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过程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02  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 手机版

篇一: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流程

篇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一、网上备案程序

(一)本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1、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选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网上格式合同并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备案合同(合同文本也可以从系统中导出pdf文本打印),合同“通用条款”可不打印。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合同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上传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依据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专业分包合同,应上传经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总承包合同对专业分包内容没有约定的,应上传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的文件。

备案合同备案码由系统自动生成(通过扫描合同二维码可查看项目名称、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及备案码等项目信息)。对应的编码规则: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6位数)+年、月、日(8位数)+流水号(2位数)+承包方式(代码:a总承包,b专业承包,c专业分包)及标段编号。如:2014年11月11日某施工单位总承包南京市建邺区某小区工程一标段项目(1-5号楼),其合同备案码则为:320105 20141111 01 a01 000(该编码表示为总承包合同 );如该项目存在专业分包,则编码为:320105 20141111 01 a01 c01。分包合同备案码与总承包合同备案码具有层级关系,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前须先备案该项目的总承包合同。

2、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在确认施工合同内容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在系统内说明退回原因后予以退回。合同当事人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正,并重新上传相关材料,经合同备案管理机构确认后予以备案。

(二)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省外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模块,上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介绍信、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持相关材料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管理部门办理核实备案手续。

二、合同文本要求

使用合同文本的要求: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合同当事人应当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应当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三、提交备案的施工合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2、承包范围、工期、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标准”中规定的人员)、质量标准、合同价款。

3、对涉及工程价款的约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2)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3)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4)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5)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风险内容、范围的价款调整方法;

(7)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8)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

(9)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金额、支付要求、使用规定;

(10)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11)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5、专业工程分包约定:总承包人对专业工程需进行分包的,应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内容、要求等事项。

(二)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分包合同的签订应符合以下规定:

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参照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2、总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承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分包,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约定。

3、发包人可依法将专业工程发包给专业承包人施工,但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工程内容以专业工程的名义肢解发包给专业承包人。篇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流程(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流程(22)篇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流程

合同管理流程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修订记录

1 流程图示

2 流程目的

健全公司合同管理规范,规范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合同审批效率。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开发涉及的经济技术合同(不包含银行贷款合同、其他融资合同、房屋销售合同、商业租赁合同、人事合同等)的管理工作。

4 流程责任人

经营部负责人。

5 术语和定义

5.1 合同经办部门:是合同起草、报审、签订的主责部门。 1) 工程类合同——工程部/经营部 2) 设计类合同——总工室/经营部 3) 营销类合同——经营部 4) 商业类合同——经营部

5.2 合同执行部门:是合同具体实施的执行部门,通常与合同经办部门相同,工程战略采购类合同除

外。

6 工作程序

6.1 合同标准文本的编制

1) 根据合约规划,经营部负责编制各类合同标准模板,经营部组织各经办部门核实职责范围内的合

同标准文本。合同经办部门拟制完成后填写《宣城市大唐万安置业有限公司合同评审会签表》,交审计部、法务部和财务部会签,分管副总审核,执行董事审批,总经理审批。

2) 经办部门根据审核部门的审核意见对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订,修订完成的合同标准文本由相应部

门分管副总裁审批。

3) 批准后的合同标准文本由经营部保留正本并公布使用。

4) 根据合同履行情况、政府法规政策调整、案例分析等结论,应持续及时修改合同标准文

本,合同

标准文本修改同编制程序。 6.2 合同拟定及签署 1) 合同拟定及洽谈

a) 同除即时结清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b) 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争取由我方或以我方为主承担。合同经办部门拟定合同文本(包括电子版),

已制订并实施合同标准文本的,应采用标准文本。采用合同标准文本的,经双方协商,可对标准条款进行修改,也可增加补充条款。

c) 政府有关部门有强制性规定,可采用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合同文本。

d) 公司尚未制定或不宜采用合同标准文本的业务,应参照以往相类似的合同标准文本或合同示范

文本另行拟定合同。

e) 合同所有条款都必须具体、明确、完整,用词准确,责任清晰,不能含糊不清、模棱两可。手

写部分字体要工整、认真,不得随意涂改。 f)

当通过招投标或其它合法途径确定合同谈判单位后,合同经办部门应在谈判前对合同谈判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行能力、经营状况、市场需求、产品/服务质量、价格等背景资料进行了解和调查。对方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经办人必须要求对方代理人出具有对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同时要对授权的具体内容和授权期限进行审核。 g) 重大的或涉外的合同谈判,应由法务人员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重大合同是指:(1) 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或(2)其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或(3)公司对外签订的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合同。 h) 合同经办部门在合同洽谈前,需就以下谈判准备事项进行安排:

① 确定谈判的目标; ② 确定必要时可作出的让步;

③ 确定我方及对方的实际需求(或目标)和强制(或约束)条件; ④ 准备初步的谈判日程及谈判内容的先后次序; ⑤ 确定谈判的人选、分工和谈判的原则等。

2) 合同审批

a) 与合作方洽谈一致后,合同经办部门按照《合同会签表》的要求,将草拟好的合同分别报相关

部门审核,各审核人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合同提出书面,经办人员根据修改意见整理出最终的合同文本,各审核部门根据最终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会签表》上签署意见;

b) 审核部门可根据需要,要求合同经办部门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承办人应予以配合。

如审核部门对合同主要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合同经办部门需重新组织与供方的洽商,必要时各意见提出部门均应参加洽商,双方取得一致后再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 c) 非商业类合同审核审批程序为(待定):

符号说明:1234?表示流程起点及审核顺序,○表示参(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范 文 网: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过程)与、会签,√表示最终审批

e) 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

未对合同审核。 f)

合同对方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原则上不应与其订立合同,必须订立同时,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进行必要的审查。 3) 合同签署

a) 公司对外合同应由授权代表签署。授权代表在签订合同前,应到人力行政部法务人员处办理书

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范围、权限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

b) 公司各部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因业务需要,必须以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

应由授权代表授权。

篇二:合同签订流程

合同签订流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基建事业部签订合同的管理,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避免潜在风险,有效地防止和减少集团公司在建设工程承包项目中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签订合同前的准备

1、公司经办人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进行核实,并 了解其诚信、履约能力;对方是公民的,要求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核实。

2、基建部经办人,结合承建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改、确认合同条款,交法务或指定律师审核。

3、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承建商单位

②标的、数量;

③质量、质量标准、异议期、质保期;

④价款;

⑤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⑥违约责任;

⑦解决争议的方法;

4、与承建商协商修订合同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必须准确、清楚;

②合同标的应约定明确包括: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标准、数量等要具体;

③质量:国家有强制标准的,首先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其次按行业标准、企业标 首先,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其次,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照双方约定的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或者通常标准执行。

准执行;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质量标准。

合同中必须约定质量保证期,一般不低于一年;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适用国家、行业规定。

合同中可以约定质量检验方法、质量异议期,质量异议期尽量延长时间,力争与质量保证期一致。

④重大合同价款,在与承建商协商修订合同时,合同的价款应按照揭标(定标)的价款严格执行,500元以下的工程按照集团公司文件执行;中小型工程按照部门与承建商协商的价款得到部门领导的批准执行,总裁、董事会安排的工程按照董事会或 协商并得到分管领导批准的价格执行;

总裁约定的价款执行。

⑤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当具体明确。涉及到公司对外给付价款义务的,应参照公司财务规定执行,留有较充分的时间余地,尽量避免我公司违约。如因特殊情况,付款期限与公司财务规定不一的,应事先征求财务部门意见,可适当予以调整。

⑥违约责任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条款,在合同中一般采用定金、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责任形式,尽量避免采用罚款的形式。

⑦集团公司是建设方主体,因各种情况下使用的临时用工的(房屋防水、粉刷、搬迁、 土建、改建、装饰装潢、铺设路面、路牙、粘贴、)护栏等零星工程需临时用工,基建 部必须与临时工人直接签订临时用工用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除了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外,还可签订内部工程承包协议规避转包、分包的质量不达标和人身安全风险。 ⑧如承建商是联营、与外混搭、组建、挂靠的承包商、挂靠并借用被挂靠人名义投标的,应当避免借用资质等违法表述,防范可能的风险。

5、经与承建商当事人对合同主要内容协商一致后,经办人拟定正式合同文本底稿,交公司合同管理员登记编号备查。

二、合同的审查批准和签订。

1、档案管理员将合同登记编号后,依次将合同文本底稿及电子版本报送集团公司法务部、档案室审核、盖章审批。

2、 公司法务部从法律的角度审核合同底稿,并提供法律建议,对一些明显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但在当前公司经营中又暂时无法避免的、可能无效的合同,法务部从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出发,审核合同时尽量做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避免或减少公司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或以一较小的风险来回避更大的风险。

3、对法务部审核合同中提出的法律建议,基建部应报基建部部长(决定)是否采纳、修改。

4、合同底稿按程序审核审批定稿后,基建部管理员将合同底稿交还经办人;经办人制作正式合同文本,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将合同原件存入集团行政部档案室,复印件存财务、监察、审计部备案,基建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存档。

