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范文 > 代理合同 > 列表页

专利委托代理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22  分类: 代理合同 手机版

篇一:专利代理委托合同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发 明 人

传 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 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就 (主题)委托乙方申请 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 李瑛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5.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A、代理费: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B、代缴官方费用: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C、其他费用元,包括制图费、摄影费、翻译费、差旅费等。 以上费用总计:元

8.甲方必须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才启动代理事务的有关工作。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递交专利事务文件之前,甲方 囗要求 囗不要求 审阅递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它约定:

甲方: (盖章)

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帐 号: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开户银行:

帐 号:

篇二:知识产权代理协议

知识产权代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编: 电 话: 传真: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编: 电 话: 传真: 乙方合同编号:

)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愿意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在知识产权事务方面进行全面合作,达成一下协议:

一 合作范围

1、 专利的申请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相关的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以及PCT申请等。 2、 专利权的维护

乙方负责维护甲方已取得的专利权,维持权利的有效性。 3、 专利的检索

对某一公司某一领域的产品的专利的检索、分析、并出具报告。

4、 专利的分析

甲方可委托乙方就乙方代理过的申请案作评估分析,对已获得的专利权作有效分析,甲方可要求乙方对与甲方产品有关的较有影响的个案做个案分析。 5、 商标注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相关的商标权,或软件登记证书。 6、 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申请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进行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申请认定工作。

7、 知识产权顾问及培训

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知识产权(包括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相关法律的顾问咨询和本行业相关技术的知识产权分析。

乙方应协助甲方根据甲方具体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包括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基础知识培训,研发人员提炼发明点、撰写技术交底的培训,管理人员知识产权战略培训。

8、 知识产权维权

当甲方的权利受到威胁、损害或其它纠纷时,乙方应接受委托针对个案积极维护甲方权益。

二 专利的申请

1、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的国内专利申请、PCT申请事务,国内专利申请包括发明初审阶段、发明实审阶段、实用新型申请、外观专利申请和复审等专利事务。国内发明申请(初审阶段)、实用新型申请和外观设计申请进一步包括:申请文件的撰写、递交(递交的同时对发明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以及初审阶段的补正或/和答复审查意见;发明申请(实质审查阶段)进一步包括:是指审查阶段的补正或/和答复审查意见、办理授权手续、代缴授权有关费用等。

PCT申请包括:在进入各个国家阶段前所需对申请文件核对的工作,乙方负责译文的审定和制成适合与进入国家阶段的文本形式以及相关事宜;并在随后的时间促使完成审查程序(包括上诉程序)。

2、指定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每一项具体专利事务,乙方应指定经甲方认可的代理人进行代理。并将所指定的代理人的有关信息及联系方式通知甲方。

3、代理人与甲方发明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往来

乙方指派承办甲方专利申请的代理人需要与甲方的发明人或其他人员会见的,须事先与甲方知识产权经办人员(下称经办人)联系,由经办人具体安排。对甲方或甲方经办人指定的联系人,乙方代理人可免谈或电话、电子邮件联系。

4、文件的传递及信件往来

乙方应本着快速、高效的原则,将专利申请的进程及与甲方之间、与专利局之间的来往文件即使通知或传递给甲方;

甲、乙双方在处理专利申请过程中的技术交底文件、专利申请文件等可以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传递。甲乙双方应指定传递邮箱为公务邮箱。

甲、乙双方之间必要的文件如委托代理协议、核对账单等,以及乙方收到的专利局的文件等应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或者面交签收。

必要时,可采用电子邮件与纸件同时传递方式。

5、专利申请文件的完成期限及撰写要求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乙方应在受到甲方交付的技术交底书之日并得到甲方确认之日起,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申请文件,对需要甲方补充资料的,乙方应在收到技术交底书之日并得到甲方确认之日起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在甲方补充资料完毕后,乙方在 个工作内完成初步申请文件,对个别复杂案件或同时委托多件申请的情况,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外观设计专利: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交付的外观图片、照片、或需照相的产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申请文件。

乙方在完成初步申请文件后,应立即交甲方确认。甲方认为应该修改的,乙方应按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每次修改不得超过 个工作日。

乙方如需提出实质性改进建议加入专利申请文件中,需经甲方同意认可。

乙方收到技术交底书后应对技术标的进行前案初步检索,并将前案检索情况(检索范围,检索到的文献出处,检索结果等)告知甲方。

PCT国际申请:PCT国际申请以国内申请为基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办理PCT专利申

请事务的,需在收到甲方交付的资料之日起 个工作日完成递交文件。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专利申请事务加急的,乙方协助办理。

6、甲方对文件的确认

乙方在办理甲方委托的专利事务中所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甲方须在二日内书面确认,便于递交。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确认文件后 个工作日内将文件向有关部门递交。

三 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积极配合乙方指派的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代理事务,并对该等信息、文件和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2、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及时函复乙方转送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意见建议函; 3、按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4、保守在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 乙方的义务

1、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信息、文件和资料,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专业建议;

2、在收到甲方应提供的信息、文件和资料后,立即准备相关文件,及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3、乙方应当按案件进程随时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及时转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相关官方文件,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4、保守在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 通知事项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致另外一方的任何通知事项,均须采取书面形式。在紧急情况下,通知事项亦可采取电子邮件或口头形式,但随后仍须以书面形式对通知内容加以确认。 甲、乙双方确认各自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 甲 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无线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二) 乙 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间,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更,发生变更的一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另外一方有关变更情况。

