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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06  分类: 代理合同 手机版

篇一: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

麻烦交给我方便留给您

合同编号:

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

甲方: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乙方委托人事代理的员工(以下简称“委托代理人员”)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

1.人事代理基础服务:(代理服务费按每人每月20元计收)

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保管和整理人事档案;接收补充的人事档案零散材料并归档;提供人事档案查阅;根据人事档案记载内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和相应手续;为接收满一年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为符合保留身份员工保留原有身份,确定档案工资,办理人事关系调动手续;为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已婚人员代办《计划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证》,提供相关服务。

2.人事代理选择服务:(请在以下需要委托代理事项前的□内划“√”):

□①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手续(初级50元、中级120元、高级150元,均不含评审费);

□②办理外地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接收、入户手续(每人次300元);

□③办理人才引进(即:学历、职称入户,每人次300元);

□④户口关系托管(每人次150元);

□⑤人事档案扫描等数据加工服务(另行协商);

□⑥建立电子图像档案,并提供远程阅档(另行协商)。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须以单位的名义与甲方联系办理上述人事代理服务的相关事宜,甲方不接受乙方员工以个人名义联系办理。

三、甲方以实际提供上述人事代理服务项目的人数、月数或人次作为计费事实依据。按月计费的,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

四、本合同期限首签最短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合同期限将自动逐年延续。

五、甲方义务:

1.维护乙方合法利益,在无乙方单位介绍信(或授权)时,不得应乙方指定经办人员以外的人员要求,提供乙方委托的人事代理相关服务。

2.除依据法律规定接受查询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对外提供委托代理人员的有关情况。

3.妥善保管委托代理人员人事档案,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4.及时将乙方移送的应归档材料归入委托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5.向乙方提供方便的业务办理、业务咨询和代理费用缴纳情况查询渠道。

6.在费用结算日前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本期人事代理应结算的费用清单。

六、乙方义务:

1.在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提供注册登记之《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机构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书)。

合同期内注册登记内容如有变更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依据。

2.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办理相关事宜。

3.向甲方如实提供委托代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填写《成都市流动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发生变化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相关的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5.及时将新形成的应归入委托代理人员人事档案的材料移交甲方审核归档。

6.委托代理人员增加时,需向甲方出具《委托代理人员增加通知》和已与委托代理人员建立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员减少时,需向甲方出具《委托代理人员减少通知》及变更、解除或终止委托代理人员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书面证明材料及乙方出具的相关人员现实表现和工作情况的鉴定材料。

7.乙方解除或终止委托代理人员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除乙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该委托代理人员档案继续由乙方委托甲方保管外,乙方应在与委托代理人员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委托代理人员其人事档案存放于甲方的事实,要求其在10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转存或转移手续。

乙方应将能证明其已履行上述告知义务的书面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因乙方未提供此证明材料且委托代理人员未及时办理档案转存或转移手续所产生的人事代理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8.根据合同约定的人事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结算时间支付人事代理费用。 七、根据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乙方以下列第种方式按(月、季、年)结算,乙方应于日前到甲方结算付费。

1.以整体服务方式支付人事代理服务费元/人、月,申办“人事代理选择服务”时不需另行付费;

2.以单项服务方式支付人事代理服务费,其中:“人事代理基础服务”根据委托管理的人数按月计算,“人事代理选择服务”以实际提供服务人次计算。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

九、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须对本合同内容进行相应变更的,双方协商变更合同。如因国家法律、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解除合同,但须提前15日通知对方。

十、乙方未按人事代理服务的需要和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不配合甲方业务办理,经甲方催告仍未改进的,或因乙方原因超过合同约定结算日满12个月仍未结清费用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通知10个工作日内将尚未结清的相关费用全额支付甲方。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为委托代理人员按以下第种方式办理单位代理终止手续:

1.乙方提供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甲方按规定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2.档案由甲方继续保管,乙方告知委托代理人员10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转存手续。

