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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贷款公司的建议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26  分类: 建议书 手机版

篇一:关于中小企业信贷银行审批流程简化的建议

关于简化中小企业银行信贷审批流程的建议

近期,有评论指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症结不在于银行,而是在于中小企业本身。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中小企业的利润率平均在3%左右,远不足以抵消向银行融资的高额成本,但事实未必如此,当中忽略考虑资金周转率、现金采购能使成本下降等问题。总而言之,要害在哪,现在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更无法解决最终问题。

借此,本人提出两个观点:第一,小企业经营困难主要是经营成本的上涨,自身竞争力不足导致;第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银行(注1)。经过多年来对深圳地区中小企业经营特点的总结,并比较现有银行管理操作利弊,本人重新梳理现有银行信贷审批流程,以供同行业参考。

一、银行现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审批流程简介

各家银行对每一笔对公贷款业务管理流程基本相同,大体上分为贷前、贷中及贷后管理,见流程图概况:

1、贷前是指一笔贷款业务申报时所需工作,其中主要包括:市场拓展,资料收集和整

理、上报主管机构审批等;

2、贷中主要指银行有权审批机构审理相关业务的合规合法资料,并判断其风险所在及

综合收益情况,终审给予贷款授信方案,办理合同签署、抵押登记、开户等相关

手续,办理发放贷款并监督贷款资金使用情况;

3、贷后是指贷款发放后,银行要求在定期或不定期到企业现场进行贷后检查及收集

相关经营状况资料,撰写贷后检查报告,主管机构对于支行申报资料进行二次判

断及分析,汇总相关信息上报相关主管单位。

还需要提出的是,当中如果出现不良贷款,银行将会付出更加多的时间、人力、精力做出适当的处理。

二、现行信贷流程的弊端

以上信贷流程各家银行基本相同,并且沿用多年,流程繁琐,对于小企业自身存在的缺陷无法做到客观实际的判断,更加导致客户经理必须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上报一笔相对合格的贷款资料,是否能够顺利批下来还需要等审批机构一段时间评审,如此繁杂不确定的流程,导致许多银行从业人员不愿意花太多空间去经营小企业业务,主要的弊端有:

1、耗时

客户经理市场拓展时间需要一到三个月,与企业协商好并提供资料,然后银行整理资料,前后需要1个月,上报上级审批部门审批排队要1-2周,当中需要补充资料、更改方案、审批权限不同的甚至要3-4周,经营单位为了沟通企业和分行审批机构之间的信息,需要往返穿插多次,这里还不包括审批后办理合同签署、抵押登记所需时间,贷中需要做贷后检查,前前后后耗费时间无法统计;

2、耗成本

一笔贷款完成审批需要一个月到半年时间,往返途中需要费用一般由银行客户经理自己承担,本身一笔小贷款经办人员都不会有太大的收益,如此消耗,个人怎能承担得起;

3、无效性

我国经过痛苦的94、95年坏账剥离后,学习总结了一套比较完善的信贷管理流程,包括向国外学习到不少量化风险控制手段,其核心思路就是依靠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分析判断企业经营情况,当中包括流动性分析、短期偿债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等,方法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对于现今大多数国内小企业而言,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现状,更加不能以此判断贷款业务的风险,因为企业在考虑税务等监管机关风险因素后,有意无意地隐藏了部分信息,导致银行对于项目风险认识的偏差;

4、无法正视企业客观存在的管理缺陷

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不会像正规公司管理的完善,因此,很难提供一套完整的贷款资料,这样就大大提高信贷部门的工作难度,延长作业时间,提高工作成本;

以上耗时、耗成本、无效率且漠视企业客观存在问题的信贷管理流程制约了银行对中小企业合作的空间,既无法实现银行的利益最大化,又无法协助小企业发展。

三、对于简化流程的建议

上篇文章提到(注1),我们国家的中小企业拥有自身特性,如:经营方面重实质而轻形式,财务报表不够规范,销售回笼渠道多、纳税申报表缺实等,故银行不能以正规企业评估机制来管理,而应该出具相对应的机制来考评小企业信贷业务。

根据这种情况,本人设计了一套简化的信贷审批流程,藉此加快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放贷效率。

1、银行信贷流程简化的基本思路

① 信贷种类的划分

根据中小企业经营特点,以企业拥有的人力和核心优势资产为主线,划分业务

类别:1、生产型企业,经营当中固定资产明显,人力资源较多的企业;2、服

务型企业,固定资产较少,人员较多;3、贸易型企业,少人少资产企业。

② 风险及贷款规模判断依据

主要以三条主线确认,1、银行回款记录;2、所有资源的产能估算(主要针对

生产型企业);3、财务台账的佐证。

③ 目标达成

经营部门只需拓展市场,形成初步信息归集,主管部门完成现场调研、撰写贷

款分析报告、协调内部沟通,短期内完成判断审批项目。

由于简化流程后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工作,银行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规模

