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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辞职案例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19  分类: 辞职报告 手机版

篇一:公务员制度案例汇总

公务员制度案例汇总

案例一、

宋某从部队退伍后,以借用的形式被安排在县交警队工作。2000年3月,该县政府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活动中,宋某被交警队领导安排参与上路执法并发给了警服、对讲机、执法标志等。一日下班后,宋某发现两辆车相撞,宋某正准备过去处理,对面过来几个彪形大汉手持铁锹、砍刀朝着对方车辆一顿乱砸,宋某不顾一方司机哀求匆忙离开了现场,并说“这是械斗,与我无关!”司机以宋某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将交警队告上法庭。交警队辩称,宋某不是正式交警人员,且不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交警队对原告的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公务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法》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务员的范围问题,最终通过的《公务员法》根据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明确了确定公务员范围的三个标准,即职能标准、编制标准、经费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原《条例》限定的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范围,扩大到同时具备该条规定的所有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将过去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正式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有利于保持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性和统一管理。同时,也兼顾了特殊职位的特点,实现了与《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特殊法的衔接。

尽管该法扩大了适用范围,但并不包括机关中的工勤人员。在本案中,宋某属于行政机关的临时工作人员,所以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但是,在其对外行使权力时,对“公务员”的三项认定标准不应作僵化理解。为了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宋某具备了公务员形式上的标识或要件,并实际上对外行使了国家权力,其行为应视为公务员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交警队承担。

案例二、

李某大学毕业后,经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成为某市工商局一名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踏实肯干,正直热心,人缘较好,但与某位领导关系有些紧张。在2005年的年度考核中,他被考核为"不称职"李某不服。

问题: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他可以通过什么算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评析:每年的年度考核格次是由大家民主评议得出的,既然他被考核为不称职,说明多数人这样认为。

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公务员有申诉的权利,因为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不称职,就会被辞退,所以当然有申诉的权利,参照《公务员法》第十五章第90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

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二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因此,他可先向工商局申请复核,如不服复核决定可向同级人事局或上一级工商部门提起申诉,也可不进行复核直接申诉。

案例三、

某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王某在一次宴请自己老战友的酒席上与酒店老板李某发生争执。王某一气之下,将酒店内的一台高级进口彩电砸坏,并扬言要吊销李某的营业执照。李某在多次向王某索赔无效的情况下,以王某为县公安局干部为由,要求公安局予以赔偿。被公安局拒绝后,李某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县公安局赔偿自己的损失。

【问题提出】

本案涉及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和公务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十一条。

【案情分析及处理结果】

人民法院在接到酒店老板李某的起诉之后,经过审查,依法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这个决定是正确的,因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只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说明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至少要在表面上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被诉的行为必须是由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非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在我国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二是该行为侵犯的必须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王某侵犯的是李某的合法权益,符合第二个要件,并且王某也属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其行为也不属于抽象行为,因而,从表面上看好象也符合第一个要件,似乎人民法院对该案应予受理。但是,实际上该案的情况并不符合第一个要件,因为,王某虽然是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但是,他砸毁彩电的行为并不是以公安局的名义进行的,不属于公务行为,因而他的所作所为也不可能是行政行为,所以应对该案负责的也应是王某本人,而不是行政机关。李某要保护自己的权利,也应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

【存在的问题】

本案在理论上涉及公务员的双重身份问题。所谓公务员的双重身份,是指任何一个公务员,不论其职位的高低和大小,他首先是一个公民,享有其作为一个公民在宪法与法律上规定的权利和履行宪法与法律规定的义务;但是,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他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他因为进入公务员行列而担任了行政公职,就具有了代表国家(通常是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活动的资格,从而也就

