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基础知识:劳动合同的效力】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9-08-24  分类: 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手机版

【导语】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司法考试,全面的了解司法考试的相关重点,特编辑整理了2017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基础知识,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的效力
  1、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注意:对劳动合同效力的争议可裁可审,并非仲裁前置,区分与劳动争议。
  2、效力的独立性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
  (1)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经济补偿金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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