做大,能有效控制坏账率,提升银行的社会形象。

2、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审批架构优化

为实现有效的基本审批流程,必须要先建立有效的组织架构,本人设想的中小

企业信贷业务的组织结构如下:

其中,核心部门应是审查室和风险室。审查室要求对于本行政策必须有深刻了解,合规合法审查,提出贷款方案;风险室既要对政策有所了解,又要精通行业情况,能准确判断企业经营情况,及相关内部信息,包括侧面了解、佐证企业实际状况。各部门职能如下表所示:

各部室职责简述

注:合同部和综合部都属于繁杂事务,可以交叉进行3、审批流程简化重组

笔者以提高银行工作效率,有效控制银行信贷风险,协助解决小企业融资难为

目的,重新整理中小企业信贷管理,提出一些思路的修改意见。

对于原有信贷管理流程,经过简化分成贷前、贷中和贷后三个部分:

(一)贷前

以管理部门为主体,建立市场营销渠道,这样既可以减轻经营部门工作量和成

本、降低信贷风险,也可以真正实现资源信息共享。

简化审批流程,贷前调查花费时间最长的是企业沟通、资料收集、整理申报材料及返回问题的补充,核心是企业资料很难在短期内“凑齐”,我们是否可以重新考虑调整资料的明细单,把当中客观、核心的东西抽出来,形成一套符合中国特色的贷款管理档案。本人的想法是,将整体管理风险、权限归集到小企业部,经营部门拿着简易表格给企业,让他们自己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表格内容填齐,客户经理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后,当场收集一些基本资料,如: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纳税申报表、水电费单等,在现场做初步认证,回到单位第二个工作日即可上报审批部门,分行根据客户经理申报材料信息判断是否可以继续操作,次日即可派风险经理到现场做尽职调查,回来将核查资料形成贷前调查报告,交上级领导终审。简易流程图如下:

在简化贷前业务流程的同时,必须配臵相关的表格予以实施。本人设计了三张主要的表格:“基本表格”、“现场审查确认表”、“审查报告”,其基本内容如下:

1、客户经理现场调查基本表

1)企业概况(实际经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品牌、商标、人力资源、核心客

户),信用记录

2)股权结构

3)历史沿革

4)关键人物简介,包括资产、信用状况等

5)公司结构(关联企业)

6)工资、社保

7)生产场地(自有、租赁)

8)固定资产明细表

9)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10)应付账款(其他应付)

11)负债情况

12)银行对账单

13)收入结构

14)其他

该表格由客户经理负责调查填写,主要反映银行在宏观方面的准入标准,在

表格制作时,给予相对应的评分评级标准,当中包含行业归属、资产规模、经营能力、信用记录等基本准入要求,达到一定分数才能上报材料。其中客户经理主要权责:收集基本资料,完成银行内部管理所需前期工作(系统录入、信贷评级等)。

2、风险经理现场审查确认表

1)资质文件,主要针对与经营相符的批文、专利等

2)工资发放情况

3)设备情况

4)人力资源情况

5)实际有效资产

6)收入结构,包括上下游情况

7)生产场地

8)销售趋势

9)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质量保证体系及环保问题

10)纳税情况

11)考勤情况,开工率

该表格由风险经理填写,主要权责:以专业知识现场确认企业实际经营能力,

特别是生产资源及产品的持久生存及发展能力,从而判断出该笔贷款业务的风险。在审查过程中建议风险经理增加以下二点考虑因素:第一,贷款期限,根据企业自身生产周期确定贷款期限;第二,会计报表的年度定义,我们一直都是沿用每年1-12月的年度财务报表来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实际上,企业经营存在回款账期,本人建议财务报表考核周期要根据企业实景经营状况来确认,例如:生产型企业会计年度应该从当年3月份到次年3月份为准。

3、审查员审查报告

根据客户经理及风险经理整理完成的贷款资料,按照本行信贷要求及相关信

息的对照,确认本笔贷款业务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包括:经营范围、营业有效性、信用记录、担保物价值的确认等。

(二)贷中

主要是指贷款审批、放款阶段,这里本人从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议成立合同部,协助支行办理放款前资料的整理,当中包括合同的填写签订、抵押手续的整理,最终出账(协调放款中心)。实际上,我们在办理以上手续时,由于专业性不强,不是经常操作,往往会犯不必要的失误,专业岗位的设臵,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又可以降低风险。

