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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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毕业生接收函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24  分类: 接收函 手机版

篇一:毕业生毕业遇到的问题的解答

毕业生就业问答

1.什么是《就业协议书》?

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学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2.什么样的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函为有效?

答:签订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或学校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要求自行印制的协议书,接收单位有独立人事调配权限或有人事调配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盖章、并由学校主管就业工作的部门签章,并有毕业生本人签字的协议为有效协议书;有独立人事调配权限或有人事调配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出具接收意见并签章的接收函为有效接收函。

3.进京、津、沪等重点城市就业,在办理就业手续方面都有哪些特殊要求?

答:由于京津沪等重点城市在限制人口增长方面有特殊政策,所以在毕业生接收手续上除用人单位的接收材料外还有指标要求。

⑴进北京市分三块:一是中央直属单位需要中共中央组织部出具接收手续或进京指标;二是国务院直属单位需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具接收函;三是北京市属单位需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接收函。

⑵进天津市:驻津的所有单位都需要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出具的接收审批手续。(研究生除外,只需有人事调配权的单位意见即可)

⑶进上海市:驻沪的所有单位都需要上海市教委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接收手续。

其他一些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如广州、杭州、南京、深圳、大连、青岛、厦门等也有统一的接收手续。

4.什么是《报到证》?

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是高校毕业生报到和落户手续的唯一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明,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报到证是一个从学生身份转变为国家工作者身份的标志性材料,是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普通中职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和发放,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同等效力。

5.报到证有哪些作用?

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主要作用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落实工作关系和编制的功能;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具有证明身份的功能;迁移和落实户口的功能;迁移和落实人事档案;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保护和维护普通高校毕业生权益的功能;就业通知书是存入个人档案的必备材料。

毕业生毕业学校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转递、户口迁移手续;用人单位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依据,办理接收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安机关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事宜;人才交流部门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

因此,不管毕业时找没找到工作,请同学们一定不要忘记了开具就业报到证的事情,否则超过三年的期限就不能再开了,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

6.报到证丢失了能补发吗?

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一人一份,凡涂改、损毁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一律作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和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在报到证丢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作废一个月后,由毕业学校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后予以补发。毕业之日起超过三年《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由本人申请,经核实后,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根据上述补办程序出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省外院校毕业生回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其规定申请补发。

7.毕业生就业报到的一般流程?

答:(1)在报到期限内持报到证到单位报到(未就业的也需要按时到就业报到证所列单位报到,否则不能落户口和档案,给以后的就业和办理改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2)办理落户手续(由个人或单位办理);

(3)查问档案:一般情况下,档案到单位后才能办理其他相关手续;(4)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劳动合同的知识请参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个别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毕业生报到后迟迟不与毕业生签订用工合同,这是错误做法,试用期应包含在合同期内。毕业生报到后就应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办理改派需要哪些手续?

答:⑴毕业之日起三年之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原报到证开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机构的可办理改派,需要原报到证、就业单位的接收材料(接收函或签定的有效协议书等);

⑵毕业之日起一年之内已就业的毕业生可办理改派,需要原报到证、原就业单位放行(解约)材料和新就业单位的接收材料;

⑶由于特殊原因毕业时未领取报到证的,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申请材料、毕业证、就业单位或派遣单位的接收材料。

在此提醒同学们,毕业后一定要在期限内报到,办理档案转接及落户事宜。工作有变动的同学一定要在毕业后一年内办理改派手续,把户口落回家庭所在地或各级人才中心,千万不要把户口迁移证保管在自己手中,否则,会给自己带来极大的麻烦。

9.毕业时间已经超出了政策规定的改派范围,该如何办理工作变动?

答:毕业之日起超过三年或已就业超过一年的不能办理改派,可到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和接收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调转手续。

10. 去哪里办理改派手续,具体流程?

