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培训会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9-06-07  分类: 形式主义官僚 手机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内容_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培训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内容 (内部参考 2018.08.02)1、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是什么? 习总书记指出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 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 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

2、扫黑除恶要做到哪两个“结合”? 中央要求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 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 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 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3、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习总书记指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 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什么时间开始启动的? 2018 年 1 月 23 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宣布正式启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5、郭声琨同志指出,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 结合起来时要做到“两个一律”,什么是“两个一律”? 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 恶势力“关系网” 、 “保护伞” ,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三年目标是什么? 整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 3 年(2018 年年初-2020 年年底) ,共分为 3 个阶段,一年为 1 个阶段。第一阶段的 主要任务是:2018 年,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扫 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效能明显提高,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 控制, 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2019 年,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 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 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第 三阶段的主要任务是:2020 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 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7、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几家? 中央成立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由中央政法委牵 头,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办、 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 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 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文化部、国 家卫生计生委、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中国 银监会、国家旅游局、中国海警局、武警部队等参加,共 28 个单位。

8、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是 如何规定的,有哪些具体要求?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 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 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 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 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 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 度, 无论涉及谁, 都要一查到底, 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 “保 护伞” ,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 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 实处。上级政法机关要加强对下一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 导检查,协调督办重点案件。有关部门要依纪依法慎重处理 对扫黑除恶工作干警的举报,防止黑恶势力利用举报干扰办 案、打击报复。

9、中央关于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郭声琨同志指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要坚持打早打小,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 芽状态。

10、当前涉黑涉恶犯罪的新动向是什么? 郭声琨同志指出,当前黑恶势力仍在一些地方、行业、 领域滋生蔓延,并呈现出新动向。一是向政治领域渗透,企 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二是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 非法利益最大化;三是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历史意义是什么?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二是决胜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三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的必然要求;四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

12、中央确定重点打击的 10 类黑恶势力是什么? ①威胁政治安全、②把持基层政权、③利用家族宗族势 力横行乡里、④煽动村民闹事、⑤强揽工程、⑥欺行霸市、 ⑦操纵经营黄赌毒、⑧非法高利放贷、⑨插手民间纠纷、⑩ 跨国跨境等 10 类黑恶势力。

1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 紧依靠人民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 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14、两高两部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出台的配套司法文 件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 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法发 〔2018〕1 号) 15、为了排除办案干扰,政法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羁押、异地起诉、异地审判 16、公安部规定的涉黑涉恶 9 类典型案件是什么? ①非法拘禁、②敲诈勒索、③强迫交易、④寻衅滋事、 ⑤聚众斗殴、⑥故意毁坏财物、⑦开设赌场、⑧组织卖淫、 ⑨强迫卖淫。

17、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 意见》 规定的恶势力 7 类典型案件和 11 类常见伴生行为 (案 件)是什么? 7 类典型案件:①非法拘禁、②敲诈勒索、③寻衅滋事、 ④强迫交易、⑤聚众斗殴、⑥故意毁坏财物、⑦故意伤害。

11 类常见伴生行为(案件) :①开设赌场、②组织卖淫、 ③强迫卖淫、④贩卖毒品、⑤运输毒品、⑥制造毒品、⑦抢 劫、⑧抢夺、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⑩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 序或交通秩序、?聚众“打砸抢”。

18、刑法第 294 条第 5 款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同时具备的 四个特征是什么? 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

19、什么是恶势力? 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 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 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 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20、恶势力一般具有什么特征?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 动主要为①非法拘禁、②敲诈勒索、③寻衅滋事、④强迫交 易、⑤聚众斗殴、⑥故意毁坏财物、⑦故意伤害等,同时还 可能伴随实施①开设赌场、②组织卖淫、③强迫卖淫、④贩 卖毒品、⑤运输毒品、⑥制造毒品、⑦抢劫、⑧抢夺、⑨聚 众扰乱社会秩序、⑩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 聚众“打砸抢”等。

21、什么是恶势力犯罪集团? 恶势力犯罪集团是符合犯罪集团的法定条件,但尚未形 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恶势力犯罪组织。

