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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出资房产公证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27  分类: 公证书 手机版

篇一:夫妻房产公证书样本

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

甲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乙方: ,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共同出资房产公证书

甲乙双方经过很长时间的恋爱,均对对方具有了深深的相互了解,且感情日益稳固,于 年

月 日在 省(直辖市/自治区)市 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登

记证号为: ),双方均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至结婚登记以来,甲乙夫妻双方感情发展良

好,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夫妻婚姻财产关系纠纷,现双方经过理智、平等地协商,自愿

就夫妻双方目前的婚姻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订约依据:

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其依据为我国《婚姻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妇女儿童权

益保障法》和《继承法》相关法律之规定。

二、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和协商,对于双方婚姻财产约定如下:

(一)甲方的婚前个人所有财产:

1、房屋:座落于 市 区 路 号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一套为甲方个人所有;

2、汽车:户名登记为甲方的 牌 型号轿车一部,为甲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归甲方所有;

3、银行存款:户名为甲方的 银行存款 万为甲方婚前所有,归甲方所有;

4、电脑:品牌为 ,型号为 电脑为甲方个人所有;

5、其它甲方个人财产:( 见财产详细清单一 )。

(二)乙方的婚前个人所有财产:

1、房屋:座落于 市 区 路 号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一套为乙方个人所有;

2、汽车:户名登记为乙方的 牌 型号轿车一部,为乙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归乙方个人所

有;

3、银行存款:户名为乙方的 银行存款 万为乙方婚前所有,归乙方所有;

4、电脑:品牌为 ,型号为 电脑为乙方个人所有;

5、其它乙方个人财产:( 见财产详细清单二 )。凡属甲乙双方分别使用、管理的其它财产包括私人用品,用具,衣物、床上用品、各自

名下的存款、股票、债券、公积金、社保基金、商业保险金、等归各自所有。

(三)甲乙双方的婚后共同所有财产:

1、房屋:座落于 市 区 路 号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为甲乙双方婚后共同

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和居住。

2、汽车:户名登记为 方的 牌 型号轿车一部,为甲乙双方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

同财产,由甲乙双方共有;

3、银行存款:户名为 方的 银行存款 万为甲乙双方婚后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甲乙双方共有;

4、其他共同财产:为共同建立家庭,甲乙双方共出资购买了(见财产详细清单三) ,

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5、除上述列明的共同财产外,甲乙双方确认再无其他共同财产,但不包括自本协议签定

之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新的财产。

三、离婚条款: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如果甲方出现以下情形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破裂,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对乙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乙方的

(四) 因甲方原因经常夜不归宿,故意不履行夫妻同居义务的;

(五) 其他因甲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四、损害赔偿责任: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因本合同第三条所列情况发生,甲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来对乙

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的车牌号为 的汽车归乙方所有,过户手续应在双方婚姻关系正式

解除之日起 日内办理。

2、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的位于 的房产归乙方所有,过户手续应在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之日起 日内办理。

五、特别约定条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不论导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中甲方

是否存在过错,甲方均应在本合同第四条损害赔偿责任之外,另行向乙方补偿现金人民币 万

元整,并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日一次性全额支付。迟延一天处罚金万分之五。

六、债权债务条款:

甲、乙双方对外无共同债权债务关系,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独立享有债权和独立

承担债务。

七、争议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因签定本协议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

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执行或履行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共同

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解决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文本条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自愿决定是否提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三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协议,办理相应

手续仅具备案性质。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 签约日期 :

财 产 详 细 清 单

一、其它甲方个人财产为(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显示器、传真机、电脑房空调、电视机、

洗衣机、vcd机、微波炉、电饭煲等财产):

1、彩电、冰箱 ;

2、空调、洗衣机 ;

3、家具、日常生活用品: ;

4、其他财产: 。

二、其它乙方个人财产为(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显示器、传真机、电脑房空调、电视机、

洗衣机、vcd机、微波炉、电饭煲等财产):

1、彩电、冰箱 ;

2、空调、洗衣机 ;

3、家具、日常生活用品: ;

4、其他财产: 。

三、其它甲乙双方共同所有财产为(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显示器、传真机、电脑房空调、