答: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是黑龙江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公地址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省政府附近)四楼,电话总机是0451-82353558。具体流程可到二楼办公大厅咨询或登录黑龙江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查询。

11.户口和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答:户口迁移证具有时效性,须在规定期限内由本人到迁入派出所

落实。学生档案是国家规定的机密材料,须要通过机要转递,不允许到普通邮局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邮寄,更不允许个人自带和请人代领,否则出现档案丢失等情况会给以后就业和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2.毕业生如何追踪自己的档案?

答: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由用人单位提供,由学生本人进行确认,档案主要通过机要通信渠道转递、学校派专人送达或用人单位凭有关证明材料派专人领取等方式进行转接,期间有严格的交接签收程序,一般情况下不会遗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要及时到自己所在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了解一下自己的档案是否已交寄到单位(档案保存在人才市场等机构或派至生源地人事部门的可到相关人才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询)。若单位未收到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可凭单位人事部门书面证明到学校查询,或由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向学校查询,学生本人查询时要回所在学校的就业部门索取《档案(机要)交接单》复印件并开据

青岛毕业生接收函

查询《介绍信》后到机要局进行查询(查询时限一般为一年)。最后,提醒毕业生在签约时一定要注意: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栏,必须由用人单位认真填写,并在邮寄前再次确认档案的邮寄地址,以免出现因档案转寄地址不详而导致档案遗失。

13.毕业时对户口和档案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⑴在求职过程中,请在履行签订协议的程序时,一定要明确档案转递地址、邮编和单位全称,而且接收学生档案的单位必须具有人事调配权限;

⑵到三资企业、外资企业、独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由于这些单位没有人事调配权限,因此一定要和企业明确人事档案委托管理的部门(如××省(自治区)××市(县)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局)或其他有资格的代理单位等),在协议中,一定要有接收档案的地址、邮编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全称;

⑶有的单位或企业本身没有人事调配权限,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其上级主管部门(如到××学校去工作,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是××省××市(县)教育局),在签订协议时,应明确档案转递的主管单位地址、邮编和主管单位全称;

⑷考取研究生的同学,一般情况下,档案是分两次转递到所录取学

校,一次是在政审时,另一次是在毕业时。在拿到录取通知书时,请同学们一定要将录取学校的全称及院系的地址、邮编和专业及时报给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保证你们的档案(尤其是第二次转递)能得到及时的转递;

⑸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同学,请你们在毕业前夕落实好个人档案托管单位或转递单位,并及时将档案托管或转递单位的地址、邮编和单位全称报给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避免个人档案滞留在学校,超过期限变成“死档”。

14.哪些就业形式视为已就业?

答:⑴毕业生通过以下形式就业并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视为已就业,计入就业率:

①毕业生通过学校或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就业;

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回定向、委培单位或地区就业;

③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

④毕业生采取合同方式就业;

⑤对升学(包括中专升入高校、专升本、读研、博士毕业生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的毕业生,经审查核实后可计算为就业率;

⑥毕业生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可视为就业;

⑦毕业生与非国有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档案、户口委托各级(市辖区除外)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的;

⑧毕业生参加国家或地方项目就业;

⑨毕业生回生源地区就业,或在城镇社区、农村建制村(含自然村)实现就业,并出具安排或推荐就业的介绍信复印件或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证明的可视为就业。

⑵毕业生通过以下形式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视为不就业、不计入就业率:

①有关单位、部门为多个毕业生只出具一张接收函,而无就业协议或具体用人单位安排意见的;

②毕业生未就业,将户口、档案委托政府属各级人才服务机构、毕

篇二:毕业生常见问题答疑20140307

常见问题答疑

1.什么是《就业协议书》?

2.什么样的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函为有效?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4.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5.进京、津、沪等重点城市就业,在办理就业手续方面都有哪些特殊要求?

6.什么是《报到证》?

7.报到证有哪些作用?

8. 哪些毕业生不用签发《就业报到证》?

9.报到证丢失了怎样补发

10.毕业生就业报到的一般流程?

11.办理改派需要哪些手续?

12.毕业时间已经超出了政策规定的改派范围,该如何办理工作变动?

13. 去哪里办理改派手续,具体流程?

14.户口和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15.毕业时对户口和档案应注意哪些问题?

