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雕塑设计、制作、安装合同
雕塑设计、制作、安装合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旅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项目
1、产品名称:。
2、产品内容:。
3、 交货日期:交付甲方。
4、交货地点:。
5、运输费:。
6、吊车费:。
7、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二、合同价款:
1,总金额其中的待甲方委派 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支付。
2、合同总价款已包含创作设计、雕塑制作、税金、材料价格风险、运保费、装卸费、吊装费、二次搬运费、安装费、质量保修、售后服务等全部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检验合格、安装后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三、付款方式: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分五期履行,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后7天,甲方预付乙方合同价款人民币:本合同履行后定金自动抵作合同价款。
2、乙方在收到本合同首期款10天内应向甲方提供全部雕塑的设计图纸1:1雕塑样品、材料样品,由甲方确认后,再支付乙方合同价款人民币:。
3、产品制作完成后乙方通知甲方及到乙方指定地点检验合格,甲方再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人民币: 。
4、乙方全部雕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人民币: 。
5、签字确认后,甲方在7天内支付。
6、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才支付合同价款。
四、验收方法
1、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乙方在制作过程中,甲方可委派负责人对乙方进行产品监督检验,但不妨碍乙方正常工作,同时乙方应充分尊重甲方合理意见,甲乙双方均依照确认的1:1雕塑样品及材料为制作、验收标准。
2、乙方设计制作的雕塑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管理规范、符合行业标准及规范。
3、乙方全部雕塑货到并安装完毕,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验收。
4、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七日内应当验收。若不在规定的期限内验收视为乙方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同时甲方应当付清给乙方所有货款。
五、保修服务
1、乙方负责免费保修雕塑,保修期壹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雕塑质量实施免费维修。
2、保修期内,乙方收到甲方电话通知十二小时内应及时响应维修,如不可抗力、甲方人为、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的损坏由已方负责维修,甲方承担费用。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如甲方未遵守约定,乙方有权停止生产至甲方付款,由此造成的交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2、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一期付款时间如逾期超过10天,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算。
乙方责任
1、如乙方交付的雕塑材料质量、规格尺寸、生产工艺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雕塑制作并安装验收合格交付甲方。每逾期一天,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合同总金额的5%计算。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且甲方按合同规定付清乙方全部合同价款后,本合同关系终止。
八、其他条款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后,本合同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全部雕塑作品创作知识产权自动转让归甲方所有,乙方除享有作品署名权及经甲方同意仅用于乙方本公司的宣传外,不得对外公开发表,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任何目的,或则由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2、甲方提供水、电接口,乙方应负责雕塑安装现场水电及临时设施管线接引及水、电使用费用及相关费用。
3、乙方安装雕塑前应与各种施工人员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施工时严格遵照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应对安装过程中发生的防火、防盗及一切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且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负全部赔偿责
任。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双方形成书面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合同附件:报价表、设计图纸、1:1雕塑样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年月 日
篇二:文字作品著作权转让的合同
关于文字作品《》著作权转让的合同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电话:【】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电话:【】
作者:【】(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电话:【】
鉴于:
1.丙方于【】年【】月【】日创作完成文字作品《》,为《》作者。截至本合同签订日,丙方依法享有《》之著作权的全部人身权益。
2.本合同三方于【】年【】月【】日签署《著作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该合同已依法生效。依据该合同约定,乙方将其合法持有《》之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转让给甲方,甲方为《》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之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
3. 甲方愿意以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向乙方转让其合法持有的《》之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
邮政编码:【】 传真:【】 邮政编码:【】 传真:【】 邮政编码:【】 传真:【】
4.乙方愿意以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依法受让甲方合法持有的《》之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
本合同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依法持有的《》之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转让及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就本合同而言,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规定的含义: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著作权人】是指作者或其他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人身权益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益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财产权益。
【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前款所称“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条件
【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是指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 在各种介质和媒体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图书出版、报刊杂志连
载。
【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表演权】是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朗诵。
【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 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 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 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摄制权】是指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 权利。摄制权视为作者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 改原作品。