享有了一般公民所不可能有的行政职权,承担了一般公民也不可能有的行政职责。在行政法上,与这两种身份对应存在的是公务员的两种行为,即个人行为和公务行为。在许多情况下,由于公务员的两种身份归诸于一个主体,从而变得难以区分,但是我们认为区分公务员的这两种身份具有重要意义,因为:第一,区分公务员的这两种身份是确定公务员的公务行为的需要。一般而言,当“公务员”以公务员的身份出现时,其所为的行为是公务行为,而他与公务员身份无关的行为则多属于个人行为;第二,区分公务员的这两种身份是公民决定自己态度和行为的需要。对于公务员代表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相对人有服从的义务,而对于普通人的命令和行为,人们则没有服从的义务;第三,区分公务员的这两种身份是确定责任归属的需要。因为,当“公务员”以公务员身份出现时,他和行政主体之间存在行政职务委托关系,其行为属于公务行为,所引起的后果也由行政主体承担;而当他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出现时,他和行政主体之间不存在行政职务委托关系,其行为也属于个人行为,所引起的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第四,确定公务员的这两种身份是受害方确定救济途径的需要。对“公务员”以公务员身份引起的侵害,受害方往往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寻求救济,而“公务员”以普通公民身份引起的诉讼,往往是民事或者刑事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本案即是一例。在本案中,王某的行为与其公务员的身份并没有联系,完全是以普通公民的身份作出的,因而,获得救济的途径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诉讼,而不会是行政诉讼。

案例四、

小陈曾是某部委的一名公务员,因种种原因而辞职下海,奋斗几载后,觉得还是部委机关工作条件好并且适合自己,于是他又准备报考公务员。而小赵目前是一名公务员,从事机要工作,长期以来想到某企业任职,但是受到有关机构和人员的阻挠,一直未成功。

问:小陈和小赵各自能否成功?他们各需要什么条件?

答:小陈与小赵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成功。

小陈曾是公务员,辞职后又想回到公务员系统,他的报考需经原来部委任免机关之批准,取得报考资格后,才能参加新一轮的竞争,只要考试通过且各项手续齐全,他就会重新成为一名公务员。小赵因从事机要工作,涉及保密问题,他的离开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符合某些条件。按规定,小赵应当离开机密岗位到保密期限已过,才可以离开机关到某企业任职。因此,调离一方面是主观同意,另一方面客观上会有限制,所以,小陈、小赵经过努力,达到一定要求、符合一定条件后,都是可以成功的。

案例五、

一天,某县发生了原公安局长章某某的儿子因打架而致人死亡的事件。身为直接主管社会治安的部门领导,章某某平时不但不对其子加以管教,反而在事发后直接参与处理,在当地造成极坏影响。为此,死者家属为讨回公道,拿起法律武器,最终取得了较满意的结果。章某某被撤职查办,其子也

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问:1、章某某为什么被撤掉公安局长职务?这一事件有何启迪?试用公务员回避制度予以说明。

2、列出需要任职回避的几种亲属关系?

3、公务员本人能否申请回避?其他人是否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答:1、章某某的儿子与章某某是属于直系血亲关系,是属于公务员回避的范围之内,在章某某的儿子因打架而致人死亡的事件后,身为直接主管社会治安的部门领导,没有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反而在事发后直接参与处理,严重违反公务回避制度。

2、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3、公务员本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公务员回避。

案例六:

某县某局2006年为了 严格公务员管理制度,引进优质人才,录用3名新公务员,其中一名MPA毕业生安排在该局副局长职位,提升了该局的领导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年度考核中,有15%的同志评定为优秀,年底奖励一个月基本工资;绝大部分同志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再奖励;这样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题中有3处错误

第一处:“录用3名新公务员,其中一名MPA毕业生安排在该局副局长职位”——公务员录用只能是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而副局长是领导职务,不能在考核录用环节录用。

第二处:“绝大部分同志考核结果为合格”——年度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种。没有“合格”这种等次。

第三处:“绝大部分同志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再奖励”——考核为称职等次以上的都应该奖励一个月基本工资。

案例七、

1、某市教育局在2007年年底进行了年度考核。它的具体做法是:先建立了由局长、副局长和局办公室主任三人组成的考核小组,再在全局考核工作会议上作了考核的动员与部署,然后由每个公务员(包括局长、副局长)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述职与评议,接着由考核小组根据每人的述职与评议情况,相应确定了等次后,就将考核材料故人了每个公务员个人的档案里。后来上级人事部门在检查该局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落实情况时认为这次考核工作存在一些问题。

请问:此次考核究竟存在什么问题?怎样解决?