22、恶势力犯罪集团有什么特征? 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 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 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23、中央督导的总体安排是什么? 2018 年 7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主要对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督导, 并下沉至部分市地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涉及的重 点案件,直接到县乡村进行督导,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等 进行重点督导。由中央政法委牵头,会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督导组 开展督导工作。督导工作从 2018 年上半年开始,一共三轮, 每轮 10 个省区市左右,到 2019 年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工作 全覆盖。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全 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副省部级领导干 部担任。

福建是第一批督导单位, 进驻时间原则上为 1 个月, 中央第 4 督导组共 38 人来福建,黄晓薇任组长、甘霖任副 组长。

24、 中央督导组的督导工作的“六个围绕、 六个重点”是什么? 一是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 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重要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 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二是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 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 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三是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 管部门对重点行业、 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 形成强大合力、 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四是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 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 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五是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 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六是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 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 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 重要问题情况。

25、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是什么? 省、市、县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是线索核查第一责任人, 分管刑侦工作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刑侦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线 索核查工作。对每条线索必须做出有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 结论,由负责核查的公安机关的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 侦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上报。

26、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一案双查制”是什么? 上级公安机关认为下级公安机关做出的核查结论不符 合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由上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对线 索核查工作进行调查,由上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对原线索重 新核查。

2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一案三查”是指什么? 一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二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 伞,三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28、省市下发的方案时间及我市方案简要情况? 福建省实施方案 2 月 19 日下发,泉州市实施方案 3 月 6 日下发,我市 4 月 2 日印发《南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 施方案》 。我市方案中建立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王春金任 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林荣忠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 张桂森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瑞平、副市长 薛建明、泉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公安局长庄文斌、法院院长 林德育、检察院检察长曾闽宏任副组长。下设一办五组(扫 黑办兼综合督导组、摸排打击组、违纪查办组、组织建设组、 與论宣传组) ,我市建立《南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 作方案》 、 《南安市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办理工作规定》 、 《关于 建立重大复杂黑恶案件会商机制的工作意见》 、 《南安市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工作机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3)(1)_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培训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1.专项斗争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2018 年 1 月 , 中 共 中 央 、 国 务 院 发 出 《 关 于 开 展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的 通 知 》 。

至 2020 年 底 结 束 , 为 期 三 年 。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是什么? 政治性:这是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应自觉站在 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去认识,去践行。这绝非一般意义上的专项 行动,而是事关兴衰治乱的战略之举。

全面性:“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虽一字之差,但就其深 度、广度、力度则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彻底性:要像“大扫除”一样,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露 头即打,打早打小,同时,通过“两个结合”,达到标本兼治,边 扫边治边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协同性:政法委牵头,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整合资源,多措 并举,多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要坚决克服扫黑除恶是政法系 统一家之事的想法。

3.这三年工作的重点分别是什么? 2018 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 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 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4.有哪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 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 息。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坚 持“ 一 案 三 查 ”,既 要 查 办 黑 恶 势 力 犯 罪 ,又 要 追 查 黑 恶 势 力 背 后 的 保 护 伞 ,还 要 倒 查 党 委 政 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7.扫黑除恶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 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 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8.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 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 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 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扫 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9.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 保 护 伞 ”主 要 是 指 国 家 公 职 人 员 利 用 手 中 权 力 ,参 与 涉 黑 涉 恶 违 法 犯 罪 ,或 包 庇 、纵 容 黑 恶 犯 罪 、有 案 不 立 、立 案 不 查 、查 案 不 力 ,为 黑 恶 势 力 违 法 犯 罪 提 供 便 利 条 件 ,帮 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10. 举报方式是什么? 举报电话:全国举报电话是 010-123892 泰宁县扫黑办:0598-7863891 泰宁县公安局:110、0598-7835179 邮箱/微信:泰宁扫黑办:tnxshb@163.com 泰宁警方(微信号:taining110) 举报地点:泰宁县政务大楼东四楼扫黑办 泰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11. 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哪十个方面? ⑴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 透的黑恶势力; 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 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⑶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 “村霸”等黑恶势力; ⑷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 恶势力; ⑸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 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⑹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 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⑺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⑼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⑽组织或雇用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 滋扰的黑恶势力;3 ⑾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 候选人联审机制是什么意思? 在 村“ 两 委 ”换 届 中 ,组 织 部 门 协 调 政 法 、纪 检 、信 访 等 8 个 部 门 组 成 联 合 审 查 组 ,对 候 选 人 进 行 资 格 把 关 ,把 黑 恶势力挡在门外。