前款所称“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臵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作品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摄制电影、电视剧。
【改编权】是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该等新作品包括各种文学、艺术和科学形式的作品。
前款所称“各种文学、艺术和科学形式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
前款所称“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将作品改编成的电影剧本、电视剧剧本等。
【翻译权】是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汇编权】是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 利。
【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杂技艺术作品】是指(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雕塑转让合同)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臵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剧。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
【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第二条 标的作品
第2.1条 本合同所称标的作品系指由丙方创作并依法享有著作权之全部人身 权益及甲方依法享有著作权之全部财产权益的文字作品《》。
第2.2条 丙方确认,标的作品于【】年【】月【】日由其本人创作完成。 甲方丙方确认,标的作品主要内容为《》,字数【】万字,页数【】页,作品类型为文字作品()。
第2.3条 甲方确认,标的作品底稿形式为手书版,目前存放于银行。
第2.4条 甲方丙方确认,截至本合同签订日,甲方和/或丙方未授权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发表、出版或发行标的作品。
第三条 标的作品著作权之财产权益的转让
第3.1条 本合同所称标的作品著作权转让系指标的作品著作权之财产权益的转 让,并不包括其人身权益。
前款所称标的作品著作权之财产权益系指甲方享有标的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包括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其他应当由甲方享有的财产权益。截至本合同签订日,该等财产权益由甲方依法享有。
本条第一款所称标的作品著作权之人身权益系指甲方享有标的作品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益,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截至本合同签订日,该等人身权益由丙方依法享有。
丙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授权乙方在必要的时候对标的作品进行非实质性的修改。
第3.2条 甲方同意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依法将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作品之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完整的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依法受让甲方合法持有的标的作品之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
第3.3条 本次标的著作权之财产权益转让完成后,乙方为标的作品著作权人,依法享有标的作品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包括该等财产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丙方为标的作品作者,依法享有标的作品著作权的全部人身权益。
甲方不再为标的作品著作权人,不享有标的作品著作权的任何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
本合同第3.1条第四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3.4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标的作品之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的转让的地域范围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境外。
前款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前款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外的国家或地区。
第3.5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标的作品之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的转让期间为标的著作权的法定保护期间。
篇三:小说版权转让合同
篇一:文字作品著作权转让的合同
关于文字作品《》著作权转让的合同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电话:【】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电话:【】
作者:【】(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电话:【】
鉴于:
1.丙方于【】年【】月【】日创作完成文字作品《》,为《》作者。截至本合同签订日,丙方依法享有《》之著作权的全部人身权益。
2.本合同三方于【】年【】月【】日签署《著作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该合同已依法生效。依据该合同约定,乙方将其合法持有《》之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转让给甲方,甲方为《》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之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
3. 甲方愿意以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向乙方转让其合法持有的《》之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
邮政编码:【】 传真:【】 邮政编码:【】 传真:【】 邮政编码:【】 传真:【】4.乙方愿意以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依法受让甲方合法持有的《》之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
本合同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依法持有的《》之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转让及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就本合同而言,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规定的含义: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著作权人】是指作者或其他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人身权益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益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
其他财产权益。
【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前款所称“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条件
【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是指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 在各种介质和媒体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图书出版、报刊杂志连载。
【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表演权】是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朗诵。
【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 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 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 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摄制权】是指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 权利。摄制权视为作者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 改原作品。
前款所称“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臵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作品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摄制电影、电视剧。
【改编权】是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该等新作品包括各种文学、艺术和科学形式的作品。
前款所称“各种文学、艺术和科学形式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
前款所称“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将作品改编成的电影剧本、电视剧剧本等。
