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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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要素包括哪些内容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26  分类: 保险合同 手机版

篇一:保险学简答

1、简述风险管理的操作流程。

风险管理目标确定,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2、什么是保险?其本质是什么? 答:①保险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一种分摊意外损害的经济保障关系,是管理风险的一种财务安排。②从经济学角度看,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行为,同时是一种金融行为,是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经济合同行为,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和损失转移机制。

3、保险的构成要素和特征有哪些?

答:①构成要素:特定风险的存在。多数经济单位的结合。签订保险合同。合理计算的费率。建立保险基金。②特征:互助性、经济性、法律性、商品性、科学性。

4、商业保险按保险标的可以分为哪些种类? 答:①财产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②人身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

5、保险的基本职能:①集散风险的职能,即收集和分散风险的功能,是通过保险人的展业与承保工作来实现的。②损失补偿职能,即在被保险人发生约定特定风险事故所致损失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补偿。③经济给付职能。

6、保险的派生职能:①融资职能,就是保险业进行资金融通的职能。②防灾防损职能。③均衡消费职能。④社会管理职能,是指保险业通过自身运作而对社会发展进步及资源科学配置等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7、保险产生的基础是什么?答:①自然基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自然基础,也是保险存在的必要条件。②物质基础: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剩余劳动产品的存在和增多成为了保险生产和发展的物质基础。③经济基础:人类社会的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这是专业性保险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同时也是必要前提。④数理基础:风险事故发生是有规律可循的,而且是可测算的。

8、简述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

答:①人身保险占主导地位。②业务发展不平衡,垄断化程度高③处于初级阶段,与国外差距大,发展潜力大④经营主体偏少,集团化与专业化经营初现⑤培训教育落后,专业人才短缺⑥知识和人力密集,工作挑战性强,平均收入高。

9、现代保险的发展特点与趋势。

答:①寿险占据世界保险市场的主导地位。②保险投资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影响巨大。③保险需求不断增长,消费面越来越广。④保险业集团化与专业化经营并存。⑤保险创新日新月异,备受重视。⑥保险从业者知识化与专业化。⑦保险服务手段日益现代化。

10、保险合同的基本特点:对价有偿性(支付相应保险费)、射幸性(合同可能发生也可能不)、最大诚信性、双务性(当事人双方互相权利义务)、附和性(一方拟定,另一方选择)、要式性(订立要依照法律)、个人性(合同保障的只是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

11、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

答:①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保险合同发生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包括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保险合同辅助人。②客体,是指把培训合同的重要组成要素,指的是保险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双方当事人要求保障和提供保险保障的目标。③保险合同的内容。是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是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也是决定合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依据。 12、财产保险利益和人身保险利益有什么不同?

答:1①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财产及其相关利益,投保人对其拥有的、受到法律保护的所有权、占有权、债权等权利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具有保险利益。②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可以不存在,但事故发生时,则必须存在。2①在各国保险法中,当投保人为他人进行投保时,一般认为其对自己的生命和身体是具有保险利益的。②人身保险利益的存在时间,在合同订立时必须存在,至于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存在保险利益,则无关紧要。

13、损失补偿原则的使用限制有哪些? 答:①人身保险,无法估价人的生命或身体机能,保险利益无法衡量。②定值保险(海洋运输货物保险)③重置价值保险,以被保险人重置重建保险标的所需费用或成本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

14、保险合同订立程序:保险要约(合同只要内容、订约愿望、对要约个人有约束力)、承诺。

15、财产保险有什么特征?答:①保险标的为各种财产物资及有关责任。②其业务特点是组织经济补偿。③经营内容的复杂性。④财产保险属于社会商业活动的组成部分。 信用保证险的主要险种?答:①雇员忠诚保证保险。②履约保证保险。③信用保险。

16、责任保险的主要类别?答:①公众责任保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②产品责任保险③雇主责任保险④职业责任保险

17、比较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异同点。 答:异:①标的不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的标的是财产。②保险期限不同,大多数人身保险的保险期限在一年以上,期限较长,财产保险多为短期。③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不同,人身保险以投保人自报金额为基础,财产保险依照投保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 同:都是保险,都转移风险,运作原理相同。

18、简述人寿保险的分类。

答:①按保险事故不同,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②按有无利益分配分类,非为分红保险与不分红保险。③按参加保险人数不同分类,分为单独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和联合人寿保险三类。④按实务分类,分为普通人寿保险与特殊人寿保险,5按历史发展分类,分为传统寿险和现代寿险。

