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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坟用地协议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2-02  分类: 协议书 手机版

篇一:购买坟墓地协议书

转让坟墓地协议书

甲方:榕江县古州镇高文村一组 王昌富

乙方:榕江县古州镇场坝街张剑榕、张剑成、张剑刚、张剑忠、张林海、张剑芬、张吉浪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榕江县古州镇高文村一组高丢的自留地一穴阴地(见附图,面积:165平方米)转让给乙方,用于乙方安葬老人,该地位于甲方牛棚上坎,转让后由乙方自行永久性随意使用,甲方不得干预,该地转让费壹万玖仟捌佰元整(¥:19800.00元),在签字时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乙方用地后如遇到纠纷,由甲方自行与村组或当事人协商解决,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根据民间风俗,乙方用地前,需要将墓地上方原水沟用管子改迁引自牛棚旁下边排灌农田,原水沟截断,购买改迁引水管安装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今后维护管理由甲方自行负责;牛棚今后不能改建或扩建。 在乙方购买的墓地范围内甲方杨梅树乙方随时可砍掉,不再另行赔偿。 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永不反悔。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篇二:安葬用地协议书1

墓地用地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支持 、相互帮助、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属于自己的位于 处的自留山内土地出让给乙方用于安葬坟墓的林地(面积约 平方米),并且保证今后乙方对该地的永久使用权。

二、乙方拥有该地的坟墓安葬使用权,用于安葬自己的过世老人。

三、乙方取得使用权后,可以为其老人营造坟墓,甲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扰。

四、墓地出让金:大写: 。

五、协议签订之日即交付墓地出让金总金额。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特此协议

甲方: (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字时间:年月 日 签字日期: 年月日

篇三:安葬用地协议书1

墓地用地协议书

甲方:牟建华(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宁县桃坪乡 村 社,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支持 、相互帮助、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属于自己的位于长宁县桃坪乡村 社、小地名处的自留山内土地出让给甲方用于安葬坟墓的林地(即:墓地长: 米,宽: 米。面积: 平方米)给甲方,并且保证今后甲方对该地的永久使用权,且保障甲方安葬时用土及人员进出墓地通行。今后甲方任何时候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扫墓等活动),乙方无权干涉。

二、甲方拥有乙方位于长宁县桃坪乡村 社、(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文 网:祖坟用地协议书)小地名处的自留山内的乙方拥有所有权的林地(面积: 平方米)的坟墓安葬使用权,用于安葬自己的过世老人。

三、甲方取得使用权后,可以为其老人营造坟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扰。

四、墓地出让金:大写: (小写: 元)。

五、墓地出让金的交付约定:

本协议签订之日交付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即:大写:

(小写: 元);老人下葬坟墓修成后交付其余的百分之七十,即:大写:(小写:元)。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者,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墓地出让金的十倍即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证人各执一份。

特此协议

甲方: (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联系电话:13219835688、15881353257 联系电话:

中证方: (签字)

联系电话:

签字时间:2009年8月日签字日期:2009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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