答:此次考核在考核程序、方法及考核结果的运用上存在问题,具体来说就是:①对参加考核的人员未进行分类,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和领导成员公务员依据相同的考核方法和程序不妥。②考核的方法未体现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的原则。③依据考核变现对参加考核的人员进行等级评定,结果

未公示,也未以考核等级为依据进行人员职务和工资的调整,没有真正体现年度考核的作用。

解决的办法:①对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进行分类,依据 领导成员公务员和非领导成员的不同确定考核程序和方法。②考核的方法要真正体现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听取群众的意见,并结合个人表现确定考核等级。③公示考核等级,并以考核结果进行人员、职员和工资待遇的调整,体现考核的作用。

案例八、

公务员刘某,某机关主任科员,2006年1月,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级。刘某不服,认为自己工作积极,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应被确定为称职等级,为此,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有关机关认为,公务员对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不服,应先申请复核,不经复核不能提出申诉,因此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请问,公务员对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不服,能不经复核提出申诉吗?理由是什么?请结合《公务员法》规定说明该案例。

答:可以不经复核提出申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34条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第35条规定,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第90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结合本案,刘某在2006年1月定期考核被定为不称职,应该适用公务员法的规定处理,而不能适用《国家公务员申诉暂行规定》的规定。因此,刘某可以不经复核直接提出申诉,经过审查,如果符合其他立案条件,应予受理。

案例九、

2007年年底.某县税务局局长在对其下属A、B、C、D进行考枯时,主要理由如下:A在上两月完成任务的总量在全局连续排第一,所以将A评为优秀;B活泼开朗,头脑灵活,深受上级和同事喜欢,所以B的考核结果肯定是优;C是本县纳税大户的亲戚,如果对他评价太低,肯定影响以后的工作;所以C的考核结果也是优。既然A、B、C都是优,如果对D评价过低,肯定会打击他的积极性,所以对D的考核结果也是优。

请分析案例中该县税务局局长对其下属公务员进行考核时所出现的心理偏差。

答:案例中,该县税务局局长认为A在上两月月份完成任务的总量在全局连续排第一,所以将其评为优秀,这是受到近因效应的影响;认为B活泼开朗,头脑灵活,深受上级和同事喜欢,所以B的考核结果肯定是优,这是受到晕轮效应的影响;对C评价时受到从众心理的影响;对D评价时出现了趋中误差。这些心理因素影响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给考核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案例十、

篇二:80后基层男公务员成离职主力 很多人收入翻10倍

80后基层男公务员成离职主力 很多人收入翻10倍

2014年11月29日

原标题:公务员离职潮:只闻楼梯响

核心提示:近两年网络上传播着很多公务员辞职信,其主线就是“我为什么要辞去公职”。其原因总结来看,用网传段子来说,辞职无外乎两大原因,一是钱给少了,二是心受委屈,公务员职业也无例外。县委书记辞职信、副县长辞职信……大概没有哪份职业,能像公务员这般,一封离职信都能成为网络热门事件。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十八大以来出台的“八项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几轮巡视等,催生了公务员新焦虑症,第三波公务员离职潮已经到来。公务员离职潮真的到来了吗?是个别现象引发关注,还是公务员这一职业正在悄然发生变化?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梳理部分地区离职公务员近年的数量变化,采访数十名不同工龄、岗位的厅、处、科级公务员发现,大多数体制内人士认为,公务员离职潮远没有到来。部分地区数据也显示,2013年公务员离职人数和前几年并无大的变化,有副厅级干部表示,“只有到权力真正关进笼子里,且市场真正发挥作用时,才有可能出现离职潮。”

在已经离职的人群中,不满足工资待遇是公务员离职的首要原因,其次则是晋升渠道狭窄。多位官员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八项规定”和反腐并非当下部分公务员离职的主要原因。

另外,公务员离职人群主要集中在80后基层男公务员,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又有专业技能的;在体制内人看来,离职的多是有能力的,离开后很多人收入翻10倍以上。 同时,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采访公务员,以及熟悉公务员相关改革政策制定的专家,对这份职业的未来改革趋势和期待进行了解读。

