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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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广告代理合同范本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30  分类: 代理合同 手机版

篇一:LED广告公司广告协议书

XXXX广告有限公司广告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LED大屏广告协议书(以下称“本协议”)由以上甲乙双方于2011年 月 日签订。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LED大屏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广告内容

1.1甲方委托乙方在大屏发布广告;

1.2 甲方委托乙方 户外电子显示屏投放视屏广告,广告时长为 秒,投放频次 次/日,投放时段: 二. 委托内容

2.1甲方广告带须提供发布地区广告协会或中国广告协会审批通过的相关证明:

2.2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作品由甲方自行负责设计及制作,并保证该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不含有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民事权利和违背社会公德的内容,如因广告作品的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第三方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德而导致出现索赔,行政处罚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2.3甲方广告带须提供经发布地区广告协会或中国广告协会审批通过的相关证明。

2.4如甲方欲变更广告内容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制作。

2.5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形式表现,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2.6 乙方LED大屏发生故障应当天修复,如不能当天修复,每发生一次则根据合约在该LED大屏顺延一日。如遇重大政治宣传活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造成的误播,乙方按误播次数顺延补播。

2.7 如甲方中途要求停止执行合同,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条 费用支付方式

3.1发布费用:RMB 币:XXXXX圆整。

3.2 付款方式为:支票或汇款

第四条 责任归属及纠纷解决方案

4.1乙方负责LED大屏播放、维护,如出现个别事件无法正常播放,则乙方将给予未正常播放时间在协议执行后顺眼补偿播出;

4.2一方在全部刚刚播放完毕后提供____张LED大屏播放甲方广告画面的照片实力作为检测报告。

第五条 协议的使用及争议的解决

5.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出现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将该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六条 其他

6.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合同前定地:

6.3本协议未经双方协商,不可对本协议进行书面修改。

6.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日 日期:年 月日

篇二:LED屏广告代理合同

篇一:led商业广告合作协议

led广告招商合作协议

甲方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宝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为建立良好的led广告招商合作模式,经双方友好协商,由甲方提供自有的led户外显示屏作为广告媒介,负责办理户外广告发布手续;乙方全权代理此led屏的广告招商,用于刊登商业广告事宜,并达成如下协议。 注:甲方led显示屏的基本情况:led屏位于贵阳市;显示屏尺寸为;显示屏清析度为

一、led屏播放范围

1、甲方作为led屏的所有者,有权在此屏免费播放本企业形象广告和信息发布。 2,乙方作为该显示屏的唯一招商公司,负责在本led显示屏内的所有商业广告发布。

二、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负责led显示屏的正常运行维护(维修费,电费), 乙方负责所有的商业广告招商费用、编辑制作、税收费用。

(2)该显示屏上发布所有广告费用所得,甲方占营业额的35%,乙方占营业额的65%。

(3)如果广告业务为甲方引荐,则甲方按此业务营业额的20%提取业务费用。

三、结算方式以当月实际收款额为准,乙方在次月五日前将所收款额按比例支付给甲方。

四、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10 年。

2、本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想继续合作,则需另行签订协议。

3、如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洪水、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破产等)造成合作终止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led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监督。

(二)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任何第三方在led显示屏内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甲方授权乙方独家享有led显示屏的广告发布权。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权书

2、甲方在与乙方合作期间,如遇显示屏改建、翻建不能正常使用时,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避免给广告业主的广告带来损失。

3、为共同保证客户投放广告的效果,甲方必须保证led显示屏在每天09;00-22;00保持开机状态。如显示屏因机器故障不能继续播放时,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请相关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待显示屏恢复正常时也应及时的告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负责led显示屏的商业广告制作,发布, led显示屏的商业广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led显示屏有独家广告发布权。对led显示屏内发布信息的客户数量、画面布置形式、内容享有决定权。

3、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如想继续和他方开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2、乙方不得瞒报、少报广告销售业绩。

七、违约金

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行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壹万元,对受损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壹万元则按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地为贵阳市。

九、本合同执行期间,不论双方发生任何单位或人事变动,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 日年月 日篇二:led大屏幕广告发布合同书

广告发布合同书

广告客户名称(简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简称乙方): 粤海传媒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布广告。

二、发布时间 年 月日至 年 月 为期

三、发布内容:

采用甲方认可之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广告样稿。

四、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发布费 元 合计: 元

该费用中包含广告制作(配音除外)、发布费,除此以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费用。

2、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三日内一次付清广告款项(¥元) 大写: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乙方代理的广告活动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样稿侵犯第三人权利,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组织验收,验收依据为甲方前期签字确认的样稿;如甲方在1日内未对广告发布质量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对广告发布质量无异议。

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广告发布义务,履行不当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严格按照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逾期付款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6、乙方应在广告发布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广告发布的实景照片作为发布证明。

