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童装特许加盟合同
童装特许加盟合同
甲方:上海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童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特许加盟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连锁加盟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业务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视为甲方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人、合资企业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联营企业,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
第三条 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keaido)"和"."注册商标,乙方以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系列产品。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费,仅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该保证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全额转为货款或退还。本合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2、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和首期进货款(10000元)共计15000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品牌授权使用保
证金和首期进货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 _区域内开设加盟店,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为 。
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产品。
3、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 追加建店 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加盟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订以该新加盟店或专柜为对象的连锁加盟合同。
第八条 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加盟合同签定后,乙方预付1万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5000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1.5万元一并汇入甲方帐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抵扣。
2、首期进货超过1万元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4、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对每次收发货情况单独记帐,每月对帐一次。
5、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退换货
1、退换货是指乙方将有质量问题或积压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货款换购新货。退换货只限于商品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销售原因造成商品积压的,乙方应在货到30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到货日)提出换货申请并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将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实际进货额的80%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换货以退回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金额。
4、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平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
5、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
方网站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
第十条 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达到规定进货额后将获得年终返利奖励:(均不含首批进货额)累计进货额达到50000元获得年终2%的返利奖励;
累计进货额达到100000元获得年终4%的返利奖励。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不限于在乙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视察乙方的设施与经营情况的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连锁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加盟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高品质的供货支持,并在开店设计、货品定位、进货选择、新款推进、推广促销以及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给予乙方有效的建议和实际的支持。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以"(keaido)和."品牌标识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门头的标准样式进行店面装修和陈设。
2、乙方必须完全销售甲方供货商品,如需销售其他补充商品,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
3、乙方欲作有关""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并使用获甲方同意的资料。
4、乙方有权享受优先供货的权利。
第十三条 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keaido)和."或与"(keaido)和."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或与甲方有关企业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除应按规定承担违反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来自第三方的索赔)。
3、所有带有"(keaido)和."商标、徽记的商品及物品均需从甲方进货,在加盟店使用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承认。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5、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该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仿冒,滥用商标。
2) 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
