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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房产提供的房屋买卖转让合同是法律承认的吗?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2-17  分类: 转让合同 手机版

篇一:二手房买卖房产中介的服务内容及法律责任

二手房买卖房产中介的服务内容及法律责任

在房产交易市场越来越活跃的今天,人们购买二手房普遍需要借助房产中介的信息来找到适合自己的买家或适合自己居住的房源,因此,买卖双方也就避免不了与房产中介打交道,卖家与房产中介之间、买家与房产中介之间的委托关系自然形成,并借此实现房产过户的最终目的。而实践当中,因房产中介提供居间服务引发的各类居间合同纠纷也屡屡发生。现笔者结合多年的房产诉讼经验,就房产中介在二手房交易当中的基本服务内容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如下浅析,供大家参考。

一、房产中介应当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

房产中介的基本服务项目是指从事二手房买卖时,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产中介的合法利益,所必须提供的服务。基本服务项目包括:

1、权籍调查。

包括调查标的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核实权利人和处分人的身份及权利等;使用状况调查。包括调查房屋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市场行情调查。包括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市场行情比较等;确定成交意向并订立买卖合同。包括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进一步确认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签约指导等;办理产权过户(包括办理户口转移)。包括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等。

2、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

包括水、电、煤、天燃气、电话、有线电话等的过户和结算手续。

3、代办贷款。

包括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及登记手续。

4、单独办理产权过户。

一般是由买卖双方自行成交,仅需要房产中介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二、房产中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房屋中介在为买卖双方提供居间服务时,前期往往与买方、卖方三方共同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及《佣金确认书》,以此确定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而这种协议的签订,往往是对买方、卖方规定的义务较多,权利较少,而房产中介对自己的权利约定过多,义务过少或没有,甚至作出一些不受法律保护的霸王条款。尽管居间合同中没有约定或很少约定中介的义务,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房产中介仍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些责任主要有:

1、如实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

主要包括:房屋的权属情况;房屋的抵押登记、典当、查封等权利限制信息;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房屋买卖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这是房产中介最重要的责任。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由于居间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因此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当然中介的这一责任仅限在其自身能力范围内提供。比如,中介公司可要求出售方提供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等材料,以便与复印件核对,中介有义务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所售房屋的产权状况登记信息,若卖方伪造了权利人的身份证和产权证进行交易而造成买方的损失,则买方不能据此认为中介方提供了虚假信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中介难以对伪造的证件进行判断,这超出了其能力范围,中介对其提供的信息并非是一种保证责任,而是一种谨慎、勤勉的责任,尽到合理的注意即可。笔者认为,房产中介在买卖双方签订居间协议前夕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所售房屋的产权信息调查十分必要,这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买方购房利益不受损害。

2、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篇二: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中介版)1

房屋买卖合同书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

丙方(中介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丙方提供居间服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房产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

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地产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位于 住房出售给乙方。该房地产建筑

面积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

包括

第二条 甲方承诺

甲方对转让房地产的权属提供如下承诺:1、保证该房地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符合国家及本市关于房

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该房地产的权利被限制情况为□A.甲方承

诺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交易时不存在被查封、抵押及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权利瑕疵和负担,

保证乙方不受第三人合法追索□B.该房地产在交易前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甲方应于 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3、若该房地产在交易

前已存在有关税费及设施安装费等债务纠纷,甲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办妥结清,如有未清事

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4、因该房地产存在权利负担或债务纠纷而引发诉讼等争议处理程序给乙方造成

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成交价格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整【】该成交价款

包括附随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价格。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作为购房担保。在申请办理房屋产

权过户前,甲方毁约的,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毁约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完成房屋产权过户

申请手续签字后,定金抵作购房款。 

二、为督促甲方及时履约,乙方可以预留 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

屋、结清应付费用、房地产权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结清。 

三、除定金之外的剩余房款元整【】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种

付款方式□A.乙方应于甲乙双方完成房屋产权交易过户申请手续签字之日一次性付清。 □B.乙方采取

贷款方式付款 1、乙方应于给付甲方首付款 元整,剩余房款元

整申请贷款。 2、乙方应于 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贷款机构

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等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贷款手续。贷款部分的房款应于贷款机构放款

