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土地使用权赠与协议书
土地使用权赠与协议书
甲方:王礼勤,汉族,生于1947年4月14日,工人,住兴仁县四联乡小石桥村小石桥组。
杨正琼,女,汉族,生于1953年3月27日,农民,住兴仁县四联乡小石桥村小石桥组。
乙方:王玉敏,女,汉族,生于1980年5月22日,住兴仁县四联乡小石桥村小石桥组。
乙方因建房需要,甲方二人自愿将位于小石桥小学门前约120㎡承包田的使用权赠与给乙方作为宅基地使用,现经杨贵华、令狐鹏在场特立以下协议:
一、男方自愿将位于小石桥门前约120㎡承包田的土地使用权赠与给乙方作宅基地使用。
二、四至界线为:以小石桥小学正对门为前方,前抵兴仁至潘家庄公路,后抵方厚才家承包地,左抵甲方家界线,右抵团堡公路通道。
三、本赠与在该土地承包期内永久性赠与,甲方不得反悔,且经甲方之子王玉成、王玉林、王玉华签字同意。
四、赠与后,该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五、赠与范围的四至界抵使用权属争议,由甲方负责解释证明。
六、本赠与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后互不干涉纠缠。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在场人
甲方:
乙方:
二00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篇二:土地赠送协议书范本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让人):
丙方(担保人): 土地赠送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无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无偿赠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地块概况
甲方赠与给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亩(小写______亩),其中赠与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亩(小写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赠与宗地界址图》。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种植用地。
3、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土地手续及政策协调。
4、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经正常程序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赠送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6、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
7、甲方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协议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8、在签订本协议之后的___日内,甲方必须与乙方一同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办理过户相关手续。
9、在缔结本协议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10、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本合同的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12、本协议经签订生效后,未曾违约,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收回土地。
1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1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6、本协议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两份,
17、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篇三:地基赠送协议书
地基赠送协议书
赠与人(甲方):李功学
有效地址:三穗县八弓镇高寨村灯磨组
有效证件号码:52262419661001021X
受赠人(乙方):李梦月
有效地址:三穗县八弓镇灵山村三组
有效证件号码:52262419871112002X
甲乙双方系父女关系,甲方自愿将其地基无偿赠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达成如
下协议:
第一条:赠与土地位于三穗县八弓镇高寨村新火车站新区(左抵李功学地基,右
抵李供桦地基),总面积为60平方米。
第二条:赠与人将该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受赠人个人,归受赠人个人所有。
第三条:赠与人与受赠人于 年 月 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赠与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属物所有权随之一并转移。
第四条: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经法定程序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赠送
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但受赠
人及其配偶不得出售该土地的使用权。
第五条:甲方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协议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乙方有
权要求甲方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
失。
第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
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公证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
第九条:本合同于 年月 日在 签订。
甲方及家属(签字):父:母: 乙方(签字):日期:哥:嫂: 日期:
公证处意见:
经办人:公证机关章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