真正的“离职潮”远没有到来

越来越多猎头公司开始收到公务员的简历。

据武汉媒体报道,今年11月份,多位猎头公司反映,收到多例公务员主动向猎头公司投递自荐信,这是往年少有的。

“很可能,某一天我突然就辞职了。”中部省份一位正处级公务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这句话他今年已经说过不下三次。

近两年,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熟悉的明确表示有辞职想法的处级干部只是个位数。而反复提及要辞职的省市县镇科级基层公务员,已非常普遍。

2013年以来,媒体上不时出现公务员辞职案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原副局长黄力群转投律师事务所,广州公安局政治部原人事处处长陈伟才出走格力电器任副总裁,杭州金融办原副主任俞胜法加盟阿里巴巴,国家质检总局原新闻发言人陈熙出任360公司任副总……这些公务员“下海”的案例也因媒体的报道而备受关注。

2013年7月,四川省石宝镇副镇长赵光华的辞职感言《我为什么要辞去副镇长职务和公务员身份》在网上引发热议。

2014年2月,合肥前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主任周大跃的辞职,更是引发公务员圈内一场不小的震动。

11月中旬,岳阳市原平江县委书记田自力公开发表《寄语平江,祝福平江》的长文,提出主动辞职,文章在微信朋友圈广为传播。

媒体舆论称当下出现了继1992年和2003年前后的第三波公务员离职潮。那么,这波离职潮真的来了吗?潮势如何?

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数十名公务员中,中部省份处级及以上干部均表示,“离职潮”远远没有到来;大多数基层公务员也表示,偶有认识的人离开,身边大多数人有离职想法却少有人真正递上辞呈;少数85后基层公务员表示,一起入职的已陆续有人离开。

每一年全国公务员离职人数到底有多少,目前尚无公开数据。《人民日报》报道称,2015年国考报名工作于10月15日启动,招录人数在2.22万以上,创历年新高。今年公务员职位依然是许多有志青年的人生向往和理想工作。

11月30日,中部某“985高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刘阳(化名)将第二次参加公务员考试。2013年,刘阳为了读研从内蒙古某地级市直属机关辞职。一年后,他选择再次进入公务员系统。

“市级及以上单位工作比较稳定且压力不大,我还是比较适应这种工作环境。”刘阳并不避讳研究生学历对于晋升的优势,“研究生一进去就是副科级,本科生进入可能需要二三年,有的甚至得花上5年。”

刘阳还提到,他所在的单位工作流动性很低,工作一年期间没有辞职的。“我估计是第一个。”

以武汉市为样本观察,《长江日报》报道显示,2013年武汉共有23位公务员辞职,约占全部公务员比例的0.05%。一个跟舆论相左的数据是,2013年离职人数,比2012年减少了9人。武汉市人社局人士表示,近几年武汉辞职公务员人数都维持在30人左右。数据显示,2013年公务员离职人数是低于前几年的。

据合肥在线报道,合肥市公务员局数据显示,近几年来,合肥市辞职的公务员前后一共也不过9人,且大多数是由于身体状况等原因而辞职,“合肥市公务员队伍依然较为稳定”。

2014年初,广州人社局局长杨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每年都有极个别的隐退,并不存在“潮”的情况,另外当下公务员报考规模和往年差不多。

“根本没有什么离职潮,更没有人会为了?八项规定?辞职。”中部某县县长张江(化名)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他进入公务员系统20余年,曾先后在几个地市组织部门工作。“那些天天叫唤?因为八项规定导致公务员离职潮?的,是既得利益群体最后的挣扎。”他坚称,公务员离职潮短期内不可能到来。

另一位中部省份的副厅级干部也表示,当下不可能出现公务员离职潮,离职的只是个别,他所接触的厅处级干部中,暂未出现离职现象。他分析,1990年代因为改革的力度大,市场搏击空间比较大,所以有一批公务员下海,而现在就业形势并不好。

“只有到权力真正关进笼子里,而且市场真正起决定性作用时,才有可能出现离职潮。”他判断。

离职公务员特点:80后基层男公务员最多

舆论公认的,中国此前出现过两波

公务员辞职案例

官员下海的热潮:第一波发生在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媒体报道称,1992年全国至少有10万党政干部下海经商;第二波则集中出现在2002-2003年,即国企改革和中国加入WTO后。

那么这一波舆论中所谓的“离职潮”的特点如何?

