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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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代理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22  分类: 代理合同 手机版

篇一:商业代理协议

时代华城项目酒店销售代理合同

委 托 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 托 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为 ,项目为 ,项目位于 。

甲方委托项目为 部分,建筑面积约 ㎡。

2、乙方是从事房地产销售招商代理业务的合法中介代理机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

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项目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事项

整体出售:

(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商洛时代华城项目酒店部分。酒店建筑面积约 ㎡,

最终面积以政府部门实测为准。

(2) 价格体系:销售底价为元/㎡,市场报价为元/㎡,乙方价格权限为

元/㎡,乙方价格权限以外的洽谈由甲方与客户进行。

(3) 委托期限:本合同酒店销售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 年_月 至__年_

月_日。

(4) 费用支付:乙方的代理佣金以总售价的_%进行计提,超出元/㎡部分,甲乙

双方 :分成,甲方占 成,乙方占 成。

(5)乙方在代理期内的前两个月完成酒店销售任务,甲方额外奖励万元;乙方在代理

期内的第三个月完成酒店销售任务,甲方额外奖励万元。

二、报酬及支付

1、乙方促成客户与甲方签订合同,甲方承诺在客户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按实到款金额十五日内支付相应佣金给乙方,但乙方应同时提供佣金发票。

2、乙方促成客户与甲方签订合同,甲方承诺在客户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按实到款金额十

五日内支付相应销售分成和提前完成销售的奖金给乙方,但乙方应同时提供该项发票。

三、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保证对合同下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或合法的独立使用权并有权对外

出售,不受任何第三方的非法干扰(甲方应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不动产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证明)。

2、甲方保证对本合同下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的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享有完整的所有权或经营权。

3、甲方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的经营期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未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

但不影响到本合同正常履行的除外。

4、甲方目前不存在任何未结的与本合同中的项目有关的以其为被告、被申请人、被处罚人的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5、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签署前、签署时及本合同期限内,按时向乙方提供履行

本合同必须的有关文件、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是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甲方审批有关销售的推广费用。

四、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在开展业务活动时须使用甲方提供的文件和宣传资料,且不得随便修改。

2、乙方(含所委派)的人员,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的任何商业活动,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工商、税务、公安、物价等行政部门的要求。乙方不得以不实之词欺骗或诱导客户购买。

3、乙方未得甲方同意,不得翻印、散发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不得泄露其代理业务的经营情况。

4、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和信用对外签订非授权范围的合同或出具担保函等。

5、乙方负责所有销售推广相关活动方案、广告设计方案、及销售过程中推广的各项相关事宜。

包括以下内容: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计划等); 依据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等。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业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须积极主动配合,并作出推广总结

报告。

7、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乙方不得收取潜在客户或客户的任何费用,

不得与潜在客户或客户签订任何合同。

8、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的经营期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未受到有关主管部门或任何有权机

关的行政处罚。乙方承诺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债务纠纷。

9、乙方承诺目前不存在任何未结的以其为被告、被申请人、被处罚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程序。

10、乙方必须保证有针对性的对目标客群进行独家推广,对目标客户不能与同类产品同时进

行推广宣传。

五、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六、甲方的协助配合及相关义务

1、为配合乙方完成项目的推广调研和制订相应方案,甲方应提供酒店项目的所有资料,保证

方案的有效制定。

2、在本合同委托范围内给予乙方派驻的专业人士必要的授权,使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能全面顺利开展工作。

七、推广费用及范围

项目销售期间所需的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于签订合约后15天内提出资金费用需求计划报甲方审批。甲方书面确定后,乙方在甲方监督下根据甲方书面确认的预算计划使用。

八、关于意向客户的确认

1. 乙方通过推广活动或者其他形式为甲方推荐的客户均为意向客户,乙方推荐客户包括但

不限于客户本人及其亲属。

2. 关于意向客户,乙方需进行登记并报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备档

一份。

九、关于合同的续签

1. 该合同到期后,如果未成交,但有经甲方确认的意向客户,则合同自动顺延3个月。

2. 合同顺延3个月后,甲方仍未与乙方推荐的意向性客户达成合同,则本代理合同终止。

3. 甲方在合同期及合同顺延期内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客户达成合同,均算作乙方的业绩,按