乙方选择以上第1种方式的,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或方式为原委托代理人员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保存人事档案费用由乙方按月统一支付给甲方。

乙方选择以上第2种方式的,应将能够证明乙方已履行告知义务的书面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因乙方未提供此证明材料且委托代理人员未及时办理档案转存或转移手续所产生的人事代理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乙方及委托代理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或乙方未按人事代理业务办理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不履行相关手续等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从支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应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十四、甲方与乙方及委托代理人员不存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范围外的其他关系,甲方不承担委托代理人员的就业、工资、福利待遇、伤病残亡和其他日常管理及法律责任。乙方及委托代理人员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活动。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乙方申明: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仔细阅读过本合同条款,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内容和了解本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盖章):

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盖章)

负责人(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028-62811133联系电话:

邮箱:rsdlb@rc114.com 邮箱:

联系地址:成都市宁夏街136号联系地址:

年月日 年 月日

特别提示:

1.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黑体字部分的条款内容,不明或不理解之处,应及时向甲方咨询,与甲方沟通协商。一旦签订本合同,甲方有理由相信乙方接受本合同约定条款;

2.若乙方未建立党、团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成都人才市场流动党员管理试行办法》,可将其委托代理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接转至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委办党委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都市流动团员工作委员会,相关事宜请到党工团专柜咨询、办理。联系电话:028--62811100,028--86260182。

单位代理登记表

特别提示:

1. 单位办理人事代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 单位介绍信;

3) 单位员工信息。

2. 人事代理服务相关表格请登陆成都人才网()点击“人事代理”进入下载。

3. 收费依据:川价费?2003?274号、成价费?2003?268号。

篇二: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编制的区别---很具体、实用哦!

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编制的区别---很具体、实用哦!

所谓的编内包括2类--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编制。

总体来说这两类(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编制)人员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两类人员在身份上有本质的区别:

事业单位行政编制,档案在人事组织部存放;

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是是事业编制,档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事业单位的新近人员(必须是人事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分共同组织的公考招考进入的有些单位硕士按引进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业编制,但只是占有编制,但编制不具体到某个人,其档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实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两种还又第三种那就是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即:没有通过人事部分、与单位主管部分的批准)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后面我还会提到)。

因为现在正值事业单位改革,全国各地情况不尽一致。总体趋势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定编不定人!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新近人员都只是占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但都无编制!因为以后的编制是单位的,不是个人的! 所以现在江浙沪一带的编制其实一般是第二种情况!就是人事代理编制,对于医院这个编制是有的!对于个人只是占用这个编制,但是不占有!就是所这个编并不是你的!其实具体到个人还是没编!

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人事代理编制想转成事业编制是基本不可能的!

前两种如果是应届生需要用到派遣证!那么对于应届生如果你的就业协议有医院,卫生局,人事局和学校的章的话,至少可以保证你是一个编内人员了,如果你的档案

寄往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说明你是人事代理编制(一般都是这样),如果寄往人事局,那么你是事业编制(基本很少),如果你没有人事局和卫生局的章而只

有医院和学校的章那么很可能应该就是我下面要讲的第三类人员!

第三类合同制,是医院不用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要人签订合同,可以不要档案!签订的 只是劳动合同!在江浙的很多(机会95%以上)医院此类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在编相同即同工同酬(当然有些医院连这点也做不到的),但5险1金的缴纳不同会少

一些或没有,单位其他福利也少或没有!想走就走,单位也可以随时解聘只有多付给你一个月工资!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此类人员想转成上述两种也是基本不可能

的!

所以大家在找工作时对于编内编外一定要问清!

而编内的两种更具有迷惑性,一般应届生都搞不清编内还分两种!招聘单位一般会利用这一点,只说编制而不说是那类编制,现在事业编制非常难弄(不管你是博士还是教授---进来没事业编制在想转非常难---毕竟不是一个部门的事),一般的编制也都是人事代理编制! 可以看出来三类人员第一类编内最吃香,但是这类编很难搞到(和学历职称往往没关系,和关系往往有很多关系,哈哈!)而第二类编内往往有学历职称者可以获得,那么没有学历职称者只能占有第三类编外了!

