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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协议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2-17  分类: 协议书 手机版

篇一:合同的一般付款方式

合同的一般付款方式 常用的有:现金,银行转帐,汇款,支票,本票等; 汇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或者在 将来可以确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汇票的 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其中,出票人可以同时是收款人。出票 人是签发汇票并将其交付与他人之人。汇票签发后,出票人对收款人及正当持 票人承担当汇票提示时付款人一定承兑或付款的保证责任。在汇票未经承兑之 前,出票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付款人又称受票人,是根据出票人的命令支付 票款之人。但在远期汇票,付款人在作出承兑前只是从债务人,汇票承兑后,

付款人成为主债务人,出票人退居从债务人地位。收款人是有权收取票款之人, 亦即汇票的债权人。收款人如果遭到拒付,有权向出票人追索票款。 根据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分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出票人为企业或个人的, 为商业汇票。在商品买卖交易中,买方以第三方为付款人、以卖方为收款人签 发

的汇票,或者卖方以买方为付款人、以自己为收款人签发的汇票,即为商业汇票。银行汇票是以银行为出票人的汇票,它是一家银行向另一家银行发出的 书面支付命令。银行汇票由银行签发后交汇款人,由汇款人寄给收款人。

本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日期或在可以 确定的将来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本票只有出 票人与收款人两方当事人。出票人是签发本票并将其交付他人之人,他完成出 票行为后即成为本票的付款人,承担见票付款或定期付款的义务。收款人是自 出票人取得本票,有权向出票人提示并要求出票人付款之人。

根据出票人的不同,本票分为一般本票与银行本票。由企业或个人签发的 为一般本票,由银行签发的为银行本票。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本票,限于银 行本票。银行签发的见票即付不记名本票,可以代替现金流通,因此,各国对 签发银行本票均有一定的限制。我国《票据法》第75条规定:本票出票人的资 格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开立支票存款 账户和领用支票,必须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支票可分为现金支 票和转账支票。支票一经背书即可流通转让,具有通货作用,成为替代货币发 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信

? 用流通工具。运用支票进行货币结算,可以减 少

现金的流通量,节约货币流通费用。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 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据此,在我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在销售 产品、商品和提供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业务活动取得收入时提供给付款方的 各种收款票据以及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开具给收款方的各种 付款票据,都属于发票的范围。

互相协议允许的还可以直接用货物等来等价交换。 国际贸易上则可以用信用证。

供参考!

TT是电汇,L/C是信用证(可撤消和不可撤消)还可

以分远期和近期

TT是电汇,L/C是信用证(可撤消和不可撤消)还可以分远期和近期.

T/T和LC是两种付款方式.

T/T 是 telegraphic transfer 电汇付款 LC

?

是 LETTE| OF CREDIT 信用证

做TT通常会先打过来一定百分比的订金,如30%。这样能帮助企业有一个 项目的启动资金。但是LC的话,收汇通常都在交货后,己经拿到各方的单证了, 备妥后去银行交单压汇。

不过两种方式在国际贸易中都使用的比较普遍,LC较受欢迎,因为对买方 有利嘛

我们公司有很多种

预付一部分,货到验收后付全部

预付一部分,一般是30%,货到验收后再付一部分,如60%,使用一段时间, 一般。是一个月,长的有两个月,再长有半年,一般是重要的设备。使用过这段 时间后再付剩下的10%

货到付款60%或者90%等,使用一段时间后(一到六个月左右)再付全额。

(B)后 T/T

货到验收后付全部货款

是月结月结9030天。天,或者 45天,或者60天,有些包材则

国内:

?

(A)前 T/T(T/T inadvance)

a. 100%T/T (全款到发货)

b. X%前T/T+余款到发货

c. X%前T/T+(后续各种付款)

d. NET (货到)

1. 现金

2. 30天(或银行承兑汇票)

3. 60天(慼银行承兑汇票)

(余类推)

篇二:付款协议书范本

付款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内部付款制度的管理,规范并统一付款程序,同时进一步提高甲乙双方的合作质量和合作效率,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付款协议,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对乙方开票的规定: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产品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型号和数量以签收的送货单为正。开票数量仅为甲方验收合格产品的数量(该数量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在每月30号前将发票寄/送到甲方财务部。

二、对甲方付款的规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铺底资金付款方式:既第一个月的货款押在甲方,到第二个月货款结算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的30天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发票中显示的总金额款项。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甲方不得无故延迟向乙方支付货款。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在接到发票次月月底前无法支付的,必须提前与乙方进行解释沟通,并争得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可采取控制发货对甲方进行制约.如果乙方由于某些特殊情况要求甲方提前付款,必须提前与甲方及时沟通,甲方可视具体情况给与帮助。

三、对产品的其它约定:

