—2312三号字。正文每行排26字。

第十六条[公证书

正文修改的要求] 公证书正文不得挖补涂改,国内使用的公证书中个别文字确需修改的,可

加盖公证机构

篇二:公证书格式及范本

范本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由首部、正

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写明

标题、编号,即“×××公证书”,“(××××) ×公证字第×号”。继承、收养、亲属关系

公证书还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等身份事项。

(二)正文。又称

证词,应根据当事人申请证明的事项,写明公证机关确认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

(三)尾部。写明

制作文书机关的全称,并由公证员签名盖章,注明文书签发的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公证书范本

(一)××合同

证书

(××)字第××

兹证明××××

(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单位全称)的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年××月××日,在××××(签

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

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

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

××日

(××)字第××号

被继承人:×××

(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

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同上,有几

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

×××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

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 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

(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 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

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

××日

(三)出生公证书

(××字)第××

根据××省××市

(县)××户籍管理机关××年×月×日档案记载(或××单位公务人员档案记载或知情人

××提供的材料),兹证明×××,男(或女)于××年×月×日在××省××市出生。××

×的父亲是×××,×××的母亲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

××日

(××)字第××号

×××于××××

年××月××日被收养。养父是×××,养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

××日

(五)专业职务公

证书

(××)字第××

根据(授予职务的

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或根据档案记载),兹证明×××(男或女,××××年××月

××日出生)于××××年××月××日由××医院(或××大学、××研究员等)聘为×

×科主任医师(或教授、研究员、工程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

××日

(六)国籍公证书

(××)字第××

篇三:公证书格式

篇一:公证书格式及范本

范本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由首部、正

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写明

标题、编号,即“×××公证书”,“(××××) ×公证字第×号”。继承、收养、亲属关系

公证书还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等身份事项。

(二)正文。又称

证词,应根据当事人申请证明的事项,写明公证机关确认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

(三)尾部。写明

制作文书机关的全称,并由公证员签名盖章,注明文书签发的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公证书范本

(一)××合同公

证书

(××)字第××

兹证明××××

(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单位全称)的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年××月××日,在××××(签

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

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

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

××日

(××)字第××号

被继承人:×××(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公证书封面字体)

(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

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同上,有几

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

×××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

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 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

(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 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

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

××日

(三)出生公证书

(××字)第××

根据××省××市

(县)××户籍管理机关××年×月×日档案记载(或××单位公务人员档案记载或知情人

××提供的材料),兹证明×××,男(或女)于××年×月×日在××省××市出生。××

×的父亲是×××,×××的母亲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

××日

(××)字第××号

×××于××××

年××月××日被收养。养父是×××,养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

××日

(五)专业职务公

证书

(××)字第××

根据(授予职务的

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或根据档案记载),兹证明×××(男或女,××××年××月

××日出生)于××××年××月××日由××医院(或××大学、××研究员等)聘为×

×科主任医师(或教授、研究员、工程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

××日

(六)国籍公证书

(××)字第××

根据××省××市

户籍管理机关发给×××的号码为××××××的居民身份证(或××省××市户籍管理机

关档案记载),兹证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现户籍地在××省×

×市××路××号,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

××日

(七)遗嘱公证书

(××)字第××

兹证明×××(应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 ×××(地点或者公证处),在

我和×××(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

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遗嘱人的行

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

××日

(八)婚姻状况公

证书

1.结婚公证书

(××)字第××

根据××省××市

(县)××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颁发的编号为×××号的结婚证书,兹证明×××

(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

点)登记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

××日

2.未婚公证书

(××)字第××

兹证明×××(男

或者女,×年×月×日出生),现在××××(住址),至今未曾登记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

××日

3.离婚公证书

(××)字第××

兹证明×××(男,

×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点)

登记结婚,于×年×月×日在×××(原婚姻登记机关名称,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其夫妻关系自该日终止(登记离婚之日或者判决之日)。 中华人

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

××日

4.夫妻关系公证书

(××)字第××

根据×××(调查

材料、当地人证等),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

出生)于×年×月×日在×××(地点)按照当地我国民族传统风俗习惯结婚,是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县)公证处

篇二:公证书格式及范本

范本

公证书格式 公证

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写明

标题、编号,即“×××公证书”,“(××××) ×公证字第×号”。继承、收养、亲属关系

公证书还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住址等身份事项。

(二)正文。又称

证词,应根据当事人申请证明的事项,写明公证机关确认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

(三)尾部。写明

制作文书机关的全称,并由公证员签名盖章,注明文书签发的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公证书范本

(一)××合同公

证书

(××)字第××

兹证明××××

(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单位全称)的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年××月××日,在××××(签

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

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

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

××日

(××)字第××号

被继承人:×××

(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

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同上,有几

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

×××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

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 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

(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 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

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

××日

(三)出生公证书

(××字)第××

根据××省××市

(县)××户籍管理机关××年×月×日档案记载(或××单位公务人员档案记载或知情人

××提供的材料),兹证明×××,男(或女)于××年×月×日在××省××市出生。××

×的父亲是×××,×××的母亲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

××日

(××)字第××号

×××于××××

年××月××日被收养。养父是×××,养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

××日

(五)专业职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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