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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材料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25  分类: 申请材料 手机版

篇一: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三: 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1、除《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外的附件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规格为A4纸,以简单装订为宜,避免硬质封面、豪华装订及装订条等装订方式。

2、申报材料要清晰、齐全,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复印件模糊不清、缺页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材料。

3、附件材料应列出详细目录和页码,目录内容及编排顺序同“提交材料”,技术人员、企业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依照申请表所列人员、业绩顺序排列,且一个人员或一项业绩的证明材料归放在一起。

4、附件材料可采用复印件,其中资质证书正、副本须全部复印,不得缺页,复印件应加该企业公章,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复印件应加盖个人执业红章。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的无效。附件材料的原件由申报单位在报送申请材料的同时报送资质受理部门进行审查核实,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已审核原件的印章。

5、企业可申请四个专项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

6、申报材料的装订及份数:

①企业申请一项一级资质的,需报送《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一式六份,附件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企业申请二项及以上一级资质的,申请表填写成一份,附件材料装订成一本,且每增加一项资质,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各增加一份。

②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无论申请几项资质,申请表均填写成一份,附件材料装订成一本,需报送申请表一式五份、附件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一份。

③企业同时申请一级资质和二级及以下资质的,申请表、附件材料分开填写、装订。份数要求同①②。

7、资质标准中未做具体要求的指标,如企业必要的技术装备、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文件等,在附件材料中酌情提供。

8、申请建筑智能化资质的企业,附件材料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可提供所申报等级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

篇二:解惑工程设计资质申报

1.企业申报工程设计资质,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企业申报工程设计资质,其申报材料依据申请类别的不同而不同,企业首次申请、升级申请、增项申请或延续申请的具体申报材料内容详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其中申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详见第十四条。办资质找南京润利。

2.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可以申报工程设计资质?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报工程设计资质。按照《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经济贸易部令第114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申报工程设计资质的,除按上条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其他同意设立的证明;

(2)外商投资者所在国或地区从事建工程设计的企业、个人注册证明、银行资信证明,或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公证机构之一出具的企业、个人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业绩、信誉证明。

3.工程设计企业申报资质延续,是否需要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答:不需要。

4.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申请延续,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申请延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原工程设

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材料

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符合2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1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和其他3个不同行业甲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6)符合2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1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和其他3个不同行业甲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5.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可以是有限公司吗?

答:可以。

6.一个企业可以同时持有建筑工程事务所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证书吗?答:不可以。

7.持有建筑工程事务所资质的企业是否可以直接申请核定为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答:不可以。已持有建筑工程事务所的企业若需申请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应先注销建筑工程事务所资质,再申请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且只能从乙级开始申请。

8.施工企业可否直接申请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业绩如何认定?

答: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可以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可以由涵盖工程设计业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替代。

9.什么样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作为有效的专业人员申报?

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第三十五条第六款规定:在确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为有效专业人员时,除具备有效劳动关系以外,主要专

业技术人员中的非注册人员学历专业、职称证书的专业范围,应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和称谓一致和相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作为有效专业人员认定:(1)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不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与岗位称谓相符,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2)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空缺或与岗位称谓不相符,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3)学历专业为相近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与岗位称谓相近,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4)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均与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专业学习结业证书,从事工程设计10年及以上,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10.申报工程设计资质时,是否可以由注册执业人员替代非注册人员进行申报?

答:注册执业人员可以替代本专业岗位的非注册人员,但该注册执业人员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对该专业岗位非注册人员的要求。如注册建筑师可以替代建筑专业岗位的非注册人员,但其仍应满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的要求。该专业作为主导专业考核的,还应提供个人业绩。

11.一个注册人员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在资质申报时,是否可以重复计算?

答:不可以。当一个注册人员同时具有两个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作为注册人员考核时,只认定一个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不再作为相关专业的注册人员予以认定。如一个注册人员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两个注册执业资格,资质申报时只能选用其一,不能同时作为建筑、结构专业的注册执业人员进行申报。

12. 一个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是否可以作为二个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结构工程师予以认定?