展示柜单面喷塑费为:8.5元/㎡,冷柜单面喷塑费为:8.5元/㎡,此两种产品的整套结算面积均为实际有效喷塑面积。冷柜如需要丝网印刷,需另加丝网印刷费:元/套。甲方的产品毛胚钣金由钣金厂运输到乙方指定的地方,此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与乙方无关。喷塑后的成品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厂里。这甲乙根据双方约定的订货周期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订货周期为4天,既毛胚钣金送到乙方厂里再到成品由乙方送货到甲方厂里的时间,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应严格按照与甲方确认的订单中的交货数量保质保量的进行交货。

四、对付款方式的规定:

付款方式采取:每月货款的50%为现金或银行转帐支票;另50%的货款为银行承兑汇票。

五、其他规定:

甲乙双方应信守本协议,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起诉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请仲裁。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正常合作的情况下将长期有效,如任意一方要更改或解除该协议必须提前1个月向对方做出书面更改通知,双方协商修订。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篇三: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付款方式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xxx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1. 承包范围: 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经设计师认可的乙方提供的深化设计图的全部内容。 2. 承包内容:主要内容包括xxx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 本项目工程工期从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共xx个日历天。 2. 因不可抗力,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提供工作面,停水、停电超过24小时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就延误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 甲方认为乙方施工进度与计划严重不符时且可能无法按时完工,可向乙方发出以下指示,且乙方不得因此索取任何费用,指示乙方增加人手、机械并加班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在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之前完工。乙方接到批示后应修正进度计划并报给甲方批准,在甲方批准后乙方应按修正后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4. 如乙方未能遵守第三条第3款所述指示时,甲方有权雇用第三方来施工以保证工程在完工日前完成,由此给甲方增加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该部分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造价的20%承担违约金,在甲方雇用的第三方完成本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结算。

第四条 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即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保修、包图纸深化。 2. 工程

总造价按¥2000000.00元(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实行总包干:错计、少计、漏计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的风险和费用均不调整(具体施工项目为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3. 工程总价内已包含税费。 4。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相应调整。(1)发生重大设计变更。(2)施工中新增(减少)工程项目及数量。

第五条 工程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乙方进场十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备料款。 2. 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6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的工程进度款。 3. 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95%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80%。 4.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一个月内办理完结算,工程款支付到结算总金额的95%。 5. 余款为结算金额的5%,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七天内支付5%。

付款方式协议书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适用规范和标准: 1. 土建工程,执行《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0-200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评定标准》(GB50300-2001)。 2. 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执行《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3. 质量总体要求:达到 优质工程标准,达到 设计标准。 4. 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施工规范及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进行返工,直至达到甲方要求为止,因返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 向乙方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图纸与资料。 2. 负责施工方案审核,设计变更签证,组织验收。 3. 负责协调乙方与施工各方的配合关系。 4. 负责提供场地内的临时用水、用电接驳口。(水、电费用乙方负责) 5. 及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 合同签定后五天内,根据甲方提供的 设计的施工图,按照设计规范进行深化设计,设计出环境结构、水、电施工图、大样图及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严格执行。 2. 正式施工前按甲方及 设计师要求提交材料样板和施工样板,经甲方及设计师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 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施工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并运走,费用乙方自理;如乙方不负责清理,甲方另派人清理,则从乙方工程款中扣罚所发生费用的两倍。 4. 施工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5. 及时准确地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报告工程进度情况,便于甲方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和进度实施监控。 6. 乙方承担所承包范围内的质量检测责任及费用。 7. 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合法指令,否则均视为乙方违约。 8. 施工现场不得住人,其食宿乙方自行解决。

第九条 材料供应: 1. 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所用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2. 所有材料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书,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检验,试验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费用乙方承担。 3. 材料进场前应通知甲方及监理签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隐蔽验收和中间验收: 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需进行中间验收的部位,乙方首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甲方代表,通知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后重新验收。 2. 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4小时通知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出24小时,甲方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一条 工程竣工验收: 1. 工程竣工验收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项目清单、样板、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为依据。最终效果以当代卓艺设计师验收为准。 2. 乙方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应于验收前15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五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五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整改意见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 3. 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五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提出整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4. 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若需整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整改后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5. 验收合格后5天内,乙方向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证书上签字盖章之日为正式移交之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的,按逾期竣工处理。

第十二条 竣工结算: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五套之日起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 工程保修: 1. 本工程除光源保修期为壹年外,其余均保修贰年(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修期长于约定保修期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因设计、工艺、

材料等而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免费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其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保修期外发生损坏,乙方有责任承担维修工作,并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收取相应的人工费和材料费。 2. 因乙方设计、施工质量等原因致使工程在十年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单方终止合同或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终止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逾期完工超过十天或无故停工超过三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 除不可抗力及质量问题外,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1%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合同急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组成:本合同连同附件共同组成合同文件,附件包括下列文件:(1)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2)经甲方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以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中甲、乙双方约定的所有内容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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