【翻译权】是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汇编权】是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 利。
【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臵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
电影、电视剧。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
【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第二条 标的作品
第2.1条 本合同所称标的作品系指由丙方创作并依法享有著作权之全部人身 权益及甲方依法享有著作权之全部财产权益的文字作品《》。
第2.2条 丙方确认,标的作品于【】年【】月【】日由其本人创作完成。 甲方丙方确认,标的作品主要内容为《》,字数【】万字,页数【】页,作品类型为文字作品()。 第2.3条 甲方确认,标的作品底稿形式为手书版,目前存放于银行。
第2.4条 甲方丙方确认,截至本合同签订日,甲方和/或丙方未授权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发表、出版或发行标的作品。
第三条 标的作品著作权之财产权益的转让第3.1条 本合同所称标的作品著作权转让系指标的作品著作权之财产权益的转 让,并不包括其人身权益。
前款所称标的作品著作权之财产权益系指甲方享有标的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包括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其他应当由甲方享有的财产权益。截至本合同签订日,该等财产权益由甲方依法享有。
本条第一款所称标的作品著作权之人身权益系指甲方享有标的作品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益,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截至本合同签订日,该等人身权益由丙方依法享有。
丙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授权乙方在必要的时候对标的作品进行非实质性的修改。 第3.2条 甲方同意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依法将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作品之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完整的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依法受让甲方合法持有的标的作品之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 第3.3条 本次标的著作权之财产权益转让完成后,乙方为标的作品著作权人,依法享有标的作品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包括该等财产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丙方为标的作品作者,依法享有标的作品著作权的全部人身权益。
甲方不再为标的作品著作权人,不享有标的作品著作权的任何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 本合同第3.1条第四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3.4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标的作品之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的转让的地域范围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境外。
前款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前款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外的国家或地区。 第3.5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标的作品之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益的转让期间为标的著作权的法定保护期间。篇二:小说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书
授 权 方(以下简称甲方):
作者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被授权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拥有著作权之小说《 》授予乙方使用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章 小 说
第一条 授权小说
1、小说名称:
2、小说类型:
3、小说的字数:
4、小说完成时间:
5、小说是否已发表:
6、首次发表国: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书7、著作权登记证书号码:
第二条 小说著作权所有人
1、 小说作者:
2、 作者国籍:
3、 小说著作权所有人为:
① 小说作者:
② 职务小说著作权所有人:
③ 经过转让后的小说著作权所有人:
(注:需附: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权转让登记证书)
第三条 甲方授权地位为:
1、 小说著作权所有人;
2、 委托授权人;
(注:需附委托书)
3、 转授权人。
(注:需附授权书)
第二章 权利许可
第四条 许可权利种类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以下小说著作权[以下范围可以选择,可以分别选择许可、或不许可 ]:
1、摄制权,将该小说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
2、修改权,乙方在使用该小说时可以根据需要对小说作必要的改动,但不得损害和影响小说的完整性,不得歪曲和篡改该小说的原意;()
3、复制发行权,该小说以图书、报刊形式(不含电子出版物形式)/ 各种出版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 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4、广播权,对该小说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
5、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小说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6、改编权,在该小说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7、翻译权,将该小说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8、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第五条 许可方式:
1、 专有使用权许可
(注:如果专有,应明确是否排除甲方,否则视为排除含甲方在内的任何人使用。)
2、非专有使用权许可
第六条 许可使用地域范围:
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中国(含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 全球范围内
第七条 许可使用期限:
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八条 授权语言:
中文(国语版、粤语版)/ 英文版等
第三章 报 酬
第九条 本合同采取第________种方式
1、一次性支付著作权使用费;
2、分两次支付著作权使用费;
3、基本著作权使用费用+项目分成。
第十条 采取本合同第九条第1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使用费为:人民币 元;
2、支付时间为:。
第十一条 采取本合同第九条第2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使用费总额为:人民币元;
2、著作权使用费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金额为: 元(占总额 %)
3、甲方修改完成后,乙方支付剩余著作权使用费用为: 元(占总额 %) 第十二条 采取本合同第九条第3种方式支付
1、基本著作权使用费用,金额元,支付时间: ;2、项目分成方式为总收入的 %。支付时间:。 第十三条 纳税
本合同约定之甲方报酬,均为税后报酬,有关税款由乙方为甲方代扣代缴。
第四章 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 署名权
1、署名方式:
2、署名位置:
甲方的署名应在影片作品中,在 之前位置,以单幅画或者二人幅画面()署名编剧,为第位编剧;
3、在乙方相关影视作品的海报、音像作品、音像作品封套、新闻宣传、新闻发布中,不得侵害甲方署名权;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编剧”职务中增加署名和更改署名次序。 第十五条 修改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权
1、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小说,如需另请他人修改小说,必须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甲方允许乙方在影片拍摄中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小说进行必要修改,但涉及更动重大情节内容,调换人物关系,更改片名等,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3、凡经国家广电总局重大革命历史题材领导小组批准通过的小说,乙方不得修改;
4、乙方须保持小说作品的完整,不得篡改,不得断章取义,不得更改小说的主题、时间和历史背景、人物定位、故事结局等小说基本要素。
第十六条 荣誉权
1、使用本合同约定小说拍摄的影视剧获奖,甲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旅差费由 方承担。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