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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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棉加工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21  分类: 加工合同 手机版

篇一:皮棉购销合同

棉花购销合同

供方:阿克陶县海盛棉业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N2012120100

签订时间:2012年12月01日 购方:阿瓦提县金泰棉业有限公司签订地点:阿克陶县

一、根据《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望共同遵守执行。

四、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五、结算方式:款到二个工作日内发货。

六、交(提)货方式:款到发货。

七、检验标准、方法及期限:以供方检验证书为准。

八、运输及费用负担:运输费由供方负责。

九、本合同解除条件:遇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合同自行解除。

十、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未定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其他事项:供方在购方付款完毕三个工作日内,按合同单价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方各执一份;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篇二:棉纱加工协议书

棉纱加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好友协商,甲方在乙方处加工棉纱,具体事宜如下:

1、甲方所送原材料为吨,辅料为所生产棉纱为支,支棉纱,按实际生产量为准。

2、加工费为每吨棉纱元,下脚料归方所有(其中下脚料抵押加工费 元)。

3、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要求。乙方需保证所加工的棉纱符合甲方所要求的质量。

4、甲方提货时一次付清加工费。

5、加工期限月日至

6、不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以上条款如一方违约照另一方损失赔偿。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8、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加工完毕十日内甲方付清加工费。

甲方:乙方: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月日

篇三:棉布棉纱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在乙方生产设备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为甲方加工棉纱、棉布(混纺),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议项:

一、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棉纱、棉布(或混纺)、代染

2、产品规格:按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规格等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二、加工费用

棉纱加工费按 元/吨,棉布每米按 元。

三、加工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棉花、皮棉,按国家标准棉花(细绒棉,GB113-2007)执行,三丝不超过 0.3克/吨,如超乙方有权拒收,乙方负责电、工时费。

四、加工数量:分批加工,后续加工成棉纱、棉布,每月加工棉花按甲方提供数量增减。

五、结算方式:每月28日,根据生产及损耗情况、盘存加工数量,以实际收货数量计算加工费。每月由乙方经甲方开据现金收款收据,每三月至半年,一次性开据增值税发票或增值税普

皮棉加工合同

通发票。

六、现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信守合同,保证质量,长期合作。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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