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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计划【乡镇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9-06-17  分类: 事迹材料 手机版

导语】周计划就是以周为单位,通过事先规划和运用一定的技巧、方法与工具实现对时间的灵活以及有效运用,从而实现个人或组织的既定目标。其属于时间管理的范畴。以下是为大家准备的《乡镇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供您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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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

  (一)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充分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准备,抓好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提高、总结指导五个环节,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抓真改,切实把中央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落实到位,弘扬正气,祛除“四风”,取得实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问责力度,彻底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二)切实加强教育引导,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依托“廉洁教育讲堂”进行全方位、个性化的法纪教育和正反典型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教育”主题活动,努力创建富有革命老区特色的等廉政文化品牌,促进干部对廉洁价值的认同感。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治局,不断修订和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用制度的笼子关住权力,真正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规范和约束干部的行为。引导部分村庄做好廉政文化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采取“看、谈、访”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日常督查实效。倡导全镇党员干部培养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

  (三)积极构建惩防体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要求,细化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和任务、量化考核的标准和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加强对镇村干部的监督,落实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廉政建设合力。积极抓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深化村级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集体“三资”管理、惠农强农资金使用、公益项目建设、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重大事项,全部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切实保证决策符合群众意愿。认真落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对镇村两级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全部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确保惠农强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探索源头治理,使预防更加有效,惩治更加有力。

  (四)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加大信访举报调查核实力度,严肃查办镇村干部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为亲属牟利提供便利条件等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接受吃请、以各种名义收受礼品礼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更加注重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更加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统一。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震慑作用,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为全镇的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五)大力提升履职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市纪委“创四型组织、建四有队伍”要求,选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力求把培训成效体现在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方式的转变上,体现在履职能力的提升上,体现在全镇重点工作、品牌项目创新上,充分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自重、思想自省、纪律自警、工作自励的良好风貌。

  【篇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各级纪委工作部署要求,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惩防并举,以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改进作风,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以改革创新的方法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行政执法事业的有序发展,为把建设成现代化公园式城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惩防体系

  1.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行政综合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党组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对分管科室、中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本科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责任人。签订201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局领导带队、派驻纪检组参与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确保责任上肩。

  (二)突出教育预防,推进廉洁从政

  1、开展廉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工作,始终把预防*教育摆在廉政工作的首位。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树立“勤政廉政好干部”和“优秀*员”勤廉典型,以“八廉”为载体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中队建设,通过召开报告会、观看廉政电影等形式把廉政文化宣传与建设工作融入工作当中,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

  2、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内务管理、业务管理、党建工作等制度为基础,深化党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执法权力清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廉政档案制度等制度,通过不断检验和完善,着力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反腐倡廉的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切实增强全体职工干部守纪意识和从上至下、从下至上的监督意识。

  3、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成效。狠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案审会票决制、“制度+科技+文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技术作用,把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办案程序公正、促进执法公平正义,同时有效制约与规范行政执法权力。

  (三)完善信访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1、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接待制度、信访处理及回复制度、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明确来电来信来访要求及责任追究方式。畅通信访渠道,对外公开投诉电话,在网上公布投诉邮箱,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落实班子成员接访值班表,确保每周有一位主要领导接访、下访。

  2.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对署名的举报,按照规定将调查和处理的情况,向举报人反馈,保障我局的和谐稳定。同时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始终保持惩治*的强劲势头,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依照党纪国法坚决查处系统内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执法品牌

  1、突出文件落实情况检查。以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纪委文件精神为契机,深入中队开展以公用经费使用、违规职务消费、公款大吃大喝为重点的督查检查,坚持厉行节约,不断加强廉政责任管理,保障《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落在实处。