电视机、洗衣机、vcd机、微波炉、电饭煲等财产):

1、 ;

2、 ;

3、 。 甲 方: 乙 方: 夫妻婚前(婚内)财产协议书要点及公证程序

一、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薄);

2、已婚夫妻的结婚证书或夫妻关系证明;

3、财产的约定书一式三份;

4、有关财产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

5、财产清单;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婚前财产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婚前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种类、价法、状况等;

3、上述婚前财产的归属;

4、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5、其他约定,如对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婚前财产孳息的归属的约定等。

三、特别提请注意事项:

1、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婚前财产协议不能对其他人的财产进行约定,尤其是再婚人员;

3、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无胁迫、无欺诈;

4、婚期财产协议内容完善、用词恰当、约定书上签字、盖章应属实。篇二:房产买卖委

托公证书样本委托书

委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 xxxxxxxxxxxxxxxxxxxx,身

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委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

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受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

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我们委托人系夫妻关系,位于xx市xx区xxxxxxxxxxxxxxxxxx号(权xxxxxxx)房屋属

我们委托人共同所有。现因我们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到成都市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特全权委托

xxx办理如下事项:

一、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 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

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 二、到xx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

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

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

三、缴纳维修基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 事宜。

四、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 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 五、如果此房拆

迁,受托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 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们的个人资料,签署相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委托人: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成都蜀都公证处谈话笔录

谈话时间: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谈话地点:成都市成捷房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谈话人: 记录人:贺文君 当事人:胡绍珍,女,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

路422号83栋1单元1楼1号,身份证编号:510521196312150566。 陈生高,男,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泸县 石桥镇红山村五社2号,身份证编号:510521196512203159。 问:你们申办何种公证?

答:申办委托书公证。

问:你们为什么办理上述公证? 答:我们要出售房屋。问:你们是否签署有上述委托书? 答:我们于2006年9月25日签署了上述委托书。 问:你们现在神志是否清醒?是否自愿?有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答:清醒,

自愿,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问: 你们的婚姻状况? 答: 已婚。 问:委托原因?

答:因我们事情较多,无法亲自办理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中央花园三期83幢1单

元1楼a号(权0882042)房屋的相关手续,特申办上述公证。 问:委托事项? 答: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

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 到成都

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国

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缴纳维修基

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

括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如果此房拆迁,受托

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 问:委托谁去办理? 答:

委托何小平办理。

问:上述房屋是否被查封、赠与、转让或存在其他权属纠纷? 答:无上述情况,如有虚假我们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问:上

述房屋如何取得的?

答:上述房屋是我们委托人共同购买所得。 问:对于受托方办理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如何约定? 答:对于受托方办理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 问:受托人有无转委托

权? 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问:委托期限为多久? 答: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问:公证处证明在你们在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你们应保证委托事项的真实性 和自愿性,你们是否清楚明确其法律意义? 答:清楚、明确。 问:你们提供的上述陈述及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 答:完全属实。

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

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们是否清楚其法律意义?答:我们完全清楚其法律意义。问:请仔细核对以上笔录,有无补充? 答:已核对,无补充。当事人: 委 托 书

委托人:谢大芬,女,一九六五年八月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路89

号10栋2单元 12号,身份证编号:510702196508050729。 受托人:何小平,男, 一九七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南部县盘龙

镇兴盛街19号,身份证号码:511321197908231011。因我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交大智能小区五期10幢2单元6

楼b号(权0813347)房屋的结按手续,特全权委托何小平为我的代理人,到银行代为办理

上述房屋的结按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和国土证及办理上述房屋的退保手续并代

收保险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的资料,签署的相关文件及缴纳

的合法实际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成都蜀都公证处谈话笔录

谈话时间: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谈话地点:成都市成捷房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谈话人:记录人:贺文君 当事人:谢大芬,女,一九六五年八月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路89

号10栋2单元 12号,身份证编号:510702196508050729。 问:你申办何种公证? 答:申

办委托书公证。

问:你是否签署有上述委托书?答:我于2006年9月25日在成都市签署了上述委托书。 问:你现在神志是否清醒?是否自愿?有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答:清醒,

自愿,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问:委托原因? 答:我欲办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交大智能小区五期10幢2单元6楼b号(权

0813347)房屋的结按手续,因为工作较多没有时间办理,特申办上述委托书公证。 问:委托事项?