7、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造成广告不能正常发布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费按照实际发布时间计算,或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8、如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篇三:东湖医院led广告屏代理合同

东湖医院led广告屏代理合同

甲方:大庆市东湖医院(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东湖小区商服综合楼南侧1-3层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大庆市三根火柴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服务外包元d-1

传真:0459-6810388

第一条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专业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东湖医院led屏广告制作发布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双方愿自觉遵守本合同之各项约定。

第二条 合同内容

电子屏所在位置:东湖医院外墙

尺寸:10.40m×5.92m

甲乙双方主要合作内容包括此电子屏的广告设计、发布等事宜。

led广告代理合同范本

第三条 合同期限

1.起始日:2014年11月01日

2.终止日:2014年12月30日

3.本合同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15天,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合同期满,若甲方未明示提出续约,则视为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的工作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

(2)、审核乙方的广告设计文件,并享有最终签发权;

(3)、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项目广告作品的著作权(版权)归甲方所有;

(4)、在代理期内,甲方可根据自身需要,将广告代理权委托多家具有相关资质的广告公司。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需将广告客户或其他宣传方的有关宣传所需的资料提供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甲方提供广告的时间进度,甲乙双方协商进行计划安排;

(3)、甲方对代理期内电子屏的所有广告制作及发布,具有监督及审核义务,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广告相关资料;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3)、乙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在宣传推广过程中标注乙方名称、标识;

2.乙方的义务

(1)、在充分了解甲方委托需求的基础上,按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广告发布内容。

(2)、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认可的工作计划中所包含的内容,并对甲方委托的其他提供必要的支持。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4)、在本合同合作期限届满提前终止/解除时,乙方须将所有工作成果和甲方交予的所有资料在7日内交回甲方。

第五条 服务费用支付方法

1.广告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乙方实际为甲方推荐客户的月广告费的20%,进行广告提成。

2.服务费用包括下列项目:广告设计、发布费用。

3.结算方式与付款时间

每月30日前,结算当月广告代理服务费。

4.如甲方每月按双方约定在指定时间内支付服务费,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的一切服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服务费用超过7个工作日时,乙方有权暂停提供顾问服务或解除合同。

2.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或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工作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相应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乙方存在上述行为,甲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视为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 合同终止或解除

(一)因违约而终止本合同

1.合同一方依本合同条款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送达之日起终止,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客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 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合同其他方,并应该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书面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他

1.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须以合同或协议形式确认,其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大庆市三根火柴广告有限公司 (盖(签)章) (盖(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2014年 11月 1日日期: 2014 年 11 月 1 日

篇三:LED广告发布合同(范本)

LED视频广告发布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LED媒体广告发布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广告发布内容及期限:

1、广告发布内容、位臵、时间及次数

2、合同期限:自二○年 月 日起至二○ 年 月日止。

二、广告费总额

本合同广告费总额为: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分 付清。

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第二次付款:于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其余部分甲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付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四、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播放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独立承担。

2、甲方应在正式播出前7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用以播出的广告原始播放资料。如广告内容有任何变更时,应提前 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交新的广告原始播放资料。

3、若甲方未及时制作出用于广告播出的标准素材、未及时将播出素材送交乙方审查,或未按乙方提出的意见及时修改播出素材而延误播出的,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如甲方要求更改播出时段、频次,应在广告播出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5、如在播放过程中,甲方欲变更当前广告内容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排播放时间。

6、甲方在已播出的广告5天内未提出异议的,乙方视为播出正常。

7、甲方须承诺其提供的广告内容不会对任何第三方造成侵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若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对第三方造成侵权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害和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8、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如因甲方付款原因造成的延误或停播,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利用LED显示屏为甲方播放广告,应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以保证甲方广告的正常顺利播出。

2、乙方负责审查广告的内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以及工商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广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并有权拒绝发布。

3、甲方按时提供播出资料及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证件后,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播出。

4、因特殊原因而造成该广告当天不能在正常时间播出或不能播出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错一补一,漏

一补一”予以补播。

5、因显示屏所在的建筑物产权人或物业管理人对建筑物进行维护(包括清洁、养护、装修等情况)导致显示屏无法运行时,乙方应将受影响情况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在显示屏恢复正常运行后由乙方安排顺延播出。

6、如甲方需要,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广告播出期间计算机系统生成的播出日志报告。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广告费,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预期支付款项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日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停止播放甲方的广告,且甲方仍须继续偿付违约金,直到合同约定款项付讫。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播出广告,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播出方式进行正常的播放,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继续违约,则甲方有权终止广告播出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广告费用的3%作为违约金。

3、乙方在播放甲方广告的过程中,因不可抗拒力(如暴风、雨、雪,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而发生的停播、漏播,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均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因任何一方泄漏本合同内容而给对方带来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1、甲方须在签订合同当日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证授委托书及其他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手续复印件。

2、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贰 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就协商一致的内容以补充协议形式记录。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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