虽然这次两会提到打破编制,实行全员聘用,把医生变为自由人,但是在执行起来个人认为存在莫大的困难,既得利益者很难把现有的利益让出来,而且特别是这类人往往都身居高层时,不过国家既然重视了,肯定会变,最终会让大家都满意,这点我对zf还是有信心的, 1

但是变革应该是一个长期反复曲折的过程,特别是大的变革!所以,我建议大家现在找工作时还是按现有人事制度进行职业规划,不要考虑太远,以后的事有点远!而你的青春去不是那么多!三思后行!派遣证就管那么一年!希望大家用好!

应广大园友需要进一步解释事业单位人事代理编制与非人事代理编制的区别。

所谓人事代理编制其实是一种流动编制,清华首创,其目的是为了用活人才!但是现在人才多了,这种编制不免会给新人才的幼小心灵造成不安!

单位实行人事代理编制无非有三个原因:

(1)固定事业编制已满、急需聘用相对稳定的人员;

(2)固定事业编制有空缺,但是需要通过使用流动编制降低用人风险;

(3)因单位特殊的人事管理体制,需要使用流动编制。第一条在大医院可能性现在已经不大因为医院可以通过合同制解决这类麻烦,大医院不缺人!为什么说人事代理编制会降低单位用人风险呢?这就引出了人事代理编制与非

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合同

人事代理编制的区别。

人事代理编制做为一种流动编制,双方签订要签聘用合同,有一定的聘用期限,聘期到了可以解聘!档案是人才交流中心代管,这种第三方代管的好处是促进了人才流动!比如你以后(聘期未到)要跳到另一家医院,那么你只要跟医院提前一个月递书面申请,由于你的档案不在医院那么,医院不能以非正常手段扣留你的档案了,一个月医院如果不给你答复,你可以去人才中心自己调档走人!(当然你要是另签的合同比如进修合同那么同时还要照那个合同来)还有就是比如你签的是5年的合同那么好了,合同到期,如果不继续签那么你的档案可以由单位找人才中心代理转向个人找人才中心代理(就是聘期满走人),这就存在你可以随时走人,单位也可以随时让你走人的风险!

而非人事代理你的档案在医院,你想跳槽单位不同意转出你的档案,你的档案是很难出去的出!而单位要想开掉你,不经过你同意档案也是转不出去的!非人事代理编制就相当于铁饭碗!而且是焊在手上的!

简单的讲就是人事代理编制更容易丢工作!换工作!其实你想想你要是跟单位闹僵了或者单位想开你的话,单位就是搞不走你,你留在里面也是没有意义的!除非你想混日子,非人事代理编显然更有保障!所以人事代理编制是大事所趋!当然如果你是人才去了单位,单位会马上培养你,派你出去进修,签进修合同,进修回来你想走就要按进修合同赔钱了!总的来说人事代理编制和非人事代理编制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在用工机制上人事代理更灵活,有好处也有坏处!对于技术性不强的事业单位人事代理编制当然不如非人事代理编制,而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也许利大于弊吧!不过难讲呀!哈哈!其实两会上自由人的概念其焦点。我认为并不是在编制的问题上,而是流动性上,以及福利、待遇上!按照现有体制合同制(编外)的待遇和编内(包括人事代理编制和非人事代理编制)是有差别的,而且比较大!这种现象会存在相当长的时间!医学生拿一个派遣证不容易,还是请大家用好,这不仅凝聚了你自己的血汗更多的也是凝聚了你父母的!用前三思,一年有效(一年内不满意还是可以申请改派的!)。

哈哈!到这里编制问题已经做了一个简单解释要是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还请指教!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贴咨询!