三、合同的执行

1、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后,由基建部部长指定项目负责人,对实施的项目工程进行监督并同时监督合同的履行,在履行合同期间,部长和项目负责人负有下列责任:

①合同履行中形成的所有书面文字、来往信函等资料,在此项工作换人负责时、 在项目交接或者更换负责项目负责人时、在档案管理员处办理交接手续,由档案管理人进行变更登记,未办变更登记手续的,经办人或接收人均可拒绝办理交接手续。

②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行为或重大争议时,及时向集团公司总裁汇报,并研究决定应对措施。

③合同履行终结,应将合同履行中形成的所有文字材料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存档。

2、公司财务部门对合同中的付款义务具有监督权和按合同付款的职责,应当尽可能地避免我公司逾期付款的情形出现。

3、合同履行中,经办人或合同履行监督人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合同生效后,发现合同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及时与承建商签订补充协议。

②合同生效后,发现对订立的合同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或对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签订合同的,应在知道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③合同约定对方当事人应先履行而未履行的,我公司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合同约定双方应同时履行,对方未履行而要求我公司履行的,我公司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合同约定我公司应先履行的,但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C、丧失商业信誉或者有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我公司可中止履行合同,并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提供担保时,我公司可酌情考虑恢复履行。 ④在合同履行期间,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经我公司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我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⑤合同约定在材料到达现场后及时通知基建部,由基建部组织职能部门对承建商的材料进行检验,并立即将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承建商。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总安排的、董事会裁特批的、临时性小型工程)我部门全体人员负有检查巡视权利,发现材料、数量、建设等质量不符合的,及时通知承建商调换或停止进料施工。

⑥勘察、设计合同,因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我公司可以要求勘察、设计人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⑦合同履行中与承建商发生纠纷的,应准备完整的合同及履行资料和书面报告,向集团公司法务部咨询,法务部在研究资料的基础上,及时地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⑧合同履行中遇有紧急情形,需立即采取措施的,应在第一时间向集团公司领导汇报后,邀请法务部人员参加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处理方案。

四、合同变更

1、基建部和承建商按照合同确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集团公司监察部、审计部、财务等职能部门履行配合、督导、监督、指正等相关职

责。

2、基建部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货款的支付、材料监督、质量检验等;管理团队、监察等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增补项目中提出的变更要求并发出《合同变更通知》的,基建部将就具体的变更事项与承建商进行协商。

8、变更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交基建部部长审核,若不予批准的,基建部相关人员进行再次修改,重大工程事项变更的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附:合同签订管理流程图

附:合同复审流程图、

附:合同执行流程图

附:合同变更流程图

篇三:施工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办法

施工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合同签订、履行和付款程序,并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合同预算部起草以下合同管理办法和签订程序,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署的施工类合同的管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等其他类合同的管理。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 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 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 3、 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4、 物质采购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种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条款。 5、 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6、 法律顾问负责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内容的相关条款。 7、 主管领导负责合同整体审核。 8、 总经理审定批准。

二、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组织会签。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标的(内容); 6、数量、质量;

7、价款或酬金(工程计价方法、工程款支付方式); 8、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9、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0、生效、失效条件; 11、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3、保密条款(视合同性质需要); 14、质量保修协议书; 15、安全协议书; 16、廉政协议书。

合同预算部填写《合同审批单》、合同摘要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如下:

1、合同预算部审核合同文字和结构、价款及价款调整(投标文件的经济标或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2、工程部门审核合同的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保修等条款;

3、物质采购部审核材料(设备)的采购与供应的型号、数量 、达到时间、装卸货责任、质量保证金等条款。

4、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5、法律部门(或法律顾问)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 6、主管领导对合同及以上部门的意见进行整体审核; 7、总经理整体审核。 四、合同的签署、盖章和执行 1、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

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合同预算部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合同存档、备案:合同签订一周内,合同正本原件及副本原件全部交行政办公室存档,合同副本复印件交合同预算部、工程部、物资采购部、财务部、及合

同执行部门留存使用;合同原件严禁外借(项目报建、报批除外)。

3、合同执行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涉及工期、造价、质量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和确认。涉及双方往来函件,如以公司名义发出时应以法律规定的有效方式发送,并要求对方签收并保留发出的凭证。

4、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预算部应及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做到心中有数; 5、原则上公司不办理先施工后补合同的程序。 五、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

1、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变更合同范围和付款条件、转让合同义务、解除合同的应采用补充合同的形式;

3、变更、转让或解除后合同,执行部门应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存档和通知,方式和范围同合同存档、备案的相关规定。各部门应对原合同文本进行标示,以免错误的执行原合同。

合同(文件)审批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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