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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财务管理制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06  分类: 财务管理 手机版

篇一:直营店财务管理制度详尽版

直营店财务管理制度详尽版

直营店是指:由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即由公司总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点的经营形态。总部采取纵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点,零售点也必须完全接受总部指挥。

很多人都说直营店赚钱,但其实直营店的管理是最难的,不仅要管好进出货仓储等,更要注重人员与财务管理,财务方面出问题,店铺必然会遭遇各种不必要的损失。因此一个详尽的财务管理是很重要,作为经营者需要牢牢地抓好,才能在商场如战场的风浪中立于不败之地!

为加强直营店的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资金、货品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管理

(1)直营店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挪用直营店货款,即坐支现;金违者,并对当事人给予每人每次罚款100元;严重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a 自行收取营业款的门店店铺负责人应将每天的现金收入(营业款),于次日上午的11点前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在当日下午4点之前营业款超过2000元(含2000元)的,必须在当天下午4:30之前存入公司的指定账号,否则,给予直营店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不按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若因特殊情况确认无法及时存入的,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说明情况,并于次日下午3点前及时补存。营业款超过1天未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号,又无提前向财务部说明原因的,则按挪用货款处理,公司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b 直营店每日结账必须在ERP填写今日收入及上交银行金额必须填写《销售现金反馈单》,并与ERP系统核对收现金额、刷卡金额、抵用券等,核对无误后于次日11点之前传真至财务部,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传真,必须及时向财务部反映;如未做、未传及上传不相符当天则给予直营店负责人每次罚款20元。

c 未上ERP的门店(即自行收取营业款的门店)负责人除按a和b款规定外,每天还必须手工做好销售及收支日报表,并于次日上午11 点前传真给财务部;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传真,必须及时向财务部反映;如未做、未传或上传不准确的,给予直营店负责人每次罚款20元。

注:销售日报表货号全称、店铺名称及制表人、店铺负责人的签字。

d 未上ERP的门店由财务部直营会计负责销售日报表ERP录入工作。各门店销售日报表如无特殊原因应于次日下午4:30之前录入完毕;否则,未按规定及时录入ERP系统或录入有误的给予直营会计每次罚款20元。

e 每日门店对销售单据要进行整理,并安全放置,若未按规定执行给予店铺责任人100元/次的处罚,严重的给予开除处理,每月销售小票、银行存款回执单、POS刷卡单、抵用券、调拨单、进销存表等必须在每月3号前送达财务部,无特殊情况推迟报送,对店长按每天30元罚款。

(2)所有联营的门店(即非自行收取营业款的门店)负责人,每天应与联营方核对前一天的营业额或每月按联营方对账日核对当月的营业额,确保销售小票金额必须与联营方收取营业款一致;并协助公司相关人员每月与联营方的账目核对和结算,做到日清月结。否则,造成差异部分由门店负责人自行承担并给予每次罚款50元。

(3)直营店收银员由公司直营管理部建议,报人力行政部审批后报财务部备案,日常销售收银由固定收银员负责,直营店其他人员及公司的管理人员未经过财务部同意,不得私自参与直营店销售及收银。

(4)直营店备用金分为收银备用金及费用备用金,收银备用金只能用于收银台的收银零钱找换,不得挪做它用。

(5)收银备用金交接班时交接给下一班,由收银员间相互交接并作好交接,手续登记工作。

(6)费用备用金由收银员保管,用于直营店的日常费用开支,费用统一由店长回公司开例会时向财务部核报,其他时间

门店财务管理制度

一律不予以办理。(外埠门店开例会时或统一邮寄直营管理部指定人员,向财务部核报。)费用自发生之日起不得超出30天,否则一律不予以承认。

(7)店长、收银员作为店铺备用金、营业款安全保管的第一负责人,应注意备用金、营业款的

防偷、防盗;否则,造成后果由店长、收银员自行承担。

(8)对于店铺配备保管柜的,除按上述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 保险箱钥匙和密码只能收银和店长知晓,并注意安全保管。

b 如出现涉及钥匙和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营业款丢失,店长和收银负全责。

c 收银收到货款以后及时存放保险箱除,按上述的的时间节点进行回款外,确保在当天下班前,所有现金及重要票据(如未及时给商超的发票)必须放进保管柜里。如果因未放进保管柜导致的现金及重要票据遗失,由店长和收银负全责,票据将按照票面金额进行罚款。