答:不可以。一个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只可替代一个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结构工程师。

13.申请化工石化医药、市政等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时,标准要求个人业绩需涵盖本行业中的若干设计类型,是否要求每个技术人员提供的个人业绩都需涵盖上述设计类型呢?答:不需要。企业配备技术人员提供的个人业绩覆盖了标准要求的设计类型即可,并不需要每个技术人员都要满足标准要求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要求。

14.工程设计资质延续是否考核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和注册化工工程师?

答:暂不考核。

15.目前有些专业虽然已经开始了注册考试或已经取得了执业资格,但国家还没有启动注册,这些专业的技术人员应该如何考核?

答: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取得了某个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但还没有启动该专业注册的人员和标准“专业设置”范围内还没有建立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技术人员,按非注册人员考核,不需要填写在《申请表》的注册人员一览表中。这类人员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10年以上设计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即可。作为主导专业的,还需提供个人业绩。

16.资质申报中所有人员的年龄是否必须在60周岁及以下?

答:除申请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允许有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超过60周岁以外,申请其他工程设计资质所要求的人员年龄均须在60周岁及以下。

17.已办理退休手续,但尚未到60周岁的人员是否可以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人员予以认定?

答:可以。除按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提供有关身份、学历、职称、合同等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原聘用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18.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可否是已完成设计工作,但尚未建成的项目?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未建成的项目不能认定。企业业绩必须是竣工投产的或者是已经试运行的。其证明材料包括: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19.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要求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一级注册建筑师吗?

答:是。

20.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中要求的10名从事工程项目管理且具备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是否可以为二级注册建造师?

答:不可以。符合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1.申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勘察设计营业收入”和“营业税金及附加”两项指标的前50名排序如何考核?

答:由于国家已对部分地区勘察设计行业开展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自2012年全国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工作开始,不再对“营业税金及附加”指标进行排序。今后申请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对于“营业税金及附加”指标排名,已取得2次“营业税金及附加”前50名排序的企业,在排名有效期内,执行资质标准规定,仍然有效;对“勘察设计营业收入”排名的考核要求,仍按标准规定执行,维持不变。

22.申请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需具备那些条件?

答:申请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具备所申请行业乙级行业资质;

2、具备所申请行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所要求设计类型对应的专业甲级资质。

3、具备所申请行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所要求设计类型中部分设计类型具有专业甲级资质,另外的部分设计类型具备专业乙级资质。

23.设计资质标准中对于总图专业人员所学专业、职称专业如何要求?

答:工艺、规划、建筑专业可以作为总图专业的相近专业认可。结构专业不作为总图专业的相近专业予以认可。

篇三: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申报企业: XXXXXXXXXXXXXXX(公章) 填报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填 表 须 知

一、《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系申请工程设计[包括综合、行业、专业(含事务所)和专项工程设计]资质核定、升级、增项、延续等的专用表格。

二、本表要求用计算机打印,格式规范,不得涂改。

三、申请企业在申请工程设计[包括综合、行业、专业(含事务所)和专项工程设计]资质时需提交本表,并须提交相应附件材料,所需提交材料内容和份数按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为便于档案管理,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申请表必须和标准申请表的规格一致,纸张应为A4纸。

申请表应与附件材料分开,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统一收集在附件材料中。附件材料要列出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以便于查询。

四、申请企业应按要求逐项填报有关内容,需提交表中未列出的内容时,可在附件材料中说明。各页如纸张不够,可加附页。

五、申请企业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审查部门所做结论必须客观、明确,如有虚报、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申请工程设计行业、专业(含事务所)、专项资质的企业填写一、二、三、四、五、六、十、十一表。申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填写一、二、三、六、七、八、九、十、十一表。

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

注:1、单位的印章应为本单位公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无效。

2、本表综合指标和诚信记录涉及的纸质申报材料,经初审部门审查后,不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由初审部门在有效期内保管;人员和业绩指标涉及的纸质申报材料初审后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查。

3、有关专业部门自接到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材料至初审完毕并送达住房城乡建设部时间为20日,逾期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视为同意。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