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专项行动方案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20-03-17  分类: 形式主义官僚 手机版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进一步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宣传、违法违规发布等问题。为保障我县药品市场健康、有序、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整治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此次整治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展开,按照相关要求,重点整治和规范:擅自制作和发布国家严禁发布的药品医疗广告;
未经批准以及篡改批准内容的广告;
使用恐吓、迷信、低俗语言或暗示不良文化内容的广告;
利用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医生、专家、患者和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广告;
保健食品宣传治疗和药用的广告,以新闻报道、电视短片及各种讲座形式发布的广告等。

三、相关部门职责:

此次整治工作由执法分局、商标广告科牵头负责落实,各工商所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巡查工作,加强网格监管,做到发现情况和案源,及时报执法分局。

四、工作安排:

此次整治和规范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06年10月为宣传部署阶段,认真传达贯彻此次整治药品市场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有关精神,制定具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在10月底前将具体整治行动方案上报市局执法局和广告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06年11月至2007年6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由执法局、商标广告科会同其它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分组对全县范围内进行整治和规范。

五、检查总结阶段:

2007年7月10日前各检查组分别将检查情况报执法分局综合科,综合科汇总后7月25之前报市局执法局综合处。

六、相关要求:

(一)各工商所要以网格监管重点,加强巡查,实施动态管理。

(二)加强与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定时交换制度、互通信息,及时打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行为。

(三)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指定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限时结案等。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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