3) 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5、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经甲乙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后,按本条第4项的要求已经停止使用和拆除所有带有"(keaido)"和"."标识的物品后,乙方可要求将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全额转为货款或在本合同原定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6、如因乙方有本条第3项所列行为而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产品,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含甲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同,并适用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3、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方给予乙方之所有优惠即时取消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连锁店灯箱及一切有关装饰用具、店面装饰、宣传品等、否则视同违约及侵权。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 附则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全额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上海服饰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时间:联系电话: 时间:
篇二:童装专卖加盟合同
POPEYE童装专卖加盟合同
合同编号:专字( )
甲方:伊美依格国际服装(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
POPEYE(大力水手)源于美国漫画、卡通形象,由美国赫斯特控股公司(HEARST HOLDINGS,INC)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商标注册证号分别为第761459号、第1172622号。
甲方作为POPEYE(大力水手)在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授权代理商,在中国市场合法生产和销售POPEYE品牌童装系列产品。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原则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专卖权
专卖权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在特定期限和指定零售场所内,按甲方要求销售POPEYE品牌童装系列商品的权利。以上专卖权仅限实体店专卖零售业务,不包括网络销售。
1、甲方授权乙方在
进行POPEYE品牌童装系列商品专卖零售。
2、乙方所获得的独家专卖权,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或以合作之名进行转让;否则,甲方不予承认,并有权解除合同终止乙方的专卖权。
3、乙方不得从其它途径生产、加工、收购产品,标以POPEYE商标出售,亦不得在授权区域内的POPEYE品牌专卖卖场内搭卖其它品牌的产品。
4、授权期限即本合同有效期限。
第二条 保证金、合同期限
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及时支付保证金单店 5000 元(人民币)予甲方。
在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未向甲方足额支付保证金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对乙方已支付的部分保证金,甲方有权不退还;在合同签订合一周外支付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
作为履约保证金,双方签约后如乙方单方毁约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甲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期间正常履约的,合同期满后三个月内甲方无息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
2、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
3、若乙方有意于合同期满后继续在授权区域内经营POPEYE品牌,须于本合同终止前二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享有续约优先权。
第三条 终端建设
1、乙方开设的POPEYE品牌童装专卖店/商场专柜位于:
店址: 。场地的租赁费、使用费以及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应当支付的各种成本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若要变更专卖店/商场专柜的地址、位置、面积,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POPEYE专卖卖场必须位于各地繁华商圈主要商业街、服装零售街或各地定位相符的主流百货商场内。
3、卖场择址、装修
3.1 选址:乙方选择的营业场地,必须经甲方派员实地考察,或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场地资料,并经甲方同意;
3.2 施工图纸及标准:乙方提供店面的实际测量图;甲方按品牌统一形象进行免费设计并提供装修图纸及相关标准和技术指标的说明文件。
3.3 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装修图纸、相关说明文件及有关装修材料样品进行装修和施工。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4 验收:乙方装修完毕后,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
指定的时间、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4、卖场货柜、道具及物料
卖场货柜、道具、物料由甲方按品牌装修标准统一定制,以成本价提供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各自需求量定购,以保持品牌终端的形象一致。
5、货柜等发生的运输、安装及人员差旅费由乙方负担。
6、乙方在
确定卖场后及时提供一份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合同复印件给甲方备案。第四条 供货、销售、货款及推广
1、甲方以定货的方式向乙方供货。
1.1甲方根据店铺情况,对作为新加盟客户的乙方第一个季度实行配货制。
1.2从乙方第二季进货开始,甲方对乙方实行定货制。
乙方可以通过在甲方定货会、甲方展厅现场及网络定货。
乙方每季定货服装款数和金额应以满足卖场陈列丰富和销售为原则,每季定货款数不得少于该季POPEYE品牌童装总款数的60%,每季定货金额不得低于该季进货目标的60%;如未达到前述最低比例,则甲方有权不发货、有权解除本合同等。
1.3供货折扣:
配货:甲方以POPEYE童装系列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向乙方供货。
定货:甲方以POPEYE童装系列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向乙方供货。
补货:对于乙方在季中的补货,甲方以POPEYE童装系列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向乙方供货,补货产品无换货率。
1.4甲方保留对特殊商品进行供货折扣和零售价调整的权利。
1.5甲方保留对乙方订货进行供货量部分调整的权利。
2、货款和结算:
2.1甲方对乙方实行款到发货,不得赊欠货款。
2.2对首季配货方式,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将首批货款 50000汇入甲方账户。
在首批货物发运前,如首批货款不足则由乙方及时补足后甲方才予发货;如首批货款有余则转为客户下批货款。
对配货方式,乙方须在每批货发货前将货款足额汇入甲方专用帐户上甲方才予以发货。
2.3对在甲方定货会的定货方式,乙方须在定货(采用书面方式)后一周内将定货货款总金
额的 30% 作为定金汇入甲方帐户上,以便甲方确认乙方定单、安排下单事宜。订金依据出货额按比例分批转为货款.