写到这里本来可以完结的但是为了帮助大家对自己的职业有个更好的短期规划我想跟大家简单谈谈协议书和正式合同和辞职、跳槽的问题。个人意见,希望大家指证。 再谈就业协议和正式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是应届生和单位达成的初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注意一般单位会在备注里写出自己的权利而不写自己的义务,比如要服务满多少年否则要赔多少钱!而不

提自己违约怎么办!那么注意国家对于违约没有具体金额限制所以,违约金最好问一下单位, 2

还有这个协议的效力原则上只有一年,一年之后会被正式合同代替,也就是说一但签订正式合同就要照新的正式合同来,这时你已经完全变成社会的人,学校已经不在能为你提供任何帮助了(一年内找到新工作可以申请改派)!你要独立面对社会!在一年后辞职你要考虑清楚,这时你的派遣证用过了,学校也不能帮你改派,你在想找有编制的单位是非常难的!这就牵涉到辞职找编制工作和有编制工作再调到另一家有编制单位的不同!总之两种方法都是很难的!所以跳槽不是想的那么简单!奉劝各位看官走好每一步!骑驴找马、先就业再择业,这些话固然正确,但并不意味着教唆你随便找一家单位后马上后悔想跳槽!没工作前就想着将来跳槽是很不明智的!到时可能你同学已经是副高、正高了,你由于跳来跳去连主治 都刚进上,甚至没有进上(一但失去编制很难找到相当原单位好的有编制单位,没编制和有编制目前差距颇多,这种情况也将长期存在那么你不满意的话还会跳)!

而且到时光人事这一块也就能搞的你很不划算了。

1.档案放在单位,不交养老保险---很好。

2.档案放在单位,交养老保险----也很好。

3.档案实行人事代理,但是医院正式职工,享受和1,2一样福利,不暗中克扣保险---也很好。

4.档案实行人事代理,但是医院正式职工,享受和1,2一样福利,但是暗中克扣保险(把单位应该缴纳的那部分比例保险转嫁到个人头上)-------这种比较烂,但是比5好。

5.合同工,档案肯定不在医院,给你几百块,爱干不干,没有奖金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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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属于单位正式职工,3,4的退休金比1差的很多,2不太清楚。4虽然是正式职工,但是比3的在职收入差(具体看单位),退休后收入也差一点(缴纳保险基数不同)。5就是苦力的命,晋升,收入,完全不用考虑,不会比民工强。1,2,3,4都是医院正式职工,1是传统意义上的编内,2应该也是,3,4某些医院宣传是编制内,其实这个所谓的“编制”没啥意义,签署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想开你就开你,尤其是劳动合同!大家实际需要关心的是和老职工相比收入到底相差在哪里,因为除了5以外,我想没有几个医院会打算招临时工,应该还是长远的正式职工为主!打个比方,某比较有名的专科医院,今年招劳动合同,5险1金的职工,但是他不会告诉你其实是4那种,和老职工相比,由于保险的全部都自己上(单位应该出的那部分也暗中从收入中扣除),所以收入下降很多,而老职工不需要叫那些保险!我觉得大家需要关心的是:

1.是医院的正式职工吗?

2.签署劳动合同还是聘用合同?

3.是否有5险1金?

4.和同级别老职工相比,晋升和收入有何区别?

你们想,如果以后3甲医院全部招3那种工作人员,那么如果有歧视,医院以后怎么发展?除非医院招2种,一种是1或者2,一种是3或者4(现在某些医院硕博会有这个区别),但是以后国家肯定会把1全部砍掉的,1会转向2,而2是部分医院现在招的类型,3,4以后会普及,等1,2全都死光了,以后全都3,4,那么所谓的人才就流动起来了(人民公仆们的美好愿望)。

3

篇三:人事代理协议书_(完整版)

人事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南京玄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其授权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劳动人事管理相关的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员工提供人事档案及劳动人事关系管理。