答:到银行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结按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和国土证及办理

上述房屋的退保手续并代收保险费。 问:委托谁去办理? 答:委托何小平办理。 问:上述房屋如何取得的? 答:上述房屋是我购买所得。 问: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时所签署的文件及缴纳的费用如何约定? 答: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的资料,签署的相关文件及

缴纳的合法实际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 问: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答:有转委托权。 问:委托期限为多久?

答: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问:公证处证明在是你在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你应保证委托事项的真实性和 自愿性,你是否清楚明确其法律意义? 答:清楚、明确。

篇二: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共8篇)

篇一:房产公证的法律效力

房产公证的法律效力

房产公证的法律效力,是指公证证明在法律上具有的效能和约束力,有时也称为公证效力或公证文书的效力。揭阳资深房产律师表示,纵观整个房产公证制度,公证的法律效力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直接决定着公证制度的功能和作用,甚至还决定着一个国家公证制度的基本模式。

房产公证具有什么效力,财产约定公证,仅在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不知情的第三方不具有约束力,而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房产认定是以产权登记为准,房产证登记后也有对外公示的作用。

从目前的情况看,将房产进行转让或赠与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双方进行协议,约定将房产进行平分或其他处置,其形式等同于合同,但这种方式存在的问题是,协议可以撤销。二是过户,即在房产证上“加名”,这种方式又涉及契税、营业税等费用。还有一种是对房产进行公证,证明该处房产是有两人共同购买。

赣北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契税等费用,为了减少这项开销而考虑通过公证平分房产的基本只有未婚人群。双方可到公证处进行该处房产共同所有权的公证,如果对单方所有权进行公证,则最好在买房子之后办理,将出资方单方购买的公证书放到房产证中,同时须告知另一方,以免日后产生纠葛。

不过,进行公证虽然也是一种方式,但还是只能作为权宜之计。婚前房产后进行公证赠与,可以减少缴纳一些费用,但等到结婚后或住房居住满5年,仍需将公证转而落实到房产证上为佳。

据介绍,财产约定公证,仅在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不知情的第三方不具有约束力,而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房产认定是以产权登记为准,房产证登记后也有对外公示的作用。如果采取公证的方式,房产所有者一方私自将该房产变卖处置,另一方只能通过法院追索赔偿。

律师分析

房产证加名是民事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一方与另一方的所有权交易,而公证则是赠与或转让的形式。从法律上说,作为证据,房产证还是比公证书有保障,因为公证书还有可能被另一份公证书推翻。

专业人士表示,房产公证的效力是对合同所作的公证证明,在法律上能产生何种的效能和约束力。一般认为合同的公证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在揭阳,如果你在房屋交易时遇到难题或对当下楼市现象有何不解,想了解更多房产公证的法律问题,您可以找揭阳比较好的房产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相关房产律师咨询热线,或者您也可以上法律直通车,这里有专业律师提供免费咨询。

篇二:房产公证的类型

房产公证的类型

绵阳在线房产律师表示,目前,房产买卖印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有关房屋预约买卖合同公证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要求何种赔偿,能否想相关部门请求强制履行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仍不明确。由此看来,房产公证确实是很有必要。下面,就让小编为您介绍房产公证的类型,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房地产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房地产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地产合同公证主要包括房户买卖(预售、转让)合同公证、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合同公证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证、土地使用权转让

合同公证和合作建房合同公证等。另外,公证机关还办理与房地产事务有关的委托书公证、声明书公证等。办理上述公证除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房产买卖合同公证:

当事人应携带房产买卖合同,填写房产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出售方(房地产经营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可一次性报公证处备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投资项目计划表、《开工许可证》、《房地产证》或《土地使用合同》或用地红线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签订合同的公章式样及签字人的签名式样、代收房价款的银行名称及帐号等。

购买方应提供下列材料:购买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购买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购买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支付房价款的有关凭据等。

当事人如申请办理房产预售合同公证,应另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预售的文件;如申请办理房户转让合同公证,转让方必须领有房地产证。