二、 货品账务管理

(1)店铺应设置货品进销存明细账,日常销售、调拨、补货入库等业务要及时登账,若无特殊情况发生业务未登账超过2天,如被抽查出,将对店长给予每次罚款50元,如有上ERP系统,日常销售、调拨、补货无特殊原因必须实时在ERP系统处理。

(2)货品入库,门店到货时首先与物流当面清点到货品大数,大数无差异则可以由店铺负责人签字确认收货,如有差异,必须由物流方签字确认实发数量。大数有差异及清点明细时若实物与发货清单有差异的,应立即填写《门店收货差异单》,24小时内书面通知物流部(即仓库)和财务部。特殊原因无法24小时内报备的,应事先电话通知物流部(同时报直营督导)和财务部,允许方可按要求时间点报备,否则,造成相关后果由门店自行承担。

①、门店到货先检查包装及封箱,如包装破损及封箱异常的,盘点实物与到货清单有差异的,差异部份的由物流公司向门店赔付;否则,门店有权拒收。

②、如包装及封箱完好的,若实物与发货清单有差异的,应先通知物流部(即仓库)复核或查找;物流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后方可入库;同时填写《收货差异单》交物流部书面确认;经物流部签字确认的《收货差异单》传真商品管理部;商品管理部在收到单据的24小时内给予做好调整单据。

③、门店收货时,如有无吊牌或影响二次销售的在24小时内填写到货差异单备注是无吊牌或者其他影响二次销售的原因,并传真至商品管理部、物流部及财务部,以便后期针对此类货品的退货工作。

注:门店收到货物为店铺用品(如促销品、广宣品),应及时按零销售处理。

(3)直营店退货(含季节性退货、滞销性退货等)

①、直营店退货,门店必须按品类、款号、颜色、尺码进行分类整理(按同款货品包扎后进行装箱),按品类、款号、颜色、尺码统计填制门店退货单一式四份,并在维涛ERP系统内做好退货申请单确认上传(存根联店铺留存,第二联财务部,第三联商品管理部,第四联物流部)。

②、直营店接商品管理部通知,方可退货;退货时须附有经店长和接收人员签名的门店退货单;仓库收货后正常小批量退货两个工作日内盘点入库确认完毕,换季大批量退货,仓库在收货后十个工作日内盘点与入库确认完毕。根据实物进行确认ERP系统内门店退货申请单同时打印门店退货单;门店在系统里核对仓库确认的退货清单,差异必须及时反馈跟踪确认;

③、直营店无吊牌或影响二次销售的货品一律不得私自退回公司仓库,由公司统一处理;否则仓库将给予没收,并呈报公司相关部门。

(4)直营店调拨,调拨单一式三联,包括:调出方、调入方、财务

①、直营店调拨前,事先通知商品管理部,商品专员应予以登记、处理并负责跟踪、执行、反馈等;否则,未通知商品管理部,门店相互间调拨造成后果由门店自行承担。

②、已上ERP系统门店之间调拨由调出方在维涛ERP系统制单(5117)并确认。调出方如未上维涛ERP系统则由商品管理部调拨员代做调拨单,调拨时根据调出方的调拨单财务联,做调拨单保存确认后将调拨单财务联交至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确认。

③、调入方直接在维涛ERP系统核对下载确认。如未上维涛ERP系统,则根据调拨单手工登记。

④、调货之间要双方互相签名,不能相互推卸责任。调出方在调货单上签名,拿货人(包括

物流员、司机)也在单上签名;货到时,接货方点货,检查包装外盒与盒内货品是否完全一致,避免错码,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及时下载确认。所有调货单据要保存完整,以便查找,追究责任人。

注:1、退货出库、调拨出库存时,货品必须交公司指定人员,不得将货品交给其他人员;

同时,退货单必须有店长和接收人的签名且所有退货单据店铺必须保留;否则,造

成货品损失等原因,由店铺自行承担。

2、已上ERP系统店铺,应在收到货品或退回货品后及时完成ERP系统收货、退货确认。

3、货品补货、退货、调拨等严格按照公司ERP系统流程及相关制度执行,违反者每人

每次予以50元罚款。补货、退货、调拨产生的货品差异,不再进行货品调整,统一

实行做单调整(即调整账目)。

4、具体的收货及退货要求与注意事项详见《南京总仓发货与退货要求》。

(5)、所有门店货品销售必须开具销售小票交纳货款后方可携带出店铺,未开具销售小票货品携带出店铺的视为店员偷盗行为,除按零售价计算货款赔偿外,并处双倍金额罚款,公司保留开除权利;店员第二次发生该行为的,统一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上ERP系统门店统一打印机打的销售小票,未上ERP门店(含商场/超市)销售统一手工开具公司印制或商场/超市的销售小票,销售小票必须写上销售日期、款号、颜色、尺码、单价、零售价和折扣、折后价,并注明赠送款号、颜色、尺码、数量及开票人姓名。