2014年中,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接触的各层次“有辞职想法”的公务员中,真正离职的只有两位。两名都为男性,85后,工作三年左右,分别在西部省一级司法系统和西部地市公安系统。

但是,真正离职相对较多的却在东部地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解多地离职情况发现:首先,从地域上来说,广东、江浙等沿海发达地区,公务员离职比中西部内陆地区要多;其次,从性别上来说,男性离职比女性多。

另外,从专业领域来看,专业性较强的部门,比如司法、金融、财税部门等专业部门,以及跟企业打交道较多的招商部门等,比一般行政部门要多。

最后,从工作年限来看,80后,特别是85后,入职2到8年的人数居多;70后有少数离职,60后极为罕见。

武汉市人社局的官方数据显示,以基层公务员为多、男性多、入职3年内的多、公安的多。离职去向方面,有读研深造的、有出国留学的、有去企业的。

据《楚天金报》报道,2014年猎头公司收到的20名武汉市公务员求职者简历,分别来自位于当地的银行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商务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检察院、人社部门等。其中16名为男性,占八成;科级公务员占八成。

“真正咬牙走的人,几乎都是能人,是能在社会上混得好的人。”上述在组织部门工作多年的县长张江分析,当下就业形势不好,出走的一般是综合素质较高,自信能过得更好,也是不会天天抱怨要辞职的人;另一种就是85后刚毕业的年轻人,不知道生活艰辛,想换一种生活方式;极少一部分是因为多种原因实在混不下去。

湖北一位地级市组织部门人士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分析,在中西部地区,官本位思想比沿海地区更重一些,“学而优则仕”很自然;另外内陆地区民营经济活力有限,提供的就业岗位不多;再者,公务员收入在小城市和其他行业也不会有太大落差,所拥有的办事便利度以及其他医疗教育福利,均可以让其生活得很安逸。

而在沿海地区,思想略开放,经济活跃度较高,创业的机会和诱惑多,就业岗位也多。当下媒体报道中的官员辞职事件,也大多发生在北上广发达地区。

离开原因:收入少+心伤透

近两年网络上传播着很多公务员辞职信,每一封都是一可读性强的故事,包含官场(职场)、励志、厚黑等多重元素,其主线就是“我为什么要辞去公职”。

其原因总结来看,用网传段子来说,辞职无外乎两大原因,一是钱给少了,二是心受委屈,公务员职业也无例外。

以备受关注的“副镇长”辞职事件为例,当事人赵光华称“在我的价值观里,工作无非是谋生的手段,要么改善自己以及家人的生活水平,要么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或者更好的是二者皆有。而我呢,两者都没有实现!”

他还“吐槽”说基层工作压力大、收入低、工资仅够给孩子买奶粉和尿布、工作6年了还得靠父母接济养家糊口。

今年1月,上海《解放日报》一篇名为《80后公务员辞职引热议,自称7年碌碌无为是loser》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在这篇报道中,辞职者称“收入7年没涨,职级7年没变,能力是?听话加写报告?,社会关系是?领导加同事?。而人生却已步入而立之年,在那一刻,深深感觉到自己是loser。”

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情况来看,离职最主要的原因是收入过低。湖北某省直单位一位处长表示,2014年9月份以前,每个月扣除各项费用后,到卡工资不到4000,现在工资刚有新调整。

即使是选择再次进入公务员系统的刘阳,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抱怨“之前3800块每月的工资比较低”。而根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多名基层公务员反映月收入5000元左右,甚至更少。

“八项规定”的推出,以及公务员福利的减少,对公务员辞职的影响几何?大多数公务员认为,其非主因。张江表示,因八月十五不发月饼这种福利减少就辞职的人,出去到哪个行业都混不好,这原因本身不成立。

一位厅级干部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之前有“我爸是李刚”,现在也有“我爸是市长”,福利减少是看得见的,不过仍有很多隐性的福利和特权存在,这说明现在还没有真正从制度上来约束官员。