照第二条支付乙方相关报酬。

十、保密责任

1、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甲、乙双方均不得向与本合同中委

托事项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透露与本次委托有关的任何信息。

2、在本合同期间,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甲、乙任何一方均

不得将获得、持有的对方或项目的有关管理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知识产权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3、本合同期间,由乙方发展形成的客户资料信息甲方应共同享用。

十一、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超出本合同中甲方委托的范围,或乙方委派的人员从事非法活动。

2)在本合同期间,乙方不具备从事商业招商代理等相关的管理和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制定的项目推广方案未经甲方批准的。

2、出现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 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对项目不再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 在本合同期间,项目不再具备能够正常经营的合法资格;

3、在服务期内,甲方对乙方的销售状况、服务态度、营销活动存在不满时,甲方可提出改进

意见,如乙方仍无改观,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不得以不实之词欺骗或诱导客户购买,否则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做出经济赔偿。由此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力。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本合(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文 网:商业代理合同)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陈述、保证、义

务,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本合同生效后,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或其他合法依据,甲、乙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否则违约一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整 人民币。

3、在合同期限及顺延期内,甲方有权自行寻找潜在客户或客户,并与其签订房屋销售合同或

合资经营合同,不视为甲方违约,本合同终止。

十三.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积极措施予以补救,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爆炸、火灾及其他责任造成的自然灾害,各自承

担相应损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将事件的发生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以及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部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该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本合同后续执行约定。

十四、廉政公约: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宴请、贿赂甲方人员,无论金额多少,一经发现第一次处以伍仟元整的罚款,第二次处以壹万元整的罚款,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拒付余款。触犯法律的,甲方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合同的补充、修改和转让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合同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并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做成书面合同后方可生效。

十六、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无法友好协商解决,向 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文本

1、本合同及构成了甲、乙双方之间的全部和完整合同,并替代甲、乙双方之间过去关于本合

同下委托管理事宜的任何其他口头或书面的合同、备忘录及通信等。

2、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由于对其适用的法律而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则该条款应当视为

篇二: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合同

公司代理合作协议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的房产项目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所开发、经营、管理的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委托项目)

提供综合服务。

二. 乙方承诺将通过周到、务实、高效的工作,为甲方提供有关委托项目的独立的租赁

代理服务,最终配合甲方实现委托项目投资收益。

三.

3.1. 服务内容: 独家租赁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 约见合适客户,充分解答客户咨询,安排并陪同客户视察委托项目,详细

了解客户意见,把握客户目前要求,挖掘客户潜在需求,提高租赁成交的

比率。

3.1.2. 积极跟进客户,在议价、合同条款洽谈、客户登记、签约等方面提供优质

的服务(包括与律师、保险、银行、公证等之间的沟通和配合)。

3.1.3. 充分调动市场上所有代理公司的积极性,公开、公平、公正地同所有代理

公司合作。

3.1.4. 提出市场推广策略和营销方案并在甲方批准后实施,积极参与委托项目的

市场推广活动。

3.1.5. 根据委托项目实际租赁情况,结合市场发展变化,适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市

场的建议和意见,协助甲方调整租赁策略。

3.1.6. 以客户为中心,以为客户服务为宗旨,做好与客户有关的一切工作,确保

租赁成交指标。

3.1.7.

3.1.8. 完善客户档案建设。 充分理解甲方租赁策略,在对客户服务时严格按照委托项目宣传资料和文

件充分表达甲方的真实意图,不允许有任何夸大、虚构、欺骗等行为,确

保客户顺利入住,完成交易。

四. 委托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租赁策划和代理租赁的期间: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5.1.

5.2.

5.3.

5.4.