对定货,每次货物发运前,乙方须向甲方补汇所欠货款余额,款到帐后甲方按排发货。
2.4甲方财务部每月和乙方对帐,或者乙方定期与甲方财务部对帐。
3、货品调拨、退换
3.1属甲方主动向乙方调拨货品的,运费由货品接收方或甲方承担。
3.2对非乙方人为因素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经甲方质量部门确认后甲方予以无条件退货。数量不计入退货率中。退货发生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3.3 退换货率:
对定货方式供货的款式,甲方给予乙方 20 %退换货率(以金额计)。
对于乙方在季中的补货款,则该款不予退货。
此合同终止时, 乙方按退货率退回给甲方的只限于当季新品。
3.4 所有退、换货商品必须保持货品、吊牌、标唛、包装等完好,不影响二次出售,否则不予调换。
3.5所有退、换货发生的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等(北京市区以外)由乙方负担。
4、销售奖励:
4.1乙方承诺的年度进货货款总目标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春夏装: 万元;秋冬装: 万元)。
如乙方年进货净额达、超年度总目标的,甲方返货柜费用的50%予乙方,另50%于第二年度合同期完成任务后返还;如乙方首年进货金额未达到年度总目标,可汇总两年进货净额,两年合同期总进货净额达、超两年目标之和,可一次性返还货柜费用。
因各种原因店铺经营未满两年,道具款不做返还。(注:道具返还详情另附件)
以上进货净额不含过季商品、促销商品、特价商品等进货金额。
4.2计算以上进货货款目标时,扣除乙方的退换货金额。
5、销售管理:
5.1 POPEYE系列商品原则上按全国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
5.2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反馈销售动态,每周向公司传销售及库存报表,内容准确清晰。
5.3 乙方经甲方授权经营的专卖门头及店内不得出现除”POPEYE大力水手”及”OLIVE奥丽薇”之外的其它标志、玩偶、LOGO字体等;
5.4根据甲方统一对销售管理归属区域的划分,乙方应接受由所在区域的省级代理或办事处的规范管理安排;
第五条 货物运输及异常处理
1、货物运输:
乙方可选择自提货物,或委托甲方为乙方代办货品运输及运输保险。货物运输发生在北京市区外的所有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2、质量、数量、品种、期限及运输方式异议:为维护双方利益,防止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失,乙方在提货时,应仔细检查和验收甲方发出货品的质量、数量和品种。
2.1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如数量无误应在收到货物后两天内及时签收(乙方在发货单上签字)回传甲方。
收货后如对数量、品种有异议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两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
2.2乙方在收到货品后应仔细查看箱体,发现任何可疑情况(例如箱体破裂或封箱带不属甲方专用等),切勿马上拆箱,应及时向承运单位反映,共同验货(双方签字确认并拍照取证)。如发生失窃,应向承运方索赔,同时向甲方反映情况。
若发现实收货品数量与出货单上货品数量不符,乙方应在两天内书面反馈给甲方,内容包括:收发货日期,实收数和应收数,箱体包装情况,出现货盈或货缺的箱体号码,具体货号和数量,乙方有关负责人及经办人的签字。
第六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将新产品信息及品牌/产品的相关信息及时与乙方进行沟通。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展示和零售布局所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3、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协助乙方运输所订购的货品;
4、甲方保证产品质量,接受对有质量问题货品的退回,并根据甲方相应的退货政策进行补救;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合法文件资料,其中包括:企业三证、商标注册证、产品质检证、特许经营授权书、画册、形象画和其他辅助资料。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授权区域内销售甲方的货品,如乙方欲在授权区域以外销售甲方产品,必须事先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布的价格政策,执行POPEYE商品在中国的统一销售价格,未经甲方同意,
篇三:童装特许加盟合同
童装特许加盟合同
甲方:上海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童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特许加盟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
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柜
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连锁加盟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
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得用
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业务的健康
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
量标准向顾
客提供服务。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视为甲方
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人、合资企业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
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联营企业,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
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
第三条 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
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壹年。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
有的 "(keaido)"和"."注册商标,乙方以的经营方式和
风格经营系列产品。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
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费,仅收
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该保证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满后按合同规定
全额转为货款或退还。本合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权
使用保证金。
2、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5000元)和首期进货款(10000元)共计15000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
付清规定的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之日起生效。第六条 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县
______ _区域内开设加盟店,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为 。
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
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
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加盟店,并承
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产品。
3、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
,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 追加建店 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加
盟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订以该新加盟店或专柜为对象的
连锁加盟合同。
第八条 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加盟合同签定后,乙方预付1万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5000元品牌授权
使用保证金共1.5万元一并汇入甲方帐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
抵扣。
2、首期进货超过1万元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
货款汇入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
扣另行制订。4、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
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
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对每次收发货情况单独记帐,每月对帐一次。
5、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
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退换货
1、退换货是指乙方将有质量问题或积压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的进
货价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货款换购新货。退换货只限于商品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
2、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