晋升通道狭窄,人为不可控因素过多,是公务员群体反映的辞职第二大原因。

“如果真离职的话,那是因为心伤透了。”一位表示有离职想法的县长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媒体公众应该多关注下公务员晋升机制和地方政治生态。

他表示,如果当地政治生态,让人的价值实现没有指望,真正伤透心,可能会选择离开。他还提到近期颇受关注的某县委书记辞职信,称虽然不认识这位书记,但他能感觉到这人是“真正伤透了心,不是因为待遇或机会”。

篇三:公务员辞职浅谈

公务员辞职浅谈

最近这两年来,网络和各大报纸不断报导公务员辞职现象逐渐严重,就深圳市在2012年辞职辞退人数就达118名,而在2011年才在50-60之间,一个之间增加了将近60个名额。然而出现辞职现象逐步严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的收入及福利水平总和无法满足现实的生活、精神需求和对未来的期待,但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中:

第一点,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相对太低。作为国家公务员中,他们每一个人都是从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的,无论是在大众还是在他们自己的心中,他们都是社会的精英人才,但是他们在享受几年精英光环之后,不仅在生活水平的压力还是相比同时步入社会的部分同学来讲,他们的收入水平实在无法满足他们体面的生活需求,除了部分一线城市的部分岗位之外,很多公务员的薪资水平除去各种收费之外,净收入可能在2000-4000之间,但是同时从学校出来的很多同学已经在企业同样混个三五年之后薪资水平已经达到一万以上一个月,这是作为精英的他们很是尴尬的现实,他们会产生心理落差,在他们心里,他们觉得如果当初没有选择国家公务员这条路,也许他们自己在企业的收入水平已经远远不止一万一个月这个层次了。在收入水平这条线上,往高了讲,深圳处级干部年薪20万元左右,局级干部年薪不到30万元。而国企老总,年薪都是数百万计。但是想要升迁到处级局级又是需要多少时间?甚至很多人混一辈子,都只是个科级。连位低了都没享受别人送礼的资格,这将如何实现他们的高薪收入?

第二点,就是晋升空间太窄,晋升难度太大,前面已经提过有些人一辈子可能都只留下在基层上面。在我们中国官场,升迁不是仅看个人工作能力,我曾经跟不同的政府官员聊天过,他们基本相信,在我们中国处级之前是干出来的,但是处级以上是跑出来的,也就是说往后的过程中可能人脉才是升迁的主要关键,但是经营人脉却需要很多的可利用资源,对于一部分没背景和没经济水平的普通国家公务员来讲,他们的升迁之路可能是举步维艰,而且还是从基层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就这,想从基层走到处级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难上加难了,所以目前我们国家公务员辞职现象的主流群体就是这一部分人。因为他们看不到升迁的希望,同时工资收入水平却又无法满足生活的需要和对未来的希望。

第三点就是机关工作太累,大家都知道在我们中国的官本位思想比较严重,在机关内工作,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工作思想的艺术,如何在人际关系中实现自己的左右逢源和利益争取,说明白了就是除了基本的政府工作任务外还是通过工作来体现整个勾心斗角的艺术过程,这也是我们中国官场的主要艺术特色,不管耍得水平怎么样,但是不去耍就显得不入流了,所以很多人在这方面玩得乐此不疲的同时,另外一部分人感到身心俱疲。所以当那一部分人觉得无法接受天天这样的斗争时,他们会想逃离这个让其疲惫的圈子,于是他们辞职了。

而且最近的公务员报考人数出现大幅度的下降现象也是间接推动公务员辞职声音快速传播的别一因素,但是却不是主要原因,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体制内的才对于体制外的向往而已。但是国家公务员还是大多数国人求职的首要选择,并且相对于国家的公务员大队来讲,虽然辞职现象逐步严重,但是人数上的比例还是很小,甚至还可以归于正常的人才流动,一个如此大的国家,我们所能看到的东西远远不是表面那么简单,能够维持一个如此庞大机器的正常运转,其中必有大暗流在涌动,在本人看来,或许目前的辞职大队未尝不是被暗流涌出体制的群体。 一条大色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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