(三)贷后

贷后监督是银行必不可少的管理流程,当中即可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把握风险,还是银企之间很好的沟通桥梁,这里不再详细分析。

四、简化流程在实施中可能遇到的困难

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主要还是要提高金融系统特别是银行的积极性,但是由于这些业务对于银行而言,综合收益低,成本高,风险大,因此较难达到既定目标,如果政府能够从中提供一定的扶持,情况可能会有所改观,毕竟银行也只是一个盈利机构。本人有一下几点建议:

1、调整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的结构,现在银行头寸紧张,资金投放受到严重的限制,

市场空间越来越小,如果这个空间的开放,必将引起银行界的关注。

2、以政府存款吸引银行拓展小企业业务,当地主管部门将税务局、贸工局、科技

局、财政局等政府部门划出相关财政资金作为银行存款额度,按照当地各家银

行对中小企业的贡献比例分配存款数额,甚至将存款一定比例分配到经办客户

经理身上,每周公布数据,最好前期选定几家银行作为试点合作(之前有过类

似操作,由于太多银行,导致各家银行实际利益不明显),增加银行综合收益,真正做到吸引“主角”看重这块市场利益空间;

3、建立补充担保机制,既由政府担当部分风险,这一点深圳做到了,但是主要还

是二类以上企业获利较多,而且不够全面;

4、建立奖励机制,政府根据企业纳税情况抽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以贴息方式补助小

企业,该笔资金必须直接支付给主办银行,并且每笔业务给予经办客户经理不

篇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主要面向农村、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新型经济组织,具有经营机制灵活、贷款手续简便、审批省时快捷等特点,对激活民间资本市场、缓解农村资金短缺和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目前我省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资本总额、贷款余额均居全国前列。但由于尚处于成长初期,其自身经营和外部监管方面还存在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状况

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政策引导,民企催生。2006年中央1号文件“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为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提供了政策依据。近年来,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迅猛,金融机构存差逐年扩大,私有资本储备充足,民间融资日趋活跃,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土壤。2006年8月,在民营经济最活跃的霸州市胜芳镇,由两家民营企业发起成立了我省首家小额贷款公司——万利通小额贷款公司。

当时,我省虽不属于国家确定的五个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省份,但出于正确引导民间资本和发展地方经济的考虑,各级地方政府对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普遍持积极态度。万利通小额贷款公司出现后引起省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实地考察,并召开现场会,予以大力推广。到2008年5月末,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到70多家,注册资金达30.5亿元。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好势头。

(二)加强管理,规范发展。2008年5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后,省政府迅速研究落实措施,于2008年10月印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市场准入、经营行为、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在全省开展了整合达标和重新审批工作。从2008年11月到2009年6月,我省对已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清理整顿,其中,122家达到规范标准,达标率92.4%;一些不达标的逐步退出市场,经营风险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市场秩序得到优化。

(三)有序发展,初见成效。经过规范整合和重新审批,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稳步走上了规范运作、快速发展的轨道。到2009年底,我省共有经省金融办审批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150家,约占全国总量的23%,注册资本达87亿元。2009年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3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与此同时,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业自律也初见端倪,逐步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障碍和误区。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普遍存在着对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总认为发展经济有众多正规金融机构就够了,对搞活民间资本市场讳莫如深或不屑一顾;对于解决广大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贷款难”问题,没有紧迫感,缺乏责任感,更谈不上千方百计去探索和开拓新的融资渠道。认识上的误区严重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另外,也有少数人鉴于历史上曾有过令人惊恐的金融风险案例,对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心存疑虑,存在着求稳怕乱的思想,总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尚属试点,上级没有硬性指标,何必自讨苦吃。这些思想无形中给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又增设了一道思想障碍。

(二)法律地位不明确,不敢理直气壮地去发展。时至今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还是依据国家银监会、人民银行和地方政府制定的一些文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准入条件、运行机制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尚无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其自身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在实际运行中,负责行使监管职责的部门也并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监督管理没有法律依据,难免形式化、行政化和随意性。使得监管部门不够理直气壮,放不开手脚;许多小额贷款公司也觉得限制太多,往往坐失良机,影响经济效益。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小额贷款公司一般被界定为非金融机构。作为一个经济实体、一个公司制企业,它理应遵循《公司法》去规范运作,可现在的政府文件却规定了许多超越《公司法》之外的条条框框。如必须几个股东、股东的股份必须符合规定比例、注册资金层层加码、不得越界经营等等,这些都是公司难以理解的事。因此,制定专门法律法规,使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公司依法经营,已成为加快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急需解决的一个迫切问题。