16.哪些就业形式视为已就业?

17.与用人单位签定虚假就业协议,有哪些危害?

18.毕业生在离校前签约或上报毕业去向方案的最后时限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1.什么是《就业协议书》?

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学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2.什么样的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函为有效?

答:签订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或学校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要求自行印制的协议书,接收单位有独立人事调配权限或有人事调配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盖章、并由学校主管就业工作的部门签章,并有毕业生本人签字的协议为有效协议书;有独立人事调配权限或有人事调配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出具接收意见并签章的接收函为有效接收函。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高等学校统一印发的,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为明确各方在毕业生择业过程的权利和义务,用于毕业生就业派遣审批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由此可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毕业生择业过程中所特有的协议,其形式和内容有既定的模式;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在依据就业协议派

遣到用人单位后,毕业生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内容与形式由双方商定。

4.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时,一律以学校签章认定的印有统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

(2).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凡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的,除认定与最先签约的用人单位的协议生效外,其他一律按违约处理。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书的生效有其他约定条款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注明,以口头形式的协议或约定,一律不予承认;约定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4).报考研究生或准备专升本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将报考研究生或专升本的有关事宜告知用人单位,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备注。未告知、未协商由于研究生录取或专升本而造成违约的,由毕业生本人承担违约责任。

(5).毕业生应及时将签订就业协议书邮寄或送交用人单位。邮寄应采用挂号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送交应亲自面交用人单位,邮寄或送交的收据应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6).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要求再次领取就业协议书重新择业的,按违约处理。

(7).如毕业生违约,毕业生需征得原用人单位的同意和解约书面证

明,承担违约责任后,方可重新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继续择业;如用人单位违约,毕业生要及时报告本学院辅导员老师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以便共同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5.进京、津、沪等重点城市就业,在办理就业手续方面都有哪些特殊要求?

答:由于京津沪等重点城市在限制人口增长方面有特殊政策,所以在毕业生接收手续上除用人单位的接收材料外还有指标要求。 ⑴进北京市分三块:一是中央直属单位需要中共中央组织部出具接收手续或进京指标;二是国务院直属单位需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具接收函;三是北京市属单位需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接收函。

⑵进天津市:驻津的所有单位都需要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出具的接收审批手续。(研究生除外,只需有人事调配权的单位意见即可)

⑶进上海市:驻沪的所有单位都需要上海市教委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接收手续。

其他一些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如广州、杭州、南京、深圳、大连、青岛、厦门等也有统一的接收手续。

6.什么是《报到证》?

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是高校毕业生报到和落户手续的唯一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明,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

报到证件。报到证是一个从学生身份转变为国家工作者身份的标志性材料,是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普通中职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和发放,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同等效力。

7.报到证有哪些作用?

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主要作用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落实工作关系和编制的功能;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具有证明身份的功能;迁移和落实户口的功能;迁移和落实人事档案;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保护和维护普通高校毕业生权益的功能;就业通知书是存入个人档案的必备材料。

毕业生毕业学校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转递、户口迁移手续;用人单位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依据,办理接收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安机关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事宜;人才交流部门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

因此,不管毕业时找没找到工作,请同学们一定不要忘记了开具就业报到证的事情,否则超过三年的期限就不能再开了,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

8.哪些毕业生不用签发《就业报到证》?

答:考取研究生、考取双学位、公派出国的毕业生。

9.报到证丢失了怎样补发

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一人一份,凡涂改、损毁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一律作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

篇三:青岛录用解聘及社保、公积金办理

青岛市劳动关系办理手册

一、劳动用工登记

1、青岛本地户口

1)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一个月之内,与新单位签订合同的,需携带:《解除合同报告书》、新签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招工表即可到现场办理劳动用工(在此之前,先进行12333网上“劳动用工登记”)。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超过一个月,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需携带:失业证、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招工表到现场办理劳动用工(在此之前,先进行12333网上“劳动用工登记”)。