2、房屋租赁合同公证:

当事人应携带房屋租赁合同,填写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申请表,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出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房地产证。

承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等。

3、房产赠与合同公证:

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申请。当事人应携带房产赠与合同,填写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赠与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件;房地产证等。

受赠人应当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等。

4、合作建房合同公证:

合作建房是指一方出地,一方出资或一方出地,双方或多方出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合作各方对建成的房产进行产权分成,或以土地入股,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后进行利润分成的行为。为明确合作建房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当事人应签订合作建房合同,报政府有关机关审批。

当事人申请办理合作建房合同公证,应携带合作建房合同,填写合作建房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出地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出地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出地方为企业法人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房地产证》或用地红线图等。

出资方应提供下列材料:出资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出资方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载有房地产开发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

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出资方为设有董事会的企业法人,须提供同意合作建房的有效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等。

5、房产委托公证: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提交载有明确期限和权限的房产委托书,并提供下列材料: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

专业人士表示,二手房也应该进行房产公证。一般来说,大部分上市流通的二手房都是一件取得产权证的产权房,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房之后取得产权证的次新房和售后公房,但是市面上也存在很多尚未取得土地房屋权证的二手房。小编在此提醒,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小心。

篇三:房产公证的类型

房产公证的类型

绵阳在线房产律师表示,目前,房产买卖印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有关房屋预约买卖合同公证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要求何种赔偿,能否想相关部门请求强制履行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仍不明确。由此看来,房产公证确实是很有必要。下面,就让小编为您介绍房产公证的类型,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房地产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房地产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地产合同公证主要包括房户买卖(预售、转让)合同公证、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合同公证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公证和合作建房合同公证等。另外,公证机关还办理与房地产事务有关的委托书公证、声明书公证等。办理上述公证除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房产买卖合同公证:

当事人应携带房产买卖合同,填写房产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出售方(房地产经营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可一次性报公证处备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投资项目计划表、《开工许可证》、《房地产证》或《土地使用合同》或用地红线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签订合同的公章式样及签字人的签名式样、代收房价款的银行名称及帐号等。

购买方应提供下列材料:购买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购买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购买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支付房价款的有关凭据等。

当事人如申请办理房产预售合同公证,应另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预售的文件;如申请办理房户转让合同公证,转让方必须领有房地产证。

2、房屋租赁合同公证:

当事人应携带房屋租赁合同,填写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申请表,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出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房地产证。

承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等。

3、房产赠与合同公证:

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申请。当事人应携带房产赠与合同,填写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赠与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件;房地产证等。

受赠人应当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等。

4、合作建房合同公证:

合作建房是指一方出地,一方出资或一方出地,双方或多方出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合作各方对建成的房产进行产权分成,或以土地入股,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后进行利润分成的行为。为明确合作建房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当事人应签订合作建房合同,报政府有关机关审批。

当事人申请办理合作建房合同公证,应携带合作建房合同,填写合作建房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出地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出地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出地方为企业法人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房地产证》或用地红线图等。

出资方应提供下列材料:出资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出资方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载有房地产开发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

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出资方为设有董事会的企业法人,须提供同意合作建房的有效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等。

5、房产委托公证: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提交载有明确期限和权限的房产委托书,并提供下列材料: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

专业人士表示,二手房也应该进行房产公证。一般来说,大部分上市流通的二手房都是一件取得产权证的产权房,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房之后取得产权证的次新房和售后公房,但是市面上也存在很多尚未取得土地房屋权证的二手房。小编在此提醒,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小心。

篇四:处分房产的遗嘱建议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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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房产的遗嘱建议公证核心内容:立遗嘱是否一定需要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经过公证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有关遗嘱公证的知识内容。

家住焦作市马村区的李老先生和老伴有一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因为对儿子比较疼爱,老两口想立下遗嘱,把自己名下的三居室房产留给儿子。他们听说立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可房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这类遗嘱最好办理公证。李老先生不明白原由便向焦作市众信公证处咨询,公证员告知李老先生:通常情况下,立遗嘱并不需要公证,只要是出于本人的真实意愿,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并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就是有效的,但立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遗嘱,建议办理公证。

