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矿山设备购销合同
石场设备购销合同
甲方:电话:
乙方:湖南龙昶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0746-4726388
一、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向乙方定
购 ,价格为人民币(¥ 元);,价格为人民币
(¥ 元);(不含税)。
二、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定金)人民
币整(¥ 元);设
备在乙方厂内制造完成,出货前甲方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 元);
三、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甲方完成设备基础三天内厂内制造完成。设备
到达石场后七天内安装、调试完成。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的施工进度,如
果因为甲方或天气原因耽误乙方施工,则按实际耽误的时间顺延交货期。
四、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厂内上车。所有设备基础及预埋件均由甲方负责,
乙方只负责提供相应的图纸和技术支持。所有的线路和电器均由甲方负责。
五、技术要求:1、PCS1214碓磕式双功能破碎机,锤头为合金锤头,篦板
为高锰钢。
2、喂料机侧板为 钢板,底板为钢板,10#槽钢补强,
与PCS1214碓磕式双功能破碎机配套设计,电动机为15KW调速电动机。
3、振动筛侧板为 钢板,第一层筛网为40mm×40mm;第
二层筛网为22mm×22mm;第三层筛网为10mm×10mm;第四层筛网为5mm
×5mm。电动机为22KW-4,
六、乙方在甲方现场施工的工人、技术人员的食宿均由甲方负责;现场安装
所需吊装设备、氧气乙炔、电源、电焊机、电焊条均由甲方负责,所有现场油漆由甲方负责;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但由于甲方放炮、塌方等乙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
七、质保内容及质保期:伍台设备的主轴、轴承在正常维护使用情况下质保期为壹年,在质保期内如果主轴断裂或轴承烧坏均更换新轴或轴承;配套电动机质保期为壹年,在壹年内电动机在正常维护使用情况下烧坏包修或换新机。质保期从设备安装调试好后开始计,如果设备出厂后一个月内甲方未安装(非乙方原因造成),则质保期从设备出厂之日计起。锤头、衬板、篦板在最大磨损量不到三分之一的情况下断裂则包换新件。在质保期内,乙方只负责质保内容的施行,不赔偿甲方的其它任何损失。
八、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的双羸原则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共计叁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签字并按本合同第二款支付定金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2
篇二:矿山设备销售合同
矿山设备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供 方:
需 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矿车达成以下协议: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
1、产品名称:
2、规格型号及质量:包边长180×包边宽90×内高86(mm) ,两端用4mm,中间用4mm钢板,大梁槽钢140mm内附一条120mm槽钢加固,矿车四周用50mm角铁加固,轮对型号310(大轮),双刹车,轮对轨面宽15mm,矿车轴距550mm,轮距580mm、(矿车含胶垫、碰头、32mm圆铁插销)。
3、数量:。
4、单价:
二、产品价款及支付方式
1、产品总价:¥
2、付款方式:(元),货到乙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同时由乙方财务人员验证增值税发票后,方可将余款元(元)付清。
三、交货方式及时间
1、 交货,运输费用由承担。
2、甲方收到 交货。
四、验收标准及异议方式
乙方收货时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内容进行验收;收货后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产品损坏,由乙方承担更换的一切费用。质量问题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为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更换责任,不属于质量问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付款的,甲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且不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2、甲方收到定金后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按合同货款总额的1%/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处理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生效方式: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供方章:需方章:
地址: 地址:
代理人: 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工行奉节支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手 机: 手 机:
2014年月日
篇三:矿山机械产品购销合同
矿山机械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黄石市凯琦建材机械设备厂
乙方: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经甲、乙双方商订,乙方拟向甲方订购矿山机械设备或备件,现拟定事项如下:
一、设备或备件明细及金额
二、付款方式:甲方货到乙方验收合格付款。
三、交货时间:自订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交货。
四、交货方式:甲方送货到场,运费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需友好协商处理。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合同传真件视同原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应。
甲方:黄石市凯琦建材机械设备厂乙方: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O一二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