(7)、直营店员工工服

直营店员工工服由仓库发货到门店计入门店库存,工服款为原价2.5折由直营会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个工作日内由财务部门在系统中将门店库存减掉;工服视同买断,不管服务年限,在员工离开公司时不予以退还。

(8)、直营店员工内购

所有店铺员工每月(按自然月计算)可根据公司的内购规定到指定店铺购买货品(即鞋服配),试用期员工每月可内购两次,正式期员工每月可内购四次。

(9)、日常销售折扣及日常销售赠品,统一按公司规定的折扣及赠品活动进行销售,不得私自变动零售价及折扣,赠品的赠送应严格按公司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赠送。未经总经理审批的日常销售折扣及赠品赠送活动标准部份由直营店和直营管理部责任人自行承担差价并给予每人每次罚款50元,对于抬高价格的,一旦查出,给予开除,公司保留相应的法律权利。

注:销售折扣及赠品赠送标准内容包括门店名称、商品货号、折扣率或促销活动形式、活动具体的起始日期等详尽事项。

(10)、直营店遇到顾客退残次品请参见《店铺运营管理手册》,以国家行业统一三包规定为基准进行处理,但本着顾客是上帝的宗旨,假如顾客由于某种特殊原因要求调换,直营店必须确保货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才能给以同款号的调换,不得给以不同款号的调换,也不得退还现金,调换时顾客必须在退换的销售售单据上和新开的销售单据上签上姓名及调换日期,以上情况必须电话申报区域督导,申报部门经理经同意方可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需报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批准方可。

(11)、货品盘点(详见《直营店盘点制度》)

每个月各个直营店18号时按《直营店盘点制度》进行全面盘点,盘点前3天内停止货品补货、退仓、调拨等。各直营店负责人应核对所有进退/货、调拨以及销售等账目全部处理完毕;商品管理部、物流仓储部应予以协助、配合。

① 、盘点前必须应补齐货品,并对卖场、仓库的货品进行一次全面的整理。

② 、盘点过程中如有销售,由专人负责另外登记,内要标明销售货品的存放区位,盘点前销售或盘点后销售。

③ 、直营店赠送(不含日常销售赠品)及意外的货品损失(如被盗、偷等)除电话及时报案外,应及时做好报告单经过直营管理部确认、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冲销账数量。未经过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一律不得冲销,损失全部由直营店自行承担。

④ 、有上ERP的店铺,应于盘点后2天内按单号的顺序在5118录入,审核(可修改)后,

在5119确认完盘点单并系统同步上传数据;推迟交报表的店铺,给予店长每天20元的罚款。

⑤ 、未上ERP的店铺,市内的应于盘点后次日将盘点单送达财务部;外埠店铺盘点单次日必须邮寄回公司,推迟交报表的店铺,给予店长每天20元的罚款。

⑥ 、财务部收到未上ERP的店铺盘点单后应于2天内全部录入完毕,否则,给予录单人员每天20元的罚款。

⑦ 、盘点单录入数据录入错误的给予录单人员罚款20元。

⑧ 、盘点完毕后若以盘点出差错或单据还未全部处理完毕等借口而导致数据不准确给予店长及责任人每人每次罚款50元。

⑨ 盘点表上必须有盘点人,抽盘人及店长签字,盘点封面必须有全体参与盘点人员的签字,发现未签名的,处予未签名人员50元/次

⑩ 、盘点有差异的,给予3天时间查找原因并报送差异原因,提交相关书面单据,假如是商品管理部人员或财务部人员原因导致的盘点差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一次扣相关责任人50元,第二次扣此相关责任人100元;否则,超出时间未报送书面差异原因的一律视为认可该差异。