19、社会保险的分类。答:①社会养老保险②疾病和残障保险③失业保险④工伤保险⑤生育保险⑥遗属保险⑦家庭津贴制度。 社会保险的特点?答:强制性(国家或政府立法强制实施)社会性(对象是全体社会劳动者)福利性(不以营利为目的)互济性、公平性、调节性(国家调节个人收入差距的特殊手段)

20、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关系?答:直接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再保险是直接保险的延续,与直接保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都能发挥分散风险责任的作用,只是直接服务的对象不同:原保险人对投保人的风险责任进行分散,再保险人对原保险人的风险责任进行分散。总之,再保险人和原保险人最终目的都是对保险业务进行风险分散。 区别:①保险标的不同,原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财产、身体或寿命作为保险标的,再保险合同是以原保险人分出的风险责任作为保险标的。②保险主体不同。原保险合同的合同当事人是投保人和原保险人,再保险合同的合同当事人是再保险人和原保险人,再保险合同是独立存在的。③风险转嫁不同。原保险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风险交易,是第一次风险转嫁,再保险是第二次。④合同的性质不同,原保险合同既有赔偿性合同,也有给付性合同。原保险合同中的人身保险合同具有定额给付保险金的性质,而再保险合同也是补偿性合同,只对原保险人分出的损失进行补偿。

21、简述保险经营的特点和一般原则。答:特点:①市场导向性②竞争性特征③经济效益为中心④合法经营特性⑤特殊劳务性⑥经营资产的负债性⑧经营的分散性与广泛性。一般原则:①经济核算原则②随行就市原则③薄利多销原则 . 22、保险公司的经营环节。答1展业,起点,也称保险单营销,它是保险展业人员引导潜在投保人参加保险的行为。2承保,继续,是指保险合同的签订过程。3分保,即再保险。4防灾防损,重要环节,给被保险人以专业的防灾防损建议,降低风险发生率。5保险理赔。6资金运用,是对保险企业资金占用和使用情况的统称。

23、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答:1主体: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中介人(代理经纪公估)2客体:各式保险产品。 24、简述承保经营的特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发展的影响。答:①风险大量原则②风险选择原则3,风险分散原则

25、保险监管的三种方式有何异同?答:1公示主义,是国家对保险业最为宽松的一种监管方式,适用于保险业自律能力比较强的国家2准则主义,是由国家通过颁布一系列涉及保险行业运作的法律规范,要求所有的保险人和保险中介人必须遵守,该方式适用于保险法规比较严密和健全的国家所采取。3批准主义,是国家保险管理机关在制定保险法规的基础上,根据保险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保险业实行全面有效的监管措施。该方式目前为大多数国家采用,但随着经济发展,批准注意四有放宽趋势。

1、可保风险:是可以用保险方式来分散、减轻或转移的风险。 大数法则:是指大量随机现象由于偶然性相互抵消而呈现出一种必然的规律。 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通过对其风险的识别、估测、评价和处理,以最小的成本谋求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活动。 2、风险识别:对风险的认识和鉴别。3、风险估测:又称风险测量,是对特定风险损失概率与损失程度进行科学测算,用以评价风险对预定目标的影响程度。

4、风险回避:是指风险主体设法避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是有意识不让个人或公司面临特定风险的行为。

5、风险预防:是指在风险损失发生前为消除或减少可能引发损失的各种因素而采取的处理风险的具体措施。

6、风险自留:就是风险的自我承担,是指由面临风险的经济单位自己承担风险事故所致损失的处理方法。

7、风险抑制:是指在损失事故发生时或之后,为防止损失扩大或者缩小损失幅度而采取的抢救保护等措施。 风险分散:指通过多样化的经营或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方法。

8、风险转嫁:是指经济单位或个人避免承担风险损失,有意识的将损失转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承担方法。

9、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经济保障协议。

10、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

11、最大诚信原则:是民法诚信原则在保险法领域的延伸,而诚信原则是社会对社会成员的基本道德要求,也是法律对社会成员的基本要求。

12、近因原则:若引起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则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3、损失补偿原则: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补偿。

14、广义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或者以物质财产及有关利益、责任和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由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 狭义财产保险:指

各种有形财产损失保险。

15、财产损失保险:是以各类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包括:火灾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和农业保险等。

