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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法律文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01  分类: 法律文书 手机版

篇一: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文

受理案件登记表

编号:X X

报案人 姓名 杨X 女 41岁 地址 XX招待所宿舍

 单位 XX招待所 电话 XXXXXXX 报案方式 口头

发案时间 19XX年10月6日晚11时以后 发案地点 XX招待所管理室

犯罪嫌疑人 姓名 男、女 岁 单位及地址

 特征及特殊标记

简要案情(受害情况、损失物品数量、特征):

19XX年10月7日上午8时,XXX局招待所管理室工作人员杨X报称:早上7点50分去管理室上班,进门发现办公桌、保险柜的3把暗锁、2把明锁被撬,地上掉有5个5分的硬币和书报等物,窗户玻璃被打碎2块,铁条被拉弯。并称,办公桌和保险柜内原存有现金1500多元、粮票1000余斤

现场已保护好,请速来勘查。

损失情况不清。

领导批示 请分局前来勘查现场,立案侦破。

 XXX局保卫科科长 李XX

 19XX年10月7日

处理结果 已立为重大盗窃案侦破。

 19XX年10月7日

 受理人:王XX

【 范 文 】

填报单位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19××年 11月2日22时30分至22点左右,××市××建筑公司汽车司机于×,与朋友王××二人在××酒家吃饭。饭后,王××骑摩托车回家,于×去停车处开车,发现他开的车被盗。根据事主的报案,初步认为王××夫妇及王妻之弟徐××有重大嫌疑。被盗车为日本产海狮牌十座位面包车,车号广东21-×××××,八成新,价值24万元。

领导批示:同意受理,请立案侦查。

马××

19××年11月2日处理结果:××市刑警队立为重大盗窃案侦查

接受人:王××

接受时间:19××年11月2日

立案报告范文

××市公安局:

19××年×月×日上午8时30分,我分局接到××贸易公司保卫科干部陈×电话报称:昨晚该公司财务科15万元现金被盗,现场已保护。接报后,我们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案报案经过

19××年×月×日上午7时30分,××贸易公司财务科出纳员严××推门进入办公室后,发现窗户玻璃被打烂,保险柜被撬开,经清点,15万元现金全部被盗走。严××立即报告领导和保卫科干部陈×,陈×便向我局值班室报了案。

二、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位于我区工人俱乐部门前,坐东朝西,半旧平房一栋,共25个房间,平房前有围墙,两侧开有大、小门,墙外是停车场。失窃的财务科是20号房,该房东西对开窗两个,房门朝西。

西边窗口敞开,窗的铁条被掰开,窗台上有一残缺鞋印(已提取),窗玻璃有3枚汗液指纹(已提取),保险柜的锁已破坏,门口有汗液指纹一枚(已提取)。

三、案情分析

1.作案时间。据公司部分职工回忆,×月×日晚上,公司部分职工看电视至12时多一点儿才回宿舍,财务科的严××、肖××也与其他职工一起看电视,回宿舍前还检查过门窗。据此判断案发时间是在下半夜至凌晨。

2.作案范围。据严××说,现金15万多元是当天公司营业收入,平时是存银行的,但当天是元旦放假,收市迟,清点后见天色已晚,就抱着侥幸心理,没有存银行。由此看来,内部或内外勾结作案的可能性极大,同进也不排除流窜作案的可能性。

3.作案嫌疑人。从作案现场分析,犯罪分子力气大,且熟悉保险柜开锁技术。从其他房间无异常、目标准确看,此案犯是十分了解并熟悉地形和内部情况的。

四、立案依据和侦查工作意见

根据以上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此案拟立为特大盗窃案侦查。并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侦查工作:

1.立即印发协查通报,请各地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协查赃款下落。

2.先从××公司开始,发动全体人员揭发作案人,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排队,查找疑点和嫌疑人。

3.在辖区内发动群众,派出专案组成员明查暗访,发现作案的蛛丝马迹;清查外来人口,控制外部有前科人员。

4.抓紧进行技术鉴定。从现场提取的痕迹中发现可疑人,排除无可能作案人,缩小侦查范围,抓住重点。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公章)