的当日直接给付甲方。 3、如贷款机构实际审批贷款额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或贷款未获批准的,双方约

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a.乙方应于贷款机构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应交款。

b.合同终止甲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C.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第五条 产权过户 

一、甲乙双方同意于,共同应携带相关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

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二、房产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三、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由 方承担。

四、在房地产权过户未办理完毕前,如遇规划拆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拆迁手续,有关

拆迁安置补偿的权利和义务均归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于 腾出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并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作为

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

二、该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对附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情况进行清点、

查验。 

三、交付日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应在房屋交

付前结清以上费用的付讫凭证交乙方查验。如有未清事项,乙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欠费。

交付日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

四房屋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承担。

五甲方应于 前将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除贷款机构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未付款的

万分之五向甲方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

知乙方。乙方应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甲方应自解约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除违约金和应付税费之外的已付款。 

二、除不可抗力影响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或迁出户籍关系的,每逾期一日,甲方

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逾期交房超过 日的,

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

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

三、甲方或乙方未如约履行义务,造成交易过户延期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00元

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全取

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

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

四、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故意隐瞒该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已抵押的事实,或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又

将该房屋出卖或抵押给第三人,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

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

五、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其它约定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

解除合同,本合同被解除的参照本条第1、2款执行。

第八条 中介服务 

一、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以下服务,充当订约介绍人和撮合人,提供法律咨询,拟定合同文本并协

助、指导订立合同,协助办理或代办交房、过户及贷款等手续,为双方签订和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创造便

利。

二、中介服务费按房屋成交总价的2%收取,共计 元整【 】由 方承担,应于

交付定金时一次性付清。甲乙双方未能交易成功的,中介费不予减免,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合同的,双方

各承担50%。若甲方或乙方违约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未能交易成功的,由违约方或过错方承担全部中介费。

三、甲方或乙方不按时支付中介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费用的3%向丙方加付违约金,本合同

签订后,甲乙双方不付清中介费而私下交易或通过其他居间方成交的,应共同向丙方承担双倍中介费。 四、丙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或乙方利益的,不得要

求支付中介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购房合同书及房款,含车库交

付凭证、契税发票以及其它一切交易过户所需的资料交给丙方暂时代为保管,丙方出具收到凭证。办理

产权过户手续时,丙方及时提供。若以上证件不能交给丙方保管,甲乙双方商定,将定金交给丙方代为

保管,待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丙方将定金交付给甲方抵作购房款,若甲方或乙方毁约,适用定

金罚则。

第九条 补充或变更约定事项(对以上条款的变更约定效力优先于原约定) 。

第十条 其他条款 

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当事方另行议定签订补充协议。

 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起诉。 

三、为办理贷款或产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

为准。 

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丙方代表(签章):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篇三:中介居间房屋买卖合同

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乙方对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为自愿购买该房屋。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约定: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甲方交人民币__________元给丙方作为物业交接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物业交接完毕后______日内(遇节日顺延),由丙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形式交付;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房屋的产权证、土地证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用于办理过户、贷款手续;

3、乙方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过户当日,在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产证收件单后,由乙方于___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打入甲方指定账户。(贷款_______________元整,由贷款银行直接打入甲方账户)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房屋过户、贷款、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为: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居间信息及咨询服务,促成本合同依法签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金融贷款、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乙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如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人代理费的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甲乙双方须提供相关(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中介房产提供的房屋买卖转让合同是法律承认的吗?)证件资料资料清单附后)交由丙方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丙方在甲乙提供相关证件、资料齐全后__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在:(1)________内,(2)贷款审批通过__________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遇节假日顺延)。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贷款、抵押、面积、权属等信息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贷款问题、面积争议、未结费用、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或情况告知乙方,并自行解决。如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发生如产权、债权或租赁等方面纠纷或不能正常交易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方应在收到:(1)乙方全部房款后______日内;(2)房屋过户完成后_______日内,与乙方进行物业交接,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单附后)

第九条 房屋内水、电、天然气、电话费、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支付至交接当日,此后产生的上述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 甲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__%的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字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含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卖方及配偶): 乙方(买方) 房产所有权人: 代理人: 房产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丙方(经纪代理方):

盖章: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加条款: 1、 2、 3、 4、

房屋移交清单: 1、 2、 3、 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经纪代理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经纪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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