5.5.

5.6.

六.

6.1.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确定委托项目房屋市场公布价、实际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有权确定租赁合同文本; 甲方有权确定和更改销控和出租方案; 甲方有权确定广告发布内容、频率、方式; 甲方有权审批任何需要以甲方名义签订的合同或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行为; 甲方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客户资料等享有独家所有权。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承诺在委托项目的租赁代理的全过程中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不以乙方的

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或介绍。

6.2. 乙方无权低于甲方确认的租赁价格表进行租赁。如遇特殊情况需低于上述价格租赁,

需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6.3. 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出具的委托项目房屋销控、价格标准和折扣比例,并根据甲

方的通知进行调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行任何变动,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4. 乙方在租赁代理工作中应当谨慎从事,只能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实对外陈

述委托项目情况,未经甲方明确通知,不得超出上述内容对外自行作出任何承诺或

保证。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

6.5.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委托的律师等专业人员、甲方的财务部和客户服务部门以及

其他部门的工作,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租赁文件。

6.6.

6.7.

协助甲方手续办理、入住通知及入住手续等其它租赁必要的配套服务。 乙方自行招聘的租赁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乙方自行签署聘用合同并进行独立管理,

其全部人员工资、福利、佣金、提成、奖励、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

方无关。乙方应保证其雇员知晓他们与甲方并无任何劳动关系,并保证甲方免于乙

方雇员提起的任何诉讼、仲裁和追索。

七.

7.1. 综合服务费用费用计算和支付方式 出租代理在下列条件达成时才视为出租单位成交:

7.1.1.

7.1.2.

7.2. 承租人就该出租单位与甲方签署了租赁合同; 承租人已按照租赁合同支付了首期租金或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代理费的结算标准

八. 保密条款

8.1. 无论是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还是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对其所了解的包括但是

不限于下列情况均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但是根据法律要求乙方必须予以披露的除外:

8.1.1.

8.1.2.

8.1.3.

8.1.4.

8.1.5.

8.1.6.

8.1.7.

8.1.8. 委托项目的工程进度; 甲方的资金使用安排; 甲方的公司财务状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情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资金回收情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推广计划; 客户投诉情况; 其他与代理租赁工作有关的、甲方认为应该予以保密的情况。

8.2. 乙方违反该保密义务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甲方的赔偿,甲方有权从

尚未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因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九.

9.1.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的,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拒不改正和补

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自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起,乙方每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乙方的合同义务得到适当履行为止。

9.2. 除上款规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经甲方两次书面催

告后仍不履行的,则甲方有权代为履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此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意一笔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9.3.

9.4. 甲方延迟支付代理费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本合同项下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蒙受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

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损害赔偿及违约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

十. 不可抗力

10.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法定或本合同约

定的义务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2. 若不可抗力发生在一方迟延履行其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之后,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

任。

10.3. 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风、

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战争和动乱,同时也包括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的变动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逆转的障碍。

十一. 纠纷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委托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其他

12.1. 本合同各条款的名称仅供参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均以合同内容为准。 12.2. 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

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12.3.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

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12.4. 根据本合同约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合同、文件、授权、报告、清单、

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加文件的内容与本合同作出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后一时间形成的文件约定为准。

12.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12.6.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其授权人: (签字)

签约时间:年__月__日

篇三:国际商业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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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业代理合同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 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为________地区________修理及销售之代理商。

第二条 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货主欲购和修理________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告本地区综合市场情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制造商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商回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第三条 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由于个别________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公证人,他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第四条 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________结算总价值________%的佣金,逢有大宗合同须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余额待修理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第五条 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在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讯费用(长话、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制造商的义务

1.向代理商提供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名录;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方面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的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泄露商业秘密。

第七条 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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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承接的决定权属制造商。

第八条 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为其他厂商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面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第九条 终止

不管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________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________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第十条 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第十一条 仲裁

除第三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提交双方选择的____ 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 签 字:________________ 签 字:________________ 年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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