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以及饲料添加剂申请表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一、许可范围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饲料添加剂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分为以下类别:
1.利用有机制备、无机制备、生物发酵、提取等生产工艺直接生产获得的饲料添加剂产品;
2.在上述生产工艺中同时得到两种或两种以上饲料添加剂产品的混合物;
3.对上述饲料添加剂产品进行精制、脱水、包被等生产工艺处理而获得的饲料添加剂产品。
(三)本要求适用于以下情形:
1.设立:指企业首次申请生产许可;
2.续展:指企业生产许可有效期满申请继续生产;
3.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生产线指企业在同一厂区增建已获得许可产品的生产线;更换生产线指企业对已有生产线的关键设备或生产工艺进行重大调整;
4.增加产品品种:指企业申请增加生产许可范围以外的产品;
5.迁址:指企业迁移出原生产地址,搬迁至新的生产地址;
6.变更:指企业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注册地址或注册地址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变更。
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一)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见《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应当使用A4规格纸、小四号宋体打印,按照《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表格不足时可加附页。申报材料应当清晰、干净、整洁,不得夹带无关的资料。
(三)申报材料中企业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劳动合同、检验化验员职业资格证书、产品标准、环保证明、微生物菌种来源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企业除外。
(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其中一份报送农业部,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和企业生产所在地饲料管理部门分别留存一份。
(五)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采用PDF格式,相关证明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文件名称为企业全称。
(六)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的,仅提供与其相关的资料。
三、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一)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
(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见附件3)
1.封面
1.1生产许可证编号: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填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
1.2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1.3法定代表人:应当与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法定代表人一致,非法人单位填写所属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1.4注册地址:应当与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致。
1.5生产地址:填写企业生产所在地详细地址,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 (市、区)、乡 (镇、街道)、村(社区)、路(街)号。
1.6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的工作人员姓名。
1.7 联系方式: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的联系人的手机、固定电话(注明区号)、传真等。
1.8申请事项: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分别在选项后面的“□”中打“√”。
1.9申报日期:填写企业报出材料的时间。
2.企业基本情况
各栏仅填写与申请事项相关的内容。
2.1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2.2 生产地址:填写企业生产所在地详细地址,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 (市、区)、乡 (镇、街道)、村(社区)、路(街)号。
2.3法定代表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企业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按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填写。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填写。
2.4 固定资产:指厂房、设备和设施等资产总值。
2.5所属法人机构信息:如企业为非法人单位,应当填写所属法人机构信息。
2.6主要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机构名称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
人员总数填写与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
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企业的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中取得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数量。
2.7企业简介包括建立时间或变迁来源、隶属关系、所有权性质、生产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工艺装备、质量管理等(1000字以内)。
3.产品基本情况
3.1产品名称:按照《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或农业部批准使用的饲料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填写;
在生产工艺中同时得到两种或两种以上饲料添加剂产品的混合物的,应当同时标明所有产品的通用名称。
3.2含量规格:按照企业实际生产的产品含量规格填写。
3.3生产能力:按照每个产品年生产能力填写并注明单位。
3.4原料名称:填写使用的原料、辅料和加工助剂等的名称。
采用生物发酵生产工艺的,应当填写采用的微生物菌种的中文学名和拉丁文学名以及主要培养基、包被材料、载体等原材料。
4.生产设备明细表
4.1企业应当以生产线为单位填写生产设备。
4.2填写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原料贮存、预处理、反应、过滤、除杂、净化、浓缩、结晶、干燥、计量、包装、除尘等工艺环节的设备,并与生产(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工艺流程图相匹配。
采用生物发酵生产工艺的,还应当填写无菌控制系统、菌种保藏等生产辅助设备设施。
4.3设备名称:按照设备说明书或者设备铭牌填写。
4.4位号:指按照生产工艺确定的不同工段对设备及其具体安装位置确定的编号。该位号应当与生产工艺流程图中的位号以及生产设备上所标明的位号一致。
4.5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按照设备说明书或设备铭牌填写。
4.6材质:填写生产设备的制造材料名称。
4.7技术性能指标:填写反映生产设备主要特征的技术性能参数。
5.检验仪器明细表
篇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编号:
生产许可证编号: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企 业 名 称: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地址:邮 政 编 码:联 系 电 话:传 真:电 子 邮 件:联系人:企业生产地址:申 证 名 称:申 报 日 期: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xxxxxxxxxxxxxxx公司(公章) xxx xx市蓝xx工业园xx路xx号 XXXXXX 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163.com xxx市xx县工业园xx路xx号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2012 年 02 月 28 日
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 制