根据《继承法》第二条、《物权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时,作

为遗产的房屋即转归其继承人所有,而不论是否办理转移登记。按上述法条只要能够认定该遗嘱的真实性和效力,公证处按照遗嘱就应当为确定的继承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相应房管部门应为该继承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这样一来公证处就会遇到这样的尴尬:在办理继承权公证中,常有当事人出示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遗嘱指定房产由该继承人继承,而其他继承人则对该遗嘱提出异议,认为遗嘱是伪造的,或是立遗嘱人被逼而立,其他人也是合法的继承人。公证处如果按照立遗嘱人自书的遗嘱为继承人办理遗嘱继承,遗嘱的真实性无法认定;如果不认定该遗嘱,常常又保护不了继承人的利益。《继承法》中规定的遗嘱的多样性和随意性使得很多形式的遗嘱必然存在它的瑕疵。所以,立遗嘱人立一份公证遗嘱,这类问题便可迎刃而解。

目前,大陆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对处分房产等不动产的行为都实行强制公证。我国司法部、建设部也曾在1991年9月l2日以司公通字 [1991]117号文发出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这是因为公证遗嘱在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首先,从法律效力看,公证遗嘱在遗嘱类型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等都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从证据角度看,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法定的证明效力,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遗嘱行为在民事诉讼或继承过程中,一般都直接认可,无需当事人另行举证。最后,从实际应用上看,在办理房屋的过户变更手续中,继承权公证书和遗嘱公证书是继承人必须向房管登记部门提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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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的文件之一,不能提供的,房管部门不受理其登记申请。由此可见,对遗嘱进行公证,无论是对遗嘱的继承人,还是对法院和房管部门而言,都是非常重要和必须的。

虽然公证遗嘱有上述种种便利和好处,但我国《物权法》等法律对处分房产等不动产的行为并无形式上的强制要求,是否对处分房产的遗嘱进行公证,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实践中,被继承人多以自书形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当被继承人死亡后,由于“死无对证”,继承人之间因遗嘱的真伪时常产生纠纷。为避免此纠纷的出现,我国应对处分房产的遗嘱实行强制公证,以便更好地发挥法律“定分止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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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处标准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杨晓龙,男,1 968年10月4日出生,公民

身份号码:21132319681004061x,现住凌源市大西街广 永小区2号楼3单元402室。妻子赵玉梅,1 969年9月 3日 出生, 公民身份号码:211323196909030040,现 住址同上。

乙方(买受人):董亚日,男,1 967年6月1 7日出生,公民 身份号码:211323196706170617,现住凌源市光明路

62-6号楼5单元517室。妻子杨晓芳,1970年8月11日 出生,公民身份号码:21132319700811062x,现住址同 上。

甲方现有坐落在凌源市凌钢东区【房屋所有权证:凌房字 第019424号;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凌字第020362号】,栋号:3-35,砖混结构,建筑面积43.67平方米的住宅房屋和附属设施(仓房、菜窖)作价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出卖,乙方自愿应价承买。具体事宜双方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并经公证之日,乙方公证前支付清结购房 款,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乙方后,双方实际履行本合同。

篇三: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

房产公证的法律效力

房产公证的法律效力,是指公证证明在法律上具有的效能和约束力,有时也称为公证效

力或公证文书的效力。揭阳资深房产律师表示,纵观整个房产公证制度,公证的法律效力占

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直接决定着公证制度的功能和作用,甚至还决定着一个国家公证

制度的基本模式。

房产公证具有什么效力,财产约定公证,仅在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不知情的第三

方不具有约束力,而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房产认定是以产权登记为准,房产证登记后也

有对外公示的作用。

从目前的情况看,将房产进行转让或赠与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双方进行协议,约定

将房产进行平分或其他处置,其形式等同于合同,但这种方式存在的问题是,协议可以撤销。

二是过户,即在房产证上“加名”,这种方式又涉及契税、营业税等费用。还有一种是对房产

进行公证,证明该处房产是有两人共同购买。 赣北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契税等费用,为了减少这项开销