2、乙方为甲方员工代办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3、甲方需要的其它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告知甲方办理各项手续所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应及时准确地完成甲方员工信息变更和个人资料交换等书面材料的交接工作;同时对甲方员工进行信息登记管理,便于查询核实。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员工名单,每月按时完成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

3、乙方自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合法的财务票据。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甲方员工有效的相关材料,如因甲方提供材料不符合乙方要求,导致协议不能如期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次月确定的参保人员的增减变更信息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供变更信息导致错缴或漏缴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代缴金额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3、甲方应在每月25日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甲方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时汇入乙方指定的社保中心账户;如因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指定的社保中心支付社会保险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连续2个月未支付或一年累计达到3次迟延支付前述款项的,将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甲方负责通知该员工到我中心办理个人档案转存以及缴纳保险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到本人,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协作义务

1. 甲乙双方应对甲方员工的情况及时交换信息、转递资料。

2、甲乙双方承诺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及客户单位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档案管理

□代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申报

□代理住房公积金申报

□代填各类保险报表

□保管、填写养老保险手册

□代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报销 (单次收费)

□代办就失业证、用工手续、合同备案 (单次收费)

□提供上门服务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社会保险费迟缴、漏缴、错缴,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社保费,连续2个月未支付或一年累计达到3次迟延支付前述款项的,将视同甲方违约,乙方可中止提供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甲方自行承担。

3、任意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30/人的违约金计算,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有关权威机构确认后,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4、 除乙方存在重大过错外,甲方不得在协议期内办理撤户及大宗档案转移,否则视为甲方有意终止本协议,则按第四条第3款执行。

5、甲方及其员工或第三方,因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内容之外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与乙方无关。甲方员工与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发生争议的,需由甲方员工本人与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协商解决,乙方不提供代理协商服务。

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六、其他

1、本协议所列条款之未尽事宜,或根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需修改、变更本协议时,提出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协议条款的修改、变更,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间为自 年月日(本协议生效起)至 年月日止。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顺延期双方约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人事经理:

人事专员:

电 话:

传 真:

E-mail:E-mail: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章) 单位名称:南京玄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服务专员:袁伟 电 话: 手 机:18752006121 传 真: 年 月 日

请人事代理单位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以免影响职工合法权益 养老保险:

1、根据宁劳社局发(2008)85号文件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向前为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转入人员的养老保险手册手工记录必须与社险中心电脑上的记录完全一致。

3、凡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出人员或在外省市缴纳过养老保险并将个人账户转入到我市社保中心的人员(户口在本市),单位应为其审定连续工龄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

1、员工在本年度发生的门(急)诊费用一律用医保卡刷卡结算,因医保卡暂未下发或者无法正常使用或遇节假日等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所有兰联收据、费用清单、药品费处方等均需加盖全额垫付章,然后于本年度内办理报销手续。

2、员工住院时必须做住院登记,费用直接在医院联网结算,有医保卡的员工可以直接在医院做住院登记;没有医保卡或医保卡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在五日内到社险中心做住院登记。如果新参保员工在参保首月住院的,住院费用必须先全额垫付,出院后再到社险中心或我部办理报销手续。

3、患门诊特殊病Ⅰ类和Ⅱ类员工直接在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做门特登记,之后发生的门特费用一律用医保卡刷卡结算,因医保卡暂未下发或者无法正常使用或遇节假日等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所有兰联收据、费用清单、药品费处方等均需加盖全额垫付章,然后于本年度内办理报销手续。

4、员工在外地看病的,需先办理医疗保险异地安臵手续,办理完毕异地安臵手续后方可以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5、用人单位应办理完毕医疗保险报销后,方可办理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失业保险:

1、农业户口参保人员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失业保险只缴纳单位部分的2%,个人无需再缴纳。

2、因各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停缴社会保险且需要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单位应办理减少名册的同时提供《企业劳动合同退工花名册》的复印件,方可打印《失业保险缴费清单》。

工伤保险: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