七 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付款方式为月结,甲方在每月25日到3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委托案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乙方应在每月的10日之前将上月的委托案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的对账单电邮和传真至甲方。

乙方在代理甲方业务的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代缴甲方需要缴纳的官费。专利年费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

八 违约责任

乙方代理人因工作延误、失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在所收取的代理费用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代理费用,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九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解除本合同的,应当经另外一方同意后,以双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进行。

因不可抗力、意外等非人为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能力,甲、乙双方秉承诚信原则通过协商变更、解除本合同。

十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其他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号码: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邮政编码:

附件1:反商业贿赂协议书

年 乙方: 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电话号码: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邮政编码: 月日

篇三: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合同

专 利 代 理 委 托 合 同

委托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欲就其申请进入 欧洲、美国 ;

2、甲方需要委托专业的涉外代理机构代为向指定的国家申请专利;

3、乙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拥有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有丰富的专利代理经验,可提供专业的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甲方经充分了解后,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专利申请之委托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委托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进入欧洲、美国的专利申请及批准过程中的全部事宜;

1.2 乙方指派 负责上述专利申请的安排翻译、国外联络以及国外审查中等代理工作;

1.3 甲方授权乙方处理本合同所涉申请案的上述事宜,但发生阻碍甲方申请专利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书面处理意见开展下一步工作;

1.4 甲方指派xxx(甲方工作人员,电话:,EMAIL:,通信地址:配合乙方办理应由甲方负责的有关资料的盖章及提交等事宜。乙方需要送达甲方的相关材料,应通过xxx的通讯方式向甲方传送。

第2条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权利

2.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专利申请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权及时了解上述专利申请的进程及相关情况;

2.1.2 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2 甲方义务

2.2.1 甲方应明确申请的国家,及时提供各种证明文件,办理必要的委托手续;

2.2.2 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及时交接有关文件,如有人员或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2.3 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后,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

2.2.4 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支付相应的翻译费、国外预付款、国内基本作业费用;

2.2.5若1.4中所述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变更,甲方需另行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之日起,乙方与新联系人联系所有专利事宜。

若没有提供书面通知,乙方视为原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没有变更,因此而导致相应的专利事务过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3条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权利

3.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费用;

3.1.2 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

3.2 乙方义务

3.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3.2.2 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员变更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

3.2.3 乙方代理人应在收到甲方作业指示之日起3周内完成翻译稿,返给甲方审阅;

3.2.4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确认一周内,向美国及欧洲提交专利文件,并明确指示函;

3.2.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并及时征求甲方意见;

3.2.6 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后,应将申请文件副本转交甲方;并于得到国外的各种汇报信及账单等文件之后,立即将上述文件转交甲方;

3.2.7 乙方在得到甲方的指令后,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出具体答辩和申请文件修改意见;

3.2.8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指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情况汇报甲方。

3.2.9 乙方应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一切商业秘密,上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欲申请专利相关的技术信息及与甲方经营相关的商业信息。

第4条 费用(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文 网:专利委托代理合同)以及支付方式

4.1 甲方应付乙方预付款为:,该预付款的构成如下:

1、欧洲申请:RMB元, 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元、欧洲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RMB 元,美元卖出价

2、美国申请:RMB元, 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元、美国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美元卖出价为 ),从递交申请到有审查结果;

3、翻译、校对工作由乙方完成,费用为

4、乙方给甲方依据上述费用开具正规发票。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支付给乙方;

4.2 以下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凭正式报销凭证从甲方所支付的预付款中支出:

1、 递交阶段之后乙方所产生的实质代理费用,如答复国外专利局的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等,由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

2、办理境外汇款的手续费及传真、邮寄等必要的基本费用, 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支付;

4.3 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包含4.1款及4.2款所述全部费用,乙方应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剩余部分应在本合同终止时返还甲方。

4.4当预付款不足以支付已经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费用时,乙方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经审查认为合理的,应保证在乙方书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将费用汇到指定的账户;

4.5预付款中费用不包括超项费、超页费、各国授权前维持费、分案申请、答复驳回、请求复审、美国提RCE、延期、各种项目变更、公证及认证等特殊程序的官方费用及国内外代理费。国外发生官费及律师费用,乙方依照实际发生费用向甲方请款;国内代理费相关费用标准(若涉及)见特殊程序代理费报价表(附件1)。

第5条 合同终止

5.1 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导致申请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国内基本代理费不予退还。乙方收取的预付款中国外费用部分已支付的,不予退还,尚未对外支付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7日内退还甲方。乙方应于合同终止的同时通知国外律师停止作业,因乙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终止日之后仍发生费用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

第6条 法律责任

6.1 甲方应按照乙方代理专利申请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完整的证明文件、办理委托手续,否则造成申请受阻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2 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员、通讯地址变更、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文件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3 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如可弥补,乙方应义务弥补,弥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不可弥补,乙方应在7日内退回该申请案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和预付费,并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6.4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第3.2.9款约定的,应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6.5 乙方委托的欧洲及美国律师应具备在本国专利申请业务方面至少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熟悉本国专利申请流程,能够正确处理在专利申请各阶段遇到的特殊情况。如乙方违背该原则委托律师的原因造成甲方无法申请到专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支付全部款项的30%支付违约金。

第7条 其他

7.1 本合同专利申请,授权后案件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期限管理的,双方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