  2、深化执法办案监管。规范执行程序,加大公正执法的监督力度,加强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推行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依法行政,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制度、标准、纪律要求,认真开展执行立案前审查工作监督,加强中队立案报批的监督;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规范各环节法律文书的制作和管理,严格审理标准,统一裁量标准,确保各个环节公开、公正、公平,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3、推行有错无为问责。加强执法队员和协管员管理,完善局《协管员管理办法》、《执法队员、协管员文明执法行为规范规定》,强力推行局《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配套实施规定》,注重对执法队员和协管员在日常行为、政风行风、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督查,强化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严格有错无为问责情形,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五)深化作风建设,推动中心工作

  1.完善考核机制。修订201x年度局系统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坚持局系统各单位月工作考核制度,平时考核、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执法大队、各中队、各科室的监督检查。根据考核结果,启动行政问责程序,从严处理未完成目标任务、工作失渎职行为。

  2.强化作风督查。以政令畅通、日常出勤、请假程序、车辆使用、办案风纪、着装风貌为重点,将纠正“四风”等作风建设规定融入干部日常管理,定期对各科室、中队的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单位中存在的工作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纪律松弛等问题,着力解决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开展专项治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科学铺排各项执法行动,全力服务“大项目突破年”工作,强力推进“城乡环境品质倍升工作”、“五项整治”、“雷霆行动”、“网格化考评”等重点工作,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将作风建设工作与专项执法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在专项执法工作中开展“庸懒散”、“会所中的歪风”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专项治理,以优良的作风保障本年度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努力实现执法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4.组织民主评议。结合作风建设局系统组织民主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创建基层满意站所工作。将作风建设置于公众视野中,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意见建议的收集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使民主评议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动力。民主评议结果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篇三】

  一、工作计划

  (一)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充分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准备,抓好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提高、总指导五个环节,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抓真改,切实把中央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落实到位,弘扬正气,祛除“四风”,取得实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问责力度,彻底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二)切实加强教育引导,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依托“廉洁教育讲堂”进行全方位、个性化的法纪教育和正反典型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教育”主题活动,努力创建富有革命老区特色的等廉政文化品牌,促进干部对廉洁价值的认同感。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治局,不断修订和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用制度的笼子关住权力,真正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规范和约干部的行为。引导部分村庄做好廉政文化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采取“看、谈、访”相合的方式,提高日常督查实效。倡导全镇党员干部培养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

  (三)积极构建惩防体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要求,细化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和任务、量化考核的标准和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加强对镇村干部的监督,落实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廉政建设合力。积极抓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深化村级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集体“三资”管理、惠农强农资金使用、公益项目建设、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重大事项,全部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切实保证决策符合群众意愿。认真落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对镇村两级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全部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确保惠农强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探索源头治理,使预防更加有效,惩治更加有力。

  (四)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加大信访举报调查核实力度,严肃查办镇村干部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为亲属牟利提供便利条件等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接受吃请、以各种名义收受礼品礼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更加注重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更加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统一。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震慑作用,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为全镇的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五)大力提升履职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市纪委“创四型组织、建四有队伍”要求,选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力求把培训成效体现在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方式的转变上,体现在履职能力的提升上,体现在全镇重点工作、品牌项目创新上,充分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自重、思想自省、纪律自警、工作自励的良好风貌。

  二、责任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制订本责任书。

  1、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2、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落实的措施和办法。

  3、每年主持召开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反*工作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对全年的工作和阶段性任务提出明确的目标和具体要求。积极开展“两述两评三公开”活动。

  4、深入推进“阳光廉政网”建设,加强“三资”管理,认真落实财务双代管机制,村组设立便民服务站。

  5、积极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坚持党务、村务及时公开,建立村务监督、村民议事机制,村务监督、村民议事规范化、常态化,自觉接受财务审计。

  6、认真贯彻落实市市委《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活动》的通知,禁止出现违规现象的发生,对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处理。

  7、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惠农富农资金、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及在土地承包流转中侵害农民利益等突出问题。

  三、责任追究

  党员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追究: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和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

  4、疏于管理,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

  5、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政策,弄虚作假的;

  6、有其他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受到责任追究的党员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检查考核

  由镇纪委、组织办、党政办负责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考核果与年终评比奖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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