二○○四年十二月修订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格式由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统一规定。封面编号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统一编写:饲添XX(XXXX)XXX或饲预XX(XXXX)XXX。XX表示省份序号,(XXXX)表示年份,XXX表示企业固定编号。省份序号和企业固定编号与产品批准文号统一编号格式序列相同(见农业部1999年23号令)。换证申请、重新申报和饲料添加剂增项的企业需填写原有生产许可证编号。 二、本申请书由企业填写,一式三份。企业上报省级饲料管理部门两份,自留存档一份;省级饲料管理部门上报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一份,自留存档一份。
三、需用A4纸双面打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四、已开业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新建企业,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填报的产品名称应科学、规范。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包括复合预混料、维生素预混料和微量元素预混料。填报内容应客观真实。 六、企业需上报的其它材料: 1.厂区布局图; 2.生产工艺流程图;
3.(I)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提供环保证明。
七、如表1–––表6内容多,不够填写,可按统一格式增加,所有材料应装订成册。
八、此表用于首次申请许可证、期满换证申请、重新申请和饲料添加剂增项。
表1企业情况介绍
其他”分列。
2.年产量栏:按申报前一年的产品产量填写(新建企业可不填写)。
表2 生产设备清单
填表日期:2012 年 2月24日
表3 产品目录及产品配方
填表日期:2012年 02月24日
2.饲料添加剂应按品种全部列出;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可列出主要产品。
篇三: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new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
申报材料要求
一、许可范围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饲料添加剂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品种见《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分为以下几种:
1.利用有机制备、无机制备、生物发酵、提取等生产工艺直接生产获得的饲料添加剂产品;
2.在上述生产工艺中同时得到的两种或两种以上饲料添加剂产品混合物;
3.对上述饲料添加剂产品进行精制、脱水、包被等工艺处理而获得的饲料添加剂产品。
(三)本要求适用于以下情形:
1.设立:指企业首次申请生产许可;
2.续展:指企业生产许可有效期满继续生产;
3.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生产线指企业在同一厂区增建已获得许可产品的生产线;更换生产线指企业对已有生产线的关键设备或生产工艺进行重大调整;
4.增加产品品种:指企业申请增加生产许可范围以外的产品;
5.迁址:指企业迁移出原生产地址,搬迁至新的生产地址;
6.变更:指企业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注册地址或注册地址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变更。
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一)企业应当按照《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应当使用A4规格纸、小四号宋体打印,按照《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表格不足时可加续表。申报材料应当清晰、干净、整洁。
(三)申报材料中企业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产品标准、环保证明、微生物菌种来源证明、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光盘),其中一份报送农业部,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五)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采用PDF格式,相关证明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文件名为企业全称。
(六)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的,仅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关的资料。
三、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一)企业承诺书
(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1.封面
1.1生产许可证编号: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填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新设立的企业不填写。
1.2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1.3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的工作人员姓名。
1.4 联系方式: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的联系人的手机、固定电话(注明区号)、传真等。
1.5申请事项: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分别在选项后面的“□”中打“√”。
1.6申报日期:填写企业报出材料的日期。
2.企业基本情况
各栏仅填写与申请事项相关的内容。
2.1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2.2 生产地址:填写企业生产所在地详细地址,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 (市、区)、乡 (镇、街道)、村(社区)、路(街)、号。
2.3法定代表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按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填写。
2.4 固定资产:指厂房、设备和设施等资产总值。
2.5所属法人机构信息:如企业为非法人单位,应当填写所属法人机构信息。
2.6主要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机构名称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
人员总数填写与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
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企业的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中取得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数量。
2.7企业简介包括建立时间或变迁来源、隶属关系、所有权性质、生产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工艺装备、质量管理等内容(1000字以内)。
3.产品基本情况
3.1产品名称:按照《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的名称填写;
在同一生产工艺中同时得到两种或两种以上饲料添加剂产品混合物的,应当逐一列出所得饲料添加剂的名称;
生产液态饲料添加剂的还应当在产品名称前注明“液态”字样。
3.2生产能力:按照每个产品年生产能力填写并注明单位。
3.3原料名称:填写使用的原料、辅料和加工助剂等的名称。
采用生物发酵生产工艺的,还应当填写采用的微生物菌种的中文学名和拉丁文学名以及主要培养基、包被材料、载体等原材料名称。
4.生产设备明细表
4.1企业应当以生产线为单位,填写与生产工艺流程图一致的原
料贮存、预处理、反应、过滤、除杂、净化、浓缩、结晶、干燥、粉碎、过筛、计量、包装、除尘等主要生产设备。
采用生物发酵生产工艺的,还应当填写无菌控制系统、菌种保藏等生产辅助设备设施。
4.2生产产品:填写本生产线生产的产品。
4.3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按照设备说明书或设备铭牌填写。
4.4位号:指按照生产工艺确定的不同工段对设备及其具体安装位置确定的编号。该位号应当与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装置平立面布置图中的位号以及生产设备上所标明的位号一致。
4.5材质:填写生产设备的制造材料名称。
4.6技术性能指标:填写反映生产设备主要特征的技术性能参数。
5.检验仪器明细表
5.1填写能够满足产品主成分指标和执行标准中出厂检验规定的项目所需的检验仪器。
采用生物发酵工艺生产饲料添加剂的,还应当填写微生物检验所需的检验仪器。
5.2仪器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出厂编号:按照仪器说明书或仪器铭牌填写。
5.3技术性能指标:填写检验仪器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6.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特有工种人员登记表
填写与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销售负责人、采购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