⑾ 、门店盘点漏盘或少盘的导致的盘点差异,须调整或修改ERP系统数据的;公司派人复核确认差异由店长向主管提出书面申请,报送直营部管理部批准,转相关部门经理确认后财务部修改。财务部有权对相关责任人员每人每次50元罚款。

⑿ 、财务部应于收到报表5个工作日内对所有店铺盘点差异确认完毕。同时ERP系统5120功能号生成POS盘点差异单下载。确保门店数据覆盖。

⒀ 、直营店盘点有差异的,盘盈部分公司将给予没收,并对店铺人员及负责人进行处罚(盘盈金额100-500,对整个店铺处罚20-50元不等,盘盈金额500以上或较大者处100-200元,并且门店负责人外加50元)并处店铺人员每次罚款100元;盘亏部分按零售价计算由门店全体人员全额赔偿,款项从工资中扣,差异较大(或差异金额超出2000元以上)的公司将保留追究门店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

⒁ 、盘点差异数量在5件以上(含5件),零售金额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视为重大差异,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财务部会增加对该店抽盘的力度。

⒂ 、门店盘点没有差异的(无数量,金额差异并且没有串码,串色,串款等任何差异的),给予门店每次200元的奖励;

⒃ 、门店盘点后十天之内对门店进行抽盘,如发现有谎报情况,对门店处以差异额(盘亏数量乘以零售单价,盘盈货品公司给予没收)的2倍的罚款;

⒄ 、盘点必须认真负责。由于门店盘货不认真要求复盘的。给予该门店100元/次的处罚;并且对本次盘点餐补不给予报销。

⒅ 、对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的处罚,需报总经办核准,人力人力行政部备案。

(12)、直营店负责人离职(含调岗、辞退等)

①、直营店负责人离职(含调岗、辞退等)统一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包括:货品全盘、备用金、营业款交纳、店铺费用交纳相关情况等账目;交接时直营管理部必须有主管、督导或财务相关人员监交。

②、交接完毕后,应将相关盘点表、交接记录等及时送达财务部,经财务部确认差异。③、对于移交有差异的,限直营店负责人3天内查出原因报公司批准,否则由店铺负责人自行承担差异金额给予赔款。

④、门店负责人离职(含调岗、辞退等)统一按公司制度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⑤、对于移交有差异的,未进行赔偿离职;未办理交接,擅自离职的;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

(13)、直营店发票管理

①、发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购买、领用、开具、保管。

②、发票统一由店长负责,未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购买、领用、开具、保

管的发票,造成不良后果的全部由店铺负责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4)、 直营店所有费用支出一律事先向主管书面申请,报经直营部经理批准方可发生;店长应对相关费用核实并在单据上签名确认。否则公司不予以承认。

注:发生金额较大支出的统一由公司财务部予以安排付款。

(15)、上ERP系统门店每天必须数据同步处理3次以上,每隔8小时数据同步处理一次;超出24小时(含)未执行数据同步处理的门店,每超1个小时予以罚款10元;晚上下班结束必须结账,不结账给予每次20元的处罚;

注:门店ERP系统出现异常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及时通知公司ERP实施员处理,ERP实施员应于接到通知起48小时内处理。

(16)、直营店全体员工应妥善保管店铺用品、合理使用各项设施;直营店计算机等设备使用按信息技术部制度执行;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修复,除正常损坏,其余全部由直营店自行承担并处每次50元罚款。

四、店铺失窃

一旦店铺发生失窃,必须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 第一时间报警,保留现场;拨打95512,向财产保险公司报案;并同时告知所在区域的督导和直营部经理及公司的相关人员;

2. 在警察来了拍完照解除完现场后,立刻盘点现金,并通知财务下盘点单,解除完现场之后 24小时之内盘点实物(必须是门店所有的实物),盘完之后的48小时确认盘点差异;

3. 向派出所和保险公司汇报现金和货品损失情况;

4. 最后失窃的情况必须在解除完现场之后三天之内向财务部和总经办报备;否则迟一天处直营部经理,督导及店长每人100元,超过一周,公司不予承认该损失,由直营店铺自已承担; 备注:盘点务必准确及时,否则因此产生的差异后果自负!