而考虑通过公证平分房产的基本只有未婚人群。双方可到公证处进行该处房产共同所有权的

公证,如果对单方所有权进行公证,则最好在买房子之后办理,将出资方单方购买的公证书

放到房产证中,同时须告知另一方,以免日后产生纠葛。不过,进行公证虽然也是一种方式,但还是只能作为权宜之计。婚前房产后进行公证赠

与,可以减少缴纳一些费用,但等到结婚后或住房居住满5年,仍需将公证转而落实到房产

证上为佳。

据介绍,财产约定公证,仅在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不知情的第三方不具有约束力,

而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房产认定是以产权登记为准,房产证登记后也有对外公示的作用。

如果采取公证的方式,房产所有者一方私自将该房产变卖处置,另一方只能通过法院追索赔

偿。

律师分析

房产证加名是民事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一方与另一方的所有权交易,而公证则是

赠与或转让的形式。从法律上说,作为证据,房产证还是比公证书有保障,因为公证书还有

可能被另一份公证书推翻。 专业人士表示,房产公证的效力是对合同所作的公证证明,在法律上能产生何种的效能

和约束力。一般认为合同的公证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在揭阳,如果你在房屋交易时遇到难题或对当下楼市现象有何不解,想了解更多房产公

证的法律问题,您可以找揭阳比较好的房产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相关房产律师咨询热线,

或者您也可以上法律直通车,这里有专业律师提供免费咨询。篇二:房产公证的类型房产公证的类型

绵阳在线房产律师表示,目前,房产买卖印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有关房屋预约买卖合同

公证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要求何种赔偿,能否想相关部门请求强制履行等问题在司法实践

中仍不明确。由此看来,房产公证确实是很有必要。下面,就让小编为您介绍房产公证的类

型,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

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地产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房地产合同的真实性、合

法性的活动。房地产合同公证主要包括房户买卖(预售、转让)合同公证、房产赠与合同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合同公证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证、土地使用权转让

合同公证和合作建房合同公证等。另外,公证机关还办理与房地产事务有关的委托书公证、

声明书公证等。办理上述公证除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房产买卖合同公证:

当事人应携带房产买卖合同,填写房产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出售方(房地产经营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可一次性报公证处备案):《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建筑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投资项目计划表、《开工许可证》、《房地产证》或《土

地使用合同》或用地红线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签订合同的公章式样及签字人的

签名式样、代收房价款的银行名称及帐号等。 购买方应提供下列材料:购买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购买方为法人组织的,提

供法人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购买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

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支付房价款的有关凭据等。当事人如申请办理房产预售合同公证,应另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预售的文件;如申请

办理房户转让合同公证,转让方必须领有房地产证。

2、房屋租赁合同公证:

当事人应携带房屋租赁合同,填写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申请表,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出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

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房地产证。承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

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

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等。

3、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申请。

当事人应携带房产赠与合同,填写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赠与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件;房地产证等。 受赠人应当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等。

4、合作建房合同公证:合作建房是指一方出地,一方出资或一方出地,双方或多方出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合作各方对建成的房产进行产权分成,或以土地入股,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后进行利润分成

的行为。为明确合作建房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当事人应签订合作建房合同,报政府有关

机关审批。

当事人申请办理合作建房合同公证,应携带合作建房合同,填写合作建房合同公证申请

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出地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出地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出地方为企业法人的,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

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房地产证》

或用地红线图等。

出资方应提供下列材料:出资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出资方为企业法人的,

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载有房地产开发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

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 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出资方为设有董事会的企

业法人,须提供同意合作建房的有效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等。

5、房产委托公证: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提

交载有明确期限和权限的房产委托书,并提供下列材料: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

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

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专业人士表示,二手房也应该进行房产公证。一般来说,大部分上市流通的二手房都是

一件取得产权证的产权房,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房之后取得产权证的次新房和售后公房,但是

市面上也存在很多尚未取得土地房屋权证的二手房。小编在此提醒,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

谨慎小心。

房产公证的类型

绵阳在线房产律师表示,目前,房产买卖印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有关房屋预约买卖合同

公证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要求何种赔偿,能否想相关部门请求强制履行等问题在司法实践

