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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桃种植协议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16  分类: 协议书 手机版

篇一:种植协议

盘县云新核桃产业有限公司

自愿合作种植核桃经济林的协议

甲方:盘县云新核桃产业有限公司

乙方:鸡场坪乡 村 组

根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实际,就共同合作种植核桃经济林的项目,经双方自愿协调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资金、树苗、技术、肥料和管理等。

2.乙方自愿无偿提供自家责任地给甲方种植核桃经济林。共种植核桃树棵。土地折算约 亩。

3.核桃经济林挂果后,由乙方监督甲方负责采摘,甲方负责运输、销售,运费、采摘费和利润按甲方60%,乙方40%进行承担和分配。甲方在采摘过程中出现的人员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土地划界和土地面积由乙方自行管理。

5.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十年,(2012年12月1日至2042年11月31日)三十年内如果国家土地有所变动,应顺延承包。三十年后由双方合法继承人自行协商。

6.在管理过程中,甲方生病或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均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一律不负责。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三十年内资金、树苗、技术、肥料和管理,确保经济林正常发展。

2、乙方负责三十年内经济林土地的正常使用,如因乙方土地问题而使经济林遭到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有义务对经济林看护,如发现有人偷盗、破坏林木的,甲方将对举报人员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甲方对举报人员绝对保密)情所节严重的,将偷盗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乙方三十年内不得反悔,乙方如在树苗种植前反悔的,每亩赔偿甲方现金3000元,树苗种植后反悔的,以国家赔偿标准对甲方进行赔偿。

5、所种树林、果实收入以及甲方申请的退耕还林补助提出3%作为工作经费,其余部分乙方占用40%,甲方占60%。

6、原则上乙方三年内必须将土地进行耕种,但核桃树的周围1米内不允许栽种任何农作物,农户对地里农作物进行除草松土时必须对核桃树一并除草松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后解除合作合同。

7、甲方提供的树种经栽种成活后, 乙方不能故意损坏,如故意损坏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核桃成熟后,由甲乙双方方作出综合价格定价,甲乙双方同意后并统一由甲方收购。同等价格乙方必须将核桃销售给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9、乙方土地不能再栽种其它树木,现有树木不好的要进行砍伐,好的可以自行留下几棵,但必须经甲方实地查看同意。现有需要砍伐的树木必须先砍伐后种植。不按标准砍伐的一律不以种植。

11.三十年内如因气候、土壤等原因导致核桃林无经济效益的,甲方可终止协议,但乙方无权终止或更改协议。

三,其它事项

1.林区内土地如乙方转让或需用作墓地、屋基等,不损害林木,甲方无权干涉,如损害林木的,必须按照当时国家赔偿标准进行赔偿,果林赔款按甲方60%,乙方40%进行分配。但大面积转让的必须经甲乙双方方同意。

2.如林区内的土地由国家、集体、个人等合法征用时,果林赔款按甲方60%,乙方40%进行分配。土地赔偿款归乙方所有,但双方必须相互配合,在双方都同意时才能征用。

3.如果甲乙双方第一协议人出现意外不能履行本协议的,由法定继承人延续至协议期(30年)满为止。

4.三十年后,甲乙双方如不能继续合作,甲方必须把60%的树木移走,并终止此合同。

5.如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经济林合作不能正常进行下去的,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视为违约。

6其它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决,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民委员会各执一份,乡林业部门保留此合同样本。签字后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盘县云新核桃产业有限公司

2012年 11月 1日

村民委员会签字加盖公章:

2012年 11 月1 日

2012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篇二:荒坡承包栽植核桃协议书

荒坡承包栽植核桃协议书

甲方:双庙村松北组(三组) 法人:张锁锋 乙方:双庙村双庙组村民李玉彬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达成以下核桃种植协议,甲方经过群众会议通过,同意乙方李玉彬在本组升子底坡和南畔疙瘩可栽植范围内栽植核桃树。

一、合同年限:3年。从2015年元月1日始到2017年12月31日止。

二、甲方应尽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允许乙方在施工中行走和维修道路,产(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核桃种植协议书)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2、允许接水费用由乙方负担。

3、核桃坡栽植后,所有产权归甲方所有。

三、乙方应尽责任及义务

1、乙方栽植核桃树要用机械挖坑抽行,在上级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栽植任务。

2、乙方在上级规定三年之内有维护和管理义务。

3、期满后,土地使用权和产权(核桃树)全部归甲方所 - 1 -

有,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四、合同不以双方法人更换而影响本合同执行。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级林业部门一份,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及群众签字:

- 2 - 日 月

篇三:_______乡核桃种植承包管护协议(公司)