2、外地户口

1)外地新招员工需携带:新签劳动合同、外地用工证明(如附件

1)、备案花名册、招工表到现场办理劳动用工(在此之前,先进行12333网上“劳动用工登记”)

2)办理好用工后,由市南劳动代理处开具提档函,员工到档案所在处提档后交由公司,公司统一放至市南档案代理处缴费存档。

3、应届毕业生

1)网上签订就业协议。

操作流程:

毕业生操作(可由企业代为操作):

快速搜索—输入单位名称—投递简历—应约管理

企业操作 :

已收简历—签约邀请—待审协议书管理—打印协议书

就业协议经劳动代理中心盖章后生效。

2)办理派遣证

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签发的派遣证,是毕业生就业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及报道后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账户的重要材料。同时办理户口的迁移及档案的转移也需要派遣证。

派遣证由国家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统一制定,省级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办理时所需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盖章后的网上就业协议。(泰山路35号,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协议,电话:68611001转808)

3)最后携:派遣证(即盖章后的报到证)、劳动合同、招工表、备案花名册到现场办理劳动用工(在此之前,先进行网上“劳动用工登记”)。

4)办理好用工后,由市南劳动代理处开具提档函,员工到档案所在处提档后交由公司,公司统一放至市南档案代理处缴费存档。

4、退伍军人

退伍军人应携带:自谋职业证、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招工表到现场办理劳动用工(在此之前,先进行12333网上“劳动用工登记”)。 存档所需材料:招工表、合同、花名册、个人档案或失业证(档案在延吉路的,携带失业证有效。档案在其他地区的,让他询问当地政策,需要公司出示什么材料,后提出档案。)

注意:档案最好一个月之内调入。

二、解聘手续

1、网上办理解聘,打印出解除合同报告书(4份)、解除人员登记表(1份),盖公章。社保停缴、公积金封存(确认两次)。

2、①如果档案存在本公司,则携带:解除合同报告书、介绍信去延安三路提档。后将档案(合同、解除报告书1份已在档案中)、解除合同报告书、解除人员登记表给本人签收。

②如果档案未存在本公司,就将合同、招工表、解除合同报告书、失业登记表给本人签收。

在完成①、②项后,告知离职员工携解除人员登记表到福州南路社保大厦盖章,后携带盖章后的登记表、解除合同报告书、个人档案到延吉路登记办理失业手续,拿失业培训通知单,后去培训、去街道领取失业证。。

3、如果离职员工尚未办理用工登记(当然社保、公积金也未在我公司缴纳),则办完离职手续后,不必给员工任何材料。

三、社会保险

除新参保员工外,基本可以进行网上办理。网址同为:。

1、新参保员工-新开社保卡

劳动用工备案现场办理结束后24小时,可在青岛社保网()进行网上“社保申报”。申报成功后,到市南区

社保服务中心办理新开社保卡。

办理新开社保卡时,需携带:公司开具的介绍信(见附件4)、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函(见附件5)。

2、社保关系异地转移

1)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原件),如由他人代为办理,需再携申请人的“代办委托函”,到原参保机构办理。

将收到办理机构反馈的凭证。

办理时,需填写

“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申请书”,将收到办理机构反馈的凭

证。

如卡内有余额,可在现场办理,提取卡内余额。

2)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所需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户口本复印件及原件

养老保险手册及缴费凭证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参加社保人员信息增减变化表

员工备案花名册

3)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所需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户口本复印件及原件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参加社保人员信息增减变化表

员工备案花名册

四、住房公积金

1、新开户公积金办理(以前没有公积金)

需携带:盖章后的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原件主要是为了开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同时开户:尽量由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在公积金管理大厅办理公积金卡。

2、公积金续交:

新招员工在原单位缴纳过公积金的,需原单位办理“调出”(需现公司的公积金号及全称),办理成功后,由现公司在网上办理“调入”即可。

注意1:公积金办理需专用电脑,如果更换电脑需去公积金办理手续才能更换。经办人也是唯一的,要更换经办人,需去公积金办理更换手续。

注意2:公积金网上办理需2次确认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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