五、被撤消店铺货品的管理

被撤消的店铺按规定日期进行撤店,货品退入总仓由仓库,人员和店铺人员进行清点,清点清单经店铺人员和仓库人员签字后,仓库凭清单做门店退货处理,处理完的当日,仓库通知商品管理部对该店铺下盘点单,商品管理部确认该店铺所有数据处理完毕,按无系统店铺下盘点单。财务即日以实盘数量为零进行录单,店铺由此产生的差异,由财务部按盘点差异方面制度进行处理。

六、财务部有权对违反本制度或直营店盘点制度的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并将处罚,报总经办核准,人力行政部备案。

七、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及补充,即日起开始执行。从本制度生效之日起,前期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如有未尽事项,另行制定!

领导核准:

有限公司

2013年04月30日

篇二:店面财务管理制度

店面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1、为了规范店面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东莞和能食品有限公司。

3、店面的财务行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并接受总经办检查和监督。

4、店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一、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1) 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店内,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2) 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门店主管领导批准;

(3) 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门店主管领导批准;

(4) 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门店主管领导批准。

2.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1) 门店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2) 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3.差旅费开支制度

(1) 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2) 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3) 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房租标准为___元/日。② 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___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___元/日。

(4) 实际报销金额超出补贴标准,需说明原因,报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1) 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2) 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3) 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1) 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2) 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3) 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6.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1) 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2) 员工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3) 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4) 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5) 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店面规定为准。

三、收银管理

(1) 票据管理:熟悉运用各种票据的正确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认真填写开具有关票证,妥善保管好各种票据,不得遗失缺损。

(2) 货币现金管理:熟练收银业务,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核算、核对每一笔营业款项;具有鉴别钱币真伪能力,做到收银准确高效。领班收银,出现收到假币的,由领班承担,承担方式从工资直接扣除。对当日收取的营业现金应在当日下班前上缴,并做好收讫记录。

四、财务现金管理

(1) 任何项目的货币资金支出,必须做到收入有凭证,所有收入凭证(发票和收据)上必须有收缴人与收款人签章。

(2) 原单据底单对不上的不予对账;所有原欠款支付时,必须要签字原单和底单一起做支付凭证。

(3) 任何项目的货币资金支出,均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否则不予支付。

(4) 任何项目的货币资金支出,100元以内,需经过店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100元以上,必须经过经理审核签章后,方可支付。

(5)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挪用款项。一经发现有挪用公款行为,立即做开除处理。

五、借款制度

为了加速店面流动资金周转,保证日常经营的正常开支,规范借款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 店长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店长备用金定额为1000元。

(2) 借款实行定额控制,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3) 店长应根据批准后的申购单采购商品,当商品金额超出其定额备用金时,应正确填写借款单,经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借支。

(4) 其他人员因公借款时,应填写借款单,经经理签字批准。

六、销售款管理

(1) 门店所有的销售款必须由收银员收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收取;

(2) 禁止门店任何人动用销售款;

(3) 对于已提货未付款的,需在销售单上注明。

七、退货

(1) 发生销售退货时,必须由原路径退回;

(2) 正常销售顾客退货发生时,收银员需开具销售退货单,并在退货单上注明货款是否退回,退回方式,退回金额。

八、库存商品盘存

(1) 盘点范围:门店仓库,门店营业厅存放的商品,大仓库的所有商品;

(2) 盘点周期:每月的最后一日,月末营业结账后开始盘点;

(3) 盘点要求:所有数据以实物盘点数为准,严禁未经过实盘就以账面数代替商品的实存数;盘点表格内信息项不得随意更改,如确有需要必须在盘点表上确认签字,方能生效;发生盘亏、盘盈时,应查明原因,并在盘点表中注明,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岗位职责

会计:

1) 贯彻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2) 组织门店财务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出纳、收银员的工作。

3) 协助门店店长把好门店进出货物的环节,审核出入库手续是否齐备,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保证货物流转的安全有序。

4) 监督库房定期进行盘点、月终出具盘点报告。

5) 负责财务档案的保管及上交,对财务资料的保密性负有责任。

6) 检查门店出纳现金保管及收银台现金安全情况。

7) 本岗位在行为规范等行政管理上遵守门店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收银员:

1) 按手写销售专用票金额收取顾客货款,根据不同的收款方式打印销售发票。

2) 按要求将机制发票的存根联和记账联整理装订,统一交财务保存对账。

3) 正确使用文明用语接待顾客,做到实收实付,耐心细致的完成每笔交易。

4) 负责门店内的销售结款,准确点收购货款项。确保收付现金和有价证券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5) 负责收款资金的安全,按时上缴款项,记录完整、正确、清晰。