大营乡核桃种植承包管护协议

甲方:紫云自治县大营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冷中顺

地址:大营乡大营街上

乙方:贵州锦华园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严应祥

地址:贵阳市瑞金南路28号久远大厦6楼

甲方为认真贯彻落实扶贫产业化核桃项目实施精神,确保13006亩的核桃种植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如期完成,切实形成产业,按县人民政府组织的竞争性谈判的要求及县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纪要规定,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13006亩的核桃种植管护达成如下承包协议:

第一条、承包内容

甲方须按竞争性谈判及县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的要求将13006亩核桃种植管护项目发包给乙方,具体内容包括:

一、种苗供应

1、执行竞争性谈判约定由乙方负责提供核桃种苗主要品种为薄壳香,标准为HN-20108/4,嫁接口径0.8厘米以上,抽梢40厘米以上,苗木为新鲜,表皮无皱缩,根系健壮发达、须根完好,无检疫性病和危险性病虫害。

2、质量保证 符合竞争性谈判约定及国家行业规范(国务院、部委、贵州省及与种苗培育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

乙方应将核桃样品进行司法公证(封样),待挂果后可以移

交给农户时进行取样对比,确保核桃种植项目挂果品种与封样品种同种、同质,若核桃种植项目与封样不一至(品质低于封样为不一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进行赔偿。

因土地原因,有部份苗木挂果产生一定差异,双方有争议的,按技术鉴定的结果来判定苗木是否存在品种差异,进而判定是否适用《种子法》的规定赔偿。

3、种苗运输 由乙方承担运至种植地点并组织农户实施种植。

4、成活率 一年后苗木的成活率必须达85%以上,如达不到85%,乙方须进行补植补种达95%,并确保总成活率在85%以上。

5、种植地点 13006亩的核桃种植均在甲方行政区域内的19个行政村种植,具体种植地点、面积与乙方和农户签订的管护协议为准,书面确定的种植地点通知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实施时间:具体实施时间为:2011年12月下旬至2012年2月底。

7、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应立即进场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与农户商定种植事宜、签订管护协议等,并确保在12月前完成13006亩的核桃种植的挖坑、验坑、培肥等工作。

二、技术服务

1、挖坑 栽种施肥及栽种技术跟踪指导服务为3-5年,直至挂果,具体包括确保抚育、水肥、病虫害防治措施及技术培训的指导。

2、乙方须在甲方19个行政村由农户或甲方指定的1个100亩规模以上的种植示范点作为5年后核桃种植项目验收评估点。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打坑、种植费,每打一个坑,验收合格并栽种结束后支付2.00元(46元/亩),共计598276元,支付时以实际验收数计算;

2、肥料:每亩按23元计算,共需投入资金299138元;

3、病虫防治农药费(三年):每亩按23元计算,共需投入资金299138元;

4、塑料薄膜及其他材料费:每亩按11元计算,共需投入资金143066元;

5、补植补种费:每亩按20.5元计算,共需投入资金266623元;

6、管护费:3—5年每亩需投入培训、技术服务等费用96元,共需投入资金1248576元;

以上1.2.3.4.5.6项打坑、肥料、农药、薄膜、补植补种、管护等合计单价为:46元/亩+23元/亩+23元/亩+11元/亩+20.5元/亩+96元/亩=219.5元/亩,共计亩数为:13006亩,总计管护合同总金额为:2854817元(大写:贰佰捌拾伍万肆仟捌佰壹拾柒元整)。

5、付款方式:

共分四次付款:第一次:于2011年底打坑、验坑等工序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核桃实际种植面积(以株论亩)投入管护总金额的30%;第二次:于2012年3月经甲方验收成活率达到合同要求,投入肥料指导农户除草、追肥后,甲方支付乙方核桃实际种植面积(以株论亩)投入管护总金额的30%;第三次:于2013年3月经甲方实地查看,苗木长势较好,再次指导农户除草、追肥后,甲方支付乙方核桃实际种植面积(以株论亩)投入管护总金额的20%;第四次:2014年经甲方实地查看再次指导农户除草、追肥后甲方支付乙方核桃实际种植面积总金额的10%,余款10%

经挂果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双方其它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配合、协调、组织提供栽种土地。

2、乙方按合同约定对项目种植的整地、采购、运输、栽种、施肥进行技术服务指导。

3、核桃苗木种植后,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牛马践踏、农户自行种植高杆作物等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补植补种的责任。

4、种植农户必须按乙方的技术指导自行对核桃苗木进行中耕除草、水肥管理,若不按乙方技术指导进行管理而造成苗木长势差或苗木延期挂果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为确保本项目种植和管护到位,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后,应及时与各村支两委与农户签定《苗木管护协议》,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关联生效。

第四条 合同构成

竞争性谈判双方议定内容及乙方在中标通知书中承诺事项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双方约定本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为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甲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盖章)

乙方(盖章)

签定日期:二0一一年月日

乙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盖章)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