16、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始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担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或者再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17、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承保责任的一类保险。

18、信用保证保险:是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实际上是由保险人为信用关系中的义务人提供信用担保的一类保险业务。 19、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标的的保险,即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要求,通过签订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收取保费,当被保险人遭受事故时,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20、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给付保险金条的的人身保险,即当被保险人死亡或生存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21、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障对象,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者意外事故所致伤害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22、护理保险:指以由于保险合同规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23、医疗保险:是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 24、重疾保险:又称为重大疾病保险、特种疾病保险,是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25、收入损失补偿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26、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时,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给付保

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27、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形式为工薪阶层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安定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8、养老保险:是指由国家和社会依法为老年劳动者定期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保障其晚年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29、比例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相互订立合同,按约定的固定比例分配保险金额并分担相应保险责任的一种分保方式。 30、合同再保险:也叫固定分保,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事先签订再保险合同,规定原保险人将协议业务的相关风险或责任转让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业务方式。

31、预约再保险:也叫半固定分保,是介于合同再保险和临时再保险之间的一种再保险方式。

32、保险监管:指政府对保险行业的监管管理。

33、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或是保险商品供给与需求关系的总和。 34、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保险市场上的供给方,在保险市场上出售各种保险产品。 35、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保险市场上的需求方,是保险产品的购买者。

36、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37、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中介组织和个人。

38、保险公估人:是指接受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委托,为其办理保险标的勘察、坚定、估损及赔款的理算等,并出具证明的人。 39、保险供给:就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保险市场上各家保险公司所能提供并已实现的保险商品种类和保险总量。

40、保险需求:是指在特定的时期内社会和各类经济单位对保险保障的需要量。

篇二:保险学简答

1、简要说明保险业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保险业产生和发展的自然基础有:自然灾害的存在;科学技术的发展带来人为灾害的频发。保险业产生和发展的社会经济基础有:剩余产品的增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2、影响保险需求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保险需求的因素有:风险;经济发展水平;价格因素;商品经济的发展;人口因素;强制保险的实施。

3、保险经营的特殊原则有哪些?

保险经营的特殊原则有:风险大量原则;风险分散原则;风险同质原则;风险选择原则。

4、保险防灾减损有何意义?

保险防灾减损的意义是:有利于保障社会财富的安全和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能促进参保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可以为降低保险费率创造条件;能够提高保险业务的经营水平。

5、构成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构成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条件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遭受到了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残疾或死亡;意外伤害是死亡和残疾的近因。

6、保险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保险的基本特征是:特定风险或约定事件的存在;多数经济单位的结合;科学的计算方法;保险权利和义务的对等。

7、影响保险供给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保险供给的因素有:经营管理水平;保险市场竞争;保险成本;保险资本量;保险供给者的数量和素质;保险利润率;国家政策。

8、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含义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补基片和隐瞒。

9、在进行保险营销环境分析时应注意哪些因素?

(一)外部环境分析:人口环境、经济环境、政治法律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科学技术环境。

(二)内部环境分析:保险营销的内部环境甚至与保险公司直接相关的营销环境,包括保险供给者、保险中介人、保险购买者、竞争对手、社会公众以及保险公司内部影响营销管理决策的各个部门,其中,竞争对手的影响力分析至关重要。

10、健康保险所承保的疾病风险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第一,非由于明显的外来原因。第二,非由于先天原因。第三,非由于长存的原因所造成。

11、保险与储蓄的区别是什么?

保险与储蓄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第一,保险是一种互助行为,而储蓄是存款人用单独地个别地积累资金的方式,满足个人的需要,是一种个人行为,不具有保险的互助性质。第二,储蓄在原则上可以由存款人自由地、无条件地法提取,而保险交付的保险费在原则上不能由个人自由提取。第三,储蓄对存款人只能是存入金额的本金加利息的范围内运用。保险则不同,

被保险人在没有遭受保险事故损失时,似乎没有得到回报。而一旦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获得的保险赔偿往往会远远超出所交付的保险费。

12、重要事实申报过程中有哪些方面的要求?

主要要求有:第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申请投保时,应把有关保险标的的风险情况主动、如实地向保险人申报。第二,若保险标的的风险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继续承担保险责任,或以什么条件接受这种变化。第三,在保险合同期满续订时,应将有关不同于前期的风险情况向保险人申报,以便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续保,或以什么条件接受续保。第四,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保险人索赔时,应申报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即可保利益,同时提供保险人所要求的各种针式证明。

13、保险经营的特殊原则是什么?