(三)政策不完善,监管需加强。综观各地出台的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限制和监管政策多,鼓励和扶持政策少,审批程序复杂繁琐,准入条件苛刻,进入门槛太高,在股东数量、持股比例、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方面设限过多,使许多有能力并期望进入该领域的组织或个人望而却步。同时,还存在着多头领导和监管,议事拖拉、行文费时、办事效率低等现象。据反映,申办一个小额贷款公司需要100多个公章。从各地情况看,多为由多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日常监管往往责成某一部门兼管,监管主体不明确、不确定、不固定,有效约束不足,极易出现漏洞,引发潜在风险和增加不稳定因素。如有的受利益驱动,违规集资融资,盲目扩大资本金规模,超规定放贷;有的由于管理经验不足和防控能力较差,一旦出现风险,往往采取非法手段,甚至使用暴力手段去收贷,给社会稳定埋下隐患;有时由于监管力量不够和经验不足,特别是对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拨备、贷款集中度风险、关联交易风险、资产流动性等专业和审慎监管不能有效进行,更无法开展行之有效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

(四)管理水平低,运作不规范,治理结构有待完善。一是人员素质偏低,管理水平不高。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业务技能普遍较差。多数没有从事金融工作经历,且缺乏正规培训;聘请银行退休人员担任高管,也存在知识老化的问题,特别缺乏对经济形势发展变化、政策取向、产业前景敏感性和前瞻性的认知。二是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有的小额贷款公司即使国家有规定,内部有制度,也不能严格执行,随意性比较大,违规操作时有发生。如不坚持“小额、分散”原则,超限额贷款给一些大企业或地产商,违背了国家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初衷。三是防风险能力差,防控措施待加强。小额贷款公司是金融机构的衍生品,也是高风险产业。由于防风险经验缺乏,配套措施不完善,致使贷款被骗或形成呆账的现象时有发生。如2008年唐山市某小额贷款公司未按照单笔贷款不得超过资本金5%的原则,对某企业贷款10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银行贷款。由于银行未对企业续放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强力清收400万元后有600万元形成风险。四是治理结构欠佳,有效制衡缺位。多数小额贷款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不能严格按照公司制或股份制原则运作。一些主投资人往往通过近亲属变相入股等方式,形成主投资人绝对控股的“一长独大”现象,放贷决策个人专断,在公司内部形不成有效制衡机制,其他股东作用难以发挥,利益难以保证。

三、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对策与建议

篇三: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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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作者:杨进科 李伟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3年第06期

摘要:我国作为一个传统农业大国,现阶段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职业化的进程正逐步加快,在这种背景下,发展农村金融的任务就显得格外重要,也可以说是刻不容缓。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非国有金融机构作为服务“三农”的主要金融机构之一,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促进农村金融

关于贷款公司的建议书

更加快速稳健发展,我国2005年推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政策,于2008年将该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农村金融新的服务组织,在服务“三农”等方面起到了重要补充作用。但如何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解决其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充分发挥其特点及优势,使其在不断变化的融资环境中,成为服务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仍是一个重要课题。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问题建议

1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1 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风险控制能力低。一是公司的内部管理结构缺失。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处于发展探索阶段,内部制度的不完善有其存在的必然性。据调查,我国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关于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硬性要求不够,对于必要的硬性指标规定较少。如资本金规定不规范、决策机制不顺畅、现代化服务手段不完善等,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司的低效管理,竞争力差。二是风险控制水平不高。贷款制度不完善,未建立相应的准备金制度和风险保障基金等风险控制制度,增加了贷款风险。小额贷款公司管理人员偏少,内部控制不完善,管理方式相对薄弱粗放,业务审核、流程控制等操作上缺乏核心竞争力,加大了操作风险和控制风险。只贷不存,融资来源有限增加流动性风险。现有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其快速发展的同时,其相应的风险控制能力并未相应提高,由于内控制度的不完善与缺失,阻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特别是随着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其风险控制能力并未与业务规模的高速扩张同时提高,阻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1.2 出资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认知度较低,法律地位不清晰。从国外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来看,国外的小额贷款公司本着低风险、高回收的宗旨,贷款对象主要是低收入人群,符合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初衷。相比之下,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人认识程度有限,他们投资小额贷款公司是为了得到高额的利润回报,逐利性影响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者的决策,进而偏离稳健原则,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08年5月,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次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地位。但是,该文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由该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并非正式的金融机构,只是作为公司的身份经营贷款业务,而《公司法》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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