19××年×月×日

破案报告范文

关于张××杀人抢劫案的破案报告

(1997)×公刑字第15号

一、案情概况

1997年×月2日×时×分,×公安分局刑警队接到××派出所报案称 :“在××乡××村附近的田地里,发现一具男尸,身上有血迹”。分局有关领导即刻率领刑侦、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发现被害人的尸体俯卧在地,头部有钝器伤痕,胸部右侧肋下有一处刀伤。经检查,在被害人衣兜内发现一张居民身份证和一份出卖出租汽车的合同,签字人是吴××和张××。

根据上述情况,刑侦人员迅速开展了调查访问。得知死者叫李××,男,20岁,无业,住在××区××大街××号;死者开的车系菲亚特牌125型葱绿色小轿车,车牌号是××01-90155。李是张××以每天十元到十五元的酬金雇佣来的司机,于×月×日早上7时接车营运,一直未回家。

二、案情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获得的情况分析如下:

1.尸体周围的地上无搏斗痕迹,只有一种明显的鞋印。死者可能是突然间惨遭杀害的。系一人作案。

2.经法医检查:尸斑出现,尸体未僵。断定作案时间与报案时间属同一天下午,相隔不超过3小时。

3.致命刀伤只一处,证明犯罪分子行凶前,离死者很近,而且很得手,是个胆妄为,身强力壮者所为。

4.此案是一起抢劫出租车而导致害命的案件。

三、破案经过

为了迅速捕获犯罪分子,市局立即向全市通报案情,要求各区(县)查、抓犯罪分子,并同时设卡堵截被抢的车辆。

××分局接到通知后,即刻遵照市局要求全面进行了部署。当日晚11时许,知情者×××在××火车站突然发现一辆没带车牌的葱绿色小轿车,车中有个面带惊慌神色的司机走入售票室买票。经侦查发现:车内有血迹和玻璃酒瓶碎片。遂将上述情况报告站前派出所。派出所领导当即率领全所的民警速往火车站。此刻,由北京开往××方向的161次列车已到站,犯罪分子正要上车潜逃时,被民警抓获。搜查中,在皮靴内发现大号水果刀一把。

经审讯,案犯张××供认:春节前,对经人介绍相处仅几天的女友,因被突然中断恋爱关系怀恨在心,产生抢劫出租车,劫持女友进行强奸的邪念。作案前一天,他携带匕首从家中出走,当夜未归,宿于市内××火车站。作案的当天中午,又买了一瓶宾州白酒和一把大号水果刀,上了菲亚特牌绿色小轿车去纺织印染厂。到该厂后,案犯又说上××村。车到××村,司机见势头不对,欲调转车头返回。就在这时,案犯在后面操起酒瓶猛击被害人头部,并猛刺一刀。接着,该犯急忙卸下车牌扔掉,从乡镇小路驱车消磨时间。下午×时许,把车开到××

乡附近公路等待女友下班。因见女友与姐夫一道回家,没敢轻易动手,便驾车向火车站逃窜。

四、处理意见

案犯张××,男,19岁,××区××乡纺织厂司机,住在××区××乡光明村。该犯因初恋不久,被女方中止恋爱关系后,产生抢劫出租汽车,欲劫持女方并将其强奸的邪念,成为杀人犯。对车内血迹经化验表明,血型与死者血型相同。归案后,该犯对杀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供词与现场勘查分析和判断的情况一致。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该犯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为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拟将该犯报请逮捕。

上述报告当否,请批示。

×××公安分局(章)

1997年×月×日

篇二:2012版公安法律文书格式(部分)

(行政刑事通用)

受 案 登 记 表

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附卷。

通缉令

×公( )缉字〔〕 号

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在逃人员网上编号、身份证号码、体貌特征、行为特征、口音、携带物品、特长: 发布范围: 简要案情: 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1、犯罪嫌疑人照片、指纹。

2、犯罪嫌疑人社会关系。

3、DNA编号。

公安局(印)

年月日

抄送部门:

(注:此联用于对内发布)

通缉令

×公( )缉字〔〕 号

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号码、体貌特征、行为特征、口音、携带物品、 特长:

发布范围: 简要案情: 注意事项:联系人、联系方式:

附:犯罪嫌疑人照片。

公安局(印)

年月日

(注:此联用于对外发布)

篇三:公安行政法律文书样本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一二年

— 1 —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

一、一般要求

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配套的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继续盘问适用公安部印发的《继续盘问法律文书格式》(公通字?2004?60号)。

2.文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按照规定的式样自行印制,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管理。尽可能使用计算机制作。采用计算机制作文书的,阿拉伯数字用Times New Roman,除当场处罚决定书外,文书名称字体用2号小标宋简体,正文文字用3号仿宋。

当场处罚决定书采用130毫米×160毫米的版心尺寸制作,其他文书制作时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

3.制作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4.文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名称。依法不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使用文书时应当以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义,所使用的文书应当印制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称。

5.文书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做到 — 2 —

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准确;不需要填写的,应当划去,不能留白。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6.文书所留空白不够记录时,可加附页,所加附页也应当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捺指印,并按顺序编页码。

7.当场处罚决定书、收缴/追缴物品清单、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等当场出具的文书可以采用复写形式。

8.文书中的记录内容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记录中应当避免使用推测性词句,防止发生词句歧义。描述方位、状态的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9.文书文号,即“X公( )字? ? 号”,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填写:“X”处填写制作法律文书的公安机关代字;“( )”处填写公安机关办案单位的简称,治安管理、边防、出入境管理、消防、交通管理、网络安全保卫等业务部门可分别简称为“治”、“边”、“境”、“消”、“交”、“网”等,公安派出所可填写其名称的简称;“? ?”处填写年度;“ 号”处填写该文书的顺序编号。

10.文书中所称“姓名”,是指法定身份证件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载明的姓名,与案件有关的姓名,如曾用名、绰号、化名、笔名等也应当注明。对外国人,应当填写其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 — 3 —

名,必要时,注明汉语译名。

11.文书中所称“出生日期”以公历(阳历)为准,除有特别说明的外,一律具体到年月日。年龄以公历(阳历)周岁为准。

12.文书中所称“工作单位”,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应当写全称。

13.文书中所称“文化程度”,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以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文化程度分为研究生(博士、硕士)、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文盲等档次。

14.文书中所称的“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是指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的种类及号码。

15.文书中所称“现住址”,是指现在的经常居住地。

16.文书中“一案”的横线处填写案件名称,即违法嫌疑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加上违法行为名称。违法行为名称适用公安部印发的《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公通字?2010?72号)。

17.文书中的“现查明”后面的横线处填写违法事实情况。

18.文书中的证据应当写明证据名称。为保护证人,对外使用的文书中,证人证言可以不写明证人姓名。

19.填写法律依据时应当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称并具体到条、款、项。

20.文书末尾应当按照要求写明出具文书的单位名称,并加盖该单位的印章。

— 4 —

21.需要当事人签名确认的文书应当由其本人签名,不能签名的,可以捺指印;属于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签名,或者加盖单位印章。

22.文书中的“/”表示其前后内容可供选择,在使用中应当将不用的部分划去。

23.文书中“□”表示其内容供选择,在选定的“□”中打勾。选择“其他”的(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公安局法律文书),还应当在随后的横线处填写具体情形。

24.文书中的法律救济途径告知部分应当在相应的横线处写明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复议机关名称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人民法院名称。

25.各种清单中“编号”栏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按材料、物品的排列顺序从“1”开始逐次填写。“名称”栏填写材料、物品的名称;“数量”栏填写材料、物品的数量,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特征”栏填写物品的品牌、型号、颜色、新旧、规格等特点。表格多余部分应当用斜对角线划掉。

26.附卷或者公安机关留存备案的文书应当由文书中列明的所有人员或者单位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文书,当事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必签名或者盖章。

附卷的各种清单,应当填写“备注”或者“物品处理情况”栏。其中,收缴/追缴物品清单中“物品处理情况”栏以及调取证据清单、证据保全清单中的“备注”栏应当填写移交涉案财物保管人员、返还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上缴国库、销毁等处理 — 5 —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