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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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请示报告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15  分类: 请示报告 手机版

篇一:关于设立 ×× 人民法庭的请示

关于设立××××人民法庭的请示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前沿。目前,我院设有23处庭室,其中包括××××××三处人民法庭,三处人民法庭每年处结民商事案件占全院处结此类案件的70%以上,对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等相关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我市处在××的节点位置,是我市实施“两区”国家战略的主战场、招大商、大招商的主阵地和加快转调创的主平台。目前,随着滨海开发的强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和工业经济快速发展,人口快速聚集,相应的经济纠纷、社会矛盾会快速增多,迫切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司法保障。

去年,为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经市编办同意,我院对部分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撤销了××人民法庭。为更好地服务滨海建设,妥善审理新区建设过程中的各类招商引资、土地拆迁、项目规划、工程建设、用人用工等纠纷,经我院党组研究,作出转变法庭职能、服务滨海、服务开发的决定,拟将原××人民法庭迁至××开发区,更名为××开发区人民法庭,并新建一处占地约1000平方米的人民法庭办公用楼,其主要职能

是:受理辖区内有管辖权的民商事一审案件,提供调解、审判等司法服务,并负责其审理案件的执行工作,为滨海开发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人民法院

二0××年××月××日

主题词:设立 人民法庭 请示 (共印 份) 人民法院二0年月日印发

篇二:个人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书

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男,1960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下岗工人,住某某县某镇玉兰路。(联系电话:14789567543)

事由:申请人就王佳诉某县国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查封某某镇玉兰路东侧的鼎鑫楼地下室一案提出异议如下:

异议请求: 请求依法解除属于申请人的鼎鑫楼地下室的查封,并依法返还该地下室给申请人。

事实与理由: 2010年12月份,某县国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申请人拥有的位于某镇玉兰路东侧振湘宾馆后面的房屋及土地(原某供销社内院),准备开发房地产即现在的鼎鑫楼。后来由于各种往来,该国发公司合计欠申请人人民币1367900元。申请人多次索还,但其不愿还钱。2014年元月18日,该国发公司向申请人出具承诺书一份(详见承诺书),在申请人同意再借给该公司100万元的前提下,将鼎鑫楼地下室整体作价2374600元出售给申请人,待签定正式合同时一并结算,在历次借款中扣减(因当时整个鼎鑫楼的扫尾工程没有完工,且该地下室不能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故双方只能达成书面的买卖协议)。同时,该国发公司要求申请人缴纳全部购房款,但是申请人要求在房屋交付时全部结算清楚,故该国发公司只出具了全部购房款2374600元的一半即1187300元购房款收据,作为确认购房的凭证。前欠款1367900元,另加100万元新借款,作为购房总价款,由该国发公司另出具借条,只须在结算时抵减即可。所以申请人购买鼎鑫楼地下室的全部房款实际已给付完毕。又由于借条未扣1187300元,故申请人

向国发公司出具了1187300元的欠条。

2014年5月份,申请人得知王佳诉某县国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准备查封或就该鼎鑫楼地下室达成调解协议。在此,申请人向某县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与该国发房地产公司达成了购买鼎鑫楼地下室的买卖协议,该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故合法有效;

二、申请人并已按照双方的约定全部交付了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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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双方按照买卖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大部分的义务;

三、该地下室因为无法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故应当以开发商即国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购房户之间签订的买卖协议为准。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某县国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鼎鑫楼地下室所有权已经出售给申请人龙秋红,某县国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权再将地下室抵让给第三人,第三人也无权对该地下室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故恳请贵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准许申请人的异议所请!

此致

某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4年6月18日

篇三:法院申请退费申请书范本

退费申请书

人民法院:

我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6),于2016年9月19日判决,现已生效,诉讼费及公告费均判决由被告承担。故特向贵院申请退回前期我垫付的诉讼费用及公告费。

附:

开户名:

开户行:

卡号:

申请人: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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