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
当前位置:首页 > 条据书信 > 公证书 > 列表页

中国大使馆公证书查询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05  分类: 公证书 手机版

篇一:中国的使领馆办理的公证书在国内使用是否要认证

中国的使领馆办理的公证书在国内使用是否要认证

这是个在领事认证中被经常问到的问题。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就首先要了解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和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关系。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受理驻在国或领区内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公证的法律依据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5条规定:领事职务包括“担任公证人,民事登记员及类似之职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15条规定:“我国驻外国大使馆、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双边领事条约中,亦有涉及公证和领事认证的规定,如:“为任何国籍的个人出具在派遣国使用的各种文书;应派遣国国民的要求,为其出具在派遣国境外使用的各种文书;认证派遣国有关当局或接受国有关当局所颁发的文书上的签字和印(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中国大使馆公证书查询)章。”

中国驻外使领馆主要办理以下几类公证

声明书公证、委托书公证、婚姻状况公证、健在公证、部分证件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等。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是对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上驻在国外交部门或者认证机构的印章及签字予以确认的活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我馆受理符合以下条件的认证申请:

(一)辖区范围内的认证申请。我馆辖区范围为驻在国全境/×××(请领馆具体列明辖区范围);

(二)驻在国认证机关及人员的印章、签字在我馆进行了备案,符合规定形式;不符合印章、签字备案要求的文书,不能在我馆办理认证;

(三)文书真实合法,没有明显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四)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应采用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加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针对的是持中国护照的中国人,加入外籍的华人是不能办理公证的,只能办理认证。

因此,中国的使领馆办理的公证书在国内使用可以直接使用,无需认证。

来源于http://www.51rz.org/html/cjwt/2027.html

篇二:国外公证书办理中国使领馆认证才有效

国外公证书办理中国使领馆认证才有效

国外文书的公证书,必须要办理中国领事馆认证才能在国内使用,是这样吗?我们通过一下案例来说明。 小李目前在美国学习,他想委托住在北京的姐姐出售自己在北京的房产,于是就在美国的公证机构公证了一份委托书,寄给了姐姐。姐姐凭着这份委托书和相关材料,把房卖给了别人。为了安全,双方还商量好办一个合同公证。

可是当公证员看到小李的姐姐提供的委托公证书后,却说单凭它不能相信姐姐有代理权,要求姐姐先去办认证。什么是认证呢?

公证员提示

对于外国的公证书,由于核实真伪比较困难,所以我国的公证处一般都会要求当事人到我国驻外使领馆,先办理一个认证手续。

比如像小李这样的情况,我国的公证处没办法知道美国是不是真有这么一个公证机构,也没法核实公证书的真伪,所以就只好让我国驻美使领馆再进行一次认证,证明公证书是真实的。

如果大家觉得认证麻烦,可以直接到我国驻外使领馆

办理委托书公证。这样不但可以省掉认证手续,而且还能增强公证书的可用性。

来源于http://www.51rz.org/html/cjwt/1815.html

篇三:国外证据公证及中国大使馆认证

国外证据公证及中国大使馆认证

一家外贸公司在国内法院办理诉讼,其中涉及到一份国外证据,法院要求提供该国外证据的海牙认证及中国大使馆认证材料,这使得该公司一头雾水,不知道该怎么办理,那么国外证据海牙认证及中国大使馆认证到底是什么,该怎么办,以下将详细讲述。

在讨论上述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弄清楚几个概念:

1、国外证据

所谓国外证据,是指在我国境外所形成的并经法定程序收集、提交我国法院的证据。

2、海牙认证

也叫国际认证或外交部认证,其全称是《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认证。海牙认证是由国家政府机构统一出具,

广泛得到其他国家认可的认证文件。

1961年根据海牙公约开始实施。目前,世界上大多数

国家都是海牙公约的成员国。 认证过程就是对原认证的签发人(通常是当地公证处)进行二级认证,并在认证书的公证词上方加盖印章或贴标签。这个印章或标签就叫加签。与通常的认证不同的是,海牙认证不是对认证文件内容的认证,而仅仅是对认证的第一级签发人(公证处)的认证,证明其真实性并有权利进行认证。

3、中国大使馆认证

大使馆认证,简称领事认证(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称“外交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中国大使馆认证,即中国驻外使领馆对于送往中国使用的文书,在办理好当地公证及该国外交部认证(海牙认证)后,对上一步签章真实性予以确认。

通过上述名词的解释,我们应该清楚,一国文书要拿到另一国使用,必须办理相关公证认证手续。如果双方都属于海牙公约认证国,那么文件只需要经过该国

公证人公证,然后该国外交部门或授权机构办理认证后,即可在另一国使用,如果其中有一方不属于成员国,则在办理好外交部认证后,还需办理使用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由于目前中国还未加入海牙公约认证成员国,因此国外证据拿到中国使用,必须首先公证,外交部认证和中国使馆认证。

同时《证据规定》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在国外形成的证据要经过公证、认证。第1l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根据此条的规定,今后凡在国外形成的证据,没有经过公证、认证或者没有履行按照双边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的,均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来源于http://www.51rz.org/html/gzrzxgzl/3372.html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