第一,风险大量原则;第二,风险同质原则;第三,风险选择原则;第四,风险分散原则。

14、有哪些因素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偿付能力的影响因素有:偿付准备金的绝对数额;偿付准备金的相对数额、损失概率计算的准确性;影响保险偿付能力的风险因素。

15、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有哪些?

第一,保险标的具有流动性;第二,保险责任起讫时间的不确定性;第三,保险责任的广泛性;第三,被保险财产处于承运人的控制之下。

16、代位求偿与委付的区别是什么?

代位求偿只享有权利,委付既是权利,又附带有关义务;代位求偿只有赔款额内的权益,委付享有该项标的的一切权利,即保险人可获得超额利润。

17、保险人的基本责任包括哪些情况?

第一,不可预料或不可抗力的事故所致的损害;第二,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过失所致的损失;第三,被保险人的受雇人、所有物或动物所致的损失;第四,因履行道德上的义务所致的损害。

18、保险费率厘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公平合理原则、保证保障原则、稳定灵活原则、促进防灾减损原则。

19、保险投资监管的内容有哪些?

(一)投资范围的限制;(二)投资类别的比例限制;(三)单项投资的比例限制;(四)资产与负债的匹配;(五)统一的度量方法;(六)使用金融衍生工具的限制。

20、什么是不可争条款?

不可证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其基本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以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未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而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21、我国保险业和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第一,保险技术落后;第二,销售渠道简单,服务质量不高;第三,人才匮乏。

22、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不期限和隐瞒。

23、保险合同理赔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第一,重合同守信用原则;第二,凡是实事求是原则;第三,及时准确原则。

24、团体保险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第一,团体保险是保险人同企业团体之间的契约关系;第二,团体保险的投保团体必须是因非投保目的而组成的集体组织;第三,团体保险的缴费情况有两种。一种是企业和雇主承担全部保险费用;另一种是企业和雇主与雇员共同负担保险费用。

25、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有何不同?

性质不同;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关系不同;对象和智能不同;资金来源不同;补偿标准不同、管理和适用法律不同;理论基础不同。

26、共同保险与重复保险有何区别?

保险金额,保险目的不同

27、可保风险的条件是什么?

(1)偶然的(2)经济损失(3)大量的同质的风险单位(4)纯粹风险(5)具有可测性(6)幅度和频率适当

28、保险合同有哪些特点?

保障性,双务性,附和性,有偿性,诚信性

29、坚持可保利益原则的意义。

避免赌博,防止道德风险,限制赔偿额度

30、保险与赌博的区别。

法律上;本质上;目的上

31、法定保险与自愿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1)概念(2)适用范围(3)依据不同(4)保险水平

32、可保风险的条件是什么?

(1)偶然的(2)经济损失(3)大量的同质的风险单位(4)纯粹风险(5)可测性(6)幅度频率适当

33、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有哪些?

字义解释;文意解释;有利于被保险人

34、理赔时如何掌握近因原则。

连续发生的;间断发生的;

35、保险与救济的区

保险合同的要素包括哪些内容

别。

保障程度不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36、什么是保险?保险的职能?

保险是为了应付特定的灾害事故,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建立保险基金,实现对财产损失的经济补偿或人身保险的经济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保险的职能是经济补偿,防灾防损,融通资金。

37、简述健康保险的若干的特别规定?

免赔额,等待期或观望期,比例给付,给付限额

38、风险的组成因素有哪些?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

风险条件,风险事故,风险损失,它们之间相互依存。

39、简述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

文义解释,意图解释,有利于非起草人

40、保险展业的渠道有哪些?

直接展业,间接展业

41、简述保险的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

经济补偿,防灾防损,融通资金

42、简述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

供给者,需求者,中间人,政府,各类保险商品,保险方式,保险制度

43、简述代位求偿的条件有哪些?

对保险人和第三者同时存在损失赔偿请求权;保险人赔付之后

44、简述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

字义解释;文意解释,有利于被保险人。

45、如何理解保险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保险学是风险管理的基础,保险是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二者密不可分

46简述保险合同的基本特征。

保障性,双务性,附和性,有偿性,诚信性

47、简述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

供给着,需求者,中介人,各类保险商品

48、简述代位求偿的条件有哪些?