6) 核对当日销售票据日报,保证账款相符,并将票据装订成册。

7) 本岗位在行为规范等行政管理上遵守门店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三:门店财务管理制度

杭州汉阁休闲家居有限公司 杭州汉阁财字 [2010]003号 签发人:胡楷东 门店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为了规范我享我家门店财务管理,降低门店财务运营风险,特制订本制度,本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制度适用于上海我享我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所有直营店,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 内容 现金管理 ①营业额必须与账面金额一致,收银员负责保管营业现款。如出现长短款现象,短款部分由责任人补足;长款部分必须全额上交公司,收银员私藏现金长款,全额没收外,处以长款额的两倍罚款,如重复出现,开除处理。 ②每日营业现款必须在次日上午10:00前全额存入指定帐户。无特殊原因,未及时全额存入指定帐户,一次扣罚店长绩效考核分3分。 ③营业现款不得直接用于购买物品,或私借他用。否则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④营业员需对营业额及商品资料保密。 库存管理 ①专卖店入库、调货、销售、退货必须坚持“单随物转,当面点清,签字确认,及时入账,帐实相符”。货品入库由店长直接向仓库下单,当面点清后签字确认。调货由调入专卖店开调货单,当面点清后双方签字确认。退货由店长直接开退货单(并注明退货单单号),由仓库签字确认,方可入账。 ②赠品视同销售,在价格栏中填“零”。 ③商品外借必须经过分公司经理同意,填写借条后方可外借,严禁商品私自外借,若私自给顾客签单挂账,经手人三日内负责收回货款,否则自行承担损失部分,另视金额大小处100-500元罚款。 ④每月月底必须对店铺进行一次全盘,出具盘仓报告。盘亏金额(按零售价计算)由店长全额赔偿,并扣店长绩效分5分。出现串号现象,按每个货号扣店长绩效分0.2分。 报表提供

①店长每月3日前提供以下报表:(1)回款明细表、(2)存款明细表、(3)盘仓调整表、(4)赠品汇总表及与之对应的进出票据,销售小票等。各类报表必须由店长及经理签字确认,一式二份,一份交至财务,一份门店存档。销售小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白单)门店存档,第二联(红单) 客户留用,第三联(黄单)财务存档。销售小票及进出票据需按类别和单号顺序排列整齐,装订完整交至财务。

②不按公司要求建立各项账簿表单的,一项罚款50元,每次扣罚店长绩效分10分。

③随意涂改单据,账簿,报表,字迹模糊不清,签字不完整的,按每处5元罚款。

④要求月初3日前提交的报表,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完成的,按每份一天

20元进行处罚,按天累计。

⑤进出票据,销售小票,各类报表需按顺序装订保管,未妥善保管而丢失的,一经发现,每张小票罚款5元,每份报表罚款20元。

第五节 价格管理

①货品销售要严格根据公司签发的零售价(或会员价)挂牌销售,不得擅自提价、降价销售。擅自提价,每次罚款50元。擅自折价,折价部分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②活动价格和时间必须由总经理签发,门店必须按照签发的价格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变价销售。擅自延长活动时间进行变价销售,差额部分由责任人补足。

第六节 开票管理

第七节

第八节 ①门店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提前在OA上填写开票申请单(必须备注系统 销售单号及收款方式)。若第一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对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开票资料。 ②门店可填开普通发票,发票内容限定为:床上用品、家纺日用品、或者直接开具产品明细。 门店费用报销 ①门店电话费:每个门店每月可以报销100元以内的电话费(包含小灵通电话费),超过部分由店长承担,店长及店员的手机费不予报销。 ②送货运费:门店可以提供送货服务,送货时首选公司的送货车,没有送货车的门店可以外叫车,每次外叫车必须在OA中提交用车审批单,由公司每月统一进行结算。 ③开会与培训差旅费:分公司开周例会、月度会议以及组织培训等活动时,途中合理的公交车费可以报销,打的费等均不予报销,餐费由与会人员自行承担。 其它

①对于店内物品(除货品外)由店长负责登记保管。损坏店内任何物品(包括货品及货品以外的任何物品),可以维修的,责任人承担费用;如无法使用,货品按零售价赔偿,除货品以外的物品按照进价赔偿。

②私自留人在店内住宿,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店长负连带责任处罚100元。

杭州汉阁休闲家居有限公司

签发日期:201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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