13. 村“两委”换届建立“负面清单”是什么意思? 意 思 是 具 有 这 10 个 方 面 负 面 行 为 的 人 员 不 能 进 “两委” 班 子 :① 被 判 处 刑 罚 、现 实 表 现 不 好 的 ;② 欺 压 群 众 、横 行 霸 道 、群 众 反 映 强 烈 ,涉 及“ 村 霸 ”村 闹 、宗 族 恶 势 力 、黑 恶 势 力 的 ;③ 参 加 邪 教 组 织 ,从 事 地 下 宗 教 活 动 ,组 织 封 建 迷信活动的;④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 限 ,以 及 涉 嫌 严 重 违 法 违 纪 正 在 接 受 立 案 调 查 处 理 的 ;⑤ 参 与 或 指 使 他 人 以 暴 力 、威 胁 、 欺骗、 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 ⑥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⑦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⑧道德 品 行 低 劣 ,在 群 众 中 影 响 较 坏 的 ; ⑨ 原 村( 社 区 ) 干 部 近 3 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⑩患有严重 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14. 什么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①形成较稳定的 犯 罪 组 织 ,人 数 较 多 ,有 明 确 的 组 织 者 、领 导 者 ,骨 干 成 员 基本固定; ②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 经 济 利 益 ,具 有 一 定 的 经 济 实 力 ,以 支 持 该 组 织 的 活 动 ;③ 以 暴 力 、威 胁 或 者 其 他 手 段 ,有 组 织 地 多 次 进 行 违 法 犯 罪 活4 动 ,为 非 作 恶 ,欺 压 、残 害 群 众 ;④ 通 过 实 施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 或 者 利 用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的 包 庇 或 者 纵 容 ,称 霸 一 方 ,在 一 定 区 域 或 者 行 业 内 ,形 成 非 法 控 制 或 者 重 大 影 响 ,严 重 破 坏 经 济、社会生活秩序。

15.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 刑 法 》这 样 解 释 :经 常 纠 集 在 一 起 ,以 暴 力 、威 胁 或 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 动 ,为 非 作 恶 ,欺 压 百 姓 ,扰 乱 经 济 、社 会 生 活 秩 序 ,造 成 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 罪 组 织 。恶 势 力 一 般 为 三 人 以 上 ,纠 集 者 相 对 固 定 ,违 法 犯 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 故 意 毁 坏 财 物 、聚 众 斗 殴 、寻 衅 滋 事 等 ,同 时 还 可 能 伴 随 实 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 制 造 毒 品 、抢 劫 、抢 夺 、聚 众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聚 众 扰 乱 公 共 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5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点_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培训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点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2018 年 1 月 23 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 2018 年 1 月开始,至 2020 年底结束,为期 3 年。2018 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 得到有效遏制。2019 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 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三、扫黑除恶的主要特点是什么?已上升至国家战略、斗争对象更加广泛、斗争手段更加丰富、更加强调依法打击。1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五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五、“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六、“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2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七、“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1.一般为 3 人以上(相对固定);2.经常纠集在一起;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3 八、“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1.有 3 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2.经常纠集在一起;3.共同故意实施 3 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九、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2.利用手中权力;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十、“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4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5.通过 “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十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 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下 18 类对象: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5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 “乡霸”;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 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信访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 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 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菜霸”类黑恶势力;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业主的“砂霸”“水泥霸” 类黑恶势力;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 霸”“货霸”类黑恶势力;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6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 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 “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打手市场”等黑恶势力;1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具 有明显“农村性和团伙性”特点,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的“电信诈骗”类黑恶势力;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 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7 这些罪行 你应该知道!一、什么是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 为。二、什么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 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伤害的结果, 可能是轻伤或重伤, 也可能是致人死亡。三、什么是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四、什么是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8 五、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六、什么是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 共秩序的行为。七、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 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八、什么是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罪是指开设以行为人为中心,在其支配下供他人赌博的场所的行为。换而言之,就是经营赌场。九、什么是组织卖淫罪?9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他人从事卖淫的行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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