对保险人和第三者同时存在赔偿请求权,保险人先行赔付

49、简述保险的职能。

经济补偿,防灾防损,融通资金。

50、保险产生的条件有哪些?

风险的存在,剩余产品的出现,商品经济的发展

篇三:保险简答

四、简答题(共40题)

1.保险虽然仅仅作为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财务管理手段之一,但却比其它风险的财务处理手段优越得多。为什么?

答案:指定教材P19-21。风险处理方式可分为控制型和财务型两类。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通过改变引起意外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来降低损失频率和减轻损失程度;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是通过某种事前的财务安排来应对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保险就属于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之一,它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保险人经营风险具有专业性优势;因为有了保险精算,保险经营具有科学性优势;保险是发展成熟的行业,具有制度优势等等。

2.什么是可保风险?其要件有哪些?答案:指定教材P21-22。可保风险是指可以被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可保风险的要件包括:风险不是投机的;风险必须是偶然的;风险必须是意外的;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3.如何理解保险的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答案:指定教材P30。保险的本质是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价值形式的分配关系。

4.如何理解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之间的关系?答案:(1)保险的三大功能是指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2)保险的三大功能是一个有机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其中,保险保障功能是保险最根本的功能,也是保险区别于其它行业的最根本的特征。资金融通功能是在经济补偿功能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管理功能是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并深入到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之后产生的一项重要功能,它只有在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功能实现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

5.保险在微观经济中有哪些作用?答案:指定教材P35。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有利于企业加强危险管理;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

6.保险在宏观经济中有哪些作用?答案:指定教材P36-37。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

8.商业保险的构成要素有哪些?答案:指定教材P40。商业保险的构成要素包括:专营机构;保险合同;保险利益;大数法则;保险基金。

9.如何理解保险商品交换的特点?答案:指定教材P41。保险商品交换具有契约性、期限性、条件性、诺承性的特点。

10.试比较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答案:指定教材P42。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实施方式不同;举办主体不同;保费来源不同;保险金额不同。

11.试比较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的区别。答案:指定教材P42-43。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的举办主体不同;经营目标不同;承保机制不同。

12.试比较商业保险与储蓄的区别。答案:指定教材P43。商业保险与储蓄的经济范畴不同;需求动机不同;权利主张不同;运行机制不同。

13.试比较商业保险与救济的区别。答案:指定教材P44。商业保险与救济的权利义务不同;给付对象不同;主张权利不同。

14.如何理解保险合同自身的特点?

答案:指定教材P51-52。保险合同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双务性、射幸性、补偿性、附和性、条件性、个人性等。

15.试比较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的区别。

答案:指定教材P53。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的区别在于:合同主体不同;理论依据不同。

16.保单所有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有何特殊意义?其有哪些权利?

答案:指定教材P60。保单签发后,对保单拥有所有权的个人或法人被称为保单所有人。保单所有人拥有

的权利包括:变更受益人、领取退保金、领取保单红利、以保单作质押进行借款、放弃或出售保单的一项或多项权利、指定新的所有人等。

17.简述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构成要件?

答案:指定教材P60。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构成要件包括:受益人是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是由保单所有人指定的人。

18.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与继承人有何区别?答案:指定教材P61。虽然受益人与继承人都是在他人死亡后受益,但两者性质不同。受益人享有的是受益权,是原始取得;而继承人享有的是遗产的分割权,是继承取得。

19.作为保险合同基本条款之一,保险金额有何重要意义?答案:指定教材P62。保险金额是由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确定、并在保单上载明的被保险标的的金额,可以看做保险人的责任限额。它对于正确计算保费、进行保险偿付、稳定合同关系等均具有重要作用。

20.保费收据与财产保险中的暂保单有何差异?答案:指定教材P65。在人寿保险中使用的保费收据虽然与财产保险中的暂保单很相似,但暂保单在出具时即完全生效,而保费收据只是投保人缴纳保费和可能获得预期保障的证据,这种预期的保险保障通常取决于一些事先规定的先决条件,如果不存在这些先决条件,保险人可以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21.当投保人未能依照合同规定履行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时,会有何法律后果?答案:指定教材P66。这时的法律后果有:在约定保费按时缴纳为保险合同生效要件的场合,保险合同不生效;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可以请求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及迟延利息,也可以终止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投保人未按约定期限缴纳保费,保险人应进行催告,投保人应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保险费,否则保险合同自动终止。