中仍不明确。由此看来,房产公证确实是很有必要。下面,就让小编为您介绍房产公证的类

型,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

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地产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房地产合同的真实性、合

法性的活动。房地产合同公证主要包括房户买卖(预售、转让)合同公证、房产赠与合同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合同公证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证、土地使用权转让

合同公证和合作建房合同公证等。另外,公证机关还办理与房地产事务有关的委托书公证、

声明书公证等。办理上述公证除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房产买卖合同公证:

当事人应携带房产买卖合同,填写房产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出售方(房地产经营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可一次性报公证处备案):《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建筑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投资项目计划表、《开工许可证》、《房地产证》或《土

地使用合同》或用地红线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签订合同的公章式样及签字人的

签名式样、代收房价款的银行名称及帐号等。 购买方应提供下列材料:购买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购买方为法人组织的,提

供法人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购买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

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支付房价款的有关凭据等。当事人如申请办理房产预售合同公证,应另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预售的文件;如申请

办理房户转让合同公证,转让方必须领有房地产证。

2、房屋租赁合同公证:

当事人应携带房屋租赁合同,填写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申请表,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出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

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房地产证。承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

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

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等。

3、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申请。

当事人应携带房产赠与合同,填写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赠与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件;房地产证等。 受赠人应当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等。

4、合作建房合同公证:当事人申请办理合作建房合同公证,应携带合作建房合同,填写合作建房合同公证申请

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出地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出地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出地方为企业法人的,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

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房地产证》

或用地红线图等。

出资方应提供下列材料:出资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出资方为企业法人的,

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载有房地产开发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

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 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出资方为设有董事会的企

业法人,须提供同意合作建房的有效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等。

5、房产委托公证: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提

交载有明确期限和权限的房产委托书,并提供下列材料: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

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

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专业人士表示,二手房也应该进行房产公证。一般来说,大部分上市流通的二手房都是

一件取得产权证的产权房,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房之后取得产权证的次新房和售后公房,但是

市面上也存在很多尚未取得土地房屋权证的二手房。小编在此提醒,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

谨慎小心。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要提交哪些材料?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收集到的关于“房屋买卖

合同需要公证吗”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问题的分析解答,希望对您

有帮助。

一、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

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

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

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

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

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

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

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

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二、申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

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

告等。

自书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揭阳著名房产律师表示,房产公证可以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公证机关证明有强

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要求。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

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

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作用。在实践中,房产公证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与

矛盾。

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自书房产遗嘱未公证怎么办?下面,法律直通车小编为您详细介

绍未经公证的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自书房产遗嘱未公证,继承人可以到法院起诉。本文通过案例提出因遗嘱未办理房产公

证,房管局拒绝办理过户手续,继承人应该怎么办这一问题,可与其他继承人协商解决,通

过办理继承协议公证达到办理过户手续的目的。案例回放: 沈某是一位退休干部,老伴去世多年,生有二女一子。为照顾老人生活,儿子小沈一家

与老人共同居住在老人单位分的房子里。1999年,沈某单位出台政策,沈某可交3万元买下

正在居住的房屋。

考虑到小沈长期同自己居住并照顾自己,两个女儿都有住房,老人就让小沈出资将房子

买下。沈某还立下遗嘱,说明小沈代父出资3万元购买房产,自己去世后该房产由小沈继承。

2010年,沈某去世了,小沈拿着老人的遗嘱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但房管局因遗嘱没有办

理公证而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司法解答:

云岗街道司法所张迪认为,沈某立遗嘱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内容为他的

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其合法财产,因此,老人的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但

同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因无法审查认定遗嘱效力,也有权拒绝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小沈可

与其他继承人协商解决,通过办理继承协议公证达到办理过户手续的目的。小沈也可持自书

遗嘱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取得生效法律判决,产权登记机关依据生效判决可办理

过户手续。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

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专业人士表示,虽然公证遗嘱有很多便利和好处,但是我国《物权法》等法律处分房产

等不动产的行为并无形式上的强制要求,是否对处分房产的遗嘱进行公证,完全取决于当事

人的意愿。

在揭阳,如果你在房屋交易时遇到难题或对当下楼市现象有何不解,想了解更多房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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