22.为何保险合同中要规定除外责任?答案:指定教材P68。原因有:避免保险人遭受重大损失;限制对非偶然事故的赔偿;避免逆选择。

23.简述保险合同中除外责任的主要内容。答案:指定教材P68。保险合同中,除外责任是约定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条款,其内容具体包括了除外风险、除外财产、除外地点和除外损失等。

24.简述保险人履行赔偿给付义务的主要内容。答案:指定教材P69。保险人履行赔偿给付义务的行为主要包括赔偿金的内容和赔偿金的支付方式。赔偿金包括:赔偿给付金额、施救费用,以及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付的受损标的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赔偿金的支付方式通常为现金形式,但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

25.为什么保险合同产生争议时要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答案:指定教材P74。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保险人制定出合同的基本条款,投保人或者接受或者不同意投保,一般没有修改某项条款的权利。因此在出现保险合同争议时,理应做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26.简述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答案:指定教材P78-79。并非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拥有的任何利益都可成为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有:必须是合法的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利益。

27.简述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答案:指定教材P79-80。意义在于:规定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区别保险与赌博的标准。

28.简述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的来源答案:指定教材P81。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源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所具有的各种利害关系,包括人身关系、亲属关系、雇佣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等。

29.对比分析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对保险利益时效的不同要求。

答案:指定教材P82。财产保险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保险期限内,特别是发生保险事故时均具有保险利益。而人身保险中要求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但合同生效后则不再追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问题。

30.为什么在保险实践中,最大诚信原则更多的体现在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上?答案:指定教材P84。由于保险双方信息不对称,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的风险情况主要依据投保人的告知来了解,进而决定是否

承保以及以何种条件承保。若投保人陈述不实或有意欺瞒,将误导保险人做出错误决策而损害其利益,所以保险实践中,最大诚信原则更多的体现在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上。

31.试列举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情况及其法律后果。

答案:指定教材P86-87。实务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的表现形式包括隐瞒、误告、未告知和欺诈。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违反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所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退还保险费。

32.简述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年龄申报不实的具体情况及其保险人的处理方式。答案:指定教材P87。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的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费和应付保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的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33.试述构成保险人默示弃权的几种主要行为。

答案:指定教材P88。通常被视为默示弃权的几种行为:投保人未按期缴费或违背其他约定义务,保险人原有权解除合同,却仍然收受投保人逾期交付的保费;被保险人违反防灾减损义务,保险人在已知事实的情况下未解除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逾期通知保险事故发生,而保险人仍然接受的;保险标的危险增加,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增加保险费,但均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34.在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中,哪些情况下保险人将被禁止反言?答案:指定教材P88-89。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保险人被禁止反言的情况有:保险人明知订立的保险合同有违背条件、无效、失效或其他可解除的原因,仍向投保人签发保单并收取保险费;保险代理人就投保单及保险单上的条款做错误的解释,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信以为真而进行投保;保险代理人代替投保人填写投保单时,为使投保申请内容容易被保险人接受,故意将不实的事项填入投保单,或隐瞒某些事项,而投保人在投保单签名时不知其虚伪;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已按照被保险人的申请完成应当由保险人完成的某一行为,而事实上并未实施,致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相信业已完成。

35.为什么损失补偿原则不适于人身保险?答案:指定教材P94。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无法估价的人的生命或身体,其保险利益也是无法估价的,所以人身保险合同属于给付性合同,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36.在财产保险中为什么要坚持代位追偿原则?答案:指定教材P94。首先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从保险人和第三者责任方同时获得双重赔偿而额外获利;其次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7.试述代位追偿权产生的条件。答案:指定教材P95。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损害事故发生发生的原因、受损的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的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肇事方依法应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保险赔偿义务后,才有权取得代位追偿权。

38.为什么代位追偿原则不适于人身保险?答案:指定教材P99。代位追偿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是对损失补偿原则的补充和完善,因此与损失补偿原则一样只适用于财产保险等补偿性的业务,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39.构成重复保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答案:指定教材P100。构成重复保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同一保险标的及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期间;同一保险危险;与数个保险人订立数个保险合同,且构成超额保险。

40.为什么重复保险要遵循分摊原则?答案:指定教材P100。为了防止被保险人由于重复保险而获得额外的利益,贯彻损失补偿原则的思想,因而确立了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又各保险人按相应的责任共同公平地分摊损失赔款,使被保险人所获得的赔款总额与其实际损失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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